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老身聊发少年狂>第10章 天资过人
  北园是整个国公府的主园,是老国公和邱老太君居住的地方。除了主卧所在的持云院外,还有“归田居”、“虎啸厅”、“蛙鸣榭”、“禾风亭”、“雕弓楼”等多处。北园里甚至辟了几处菜田,盖了几间茅屋,就为了老太太偶尔消遣消遣。

  这座信国公府是皇家的宅子,原是前朝王爷的府邸,被修葺后赐了下来。在去掉了一些臣子不能用的违制之处,又改了一些格局后,这座公府依旧是京里屈指可数的豪宅。

  持云院里也有小书房,不过里面没什么东西。这府里老太太和其他府的老封君都不一样,是连佛经都不读的。佛堂佛龛一律没有。名人字画也很难找。倒是有一些绣屏什么的放在书房里。

  所以顾卿坐在软轿上花了一个钟头把北园绕了一圈后,决定就把李锐教课的地方放在东厢的“雕弓楼”里。

  “雕弓楼”原本叫“倚画楼”,老国公嫌这个名字脂粉气太浓,就给改成了“雕弓楼”。这楼前打开窗户就是一片荷塘,光线敞亮,写累了看看远方,还可以休息休息眼睛,最适合习字。

  雕弓楼里也有藏书,是老国公当年留下的,多是一些兵书和史书之类。老国公从龙前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尉官,连媳妇都娶不上,到二十多岁时才娶了邱氏。他能一步步走到高处,和他的勤勉好学是分不开的。

  顾卿翻了翻老国公留下的书,里面夹着一些书签一样的纸条,多是一些“蠢如猪狗”或者“非人哉”之类的话,倒引得她笑了几笑。看来这老国公也是个有趣的人。

  再想想老太太记忆里的老国公,浑然就是一个有点学问的老兵痞,粗而不糙,待人直率,善于用人。老国公从年轻到年老都称不上英俊,却也是个魁梧的好汉子,也颇有人格魅力。

  想一想李茂那四四方方的国字脸,顾卿大概知道李茂像谁了。

  花嬷嬷看着邱老太君先是笑了一会儿,后来又拿着老国公的书发呆,使劲咳了咳。待她回过神来,才轻声地劝解道:

  “太夫人,哀思过度有伤身体,您还是来看看准备的字帖和笔墨纸砚合不合适吧。”

  “我这不是悲伤,只是有些感慨罢了。”顾卿从善如流的把书放回书橱里,跟着花嬷嬷去了临湖的那间临时书房。

  书房里放着一张鸡翅木的书桌,雪白的宣纸被裁好放在一旁,用镇纸压着。旁边还置了一张紫檀案几,案上摆着各种名人法帖,并几方宝砚。除了书桌上的笔架以外,案几笔筒里的笔也插得似树林一般。

  顾卿一看到那笔筒就笑了。

  “怎么弄这么多只支笔?”这到底是教她一人习字呢,还是教整个持云院里的人写字啊?从最小号的毛笔到手腕那么粗的毛笔,居然都有。她不过是想学写字而已啊!

  “老婆子想着多准备点好,有备无患嘛!”负责整理临时书房的孙嬷嬷笑着接话。

  她心里也是叫苦连天。老太太要跟孙子学写字,她们都当是老太太无聊,找点乐子,但她们谁也不知道老太太会用哪支笔写字。

  照理说初学写字的,一般都写的都是正楷,从羊毫用起就行。羊毫容易濡墨,写出字来圆润丰满,适宜初学者锻炼功力。等练熟练了,再改用狼毫或者兼毫。

  但这个,得锐少爷知道如何教人写字才行。

  孙嬷嬷以前是跟着大少爷李蒙的,后来蒙少爷变成了蒙老爷,她也在二十八岁的时候被配给前院管车马的李方。成完婚,她就来了老太太院里当差。孙嬷嬷嫁人之前是在书房里伺候的,粗通文墨,所以顾卿问过之后,就让她来准备文房四宝等物。

  但她毕竟是奴才,不能越俎代庖的一一提点邱老太君先用什么笔,后用什么笔这样的事,不该她一个奴婢来说。她只能把那几支的羊毫放在最顺手最显眼的位置,又把其他类型的笔各拿几只,放远一点。

  若是太夫人觉得字写不好是笔的原因,这么多种笔,也够她换的了。

  孙嬷嬷觉得太夫人学个写字,自己操碎了心。

  李锐这一早上的课上的都是魂不守舍的。

  老太太说要跟他学写字,就一定不是玩笑。昨夜叔父也送了一方上好的松烟墨来,嘱咐他在北园里要好好习字,不要淘气。

  他记得自己小时候也曾被人抱在怀里夸过字写得有灵气,是谁呢?是父亲,还是祖父?他也记不清了。

  父亲在时,他的开蒙先生是父亲身在翰林的好友周伯伯。后来周伯伯调去外地为官,父亲又过了身,叔父怕他的功课落下,特地请了几个大儒教他读书。

  那些大儒起先听说是他是“李葛生”的儿子,各个都答应了下来。可是他们教的东西,他大部分都听不懂。那时他才四五岁,连训蒙骈句都没有读完,哪里听得懂他们的那些“之乎者也”?

