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最后,大约由于力气上的损耗,阿呆嚎叫的声音小了起来,楚三娘背脊才开始渐渐放松,当阿呆动静几近消失的时候,楚三娘也不知不觉睡去。
一夜无它。
楚三娘是被一阵怒叫惊醒的,那声音喊道:“哈哈哈,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害怕持剑了,因为……持剑者必须主持人间正义,我想代表正义,可是,我太弱了,弱到害怕一群三流匪贼,弱到,连靠近剑都不敢……我是背负使剑者的使命的,天赋使命!我必须不断去斩妖除邪,来验证自己的资格!持剑者,必须以血祭剑!”
狂呼的失忆者,言语中是膨胀的未有丢失的使命感……
“持剑者,必须以血祭剑!”
听到末尾这句话,楚三娘大惊,猛然起身,向大树看去,只见,树身周遭绳索成段散布,显然是遭到巨力强行挣脱,而阿呆,正持剑在一丈外对天狂呼。
即便看不到正面,楚三娘也感受得到,那来自其身上的庞大煞气。
现在的阿呆,恐怕已经不是昨夜之前被绑缚于树上之前那个阿呆了!
只是,后半夜的不声不响中,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楚三娘在沉睡之前以为,阿呆动静变小,必然是力气丧失,渐渐意识也丧失了,至少也是不清晰,但现在看来,那种意识的浑浊,恐怕不是疲乏那么简单,他硬性地去持剑,恐怕是激发了一些记忆的领域,但是又没有正确还原,以至于说出持剑者必须主持正义,要以血祭剑的话。
可以说,他不是回想起了一切,从而习惯持剑,而是在无法摆脱的状态下,以逻辑强行说服甚至扭曲自己去接受持剑者的使命!
万分担忧的楚三娘不由喊了一声:“阿呆?”
狂吼完毕的阿呆扭过头来,看向楚三娘,那双目中的赤红以及其透露的杀气竟然吓得楚三娘猛然后退一步。
阿呆嘴角不由狞笑一声,冰冷无情地道:“我该去做祭剑的事了,作恶者,是逃脱不掉的!”
说完,他身形一动,倏忽间,竟然掠出好大一段距离,接着,于远离中飘飞——不,不是飘飞,那只是功力到了高深的地步后,运尽全力飞掠的状态!
也即,阿呆虽然没能记起自己是谁,甚至自己与剑的牵绊在推理上都出现偏差,但是,他基本上已经找回了功力,而且,他正抱着一个唯一的念头:以除恶来祭剑,而除恶失控,就无一不是杀人!
加上他去的正是西子城方向,那么,不久后会发生什么事就不难判断了。
楚三娘手伸到当空,口开到一半,根本没能阻止住。
无奈,她抓过驴子阿花的缰绳,翻身而上,催动前行。
不论如何,在阿呆惹出大乱子以前,一定要阻止他!
于是,两人一前一后持续着疾行。
而此刻,西南方启明的太白金星正要消失,太阳要出来了……
西子城中,早市已经开始,摆摊子的,逛早集的,乃至卖混沌小吃的,由稀疏,趋向稠密,并最终熙来攘往一片。
除了城民,另一种人也开始增多。
就有那么一拨人,身着官家服饰,在大街上横行。
他们不是衙差群体,衙差数目毕竟有限,日常也有事务,他们是兵家,有将校,士兵,配的刀叫军刀。
原本,守城的兵员是有固定区域的,甚至营地是在野外,也有秩序规矩,不可以乱闯民生之地。
但现在战争了,到处都需要配备兵员,这就导致整个势力需要大招兵,精锐的,被派到前线,良莠不齐、临时招募的,则配在后方城池,而为了防止有奸细潜入城中捣乱,巡城也成了他们的例行任务。
若这些人原先就是地痞流氓的话,进入了巡城军后,其德性不见可知。
所以大多数人见到了都是要远远避开的。
但是那些摊位摊主们是无法避开的,首当其冲就成了被吃拿卡要的对象。
为了苟活下去,摊主们只能忍耐。
有一股这样的巡城兵,就行进在一条大街上。
其手下们,在过往的摊位上四处伸手,肆无忌惮,就像是从乞丐无赖转化过来的一般。
而其实,这些人在入伍前大多也确实是乞丐无赖。
他们正是野莲帮的那些人,中间的两个首领,正是洪帮主以及狗头师爷。
不同的,是两人的服饰已经变成了正规的校尉和副官所属编制。
洪帮主…不,洪校尉看着换了层皮兴奋不已的手下们,向来阴沉的脸上也不由浮现出一种掩饰不住的成就感,乐呵呵地笑道:“这群小子,没个收敛。”
是啊,原先作为野莲帮成员,也如此这般于村镇之中耍横放刁,不同的是,那时候别人怕他们,主要是怕麻烦,是驱蚊虫的心理,若被抢了东西,就只当是喂了狗了。
而现在,那些摊主们被拿要了东西,则是在贡奉瘟神,屈迎虎狼,消灾避难。
能明目张胆行凶作恶,可是氓流们的高级志向,他们得了志,兴奋难抑,如何不试试手炫耀一番?
