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征天策>第十三章 我想做个好人
  “临死之前,有这么多大人物在场,听我方修在这里发表人生感慨,也算是荣幸之至了。既然感慨说完,那接下来我想自说自话地去讲讲道理。”

  方修整理了下自己的仪表,恢复了初始时的淡然平静,目光巡视了场内一圈,最后定格在人群最上方的云家大小姐云火瑶身上。

  “你生得确实很美。”语气很柔和,也很真诚。

  就像是恋人之间的亲昵调情,一直默如镜湖的场面,也被这一句话搅起了波澜。

  许多人,包括身为被夸赞者的云火瑶,也一脸错愕,不知道这凉城少年为何突然说出这样一句。

  难道想在最后的时间打温情牌,乞求原谅?

  可人都要死了,这时候说这些岂不是太晚了?

  “……但很可惜,并不是最美。”

  方修话语略微停顿了片刻,无限惋惜地轻叹了口气,接着吐出这最后一句。

  他脸上的表情显得尤为失望,而其余人的表情则是精彩纷呈。

  这两句话很没头没脑,也很是难以理解,但不代表场中没人不可以理解。

  ——我要娶的是世间最美貌最漂亮的媳妇,而很可惜你不是,所以还不够入我的眼。

  理解之后,便是强烈的震惊,这少年……到底从何而来的勇气,敢说出这样的话语?

  出生于大夏朝云家的云火瑶,在王都有着“胭脂虎”的称号。这其中的“虎”,自然是指她那性格骄纵无法无天的大小姐脾气,而这“胭脂”一词,则是赞誉她的美貌。

  肤若凝脂花颜月貌,乃是一等一的美少女。

  若不是两名对她宠溺到极点的哥哥,实在凶名太盛,就像是两座不可逾越的高山横隔于前,不容许任何人染指伤害自己的妹妹。否则王都那些自命风流的世家公子,早就一拥而上大献殷勤了。

  而这番话语落在云火瑶耳中,所表达的意思则更加直观。

  ——我看不上你,也从未对你产生过兴趣,先前也不是故意占你便宜,所以你别想太多,也别自作多情。

  “你…你……”

  她用手指着下方的方修,却怎么都吐不出完整的一个词出来,彻底被气炸了。

  明明占了自己便宜,却还要故作清高,装作一副不屑为之的模样。这世上,为何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枉费她先前心中还很是愧疚,以为对方直接被云叔一掌拍死了,而自己却未能及时出言阻止。

  而云焕仲,在听到这句话后,则用行动表达出了自己的愤怒,朝前跨出一步,来到衣衫满是血迹的方修面前。

  先前他是看这少年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便想着让对方临死前说两句算了,却没想到他又在此口无遮拦在此大放厥词。

  “我家大小姐,又有何处得罪过你,你非得在此咄咄逼人?”云焕仲冷声质问。

  其实比起言语的质问,他更想直接再出手,拧断对方的脖子,让他此后再也无法说出任何一个字。

  但是,在方修被击飞到屋外后,面对大小姐的不满,云焕仲已经答应再也不擅自出手,因为他认为方修已经必死无疑。

  方修目光平静,直视着眼前这位威名赫赫的神将:“我从来没有逼过任何人,相反,你们一直都在逼我去死才对。”

  “就算是死,那也是你罪有应得!”

  “那么请问神将阁下,我方修到底犯了何罪?”似听到了荒缪无比的笑话,方修不怒反笑,。

  “你…你竟然对……你下手竟如此狠辣,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哪怕这不是我们云家大小姐,是寻常的女子也不该出手如此之重!”

  盛怒之下的云焕仲,差点当着众人的面,直接将心中所想的“无耻罪行”给公诸于世,还好中间及时转了口。

  “战场之上,要区分男女?面对敌人,需心怀仁慈?”他望着云焕仲,语气尽是嘲弄:“如果神将阁下你回答一句‘是’,那我真的很是怀疑,你怎么现在还活生生站在这里,而不是早已埋骨它乡。况且,你为将领军这些年来,敢说手中从未染过手无寸铁的平民之血?”

