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还是抱着侥幸,双手裹挟着他,尽量朝地上河上方游去。随着水流飘动,也不知道飘了多久,终于扑通一声翻出了水面。不过四周仍旧漆黑一片,我观察了好一会儿,发现我们俩是滞留在了水平面以上的一处溶洞顶部。
“老爷子,你喘口气,咱们出水面了,你别放弃,我带你出去,我一定带你出去,我特么还要请你喝酒呢。”我悲切的说着,切了切花爷的脉搏,已经完全停跳了,没有半点生机。
一个身经百战的前辈,怎能就这么死了呢?我无法想象更无法接受。
突然灵机一动,拘魂!对,我只要把花爷的魂拒回来,就还有一线希望。
我手掐三清指,口念咒诀:“荡荡游魂,居住留存,三魂早将,七魄来临,虚惊怪异,失落真魂,今请五道,六甲黄金,收魂附体,助起精神,北斗七星,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
咒令一遍遍的念着,直到念到第七遍的时候,黑水里总算有一道虚弱魂影徐徐飘来!
“老爷子!”我激动地大叫着,喝令魂魄近身过来!
到了跟前,我傻眼了,根本就不是三魂,哪怕是一道也好啊,而是一道残魄。正所谓,三魂天生,七魄后生,有三魂在,人还能活,可七魄,稍臾就散了……
“小卜,你愁眉苦脸的样子真特么难看!”花爷的魄影朝我嬉笑道。
“老爷子,你还笑,亏你笑得出来!”我哭的心情都有了。
老爷子哼声道:“有什么啊?和岳江红、牛扛鼎比,我活了这么多年就算是赚的了!刚才我赌气沉下来不为别的,就想证明我比那女鬼厉害,果然,挨了我一下子吧?这一招,够她喝一壶的了!”
都已经死了,这老头还神采飞扬,我不知道这是豁达还是痴癫!
“花爷,你这是折煞我呢,这一趟浑水,你本可不淌的!”我心中压抑极了,喃喃轻语道。
“罗卜,你还真不用自责,反正已死,有些事我和你做个交代吧!”
花爷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躯体鄙夷道:“这副皮囊姓刘名清风,从师花木木,不听师尊教诲,趁师父闭关之际,多次下山流连风月场,不仅仅修为一事无成,还伤了一直心中有我的师妹的心。直到后来师妹患上急症,才知道迷途而返,而此时是已经徒劳,师父驾鹤西去了。所以,他从来就不是什么君子,而是个不忠不孝之徒。当年为了医治师妹的性命,重获芳心,我主动找到了牛扛鼎,一起进山寻找赤血太岁。其实我当时就知道子掐算是个鼠教头,可是,我没有告诉众人,因为我们当中,只有这个鼠教头深谙风水测算,没有他我们或许经过跋涉也能找到赤血太岁,但是绝对赶不上救治师妹。于是,我自私的以为,等找到赤血太岁的时候,我亲手料理了他。谁知道临近地宫,却先被子掐算算计了,最后差点全部折戟在地宫里!另外,当年在义庄小庙和我们发生冲突的那个女人其实是个九尾狐,据我观察,应该是个昆仑狐,道行远高于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当时若是我支持苍定远和颜浅浅的意见退出山来,或许岳江红就不会死了。但是当时急于救师妹,我昧着良心鼓舞大家的士气,不找到赤血太岁的地宫誓不罢休。间接上,岳江红和牤子的死我有责任。尽管最后我宛若英雄一般得到了一点点赤血太岁,可是我并没能救得了我师妹,也没能换回她的心,反倒是夜夜难寝,我总是梦见岳江红最后惨死时的样子。所以,我也是个不仁不义之人。并不是所有人年龄大了就值得尊敬,流氓老了仍旧是流氓,一个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徒,怎么配称得上什么前辈?这么多年,我天为被地为床其实就是自己折磨自己,我愧对师父,愧对自己爱的人,愧对把我当成大哥的兄弟……”
我没想到,原来这才是真实版本的整个故事。若是按照花爷的讲述,说他是个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人确实不冤枉他,可是,无论如何,对于一个自我剖析如此彻底的人,你根本恨不起来。
“花爷……”
“罗卜,你别开口,听我说,你应该知道一个残魄存活的时间不长,我的时间不多!”花爷打断我继续道:“这次来凤凰山,其实我本就不打算回去,所以,在进入水里的一刹那,我自己就将三魂散掉了!”
“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干?”我不解的惊叫道。
“呵呵,因为我活着打不过这个女鬼!”花爷自嘲一声,直白地说道:“这个女鬼不是一般的厉鬼,她的修为和冥府的阴帅一个级别,就是所谓不死魂。当年子掐算背包里有一个黑色陶俑,很神秘,他说是自己养的一个小鬼,用来观测风水的。我暗自猜测,这个女鬼就是当年子掐算一起进到地宫里去的。她的修为当初不高,现在的修为都是在赤血太岁周身逐渐修成的。再说我为什么要自己散掉三魂,那是因为当初我师父曾经交给我和师弟每人一套五行心法,我的是土行心法,师弟的是火行心法。不过,要想用此法,必须有冥修基础。不过,初期练习冥修就要节欲,因为一旦泄了阳火很可能就回不来了。当时我不知道师父的良苦用心,日日笙歌在酒池肉林,结果荒废了冥修,所以我的土行心法只有皮毛。”
“所以,为了击败那女鬼,你将自己杀死,以鬼的身体逆行修为,强行转为冥修,为的就是重拾当年师父教你的土行心法,从而击败这个女鬼?”
“是,可惜还是差了一点,如果当年我悉心听从师父的教导,冥修在厉害一点点,刚才这一招足以让那女鬼魂飞魄散。小卜,你天生六指,后又遭人算计,成了活死人,也算是奇缘。不知道何人教你的冥修之法,小小年纪就有这个造诣实数不简单。我刚才已经把口诀都告诉了你,只要你悉心练习,这套土行心法也算是有了传人,我也算是了了师父当年的心事!”
“花爷,你这是何苦呢!”我沮丧急了,有什么能比好好活着重要呢?和活着相比,所谓的功夫和修为根本就不值一提!
“别废话了,赶紧走,那女鬼刚才能感觉到我的力竭,她很可能还会卷土重来……哦,对了,你到底还是个活人,修习冥修的时候切不可操之过急,否则你到时候就真成鬼了……”
花爷越说残魂越淡,最终在黑色波涛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抱着这副干瘦的尸体,在地下未知的空间里如鲠在喉,欲哭无泪。这小老头算不上绝对的好人,但是绝不是坏人,其实更多的该算是个性情中人。
方外不必戒酒,但须戒俗;红裙不必通文,但须得趣。
花爷不是方外之人,也不是红裙艳粉,但是他戒俗得趣,是个可爱的人。一个可爱的人就这么死了,这尸体我总要让他回到阳光里去!
我深吸一口气,抱着花爷的尸体往回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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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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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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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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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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