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许我天荒>100.爱一个良人
  这夜,我悄悄地从小叔叔的家离开了。

  原本觉得,我与他有没有血缘都没有关系,认定了他是我的亲人,我的小叔叔,那么就此赖定他,依靠他一辈子,等他年老走不动了,那就与苏小毛一起伺候奉养他,把他当成父亲一般孝顺。可是不行,我的存在严重扰乱了他的生活,尤其是许阡柔对我极其在意,除去我“亏待”了她的弟弟许子杰外,妈妈就像是她心中的一根刺,十年前是,十年后也是。

  而小叔叔这人,是个极重情又守承诺的人。就像对小毛父亲,一句承诺他宁可守一辈子,至生都会将小毛的事揽在身上,据我所知,就是小毛妈妈那边,他依然会提供帮助。

  那对我,就更加不一样了。当年他就对着老爹发下重誓,老爹又在临终前将我托付于他,哪怕此刻与许阡柔决裂,他也会誓将诺言进行到底。他将我当成他的责任!可是,小叔叔,你可知道,我从来都不想成为你的包袱,也不要你因为责任而与爱人分崩离析。

  这个家,我不能再住下去。离开,才能成全小叔叔蹉跎了十年的爱情;离开,才能让许阡柔放下心结,正视自己的感情。那么介意,那么在乎,那么痛恨是替身,又怎会不爱呢?只是这个女人比我都还傻,她看不透自己的心,将时间荒废,甚至还试图利用另一个人来忘记这份爱,但结果呢?终究还是放不下吧。

  相信许家出事时,许阡柔或许有万般不情愿和不得已来向小叔叔求情,可也偏偏就是笃定了小叔叔一定会帮她,或者说,她在对自己妥协,想要再赌一次爱情。而且不惜赔上婚姻,这一点,倒与我有异曲同工之处。♀

  夜色凄茫,头顶的夜空熙熙攘攘就几颗星在闪耀着,月亮更是被云层遮了半边脸,似隐非隐的。迷茫地站在路口,看这座城在夜晚时分的浮光、流岚、繁华、迷乱。如此静夜,只偶尔有车辆从身旁驶过,车速很快,带着令人心悸的风声,车头灯的光远了又近,近了又远,射得人心凄惶难安。

  脚像是有自主意识般,走过一条条街道,转了一个又一个弯,回到了那个我和子杰共建的家的楼底下。至少,此刻,这里还能算是我的家。

  仰头数了数窗户,找到那扇窗,暗沉的灯光依然亮着,他还没睡吗?许阡柔说他这段时间有来小叔叔家找我,但都被拦在了门外不得其门而入。不知道他的腿好些了没?尽管每天噩梦连连,可心思不受控制地还会想他,尤其白天一次次听到许阡柔提及他,我就忍不住心底的焦虑,想要来看看。

  可是到了这里,又停滞楼下,只做仰视的动作,像以往每一次对他注目般,虔诚的。

  曾在c市回来的途中,想着再也不要那么义无反顾想他了,可是思念这东西哪里由得了人,它总是不经意的钻入了脑子里。如此幽静的夜晚,没有人比我更知道,思念入骨,满满都是他的身影在脑中盘旋。

  口袋里就有家门的钥匙,我只要迈步上楼,打开门,就能看到他了。但是我没有动,只是眯着眼,着迷了般看着那迷离昏黄的灯光,想着他在里面干什么?是坐在沙发上还是已经躺下?没法看时间但看头顶黑蒙的天色,也知道现在不早了,起码是过了午夜十二点,他这么晚都没睡,会不会腿疼得厉害,无法安眠?

  心中无数个臆想都敌不过突然出现在窗口的身影,心漏跳半拍,身体比脑子先有了反应,一个闪身,掩身在墙角的暗处,然后痴迷地盯着那个颀长身影,眼睛不敢眨一下,生怕只是眨眼的瞬间,他就消失不见了。

  子杰这人真是有个不好的习惯,但凡有个什么心事,就喜欢跑阳台上吹风。事实证明这习惯真要不得,上回他感冒发烧倒下了,后来我学他也来那么一次伤春悲秋,然后也卧倒了。这习惯得改!心中如是肯定地想。

  秋夜的寒,丝丝入骨,他站在那高处,风要比楼下来得更猛烈。灵光乍现间,想起一句宁一常常挂在嘴边的诗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霄。宁一最喜欢念这句,因为她常把自己比作风露立中霄的人,陆昊自然是让她如此做的那个人。