  云焕仲顿时哑口无言,无法反驳。

  方修继续道:“这就是我一直想要说的道理,她偷跑进我的屋子,烧了属于我的东西,本就有错在先。我将之误认为逃走的刺客,误做了些不该做的事情,岂不很是正常?但就因为她是所谓云家的大小姐,所以哪怕我有道理,最后也变得没有道理,或者说你们从未想过要讲道理。”

  这些话他一直想说,因为憋在心里实在不舒服,因为自己真的很是无辜。

  作为生命最后的报复,他含糊带过自己做了什么,只是说那是不该做的事。

  很多人都听懂了,更加肯定了心中那隐晦猜测,而云火瑶依旧一脸茫然。

  此时此刻,云焕仲真的实在忍不住了。

  就算先前答应过小姐不再出手,但眼前这个混蛋满嘴胡言乱语,再让他说下去,场面直觉越发难以收拾!

  而且,云焕仲更是不解,就算自己先前那盛怒一掌没有将他直接毙命,但心肺肯定是受了极其严重的伤,按理说最多说个两三句遗言,就该倒地毙命了才对。

  可怎么一番高谈阔论说了如此多的话语之后,这混蛋既不咳嗽也不喘气,气色反而越来越好了?

  记得他刚进来之时,明明面色煞白吐血不止,一副气若游丝命不久矣模样,但现在怎么连血都不吐了?

  错觉,这肯定是自己的错觉。一定是回光返照!一定是!

  战场厮杀多年,见过太多死亡的云焕仲,可是清楚见到方修胸口的凹陷,说明自己那一掌的张力,已尽数轰击在他的心脏之上。虽没有直接将他的心脏化为湮粉,但也足以碎裂让它才对,况且地面上血液中的内脏碎片,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一个人,无心可以活么?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要是无心都能活,那就不是人,而是彻头彻尾的怪物了。

  ……

  ……

  “以前,我一直都很不喜欢这个世界,因为它太过冰冷太过无趣。也从未觉得,生命有什么值得敬畏之处,因为它实在太过于脆弱和短暂。”

  “很小的时候,我便见过战争过后,横陈满地的尸骨,和被鲜血浸染成红毯的雪原。也见过落雪的长街上,怀抱着婴儿的母亲跪在几名军装大汉脚下哀声哭求,可她怀中的孩子还是被无情夺走,重重摔在地面,温热鲜血融开一片积雪。在哭声中那衣衫凌乱的母亲,被那几人淫笑拉扯着离开。婴儿尸体旁边,是胸口被破开的父亲尸体。”

  “老黄牙总和我说要懂得生活,这样才会是一个完整的人。可所谓生活,得先有‘生’才能‘活’,既然连生存下来都已经是一件无比艰难的事情了,谁会有心思去考虑该怎样活。”

  “后来,在我学会了杀人这种事后,几年来,我为了活下来的确也杀了很多人。有姜国人,有夏朝人,也有或许不该死的女人和小孩。老黄牙说我那时候简直就像个怪物,让他都觉得害怕,稚嫩的面庞不带一丝怜悯,看向那些尸体时的目光,就像是看待屠宰场的家畜,无悲无喜。”

  “以前我没得选,但是现在战争结束后,我想做一个好人。所以我很努力地去看那些枯燥无趣的书籍,很努力地想要参加春试大考出人头地,走出像老黄牙曾经所说的,光明而灿烂的人生道路。”

  方修目光平静,望着面前将要出手,终结自己性命的云焕仲。

  “不过我还是错了,要是早知道今夜会遭遇这样的事情,我宁可一辈子都窝在黑暗里。因为我不想死,也确实很怕死。”

  “不过,既然注定了要死,我方修骄傲着而生,自然也要骄傲着去死!”

