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开宝马的男人>第十一章 自我完善
  自从妈说了这件事以后,我决定听话。

  只是我实在不知怎样能招来男士爱我。

  徐渭只在眉角眼梢暗示我,但从不开口问我是否有意愿成为其女友。电视上整天教导女孩子不要相信甜言蜜语说爱你但不跟你结婚的混蛋。事实却是,在生活中,连这样的混蛋,我也碰不上一个。

  夏于天喜欢陈玫,为了陈玫的一个电话,心甘情愿的跑过来天天帮我做饭洗衣连我胃疼都照顾到。可是我若说一句重话,立刻翻脸不认人。

  身边的同事,也不乏优秀的人才,只是同事之间,性别淡化太严重,看到的一个个都是白面人,偶尔凑成对的,大概也只是合适,而不是心动。

  简直无从下手。

  当从商业的角度来分析婚姻大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之所以单身,不是因为我不着急,而是别人不着急。

  我竟然后知后觉的活了24年,然后不知不觉地沦为了社会的隐患。

  怎不叫我痛心疾首?

  我打电话问陈玫:“怎样才能获得男人的好感?”

  陈玫不怀好意的说:“脱光衣服。”

  我怀疑这种可能性:“我这个条件也可以?”

  她大概也意识到希望渺茫:“你有点难度。”

  我抓住生活中的唯一一根稻草虚心求教:“有没有通用一点的方法?那种不太麻烦比较适合我的?”

  陈玫循循善诱:“一般来说是这样的,男人喜欢女人只需要三个条件,24岁,漂亮,身材火辣。还好,你总算是24岁,而不是27,至于那些先天不足的,可以后天来补。”

  我有点排斥:“补什么?吃木瓜?还是直接去隆胸?找个男朋友还需要费这么大周折?”

  陈玫没好气的骂我:“补脑子。”

  我理直气壮地反驳:“要是一个男人看中的是我的长相,那也不值得我爱。”

  陈玫打击我:“你确定会有一个男人因为你的长相喜欢你?”

  我气得说不出话来。

  她接着打击我:“长相不好也就罢了,还是个扁平身材,这些姑且都不计较,于明灿,你告诉我,你觉得你哪一点会吸引男人?”

  我垂头丧气:“所以才问你啊。”

  她问我:“学会用洗衣机了吗?”

  我更加羞愧:“没有。”

  “微波炉呢?”

  我终于找到一线生机:“这个我会。”

  “你会用它来干嘛?”

  “热饭热菜,我都会。”

  “当时买这个微波炉花了八百块钱,功能有八百项,你光用来热饭?”

  我再也无从辩驳,只好低头认错:“明白了,我决定先不找男朋友了,看来现在时机还不成熟。”

  她被我气笑:“时机是不熟,问题是你熟了。”顿了一下她又问我:“徐渭呢?”

  我趁机把她的怒火往徐渭身上引,就说:“他看不上我,不联系我了。”

  果然陈玫的下一句话就大骂:“这个混蛋,吃完了连帐都不付?”

  我心里大乐。嘴上不作一句解释。

  只是没想到她变化那么快,前一秒嫌他不负责任,后一秒就自扇耳光:“也好,这个人配不上你。远离他就是远离是非,远离黑暗。”

  是是是。

  我第一次下决心洗衣服的时候,看着洗衣机上那十几个按钮,一时下不定决心该去摁哪一个。刚要喊夏于天,一扭头,看见他皱着眉头,抱着双臂,倚在门框上端详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问他:“该摁哪个?”

  他饶有兴趣的看着我:“怎么突然想起自己洗衣服来了?”

  我认真地告诉他:“陈玫说我先天不足,需要后天来补,让我务必学会使用洗衣机。”

  他忍不住笑:“下一步再学习做饭,拖地,打扫房子,然后是修理灯泡电视机,最后一个人可以搬一桶水上楼?”

  我趁机问她:“你们男人,会不会喜欢这样能干的女人?”

  他笑着点头:“当然喜欢。但是不一定会爱她。”

  “喜欢和爱有什么不一样吗?”

  “爱她怎么舍得让她去洗衣做饭?”

  我恍然大悟:“原来你爱我。”

  他瞪了我几秒钟,木着一张脸走了。

  我曾经以为,家里那台洗衣机可算得上世界第二复杂的电器了,排第一的是家里的那台微波炉。陈玫填鸭式的教了我一个星期,我为了她安心的出国,下大力气背过了那些复杂的程序。她一走,我立刻把这两台机器的使用权转让给了夏于天。令人欣慰的是,他适应的很好。

  现在我对着这台机器,费力的回忆陈玫教我时的情景。夏于天半个小时候回来看我,我装着学会了的样子,摁来摁去,但是不敢往里放衣服。

  他劝我:“明灿,我跟你说件事。”

  “嗯。”

  “你要是真过意不去,以后就负责拖地吧。洗衣服我看就算了。”

  我扭头看他:“你怎么知道我过意不去?”

