如果是往常的话,现在她的“矮人与酒”酒吧应该已经堵满了来喝酒的无赖或者小工们,但是事实上却没有。
她从窗户那里看出去,发现有一队人马正走在被清空的街道上。
周围穿着铮亮盔甲的步兵门手持长矛,最前面的步兵手上拿着的战旗上的徽记表明由两匹纯白高头大马拉着的马车里坐着怎样一位大人物。
那是白色和红色相间的玫瑰纹——王族的家纹。
那两匹白色的,漂亮的纯种马的马鬃被梳成一个个相同大小,美观无比的小髻,迈着优雅的步子拉着身后的马车——那里面坐着的,是一位有资格使用玫瑰纹章的大人物。
纵使是这样的边缘小镇,对于那玫瑰纹章也是如雷贯耳,莉莉卡打了个寒颤,连忙将窗关上了,她可不敢再看下去了。
为什么会有王族的贵族来到这种小镇子呢?
莉莉卡不知道,镇子的镇长也不知道。
当先遣部队的步兵团浩浩荡荡的开进镇子,将街道清空,让所有人都呆在有屋顶遮盖的地方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懵掉了。
然后连滚带爬的凑到领头的,穿着华丽铠甲的骑士身边,满脸谄媚的问道,“啊,尊贵的骑士大人,您大驾光临真是小镇的荣幸……”
骑士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嫌弃的往旁边挪了一步,“给你一刻钟的时间,准备一个足够能让我所侍奉的殿下感到满意的住处。”镇长一边回答着“是”一边连滚带爬的跑走了,这时浑身华丽金色的骑士扯了一下披风走到马车一侧站定。
两个脖子上带着铁链的女□□隶跪伏到马车前,车门被打开,一双穿着镶金边的丝绸靴子的脚从马车中卖出来,踩在女奴的背上三下两下从车中跳了出来,那是一个小小的身体,看上去年纪不足十二岁。
他长了一张眉清目秀的脸,还带着点属于孩子的骄纵气息。脸蛋不可避免的被这个边远小镇的风给吹红了,洁白的额头上带着一条用金丝编织的金色额带,身上则披着看上去豪华而温暖的披风。
“法纳斯殿下。”骑士这样毕恭毕敬的对他行礼道,“佣兵团还在后面,他们需要一些时间去探测龙穴的位置。”
漂亮的少年不耐烦的甩了甩带着珍贵狐皮手套的手,“卡奥斯,我说过好多遍了这种事情你去解决,我想要的只是龙牙而已。”
当他被迎进专门为他准备的居所的时候,他整个眉头都皱了起来,把手放在鼻子下面抱怨道,“这里到底是什么恶心的味道?”他还没有变声,这声音听上去显得有些尖细,从而格外的刻薄,却带着一种奇异的活泼感。
镇长瑟瑟发抖的跪在他的面前,他一点都不知道这位身份尊贵的少年到底为什么要来这种根本招待不起他的小地方。
法纳斯。
玫瑰王朝的第七王子。也是现任国王最宠爱的,最小的儿子。
他们嘴里的佣兵团此时正在路上,首领背上背着一把巨剑,手臂鼓气的肌肉证明了他是个以力量取胜的战士。而他的身边,与他并排骑着马的是一位手持法杖的年轻法师,他压了压他的宽檐帽,开口道,“科尔,话说那个小王子真的那么慷慨吗?”他还是有点不相信,说什么“龙穴中的财宝都贵他们,而他只需要那颗能够拿来打造无匹宝剑的龙牙”。
“哼……玫瑰王朝的小二世祖,是不会理解龙穴宝藏是多么诱人的东西的。”科多冷笑一声,言语中倒是充满了对法纳斯的鄙夷——他们是刀头舔血活下来的佣兵,只要出得起价,什么任务都会接下的。
他们收了三千枚金币的佣金——毕竟是猎龙,这种事情还是要赌上命的。但是如果成功了,那小王子拿走可以铸剑的龙牙,还有能够拿来编织轻盈却刀枪不入盔甲的龙鳞,其余的东西都归他们。
这是笔诱人的买卖。
太诱人了以至于连大陆上臭名昭著大名鼎鼎的“饿狼”佣兵团都忍不住来掺了一脚。
之所以说他们大名鼎鼎,是因为他们接受的工作,从来没有一件不是完美完成的。
而之所以说他们臭名昭著,是因为没有任务的时候,他们同杀人不眨眼的强盗没有什么两样,他们从来不缺加入的人,也一直有加入者死去,活下来的,才是一等一的强者。
“饿狼”在上一次的任务中,招募到了一个好手,法师侧过头来看着身后背着剑的黑发剑士——一般来说,有的人认为这种发色是不祥的,而且这种发色居然还出现在了一个精灵的身上——不,精灵会参与毫无意义的屠杀这种事情,本身就是匪夷所思的。
背着剑的年轻、俊美的精灵剑士有着一头夜一样黑的长发,被严谨的编在脑后,他的肤色是看上去没有血色的白色,而黑色的头发就更加显得他很苍白了。
漂亮,迅速,强大。
这就是法师伦德尔对于这位新加入的同伴的评价。
他们从来不管新加入的同伴是做什么的,哪怕他是个被帝国通缉的杀人狂,只要有实力,他们来者不拒——这支让人闻风丧胆的佣兵团里从来不缺疯子,杀人狂和变态。
连伦德尔自己都是个让人觉得恐惧异常的死灵法师。
而他们的老大科多,关于他的可怕传说在晚上能让啼哭不止的婴孩都止住哭泣。
“真是个不解风情的男人。”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从黑发精灵的背后传来,不知何时他的马上已经坐了一个姿态妩媚,风情万种的金发美人,她卷着头发,伸手搂住精灵的腰,“文森特亲爱的,这么无聊,要不要和我去别的地方做些高兴的事情?”
“戴安娜。”科多在前面咳嗽了一声,娇滴滴的美人儿不高兴了,却不能违抗他的命令,转身准确的跳到了自己的马匹上,过了一会,她又好像是耐不住寂寞一样娇声抱怨道,“卓林那个该死的毛贼去了什么地方了?人家快无聊死了……”
“不会是死在暴风雪里了吧。”伦德尔尖酸刻薄的嘲笑道。
“死了就死了。”另外一人插嘴道,“暴风雪都能吹死他。”
其余人放声大笑起来,科多却不说话,过了会他转头对新加入的文森特道,“如果卓林真的挂了,他的位置就给你。”
文森特不置可否。
“啧,”科多突然有些不耐烦的啐了一口,“卓林个傻-逼,只不过是去山里找能作为据点的村子,居然这么久没回来。活得不耐烦了。”
他咒骂归咒骂,卓林却不知道他正在被这样唾弃。
他正在试穿卡莉法给他的新靴子,并且打算离开。
“要不要再呆一段时间?外面还是很冷呢。”卡莉法微笑着问他。
卓林摇了摇头,看着大雪之后向大地抛洒被冻的冰凉的阳光的太阳,叹了一口气道,“我出来太久了,其他人会担心的。”
……虽然……不会真的有人担心。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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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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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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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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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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