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少华当即说道:你们说吧,只要合适我们就会卖!
来的都是生意老手,看着这两头野猪,用眼睛看基本上就能估计出重量来,所以他们在买卖上是不会吃亏的。
两只野猪中,大的那头公的,估计有两百二三十斤重,母的那头应该有一百六七十斤,两头野猪加在一起接近四百斤,总量应该在三百七至四百斤之间。
到城里的特色餐厅或者大酒店中,这些活的野猪一斤能值四五十块钱,这两只野猪能值两万块,在城里面,有的是有钱人要吃,野猪可比家畜卖价高得多,野物难得。
其中一个人就出价了:两头野猪,我给五千块钱!
胡莲花有些发怔,买家一来,第一下出的价钱就达到了她心里想的最高的价位,所以很意外。
其实让她意外的原因有几个,一是活野猪很难得,又没有受到半点伤,而且还是两头,再就是她也聪明,把镇上的买家都叫来了,人多有竞争。
豆芽菜自然也不肯让给别人,这个利润,大家都是明白的,所以他也赶紧抢着出价了:五千五!
六千……
六千三……
六千五……
一万!
正当众人你来我往的竞价时,忽然间,包老大猛涨了一下,一下子叫了个一万块的价钱出来,把其他人都搞得呆住了!
虽然都想得到这两头野猪,但谁也不想多放出手中的利润出来,都只是一点一点的压榨利润,一点一点的放。
但包老大却是想得更通,她眼见现在这个情形一个个的慢慢加价,那就等于是慢性自杀,谁也舍不得松手,结果还是会加到想像不到的高价。
她猛加的一万块钱,其实就是打的出其不意,几个竞争者慢慢的加价,也绝对会加到一万块钱以上,肯定还会更高,把利润打薄,但她忽然一下子加到一万块钱,其他人心里面一下子就会有些意外,一下子承受不了,但等他们慢慢想的时候,马上还是会再加上价钱的。
即使给一万块钱,包老大都想过,她还是有一万块钱的利润,这事肯定干得过。
就在众人呆怔的时候,包老大就主动对林少华说了:小伙子,一万块钱,别想了,我出最高价了!
林少华估摸着对方的利润也减少很多了,他自然不会特别贪心,点了点头道:好,就一万块钱卖给你们!
旁边的几个竞争者立时醒悟过来,这才发觉吃亏了,赶紧说道:妈的,我出一万零五百……
我出一万一……
林少华摆了摆手说:大家不用争了,我已经答应包老大了,做人要言而有信,一万就一万,你们再加我也不能卖!
小兄弟,够爷们!豆芽菜比着大拇指赞赏,一边又说道:小兄弟,跟我们到镇上去取钱吧,现在身上没有那么多现金!
林少华点头道:可以,不过我可先说好了,我现在没力气了,你们自己找人来抬吧!
没事没事,我自己开车子过来拉!豆芽菜瞧了瞧,这儿已经近车路了,他把他的三轮货车开过来拉,再找几个人帮忙上下车,不是难事。
包老大省得别人再抢她的生意,赶紧招着手道:小伙子,妹子,跟我去宾馆那边吧,我拿钱给你们!
林少华拉了拉胡莲花的衣袖,示意她跟包老大走。
胡莲花几乎是糊里糊涂的就跟着走,这会儿,她已经被一万块的高价吓到了,她做梦都想到能卖上这个价钱,对她来说,卖到五千块钱就到顶了。
在包老大的宾馆中,包老大很爽快的就拿钱出来,一扎还没有拆开银行工作员封好的纸皮封条的百元钞票。
胡莲花数钱还有些哆嗦,数了几下都没数清,脸红红的索性推到林少华手上,说:你来数!
林少华很利索的数了一遍,点点头道:一万,正好!
从包老大那儿出来,胡莲花还是有些迷迷糊糊的,一双手紧抓着揣一万块钱的裤袋处,生怕弄丢了。
林少华说:回去吧!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就往回走,刚要出镇的时候,胡莲花忽然说道:忘了买肉夹馍和牛奶了,路上要吃的……
平时来镇上,胡莲花都是要买这两样的,再说这还有林少华呢,她自然不会不买,但是今天太激动了,心情不平常,平时的规律都被打乱了。
林少华说道:算了,回去后自己做饭吃吧,我特别喜欢你做的饭,比馆子里做的好吃!
胡莲花刚想着买肉夹馍和牛奶不如到馆子里吃一顿,赚了一万块钱还不能吃啊?
但是听到林少华那么一说,胡莲花心里甜甜的特别受用,也不说去馆子里吃饭了,去镇上的小店里买了些食材,然后回家。
在半路上,胡莲花把肉夹馍取出来,跟林少华两个人一边吃一边走,肉夹馍很香,但她根本就没去感觉那个味儿,心里想着该怎么跟林少华透lu点意思,让他留下来别走了。
不过胡莲花就算心直口快,她也不好意思直接说这样的话,犹豫了好半天才说:你……你要是生活难,没地方去,那就……那就留下来住在我这儿吧?