  “要不然呢?”

  我说:“我其实过意的去。都是我妈啦,说我给家庭蒙羞,给社会造成负担,让我赶紧找一男朋友。”

  他一副我不懂,你妈让你找男朋友跟洗衣服有什么关系的表情。

  我接着解释:“陈玫说我先天不足,后天耻辱。让我先学会洗衣服,然后再找男朋友。换句话说,我得用这项本领来吊男朋友的”,我哭着一张脸,“你相信当今世界上有这样悲惨的寻偶经历么?”

  他被我逗得哈哈大笑。

  我佯装大怒:“有这么好笑么?”

  他说:“你为什么不换个角度来想一下。”

  我纳闷:“换到哪个角度?”

  “找个肯洗衣做饭做家务的男人。”

  我盯着他:“可这世界上我就发现了你一个这样好的人。”

  他的脸居然慢慢的红了。

  我奇怪,走到他面前问他:“你的脸干嘛这么红?难道没有人这么夸过你?”

  他丢了一句:“没见过这么蠢的。”自己回房间了。

  我拿着说明书,最终也没有问任何人,还是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学会了洗衣服。

  那天夏于天不在家,我跑到他的房间里,决定帮他洗一次衣服。

  他真是个干净的男人,即使穿过的衣服,也叠的整整齐齐,放在衣厨一角。若干年前,我对过于干净整洁的男人有偏见,跟陈玫把所有爱干净爱整洁的男人统统归入同性恋行列。可是真正在一起生活,我开始喜欢这样的人,整洁是种美德。特别是自己整洁又不要求别人的人,更是难得。

  夏于天的整洁表现的最突出的一点是,他从来没有脏袜子,从不留它们过夜。

  我一边啧啧称叹,一边抱着他的衣服,一股脑的扔进洗衣机。

  然后帮他整整齐齐的晾起来。想象着他回来以后大吃一惊的样子,我笑的捧腹。

  一直等的我心焦了,他才回来。

  我邀功似的用手指着阳台给他看。

  他倒抽了一口气。

  我站在一边,心里暗暗得意。

  下一句他问我:“你学会用洗衣机了?”

  我神气的点头。

  他又问:“你知道不知道有些衣服不能水洗?”

  我立刻就感觉当头一棒,茫然的问他:“你这些衣服不可以?”

  他点头:“我一大半衣服是不能干洗的。”

  然后他走到衣服面前,十秒钟后回来,拿着成了两半的卡:“连金卡也搅断了。”

  我脸烧的发烫,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继续落井下石:“所以以后不要在这方面努力了,你潜力实在有限。”

  我恼羞成怒:“我赔你。不就几件衣服吗?”

  他显然很有兴趣:“好啊,给你打个折好了,把今年的工资都划到我卡上。”

  我没听明白:“什么?”

  他微微一笑:“你不是想赔偿吗?好啊,把今年的收入划到我卡上。。”

  岂有此理。我说:“我月薪至少四千块,你确信你的衣服能这么贵?”

  他低头沉思了一会,然后抬头跟我说:“哦,很显然,我高估了你的收入。”

  再和他说话我就是自找麻烦。

  第一次做饭也是这样的。

  我煮了鸡汤,迫不及待的等他回来。

  我不会像时下很多女生那么蠢,做菜要从网上下载图片。我始终认为做饭是女人的天赋,只有想或者不想,而不存在会或不会。

  他喝了一口,眉头微皱,然后点头说:“不错。”

  我心里大喜,问他:“以后我来做饭?”

  他马上神色大惧,连连摆手。

  我不悦。

  他劝我:“其实很多女生,一辈子都不做饭的。你也不一定非要学会。”

  我回击他:“难道我做的汤不好喝?”

  他为难的看着我:“有点咸了。你自己感觉不到?”

  我更加生气:“我根本没舍得喝。”

  他连声附和:“对对,你做的汤是艺术,做好了的东西怎么能称上艺术?”

  讽刺得一针见血,简直令人绝望。

  我早就说过,他是有教养的人。汤那么咸,他还是很捧场的喝完了。因为这样,我更难过。

  然后他安慰我:“女生让男人喜欢有很多方式。不漂亮没关系,不做家务也不重要。”

  “那什么是重要的?”

  他想了一会说:“缘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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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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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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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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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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