  不知此刻的子杰,盈立窗前,是在思着谁,想着谁?有前车之鉴在,应该是余浅姑娘吧。一声轻叹从口中溢出,这个傻子,比我都还傻,明明心爱的姑娘都已嫁作他人妇,他却依然这般孤寂地守望着。

  又莫名想起宁一的那个“圆”的理论,我、子杰、余浅、许子扬四个人也像是一个圆,我爱子杰,子杰爱余浅,余浅又爱许子扬,一个接一个,幸而这个圆里,至少有一对是完整的,就是余浅与许子扬,他们俩历经万千走到一起,也算是将这个圆的缺口给填补上使其完整了。留了两个等待守候的人,我,子杰

  等待,其实是件很安全的事。我一厢情愿地扎进婚姻里,然后等着有一天将子杰的心融化,把守候埋进光阴里,许下愿等他到天荒地老的誓言。可如果真能做到如此,那就不会有后来的心痛到心凉,再到心死了。

  或许,没有哪一种爱是不求回报的吧,哪怕父母爱子女,哪怕信徒爱神明。

  我终究还是自私的,希望爱着的他,能够回头看我,哪怕不能还我十分,只要五分也行。唉,这就是人性!人性的贪婪,是生在骨子里的。谁能保证有一天子杰真给了我五分的爱,我不会去奢求十分,奢求唯一呢?

  不知站了多久,阳台上那个孤消的身影终于走进了屋,很快灯光就灭了。我从阴影中走出来,顿觉脚弯酸麻,是僵直着站得太久的原因。左右看了看,找了个暗处席地而坐,四肢松散开,背靠在身后的墙面上。凉意渗透进衣服,钻进皮肤,钻进血液,最终抵达心间。

  拉了拉衣领,将脸缩在下面,暖意回笼了,幸而出来时裹了件厚外套,还是立领的,所以才有这特殊功效。脑中胡乱转着,又想起我雄心壮志攥写的故事还只写了一个开头,就保存在楼上那台电脑里,不晓得他会看到不,若是看到批语一定又是——言不达意。“噗哧”一声,忍不住笑了起来,言不达意四个字听起来不是褒义词,却属于我的小甜蜜。

  仔细想想,我和他其实也有很多甜蜜的回忆。比如那第一封检讨书,比如海岛上两个月的特训,比如他为我私开小灶独授格斗技巧,比如那情趣小内内,比如没有了,本想把小白也算进去,但还是算了,到底不是我的。

  前些日子,在网上溜达论坛,曾看到这么一段话去爱一个良人吧,他愿意陪你从唐诗读到宋词,从戏剧唱到歌曲,从拉萨走到三亚;他眼里会盛着你醉人的发丝和淡淡的痴笑,他会和你谈韩剧美剧,他也能讲爱恨情仇风花雪月,他会揽你到怀里不见颤抖,他会真的等从人间到桃源

  那个意境好美,好令人向往,常常在梦中与周公宣誓,我的子杰就是那个良人。但现实与梦的差距就是,梦中他是我的良人,现实他与我是两人。

  我蓦然轻笑出声,又伤春悲秋了,真是不适合我这种性子。但我又该是什么性子呢?继续没心没肺吗?恐怕今后要与此绝缘了吧。

  夜还很长,白天睡多了,到现在四周漆黑时竟一个哈欠都不打的,写小说的愿望应该是夭折了,不如乘着现在有空就从头回忆我们的故事吧。故事不长,反反覆覆来回就那些事,但可以想得细一点,比如当时子杰的一个表情,某个动作什么的。每每想到好玩处,我就在心里偷着乐,仔细回味一番;而每每念到不好处,我就直接跳过,继续回忆下一段,那样就不会难过了。

  这么一晃眼,竟是天光发白了。左右看了看,对这公寓附近的治安表示肯定,居然我一个单身姑娘独坐了一夜,也没个小毛贼或者小流氓找上门的。不是自身太没魅力,就是物管同志们太敬业,我自然不愿承认是前者。

  倒是有点期盼来个毛贼,然后正好借着无聊的功夫把心中郁结悉数发泄出来,如果来得人多了,我搞不定,震吼一声,没准就能惊动了楼上的人,也偿了我见他一面的心愿。

  可终究这些只成了心中的yy,天亮了,回忆结束。

  我也该走了。

  再次仰头看向那扇窗户,心中默默而言子杰,再见了,我的良人

  ————

  说不清楚爱你到底是有着怎样的原因,又或者为什么会如此爱你,我其实,只是想有一个家,回去的时候你都在,我只是想如果不能在一起,以后的路该如何走?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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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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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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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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