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想到过,在黑v道上,竟然还能有乐水跟司徒这样的人物。
真算是给我开眼界了,还以为道上的混子都跟陈空一样傻v逼呢.....
等我跟陈空到会所的时候正好看见急匆匆往外走的小七,手里还拿着电话放在耳边,应该是在给别人打电话。
“我草。”我手机响了,原来小七是在给我打电话。
小七身子猛的一抖,循着我手机发出的声音就看了过来,大笑着招了招手:“易哥陈哥!你们咋来了?”
山寨机不愧是山寨机,上面安装的音响就跟低音炮似的,先前小七隔着二十来米远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我铃声太震撼人心了。
“该出手时就出手啊!该出手时就出手啊!”
不知道是哪位神人把好汉歌里的这句歌词截了下来,而且还弄成了一个无限循环的音频文件,每一次一听我都会觉得精神抖擞,吓的。
陈空一听这歌词就会下意识把腰间的手枪给拿出来上膛,他是打算听刘欢的,对乐水该出手就出手。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小七今天的情绪异常兴奋,就像是即将要洞房的新郎,满面红光的样子特喜庆。
“太子出事了。”小七轻声的。
这消息可把我们震得不轻,陈空欢喜的大呼,出事了?!死了没?!
如果太子真死了.....嗯......
我估计吧.....陈空一会儿就会买一挂鞭炮去三堂罩着的地界放.....说不准还会请上舞龙舞狮的表演队去表演两天....
“昨天晚上他被白鬼堵了,现在太子就在医院里。”小七的语气很是兴奋,说话的时候紧紧的看着我,他说这话的意思我明白,他眼里的意思我也明白。
我摇了摇头:“现在咱们不能去补刀,得稳。”
太子跟我们很有缘,而且不光是跟我们有缘,还跟我们的敌人白鬼有缘。
说来也是太子自己作死,该他倒霉。
昨晚上他本来是带着两个女的在逛街,打算找个环境好点的宾馆干干正事,可最终宾馆没找着,却找着了一个立功上位的机会。
在他不远处一个人正蹲在酒吧门口抽烟,面容很是熟悉,等太子仔细眯着眼一瞅就乐了,哎哟卧槽!这不是白鬼么?!
当时太子就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支开了两个女的让她们先走,自己不动声色的跑到了附近和天胜罩着的酒吧里叫上了四五个混子,都拿着刀。
“弄死他!”太子兴奋的大吼着。
可还没等他话音落下,从白鬼身后的酒吧里就走出来了二十几个混子,人人都是一脸的惊讶,连刚看见太子的白鬼也是。
“操!弄死他!”白鬼同样兴奋的大吼。
白鬼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如果太子能干掉他上位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而且绝不会有人跳出来唱反调。
连新义堂的四当家都能弄死,太子还不能上位?
话说回来,白鬼也这么想。
现在双方的战事胶着,新义堂跟和天胜打得不分上下,连带着中城区的黑门都在伺机而动,指不定有机会他们就会插一脚进来搅局。
谁能想到在马路上就能看见和天胜比较出名的一个后生?
干掉他不就是能给新义堂除掉个比较硬的敌人吗?
就因为如此,双方都有干掉对方的想法,也有立功的想法,下起手来那叫一个黑。
太子只顾着高兴却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这地方是新城区跟老城区的交界地,不光他能喊人,白鬼也一样能喊人。
说是跟白鬼硬碰硬,其实就是他带头狂奔跑路。
也算他命好跑掉了,但跟着他的那几个混子命就没那么好了,一个都没跑掉,全被白鬼的手下砍成了一节一节的午餐肉。
跑出一条生路自然也得付出点代价,太子所付出的代价就是背上的两个枪眼。
有人问过太子,你咋不偷偷上去直接一枪崩了白鬼?
“白鬼能这么容易被我弄死就不是白鬼了,那孙子的警惕性跟狗似的,吗的那叫一个高!”太子没好气的骂。
**************
小七绘声绘色的给我说着当晚的故事,犹如他就在现场看直播一般,连人物表情跟对话都给模仿了出来,我跟陈空看得一愣一愣的。
“铁骨是不是气得要吃人了?”陈空幸灾乐祸的问,小七点点头说,那必须。
我笑了笑没说话,脑海里想着铁骨拿着刀四处找白鬼的情景就觉得有意思,狗咬狗一嘴毛,我们看戏就好。
忽然,我猛的想起了在天行会所里呆着的乐水。
狗咬狗一嘴毛,但这条狗还不够,如果他能去咬乐水就好了......
“想杀太子吗?”我冷不丁的问了一句,随即装作了一副淡淡然的样子:“如果不想就算了,我不急的。”
“我草!(我去!)”陈空的骂街跟小七的回答同时响起。
我忧伤的叹了口气,缓步走进了会所,一边揉着肩一边说:“唉....身体不行了.....总感觉肩酸......”
“哥!我帮您揉!”陈空笑嘻嘻的走了过来,装作一不小心的把手放在了我受伤的胳膊上,似笑非笑的威胁道:“哥,揉揉这儿怎么样?”
“那啥,咱们长话短说吧。”我讪讪笑着把他们拉进了走道旁的包房,顺手紧紧的关上了门,确认没外人能听到后我才缓缓说出了计划。
这计划就是...
“你去准备一辆普通的面包车,二手的。”我想了想,一字一句的说:“再找几个面生想上位的小弟,最好是刚进和天胜的那种,能信得过就行。”
这一点尤为重要,我一点都不敢掉以轻心,更不敢因为少嘱咐一句而导致全盘皆输。
“最主要的一点,这两个小弟一定得是新义堂不认识的,从来没有见过的。”我笑着说,眼里闪过了一丝兴奋:“给他们两万,叫他们天天去天行会所叫小姐,连续玩上一两周就行。”
“然后.......”
(求票求鲜花求收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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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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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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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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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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