  这句话说的掷地有声,颇有气势。

  然而,气势是有了,可给旁人更多的感觉,更多却是悲情与可怜。

  “就不劳烦神将阁下来动手了,我自己的命,还是我自己来取走的好。”

  方修自腰间抽出一把短匕,匕柄装饰精美,忘了是在何年何月何处,在不知是夏朝还是姜国的小军官尸体上,所搜刮出的战利品。

  灯光照射匕身之上,映透出冷冽的锋芒。

  见到他的举动,场内众人顿时明悟了那句“我自己的命,自己来结束”的意思。

  至死都这么骄傲着,认为这世间,没有人有资格取走身为世间第一天才的他性命,除了自己。

  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未完成之事,将提起的匕首重新放下,然后脚步踉跄地朝大厅西北角落位置走去。

  ……

  汪辛丑站在大厅的角落位置,身为一名普通文官的他,哪里见识过这样的血腥场面,脸色苍白一片,若不是怕失礼,早就先行告辞离开了。

  作为一名看客,他从未认为,这次的事件和自己扯上关系。

  可现在,那满身鲜血模样骇人的方修,却正一步步朝自己走来。

  “快……快杀了他!”

  汪辛丑扯着嗓子惊慌叫囔着,就像是一只被扼住脖子的公鸡。

  场中很多人都在发怔,所以当方修迈出脚步之时,都未曾想太多。在他们看来,受了如此严重的必死伤势,又能做些什么?

  汪辛丑虽然官职不高,但至少被派遣至此地的朝廷命官,他说的命令,自然有士卒去遵守。

  “嗖嗖!”

  那些反应过来的士卒,见方修手持着凶器,离长官只剩下一步之遥,当即便扣动了手中弩箭。

  数支箭矢,发出尖锐破风之声,直接命中了方修的肩部、腰部和左腿,血肉模糊,露出些许森森白骨。

  再受重创,已经走到汪辛丑面前的方修,吐出一大口鲜血。

  被淋得满身鲜血的汪辛丑,见到这骇人一幕,当场就吓得瘫软在地,一股腥臭的味道从他的跨下散发而出。

  受了伤,觉得站着同样很是辛苦的方修也蹲下身去,用手中匕首的匕身,拍打着汪辛丑肥肉横生的脸颊。那些士卒也一时间投鼠忌器,不敢再冒然攻击。

  汪辛丑在哭,哭着求饶。

  而方修在笑,一脸快意。

  “死肥猪,知道我为什么会找你吗?”他带着复仇成功的笑意开口。

  “不……不知道,方修……哦不,方英雄您就放过我吧!求求你了,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汪辛丑满脸的眼泪鼻涕,连话语都说不利索,带着一丝哀求哭腔。

  他想破了脑袋,都没有想出,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对方,让他对自己有如此深仇大恨,临死都要拉自己来垫背。

  “还记得前几日,被你一马鞭抽在脸上的那少年么?他叫方木,是我罩着的人!原本我还想等以后再慢慢收回这笔账,不过既然我现在都要死了,当然得抓紧把这件事做了,否则太便宜你了。”

  “别杀我!不要杀我!我改,您说什么我都改!”

  汪辛丑终于明白了原因,也想起了当日落雪长街之上,确实遇到过一群孩童拦路,自己一怒之下,曾给过领头那名独臂的半大少年一马鞭。

  难道我汪辛丑就如此福薄,明明遇上千载难逢的升迁机遇,却要因为这可笑至极的理由,死在这里了么?他心里无比悲哀地想着。

  就在心如心灰的他,想着等自己死后,那新纳宠妾会不会为自己守节,官场那些同僚又会如何编排议论自己时,却见到那方修收起了短匕,并没有临死拉自己来垫背。反而一脸嫌弃地从地面上站起,远离了自己。

  之所以嫌弃,是因为对于有洁癖的方修而言,被吓尿的对方实在是太恶心难闻了。

  况且,方修本就没有准备去取汪辛丑的性命,只是想要教训报复一下,不然实在太便宜他了。如此丑态百出,复仇的目的已经完美达成。

  若是换做以前,估计汪辛丑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但就现在而言,方修可是一个“好人”。

  无论做什么,都要有始有终,这是他一直以来恪守的人生信条,也是老黄牙当初不厌其烦教诲的道理之一。

  所以,既然当初都已经立志做一名好人了,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也自当好好保持,万万不可掉链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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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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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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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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