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养弟>44、第 44 章
  待她伸出脖儿定睛一看,窗下立着个高瘦的少年,玄衣束发,眉毛浓黑,目若寒星。

  乔伊如今倒是有了几分审美的情趣,先是觉得这少年长得真好看,然后才后知后觉地叫了一声:“随风”

  笑娘听见她的叫声也探出脖子去看,少年已经大步流星地直走了进来,目光炯炯地看着她。

  不过是约莫两年未见,小猴孩子却已经大变了模样。也许是因为他母亲乃是漠北民族的缘故,如今的他长得比笑娘的个子还高。

  而且当初入关内时,因为被漠北的寒风淬砺,孩子的皮肤有些黑红。

  这两年也许是在莫家将养得好,他的肤色显白了不少,圆脸儿也渐渐拉长,却将浓眉显得越发有型。可以想见,再多长个几年,便是个与江南羸弱俊秀之风完全不同的挺拔少年。

  如果先前朝中有特使曾经见过随风,那么现在见了他只怕也是要认不出来了。

  随风看了看久不相逢的两位姐姐,却毫无半点想要热络的意思,只是拧眉看着满床的红布枕套,然后冲着笑娘问道:“你要嫁人了

  不过乔伊却是叽叽喳喳地扑了个过去,绕着圈儿看随风,一个劲儿问他是何时回来的。

  少年显然是有些不耐烦,可脾气倒是比以前好多了,指了指之前扔进来的那包糖对笑娘道:”信里给你说过,淮山的橘子特别甜,我在秋天时采摘的一筐,送到榨坊让人做成橘子糖,拿来给你们甜甜嘴儿。

  乔伊听了,迫不及待先拆开纸包拿出一块来,放到嘴儿里有入口即化之感,甜腻的橘子香溢满了唇舌,便直呼好吃。

  笑娘把摊在床上的被面叠放到一处,归拢出一块地方对随风道:“上来坐着说话。

  随风便如小时一般,脱了鞋子,上床盘腿而坐,跟二位姐姐说一说自己是何时到的。

  原来随风先前并不知义父身负重伤之事,等他听到信儿时,月余的都过去了。

  虽然褚家送来的信里说是无碍,可他不放心,向莫家老太爷说了想要来京的想法。可是莫老太爷却不肯让他犯险,说什么也不同意。

  随风却并没有死心,于是趁着莫家大爷要进京述职的机会,只身乔装扮成船工,混上了莫家运搭特产礼品的货船。

  因为主人家眷与货船是分作先后两路走,结果那船上的人有船工,有家仆,两边都以为这个故意用灯油抹黑了脸儿的小孩是对方的,就让他这么一路混到了京城来。

  笑娘一听,觉得这熊孩子主意太大,正要开口教训他,他却淡淡道:“方才见父亲,他已经说过我了,你就莫要再说教了。”

  笑娘刚要出口的话,便这么被窝回来了。

  不一会,胡氏身边新调拨的丫鬟寒雨前来传话,说是夫人听闻随风少爷回来了,特意下厨做锅子,一家人围炉畅谈呢。

  于是到了晚饭的时候,久别重逢的一家人终于可以围坐在一处了。

  胡氏记得随风最爱吃她烧的红肉,是以特意命仆役选买了上等黑毛猪的五花肉,改刀切成大块,用稻草将肉块扎好,放入铁锅卤煮。还亲手做了四五样随风爱吃的,便是铺满了一桌,热锅子里也涮着鹿肉片,很是鲜嫩。

  胡氏便是不断招呼着随风吃。

  “你怎么不吃”看笑娘只捡拾青菜,随风夹了一大块红肉放入到了她的碗中。

  笑娘将那肉放回到他的碗里道:“我过些日子就要成礼,那礼服的腰儿窄,这些日子可不能吃胖了你吃吧,娘特意给你做的。”

  随风看上去似乎有些不高兴,将那肉块狠狠咬了一口道:“不过是嫁给个书生,哪里须得这般的隆重父亲,你也是的,怎么挑来挑去,给她挑了盛轩”

  这话里,可没有当儿子的敬意了。

  小主子过问起臣下的家事来,褚慎不能不答。

  “他是你昔日的学兄,品行端良,又是能做学问的,知根知底,有何不好”

  随风毫不犹豫地回道:“他倒是挺好,就是不配”

  这番话,可是逗笑了褚慎夫妇。褚慎笑着道:“你的这个姐姐当真是个灵秀的,要是依照了你的眼光,便无人能配,你的姐姐可就要嫁不出去了”

  不过乔伊倒是认同随风的说法,赶紧对褚慎道:“爹爹,过两年给我说亲时,可不能这么随便这天子的脚下,王侯子弟多着呢我可不要嫁回到乡野里去。”

  一旁的晟哥如今说话甚是利落,听了二姐的话,便道:“二姐要嫁给大官,去做娘娘”

  胡氏赶紧捂住晟哥儿油乎乎的小嘴,让他不要乱说。

  褚慎瞪了不知道害羞的小女儿一眼,绷着脸道:“你倒是也想,且看看到时候有没有人肯要你再说”

