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房门打开,两个俊俏丫鬟战战兢兢的、低着头不敢看。
“进来,关门。”
一刻后,大王子笑容满面、春风得意的离开,两个丫鬟默默垂泪,颤抖着穿上衣衫、收拾屋子。
大王子来到前殿,早有一个中年等候。大王子坐下,语气有些沙哑的说道:“舅舅,失算了,没想打这个老不死的竟然让三弟做了太子!”
郑俊杰却微微一笑:“殿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现在得到太子的位置,能不能保住性命都是两说呢。”
“舅舅是说……”大王子眼睛里凶光闪烁。
郑俊杰微微点头,缓缓说道:“不急不急,说不定有人比我们还要着急呢。”
…………
当此时,二王子唐建文在自己的府里转了好几圈,终于大喊一声,“来人,去喊姜春雨先生过来!”
一会大殿外就传来大笑,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风度翩翩而来,“二王子终于想起姜某了。”
二王子轻哼一声:“姜春雨,你们神殿到底为什么而来?我想听真正的原因!”
姜春雨犹豫一下,说道:“如果殿下能保密,我可以说。”
二王子想了想,当即发誓保密。姜春雨这才说道:“殿下可曾听说过‘天神盗火’的神话传说?”
二王子眼睛一亮:“传说,火焰之神不忍人间受苦,冒死从天上偷来先天火种,为人间带来光明,而火焰之神却也因此陨落。难道,地宫中有先天火种?”
姜春雨点点头:“传说虽然不见得真实,但也不是空穴来风。那个远古的时代我们已经无可考证,不过根据我们东华神殿的记录,贵国的地宫,很有可能存在先天火种。当然,只是有可能,我们也不能保证。”
二王子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那么,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姜春雨和二王子击掌盟约,二王子笑得很开心,似乎已经看到自己坐上王位的那一刻;而姜春雨眼神深处,则闪过嘲讽。
神殿之所以选择二王子合作,不仅仅是因为二王子没有坚定的支持者,更因为这个二王子志大才疏。
…………
此时,韩宁站在相国府门口,一脸的懵呆。昨天,相国府一片原始风光、且一个人都没有,今天却大变样。
首先是人来人往,大门口已经有两名武士站立。两名武士身着半旧的铁甲,手持两人高度的长戟,宛如雕塑。铁甲虽半旧,却战痕纵横,勇武与铁血的气息扑面而来、威风凛凛。
大门重新刷了漆,拳头大的铜铆钉闪闪发光;进了院子,却是花香幽幽、明净的青石板铺成婉转的小径,通往明亮的堂屋。
昨天还破败的屋子,却焕然一新。院子里有文人、武士,轻声交谈。
不知谁喊了一声,窦相国来了,众人立即沿着石板路站好,眼神期待的看着门口。
韩宁眼睛扫过,却是越看越惊奇,这些人衣着五花八门、样貌气质各有不同,但所有人看向窦宪的目光,都充满了尊重。
窦宪站在门口,忽然间老泪纵横,随后哈哈大笑:“我回啦了!”
一会,窦宪将众人召集到院子里,拉着韩宁,对众人说道:“来,为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有道是自古英雄出少年,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位少年英雄,韩宁。”
随后,窦宪以简洁的话语,介绍了一下韩宁一路以来的表现,迎来一片掌声。而后窦宪则为韩宁解释这些人。
原来,这些人都是当年窦宪的门客、侍卫、身边的智囊等;后来窦宪被贬,他们也就离开了相国府。当年窦宪号称门客八百,但如今只有不到五十人回来、确切的说是46人。
时间是最好的考验,二十年过去了,当年的八百门客也只剩下四十六人。但这四十六人却是窦宪最坚固的根基。窦宪之所以敢孤身一人返回王都,就是在等这些人。
这是一种无言的信任、也是一种无法用文字来描述的信任。
窦宪拦带着韩宁,一个个介绍:
“这位是叶俊平,可以做大总管。”
“这位是施泉荣,化神境界的高手,府中的安全就由他负责。”
……
韩宁一个个见礼,叶俊平是一个看上去白白胖胖的中年人,按说这样的人往往都是笑里藏刀的角色。
施泉荣却是英雄汉子一枚,往那一站就让人有一种安全感,仿佛一座不可摧毁的高山。
还有门口站岗的两位长戟武士,一个名叫叶浩、一个名叫赵川,都是元神初期的境界。
将众人介绍完毕,也将所有人都分配好;韩宁是众人当中、年龄最小的,跟在窦宪身边,这是要重点培养一下了。
下午时分,三王子、也就是太子的侍卫、黄晓安来了,说是拜访韩宁。韩宁匆匆出门,就看到黄晓安牵着一匹枣红色高头大马,比之一般的马匹高出半个头有余。
见到韩宁,黄晓安露出微笑,笑容中还有一点嫉妒:“韩宁,这是太子允诺你的天马,可是觉醒了血脉的、上等天马,交给你了,好好待它。”
韩宁看着眼前的骏马,神骏灵逸,周身隐隐有风之气息盘旋,眼神灵动有光,似乎能听懂人言;瞅向韩宁的眼神,似乎有那么一点不屑。
韩宁却一眼就喜欢上了如此骏马,比之吕守城等人的坐骑更加神骏,忍不住上前抚摸,不想着骏马张口咬来。
韩宁轻轻退后一步,“黄大哥,这马可有名字?”
黄晓安被韩宁一声韩大哥叫的飘飘然,点头道:“叫:追风。”
“平时吃什么?”
“都在这里了。”黄晓安掏出一本小册子递给韩宁。
“谢谢黄大哥,替我谢谢太子殿下。”
黄晓安将缰绳交给韩宁,就离开了,韩宁拉着缰绳,想要将天马牵入院子里,不想天马站着不动,甚至还微微歪着脑袋看韩宁。
韩宁也不恼,只是微微一笑,全身真元鼓动,抓着缰绳向大门走去;天马还是不动,却被韩宁拖着前进。
眼看着到了大门,天马忽然扬起前蹄、对着韩宁就踩了过去。
“哼!”韩宁双手高举,一把抓住马蹄。沉重的压力传来、双臂几欲脱臼,韩宁脚下的石板破裂,但韩宁却硬生生擎起了马蹄,宛如雕塑般纹丝不动。
僵持许久,天马终于低头了,看韩宁的眼神不再是轻蔑,却依旧有些陌生,但却老老实实的跟着韩宁来到后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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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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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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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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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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