听得帮主大人爱恋一般的“责骂”,手下们不由回头,奉承道:“还不是帮主……不,校尉大人的英明领导!”
洪校尉一时受用万分。
那副官师爷也笑道:“确实一切都是大人您带来的啊……只是,大人,接引了咱们的王都统,说不久之后可能要从西子城招一批人去前线,咱们去还是不去呢?”
后面,师爷的声音已经不自觉低了下来。
洪校尉也恢复冷静神色,低声道:“师爷啊,你需要知道一件事,乱世富贵不好求,急急躁躁的上了前线,不过成为炮灰,但俗语还说,富贵险中求,所以,去不去冒险,不是简单的一句话的事,而是要看时机,看预判,现在的军队情况、前线情况,整个战争大局都还未清晰,只可以积蓄软力量,即是走门路套交情,到可以出手的时候,才可大胆请愿,一飞冲天。”
“咱们的中期目标,是独立成军,稳步揽功,至于更后面,我就不好说了。”
但是,也说不定就能坐拥三军,直至最后称王称霸……
意识到了后续那些无穷的意味,师爷和洪校尉都嘿嘿奸笑起来。
忽然,前面好像出了乱子,洪校尉一皱眉,因为他看到,惹出麻烦的,就是自己手下的小子。
原来,那士兵看到一在路变等什么人的小媳妇生得好看,就小娘子、小娘子地调戏起来,并且要抓手说到别的地方谈谈心。
偏偏,那女子是有丈夫的,很快回来,看上去也是个有蛮力血性的,当即就将这兵推了个趔趄,这还得了,平民敢袭击士兵,他跟身畔两位兄弟马上补了上去,就要动拳,估计,若不能胜,接下来就要动刀了。
这一下,那些城民们不愿意了,一个个指点包围起来,有大胆的还在人群中高呼:城兵强抢民妇,还要打人了!
那几个兵一时不能动手,往昔的地痞口才上来,回骂道:“是这厮胆大包天敢袭击官军,咱兄弟只不过上去询问一下是否有困难而已!”
一时是打不起来,不过,也闹不完了。
师爷一看,恨恨地道:“这群小子,吃些拿些就罢了,偏偏狗爪子去惹活人……不过大人,咱野莲帮规矩,兄弟利益首要,无论如何,要压下这群贱民火气,您下令吧!”
跟随着的还未动手的原野莲帮人士兵还有许多,只要洪校尉一声令下,腰刀出鞘,定可将围观的人群驱散,镇住场面,但是,洪校尉却一摇头,斥道:“愚蠢,咱们现在是堂堂正正的巡城士兵,怎可以还是野莲帮的僵硬规矩,记住了,日后的任务,就是不但要城民们怕咱们,还要他们敬咱们!”
师爷脑筋一转,也失笑道:“对了,我这老脑筋,总转不过身份来……具体怎么办您说吧!”
洪校尉在师爷耳畔一阵嘀咕,师爷则听得越来越佩服,心道:这才是大智慧者的思维啊!