  吃饭时,笑娘发现野孩子随风的确是长大了,带着股子超越年龄的沉稳,与褚慎夫妻的对答有条有理。

  这也是莫家的老太爷重义,为随风请了名师受习的缘故。

  按照原书中的描述,随风在莫家偶遇了父亲在漠北的嫡系,知晓了他的叔叔在漠北并不得人心。老王的部下,一直是寻找当年宫变时失踪的小王子。

  虽然他依旧是少年,但肩负着所有种马文男主都需要背负的血海深仇,滔天的仇怨。这一切不能不催人早熟,让人变得历练。

  幸好复仇之路并不孤单,身边还有解语花般的莫家姐姐陪伴,在他伤心难过时为他擦拭眼泪,练功疲累时,送去暖语温言

  笑娘一时也是起了好奇心,便在饭后散步,她跟随风两个人走在小径上时问:“你在莫家时,谁待你最好”

  随风看了她一眼,道:“莫家人不过是在还我父王当年的人情,有什么好不好的我总不会在莫家待了几年,便忘了你和胡婶子的好,偏心着莫家人。”

  他知道笑娘的生父就是莫家二爷,所以以为笑娘这么问,是担心他不想着她跟胡婶子,要偏心莫家,所以特意解释了一下。

  笑娘却觉得这小子不上道,于是干脆挑明了问:“莫家大爷的女儿莫迎婷小姐待你可好”

  问完这话,笑娘带着十二分的八卦精神,想看看少年脸上有无娇羞之色。可是随风却坦然看着她道:“她病怏怏的,说会话都倒了的样子,可不敢劳烦她什么你怎么想起问她了”

  看看,嘴儿还挺严实的。笑娘懒得再问下去,不过若是随风不太喜欢莫迎婷,那也挺好。毕竟一个病西施,就算没有她这个恶毒女配荼毒,也是不长命的样子。

  以前的随风只是剧本里一个纸片样的人物,笑娘并无太多感觉。

  可现在他好歹也成了她的家人,笑娘自然希望他不用经历情劫,痛失爱人。

  按照褚慎的意思,随风在府宅里呆上几日,便由着他派人再一路护送回淮山去。虽然随风的模样大变,可是长留京城,始终是有些危险。

  可是没想到,没过几日,莫家的老太爷竟然追撵到了京城里来。

  原来随风偷偷溜走,在莫家消失不见了后,莫家老太爷是急坏了,将伺候他的小厮挨个拷问一遍后,终于问出了端倪。

  想着大儿子虽然在京城里,可是交际甚多,应该无暇去管顾随风。莫老太爷怕耽误了儿子的事情,于是便亲自来京城找寻随风。

  当莫家老太爷亲自来到府上事,笑娘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亲祖父,也亲自见识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的伟岸胸襟。

  就算明知道胡氏乃是自己那不成器的二儿子的外室。可是莫老太爷的脸上没有半分的轻视不满,只依照礼节向副指挥使和指挥使夫人问安。

  然后,老太爷又夸赞了褚慎的两个女儿秀外慧中,端良娴雅,对于笑娘这个流落在外多年的孙女也并无多看。

  最后便与褚慎亲切得若多年好友般攀谈起来。

  亏得胡氏听说莫家老太爷要来,紧张得失眠了半宿。结果却发现,自己准备的诸多的解释改嫁的言语,压根用不上。

  笑娘其实也缓缓舒了一口气,在原著里,这位莫老太爷便是个吕不韦似的人物,做得一手奇货可居的好买卖。

  他在原书里能接受托孤,除了因为欠下漠北王的人情外,也是下了豪赌,针对漠北的政局的一场豪赌。

  当然,最后这位商贾出身的老者大获全胜,一路扶持随风收复了漠北,恢复了正统,更是扶持着他日后匡复大乱,平定天下。

  莫氏一家成为新朝的开国功臣。

  莫迎婷更是死后被追封为圣德皇后,莫家一时权倾朝野,更是将莫家大房里的最小的女儿莫迎曦迎娶入宫,成为新的皇后。

  总之,这种死了亡妻再娶小姨子的戏码,也是种马文里不可缺少的碎催幻想。

  而胡氏和笑娘,则是莫家扔甩出来的垃圾,避之唯恐不及的污泥。

  可惜现在剧情全乱了。胡氏摇身一变,成为了四品大员的正妻,而自己这见不得光的私生女,也成了堂堂指挥使的千金。

  如此一来,莫老太爷不可能像原著中,对待苍蝇臭虫一般碾死她们母女二人,更因为褚慎一路水涨船高而要带着恭敬,并对这母女二人的出身守口如瓶,让褚慎欠下他的人情。

  想透了这一点,笑娘觉得母亲忐忑了多日的心可以重重地放下了。

  若是她那个不靠谱的亲爹日后敢走漏了关于她们母女的半点风声,莫家老太爷第一个要举起大棒子,打死他那个惹祸的儿子。

  于是莫家老太爷寒暄了半日后,便带着随风离开了,临行的时候,笑娘将自己闲来无事,给他又做的几件衣服包裹好了。

  随风欲言又止,最后说道:”虽然爹爹给你定下了亲事,可如今他位高权重,若想悔婚也是无碍盛轩人好,可是他的娘却不好相处,我曾听他说过,他娘特别爱给宅子里的丫鬟侍女立规矩。这便做的是小吏夫人,抖的却是诰命夫人的威风。若她给你立规矩,你别忍着,只管回来,等再过几年,我”

  话说得其实有理,可是笑娘却听不下去了。

  搞清楚你一个堂堂种马权谋,雄霸天下的男主,操得哪门子后院宅子婆婆妈妈的心

  作者有话要说:喵搞定奉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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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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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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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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