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师家的那个外甥女被许给了楚悦的嫡长子楚睿。在此之前,所有人都认为我那聪明俊秀的儿子会和她成为一对。就连我,都已经在默默地数着家底,看看够不够娶回这个家里累世大族的世家女了。
李蒙很失落。我觉得他倒像是自尊心受损,下不来台的那种难堪,并不是伤心欲绝的那种。我的这个儿子,怎么也不像是会为情所伤,伤心断肠之人。
儿子,你才十六岁,要不要这么早熟?你老子我二十四岁才初识情1爱滋味呢!
邱冰很担心,每天愁得睡不着觉。李蒙从小不用我们操心,乍一出现问题,所有人都分外关注。军师每次见我都欲言又止,楚悦那段时间更是绕着我走。
其实我比他们更担心。不过不是担心我的儿子。
军师的妹妹嫁给了楚悦,日后楚悦若是……,那她就是皇后。现在军师的外甥女又嫁给了楚睿。日后外戚这般势大,叫军师如何自处呢?
张允当上楚家军的军师,倒并不是因为他和楚悦的亲戚关系。张允是真的有经天纬地的才能的。我多次死里逃生,全靠他的计谋。所以我这声军师大人,叫的是情真意切。
正是如此,我更难接受以后这两位好友可能面临的尴尬局面。军师张允和楚悦都太骄傲,也太自我,军师的身后还站着晋州和荆南几个大族,现在是在打天下,自然需要这些人的襄助,可一旦将胡人全部赶了出去……
指望军师能像我一样两袖清风,退隐田园,就算他愿意,他身后千丝万缕的关系也由不得他了。
还有那小姑娘,明明对我的儿子有好感,却能为了家族彻底抛弃情念,也是个不可小觑之人。若是她和楚悦的夫人那样贤良温柔还好,怕就怕这种聪明坚毅啊。
想到这里,我也开始发愁了。
那个冬天,所有人的关系都像被突然冰冻住了一般。此时西边战起,我又需要点兵出征,邱冰几次欲言又止,我知道她想让我走之前和儿子谈谈。
出征前的那个夜晚,我抱着个酒坛子,爬上屋顶找了我那个呆儿子。
你说我出征之前还敢喝酒?谁说我要喝?我这不是来灌醉我大儿子的嘛。
“我不明白,为什么她变得那么快。”李蒙接过酒坛子,喝了一大口。
“噗……”
啧啧,连酒都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还敢每天爬到屋顶“害相思”。
“你不是输给了楚睿,而是输给了权势。这没有什么好丢人的。你老子我娶你娘时,也是以财帛动人的。世上哪有那么多可歌可泣的恋慕之情,那都是骗闺阁里小姑娘的话本。”我看着我的儿子皱着眉头一口一口的喝着汾酒,“就算是乡下人家的姑娘,也要考虑考虑嫁的郎君有没有上进心,家中有几亩田。”
“我不甘心……”
“不甘心的话,就娶一个比她更美,更聪明的妻子。全心全意的爱慕她,维护她,把她宠成全天下最幸福的娘子,让没选择你的人后悔死。”
“爹。”
“嗯?”
“你以前是不是被人家姑娘抛弃过,然后才找的娘?”
“滚!”
我抱着喝醉了的儿子下了屋顶。这小子真沉,明明长得这般清瘦,怎么会这么重?难不成这小子是属螃蟹的,肉全长在骨头里了?
“呼……”
好吧,下次回来,我得好好培养培养他的酒量。在军中长大,居然不会喝酒,这怎么行?别以后连洞1房都醉的进不了,让我的儿媳妇空等!
第二天,我告别了妻子和两个小儿子,带军出征。李蒙还能睡,看样子是看开了。
如果这场仗要赢了,天下就收复了大半。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了。
一想想很快就能卸甲归田了,我就忍不住想急行军,把剩下的那些胡人彻底赶回漠西老家里去。
这一仗打了三年多,等我回家以后,我那大儿子告诉我他看上了一位姑娘,叫我赶快去提亲。邱冰也一副非常满意的样子。
那姑娘也姓张,却不是晋州的张氏,跟楚睿现在的妻子更是没有半点关系。她是前朝太师张庭燕的孙女,胡人作乱时太师携全家归隐,现在天下平定,张氏子弟出山,楚悦军中大半低级官员都是张氏子弟任职的。
这些钱粮小吏,那些世族里的子弟都不屑担当。愿意担任这些候缺的,又大部分是像我这样出身的人。他们大部分不识字,或者不识数,后勤不是小事,楚悦自然不能放心。
现在张庭燕的后人出山,总算是解决了我们燃眉之急。
地盘打的越大,越感觉到楚悦的艰辛。世族啊!世族!
我又叹了一口气。
第二年,蒙儿和张氏婉宁成婚。楚悦带着楚睿,携了让人瞠目结舌的重礼来贺。礼物我收下了,不收他们又该多想了。你说他们多累啊?
我把礼物交给了邱冰保管,邱冰如今还和以前一样,给她钱也不知道怎么花。我们都一样。从军这么多年来,我们攒的钱大概可以让全家吃香的喝辣的过上几百年了。
我们两家因为军师家外甥女的事情,已经尴尬了好多年,连楚睿和蒙儿,都没有从前的那般莫逆了。我原本想两家的孩子也和他们的老子一样亲密无间的。
好在,儿子成婚后,好像终于又回复了往常的模样。
我从来就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的,我是真觉得那个女孩不适合蒙儿。蒙儿应该也想开了,就不知道那对父子每次都摆出那种“我知道我负了你我会补偿你”的样子是为啥。
蒙儿继承了我的性格,性格沉稳淡然,更兼具了邱冰的韧性。只不过他老子我长得难看,就被人说成了是“木讷寡言”,他天生长得俊秀,就被人说成是“内敛通雅”,有“国士之风”。
这都他1妈的是些什么损友!