原来,洪校尉是告诉他,要允许手下们闹腾,不闹腾,他们就觉得没有自由,没有权利,跟着你没甜头,也没趣味,但是不考虑后果的纵容他们,最终就会反噬到自己。
所以,一个有谋略的投机者,应该是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让手下去立威,而在自己在场之时,则用做戏,用惩治属下,来对城民立首脑的威。
如此,真犯了大事,也可用手下推脱了事,还不怎么防止到自己的升迁,毕竟,惩治犯错下属的事都是可以作为例证写进推荐书里的。
当然,后面这些都是师爷自己的推断,而洪校尉的计划,实则也是依此行事的。
所以,在看到那几个手下被逼得脸红脖子粗觉得“尊严受损”要拔刀的时候,师爷依照指令让在后面的士兵们冲了上去,口中呼喝有声。
这一下,围观的百姓们也确实被冲散了。
毕竟,一两个官兵他们还有气人数上的倚仗,官兵一多,冲突起来,那就不是袭军这么简单的事,而是可以定义为造反了——战乱时代,尤其如此。
于是,在士兵们的开道中,洪校尉和师爷一先一后,背着手大咧咧行至,就如同即将断案公审主持正义的大官一样。
人群静了,都看向这两位主事者,看其怎么处理。
而争执中心的那三个士兵一见是自己的上官,一喜,大叫道:“大人,您总算来了!”
他们暗暗冷笑加窃喜,往日在村镇中逞威,不论再怎么闹腾,捕快一来都要老实下去,但现在,自己等人就是军官,害怕谁来!
反倒是另一方那对夫妇真的害怕了起来,妻子靠在丈夫怀里,丈夫紧紧搂着妻子,一时不敢说话。
洪校尉冷着脸走近那三名士兵,手掌就要抬起,好展开戏码。
哪知道,人群竟然再次哄闹起来,似乎有什么人从外围正闯进来,洪校尉不觉停了手,转身看去,这一看,眼睛再难合上。
只见,在人群主动让出的道路上走过来的,是一个人,一个身材高大,头发蓬乱,满脸胡须,一身粗布服的男子,形同山林野人。
而这,还不是他招眼的原因,此刻的他,竟然手持着一柄出鞘的利剑,而且,双目赤红如猛兽欲嗜人,这种危险气质,自然使得人人避退。
而洪校尉之震惊,还在于看清了这个人的相貌,他,竟然是阿呆!
不错,正是阿呆,丝毫不同于不多天前那个以沉默为主,少言少语表达欠缺,被人踢在地上踩着脑袋也不反抗不叫骂的愚夫,此刻的他,浑身上下都好似换了个人。
而再依照自己武者的直觉,阿呆的改变,还在于其起步时隐隐带起的功力的味道。
曾经听闻阿呆失忆过的洪校尉,竟然冒出一个想法:莫非,此人记忆已经找了回来?并且,还包括自己的武功?
回想起曾经见识过的阿呆挥舞钢刀时的疯狂,洪校尉不寒而栗。
猛兽不动你,可能是其还没有磨好自己的锋锐……
瞬间万念的洪校尉,双脚不自觉向后退了一步。
不过,不知道厉害的人还是有的,那三个闹了事的士兵,方才见到洪校尉铁青起来的脸就觉得有些不妙了,再看那将起的巴掌,弄不好就是朝向自己的。
还好,竟然有一个莽汉闯了进来,还大胆持着剑!
草民持剑,这还得了,尤其是乱世的现在,大城都是有禁刀令的,这人肯定已经犯了事了。
但是,犯事儿的人都不好对付吧?
不过,一看那持剑者尊荣,三个出身于野莲帮的人立刻哈哈大笑,道:“我当是谁,原来是那个孬种阿呆,看来,上一次你活了下来啊,正好,拿下你治罪!”
阿呆曾经被他们万般欺负,那么现在,依旧可以是小菜一碟。
加上经上次之事已成敌对,甚至,要提防对方去告密,三个士兵不再客气,抽出方才没有出鞘的官刀,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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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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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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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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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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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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