林少华一愣,瞧着胡莲花时,只见她满脸红晕,很是扭捏,眼睛甚至都不敢看他了,胡莲花这是在向他递信号了!
胡莲花绝对是个好姑娘,善良的村姑,林少华不知道该怎么说,他觉得说出来对胡莲花是一种伤害,所以沉默下来。
莲花妹子,我太喜欢吃你做的蘑菇汤了,我从来没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林少华稍一犹豫,马上就把话题扯开了。
胡莲花脸更红了,不过她还是扭扭捏捏的说道:只要……只要你喜欢吃我……吃我做的,我给你……我给你做一辈子……
林少华赶紧又住口了,无论他怎么扯开话题,胡莲花都能把话意说到那上面去。
其实这真的说不清道不明,林少华摸着头皮就在想,他跟胡莲花的认识已经很戏剧了,开始他的身份可是小偷啊,到滴水岩一趟没找到朋友,又到镇上一趟,到镇上后,实际上是戳穿了他的谎言。
但胡莲花却反而信任他了,这真是莫明其妙,随后胡莲花就向他似乎在传递那一种意思了,林少华都弄不清楚到底怎么会成这个样子的!
回去后,胡莲花喜气洋洋的做饭做菜,百忙之中还弄了一抱生菜叶给系在椿树上的小野猪吃。
吃晚饭时,胡莲花还特地把她父亲的酒拿出来给林少华喝,她自己也喝了一杯。
吃过晚饭后,胡莲花去收拾碗筷,林少华就来生火,烧了一盆碳火,晚上他更是难得没有早睡觉。
胡莲花把碗筷收拾好后,又端了一大盘子山核桃,山粟子,葵花子出来,两个人一边吃,一边聊着天。
胡莲花借着酒劲,鼓了半天的勇气,终于问了林少华她想问的事:少……少华,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你……你喜欢山里的这种生活吗?
林少华偏着头望着她,点点头道:你挺好啊,健康阳光,聪明又漂亮,山里的生活也很好,与世无争,什么东西都没受过污染,我觉得挺好……
胡莲花顿时眉花眼笑的,忽然间又哦的一声,赶紧去把那一万块钱拿了过来,递给了林少华,说:少华,这钱你拿着吧,要怎么用就怎么用,用了以后再挣!
林少华呆了呆,望着喜气洋洋的胡莲花,心里忽然间很难受起来,似乎一股气堵住了喉咙,眼睛也迷朦起来。
山里没有电,点的是煤油灯,在现在的社会中,这已经是相当原始的了,油灯昏暗,胡莲花也看不清林少华的表情。
当然,胡莲花也没注意,她完全沉浸在喜悦之中了,心里在盘算着以后的日子。
这一晚,林少华跟胡莲花聊天聊到了凌晨两点过,林少华后来聊的话题尽是些他经历过的奇怪事情,把胡莲花听得如痴如醉。
看着胡莲花一点睡意都没有,一双手捧着脸蛋盯着他,林少华叹了一声,说道:妹子,很晚了,去睡吧,明儿个还有活儿要干吧?
胡莲花笑吟吟的点头:是啊,明天我们再去看看山上那些绳套陷阱,说不定又有大收获,我觉得啊,嘿嘿,少华,你就是我的幸运星,你来了就给我增添了许多的运气,我可以料想得到,以后还会抓到更多的野物……
林少华点点头道:呵呵,但愿是吧,嗯,赶紧去睡吧,太晚了,明早会起不来……
胡莲花这才又去弄了洗脸洗脚水过来,两个人洗脸洗脚后才去睡。
两边的厢房隔了中间的堂屋,胡莲花之前在晚上睡觉时,总是把门反拴了,闭得紧紧的,但今天晚上她却是莫明其妙的没反拴,只是虚掩了门,然后脸蛋像火烧似的摸到床上。
虽然已经很晚了,但胡莲花依然睡不着,翻来覆去的都是林少华的影子。
好不容易才睡着了,不过她已经习惯了早起,哪怕没睡好,但清晨天刚亮,她还是醒了,悄悄的起床把饭菜做好。
然后才去叫林少华,林少华房间里没有一点动静,胡莲花脸红红的呆了一阵,然后才去敲门。
笃笃笃的几声,但房间里没有回应,胡莲花又敲了几下,里面仍旧没有动静。
胡莲花一怔,伸手去推了一下门,那门嘎的一下就开了,没有拴上。
屋子里,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上放了一张白纸,还有一大扎钱。
胡莲花顿时感觉不妙,几步就冲了过去,抓起那张白纸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几行字:莲花妹子,对不起,我还有很多事情没办,也是必需要办的事情,所以不辞而别了,你是个好姑娘,我很感谢你,一万块钱我拿了一千块做路费,谢谢你了!
落款是林少华。
胡莲花顿时呆了,眼泪忍不住就涌了出来,喃喃念道:他……他还是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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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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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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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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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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