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绝品败家系统>第212章 抛头颅,洒狗血
  掌握新东方特级厨师的所有技能,可不是只有泡妞这么一项好处。

  如今真人秀节目那么多,厨王争霸如果能搞成功,绝对可以大火。

  若是能加入点像动漫《中华小当家》和《神厨小福贵》之类的偏魔幻元素,绝对能创造全华夏国的收视记录。

  当然了,对于吴良来说,他暂时还没有参加真人秀节目的兴趣,他只想安静而又低调的败家。

  等什么时候他感兴趣了,决定去行动的时候,那便是蛟龙入海,必风起云涌!

  “新东方特级厨师”这一技能,暂时还用不到,被吴良丢进了技能栏里。

  晚上,回到家中,除了保姆阿姨之外,宋浅浅并没有在家。

  凌晨三点《我是歌王》要录节目,宋浅浅早就在经纪人刘姐的陪同下,去了录制现场。

  目前,宋浅浅虽然没有正式出道,但她所享受的待遇,比大多数艺人都要好。

  甚至,连某些常在电视荧屏上露脸的红人,也不及她的待遇好。

  她出去录制节目,有保镖团队随行,经纪人提包,而且营养师和私人医师随时待命。

  就这个阵仗,恐怕也只有一线明星才能达到。

  这都是吴良给她的,今生今世无以回报。

  宋浅浅对吴良也很满意,毕竟在一起也经历了很多事情,相互之间也很了解。

  最近因为太忙,已经两天没有回家,也没有与吴良见面。

  在《我是歌王》的录制现场,宋浅浅刚从舞台上走下来,走到休息室。

  “这个花心大萝卜也不来看看我,最近都憔悴了。”宋浅浅有些想念吴良的自语道。

  “花心大萝卜来也!”

  就在这时,吴良出现在身后,并从身后抱住了她。

  宋浅浅低着头红着脸,像个做错了事的小女孩。

  吴良就喜欢宋浅浅的这份纯真,没有心机,傻傻的憨憨的。

  他摸了摸宋浅浅的头,然后将她抱进臂弯里。

  《我是歌王》新一季的最新期,已经录制完毕。

  这一期,鹿含会上场。

  这货最近也挺忙的,刚从《奔跑吧大兄弟》录完节目,就慌慌张张跑到《我是歌王》来。

  录节目录个半死,刚走进休息室就见到吴良抱着宋浅浅,聊着情话,打情骂俏,羡煞旁人。

  鹿含只能羡慕嫉妒了,他禁不止感慨,他与吴良的差距太明显了。

  虽然自己是当红炸子鸡,却有许多痛苦。

  想要恋爱却只能搞地下恋情,要么就干脆不找女友,连正常的青春和恋情和都无法享受,活得真是悲催。

  与吴良相比,不如人家有钱这是肯定的,人家在家有正牌女友陪着,在公司还有气质女助理嘘寒问暖,公开秀恩爱你能咋地。

  并且,想登上《我是歌王》的舞台还要征求吴良的意见,鹿含突然觉得自己活得好失败,做个大明星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还是当老板活得自在。

  这不,见了吴良的面还要点头致意,叫声:“吴总早上好啊。”

  吴良摆摆手,鹿含就很识相的走开了。

  近日,《我是歌王》异常火爆,收视率节节攀升,这让某些明星艺人,都眼馋了起来。

  动用关系,甚至毛遂自荐的明星艺人,真心不少。

  见到吴良如鱼得水,混得风生水起,李牧之恨得牙根痒痒。

  他在反思自己,分析自己失败的原因。

  他总结出来一个结论,那就是没有像吴良一般幸运,没有找到一个口碑好、质量佳的项目。

  光是找到一个好项目还不足够,还需要一名优秀的策划。

  李牧之虽然觉得他不如吴良会玩,但他可以高薪聘请一个策划来帮忙。

  若是想要打造一档像《我是歌王》这么火爆的综艺节目,必须要有一个金牌制作人来为他出谋划策,统筹全局。

  他想了想,目前华夏国共有四个金牌制作人。

  其中,有两个在华都,另外两个在省城。

  近水楼台先得月,李牧之自然是想找省城的金牌制作人帮忙,毕竟省城是他的主场,有李家撑腰,对方应该不会不给面子。

  而省城的两名金牌制作人,分别是梁宇和陈春杰,只要从两人中选出一个来就可以。

  梁宇不太熟,那就陈春杰了!

  李牧之已经决定,聘请陈春杰协助他,打造一档超高人气真人秀节目。

  看来,李牧之势必要与吴良争个不死不休,来捍卫他省城第一少的位置。

  反观吴良,就没有李牧之那么多功利心。

  败家,才是他为之而不懈奋斗的目标!

  抛头颅,洒狗血,义无反顾!

  【叮】

  熟悉的声音在脑中响起。

  新任务,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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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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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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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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