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从来没有在别人面前表演过,更何况是在这么多人看着的舞台上。每次跟顾迟学完歌唱,他都会说我唱的差劲。我一时间没有勇气。
“别怕,你唱的很好。”顾迟走过来拉起了我的手,朝舞台走去。
这是他第一次夸我,可是此刻我却没有喜悦,反而更紧张了。
我看着越来越近的舞台,感觉心跳也越来越快。怎么办?
我不会唱摇滚音乐,顾迟教我的都是慢歌,他们会不会不喜欢?我会不会唱的很难听,他们会不会嘲笑我?
正想着,我就已经站在了舞台中央,顾迟很快就下去了。
我感受到耀眼的灯光打在了我的身上,台下的众人都齐刷刷的看着我,眼里有好奇,有惊讶,也有质疑。
我紧张的手心一直在冒汗,感觉大脑一片空白。
我怎么就站在舞台上了呢?还不容我悔恨,音乐声已经响起,我甚至没有准备好。
听着音乐,我觉得这首歌很熟。
是我熟悉的一首歌,顾迟曾经教我唱过很多遍。我也在他面前完整的唱过很多次,但是,这却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表演。
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看着顾迟的方向。或许是知道我会害怕,他就站在离舞台最近的地方,看着我。
“我看过沙漠下大雨,
看过大海亲吻鲨鱼,
看过黄昏追逐黎明,
没看过你……”
我拿着麦克风,颤抖着发出了第一个音来,听见自己的声音从音响里传出来,被无线放大。我看着顾迟硬着头皮往下唱。渐渐的,我开始慢慢的投入到了音乐中,每一句歌词,每一个调,都是那么熟悉。
我甚至忘了我正站在舞台中央,就好像往日训练时,顾迟站在我面前,我认真投入的唱着。
原本的恐惧和紧张都渐渐的离我而去,我开始感受到了一阵投入的放松,不知不觉,一首歌已经唱完。
“我想要更好更圆的月亮,
想要未知的疯狂,
想要声色的张扬,
我想要你。”
我唱完最后一个调,从原本音乐的投入中走了出来。
我又变得紧张起来,看着台下静悄悄的众人,心跳又慢慢变快。我是不是唱的不好?会不会很滑稽?会不会……给顾迟丢脸?
我扭头看向顾迟,看见他开始鼓掌,安静的包厢里,他的掌声特别清晰。然后,我看见夏年成也开始鼓掌,渐渐的人群里响起越来越多的掌声,甚至有人为我开始高呼。
“还不错。”顾迟翻身上台,走过来冲我点了点头。
到了台下,我看见沈合钰和夏年成吃惊的模样。
“凉瑾,你唱的真好听。”夏年成由衷的说道。
我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谢谢。”
“凉瑾,你什么时候学的唱歌?你知道吗,刚刚你上去的时候吓了我一跳,一直不知道你唱歌这么好。”沈合钰看着我好奇的问道。
听到她们的夸赞,我抬头看了看顾迟,他此刻扬着眉笑着,显然很是得意和高兴。
“在家的时候顾迟教我唱的。才学了没多久,刚刚在台上紧张死了。”说到这里,我假装生气的看着顾迟,“你怎么不事先跟我说一声,害我都没什么准备。”
“要什么准备,这不是唱的好好的嘛?”顾迟一脸运筹帷幄的样子。
“哦?顾迟还会教人唱歌?”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走了过来,站到了我们面前,对我礼貌的伸出右手来,“你好,我叫林瑞,是顾迟乐队的贝司手。你就是凉瑾吧?!”
每次顾迟乐队表演的时候,我都会看到这个男生,但一直以来,除了夏年成和沈合钰跟我一早认识以外,其他的人都没跟我主动说过话,我有些意外的伸出手,对他友善的一笑:”嗯。”
“之前一直听说顾迟交了女朋友,早就想认识一下了,但一直没什么机会。比前几次看到的时候更漂亮了。特别是刚刚在台上,估计要迷倒不少人了。”林瑞有些歉意的说道。
我有些害羞的笑了笑。
“歌唱的很棒。我们这边很少有人会唱民谣。都是摇滚热爱者,难得听到这么温柔的歌声。”林瑞说。
“我还担心你们不喜欢听民谣。”得到了顾迟朋友的认同,让我觉得很是开心。
“怎么会,很喜欢。”林瑞绅士的笑着。
顾迟又去台上表演了,我一个人站在下面,渐渐的,越来越多的过来跟我打招呼,各种面孔,各种名字。
起先的时候,我还会很认真的去记他们的身份,到了后来,我只顾着点头点头微笑,完全不知道眼前站着的人是谁。
过了好久我才从人群中解脱出来,看到顾迟站在人群外对我笑着。
“看来我们家凉瑾很受欢迎啊。”他笑的一脸调侃。
我朝他走去,有些累的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说道:“突然变得那么热情,我有些不习惯。”
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对刚刚的情景有些后怕。
“他们这是在认同你啊,傻瓜。”顾迟宠溺的揉了揉我的脑袋。
“他们说我唱的好听。”我有些许得意的看着他,想起平日里他总是骂我笨说我唱的不好。害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差劲。刚刚被那么多人夸赞,我有些飘飘然。
“我教的好,当然唱的好听。”顾迟一脸自得的说着,像是再说着理所当然的事情。
今天晚上,我感受到了周围的人对我不一样的态度,而这一切的改变都来自于顾迟,是他教我学唱歌,他带我理的发,他给我买的新衣服。是他让我开始有了改变。
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感受傍晚夕阳的余晖和即将入冬时刺骨的风。顾迟突然开口跟我说道:“凉瑾,以后多在舞台上唱唱歌吧?”
他的语气很柔和,像是询问,也像是命令。
“诶?”我回头诧异的看他。
“今天你在舞台上的样子,很自信很投入很……美。”他似乎有有些不好意思,但依旧强装着平静的跟我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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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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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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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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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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