蒙儿一天天在改变,成婚后的他越发出类拔萃。张氏性格热情活泼,让李蒙也渐渐变得性格讨喜起来。要知道这孩子从小就少年老成,跟个小老头似的,这可是惊人的进步。
这个儿媳妇娶的好!
让我真正觉得李蒙真的已经成长到了和我比肩的程度,是在攻占胡人最后一座城池的那一年。
那时我和楚悦都已年近五十,胡人守着这座城守了近两年。胡人统治我们已经一甲子的时间,中原和周边小国所有劫掠来的物资尽存于此,西域色目人提供的守城器械也让我们数次铩羽而回。
里面的粮食够他们吃上几十年,围城?
我们耗不起。
时值春季,雨水不断,攻城困难。军营里又突发了时疫,更是雪上加霜。那场时疫蔓延了整个楚军,就连我最小的儿子也没有幸免。
把妻儿带在身边是我的决定,我又一次感到了挫败。自从上次胡人屠村,我把他们放在哪里都不安心,情愿带在大营里,无论谁说都没用。在我自己的眼皮底下,我才有信心没有人能伤的了他们。
是没有人能伤了他们,但这次伤害了他们的,却不是人。
邱冰木着脸流泪的样子让我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埋了。我那小儿子的长相和神态都像极了邱冰的弟弟,既瘦小又腼腆。
这等于是在她面前又杀了两个孩子啊!
我抱着邱冰哭了一夜。若是她不能大哭,就让我替她流泪吧。
时疫过后,军营里减员了一半。蒙儿决定找一批死士,将那些因为时疫而亡的军士从土里挖出来,用投石的器械扔进城里去。
他是想让时疫在那座城里的也蔓延开,胡人来自漠南,一旦发生了时疫,存活率更低……
但那座城里,也有汉人啊!
在我不知道的时候,蒙儿已经变成和军师、楚悦一样的人了吗?
这简直是给我的又一次打击。
该死的战争!
我极力反对他的做法,我第一次为了一件事激烈的争吵。如果真的以这种形式攻下朱雀城,就算能够胜利,百姓的心里也会留下猜忌的种子。现在能为了胜利抛弃他们,日后就能为了别的东西,将他们视为草芥。
如果是那样,打下这个江山又有什么意思?不过是换了另一批将他们视为猪狗的统治者!
蒙儿说服了军师和楚悦,甚至连一向低调的楚睿也保持了一致的意见。我在不甘和愤怒中看见成千上万的旧日袍泽,像一个个破败的麻袋一样被投入皇城里。
只留下军中剩余将士麻木的表情,和敢怒不敢言的愤怒。
死无葬身之地,这大概是最难堪的惩罚了。
四月,皇城爆发大规模瘟疫,死亡惨重。蒙儿的计策奏效了。我曾一直觉得自己杀孽深重,可能不得善终。可我的儿子,一夜之间就造成了几倍于我造成的伤亡。
看来我剩下来的日子里,都要为了我的大儿子积德了。
此时,军中所有人都憋了一肚子气。再打不下这座城,不但是对不起战死的同袍,更是对不起土坡上那一个一个掘起的土坑。
我们只花了一天一夜,就拿下了这最难攻克的城池。
昔日繁华的朱雀城已经被完全脱了缰的兵士们糟1蹋的不成样子,尸骸遍地,到处是咳嗽着的胡人和汉人。我成天带着我的亲卫部队,蒙着面巾去抓那些脑子已经坏掉的兔崽子们。
该杀一儆百的杀一儆百,该杖责的杖责,还好这么多年的征战,我已经在军中已经建立起了威严,总算控制住了这群脱缰的野马。
楚悦松了口气。我们都明白绷得太紧的弓弦一旦松手,反而容易弄伤持弓之人的道理。
我们进了皇宫,胡人皇帝被绞首,王族腰斩,宫女们已经……
后来我让楚悦干脆把这些已经活不下去的宫女赐给了那些军中的光棍。有些为了楚家打天下,四十好几了都没有成婚。现在天下快要太平了,兵士总要归还田园的。
总还要让人家过过正经日子。
我在宫里救下了一个年纪不小了的宫女,她面对那些兵士时据理力争的样子让我想起了邱冰。我把她要了回去,准备让她给邱冰做个伴。我觉得我的妻子应该能和她处的很好。
我知道楚悦在想什么,他以为我动了心。我懒得解释,我对我妻子怎样,我和我妻子知道就行了。邱冰是远没有她聪明,也没有她漂亮,但这个宫女却不如我的妻子。我的妻子有着一颗无论何时都能自持的平常心,也有懂得该放弃就得放弃的坚毅。
我当年为了她的坚毅而倾倒,现在也为了她的平静而更加恋慕。
但我的猜测错了,邱冰好像并不喜欢这个叫“花朝”的宫女。甚至于,就连我的孩子们,也并不喜欢她。明明他们都能接受我那袍泽的妻子,却不能接受一个明显是为了伺候他们的娘而找来的管事娘子。
可惜了她的聪明伶俐,出事周全。而且还没有什么野心。我看人一向很准。
管它呢,若不喜欢,就不喜欢好了。我本来就是为了邱冰才救的她,若妻儿都不喜欢她,就当个摆设养着她,也没什么。
以后她想要嫁人,我送她一笔嫁妆就是。
江山初定。
我想,到了我该卸甲归田的时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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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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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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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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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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