  没过多久,先生都纷纷请辞了,他在外面也留下了个“资质驽钝”的名声。

  后来,他的先生就像流水一样的换,明明都是一些博学的先生,却没有几个能教满三个月的。他一本《小学》读了三年,还是生疏的很,每换一个先生就要从头教起,他听得烦了,索性上课就睡觉。

  再到后来,连叔父看见他的功课都摇头叹气。

  他也觉得很内疚,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不像铭堂弟,先生只是翰林院里一个编修,可是学问却很扎实。

  好在叔父和婶母都没有怨他,还一直安慰他:“我们这样的人家,不一定非要走科举这条路,你学问稀疏点没关系,接人待物上周全些,以后叔父给你疏通疏通,在朝里觅个差事还是没问题的。退一步说,就算文不成,还可以学武。”

  可惜他管不住自己的嘴,一天天的臃肿了起来。这下,连武艺也是学不成了。

  他能不在意叔父和婶母的看法,也可以不在意下人们的议论,却不能让祖母失望。祖母被他顶撞到晕厥过去,还愿意原谅他。为了他,还苦心的弄出“教学相长”的法子来顾全他的颜面,怎么也不能让她失望。

  外面都在传他是要去持云院,在老太太的督促下学写字的,只有他知道他是要教会老太太认字。想想自己那篇错字连篇的《迢迢牵牛星》,他准备下课就回去把三字经、千字文和百家姓给翻出来。

  雕弓楼里,一老一少站在书桌前看着孙嬷嬷在一旁磨墨。

  李锐从书袋里拿出一本《三字经》放在书桌上,一本正经地说:“祖母,咱们今天先从三字经学起。您老认得从一到十的数字,也识得百、千、万,我就不教您数字了。我们先从简单的学起。”

  来了!古代启蒙必备《三字经》!

  顾卿囧囧有神的看着李锐用小胖手艰难的剥开《三字经》的第一页。书上不知道是沾了水还是什么其他的东西,书页都连在了一起。

  “我先教您拿笔。”李锐顺手拿起了搁笔上的一只羊毫,递给邱老太君。

  毛笔嘛,虽然没写过,怎么拿还是知道的。顾卿熟练的用大拇指按住笔身,然后中指紧挨着食指勾住笔杆,摆出一副“我很熟练”的样子。

  李锐叹了口气。

  就知道自己任务艰巨。

  他走上前,伸手帮老太太把小指抵住无名指的内下侧,教她怎么用劲。大概过了几分钟,顾卿就已经可以像模像样的拿着笔了。

  一个下午,李锐都在教老太太如何执笔,如何运笔。然后开始教她写“人”、“之”之类的字。李锐在府里府外名声都不好,都说他是“虎父犬子”,结交的也都是各府的纨绔子弟,个性又骄奢傲慢,不成大器。但他在持云院里教邱老太君写字却是耐心的很,对如何执笔,如何拆分结构之类的也是说的头头是道,这倒是让老太太身边的大丫鬟和几个嬷嬷大吃了一惊。

  殊不知,李锐心里也是吃惊的很。

  他发现自己的祖母聪明的紧。无论他教她写什么字,一遍就会,而且还能准确的说出这个字的意思。虽然字有些歪歪扭扭的,但字这种东西,只要肯苦练就能写好。可是记忆力和悟性这种东西可是天生的!

  ‘祖母生错了人家,如果要是投生在官宦家庭里,说不定也是一代才女。想不到我父亲的天赋不是来自于祖父,而是祖母。果然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说祖母是粗鄙女子的那些狗眼看人低之人,真应该让他们看看祖母的本事。’

  想到这里,小胖子李锐决定一定要教会祖母识字,让那些人大吃一惊。

  顾卿却是有些后悔。

  她是觉得穿到古代不学会点什么东西有点可惜,一个老太太抚琴弄萧的有点奇怪,下棋这种东西又不能一个人来,所以就想学学写字。可是若是从《三字经》、《千字文》开始,那得学到什么时候?真的要把所有时间都耗在学那些她原本就认识的字上面?

  她还想自杀回去呢!难道就没有什么速成的法子?

  顾卿随口问了问李锐,有没有什么速成的法子。

  谁料李锐还真的仔细想了想。

  “若说速成,怕是不成的。不过您可以先从常用字学起。祖母你……”

  “喊我奶奶。”呜呜呜呜,能不能喊她姐姐啊,再不济,阿姨也成啊!

  “是,奶奶你学字极快,要是从常用字开始,确实可以缩短识字的时间。”李锐笑着说,“孙儿晚上回去就给您选一些常用字出来,我们先捡着这些学。等这些你学会了,我们再学别的。”

  “真是乖孙子。”顾卿越看这个小胖子越顺眼,笑眯眯的夸奖道。“不过不用那么辛苦,你明天下午在这边选就是,小孩子不要熬夜,觉睡不够,不长个子的。”

  “孙儿谨记。”李锐感激的躬了躬身,眼眶都热了。

  多好的一个孩子啊,性格还是很软的嘛,怎么能让那对夫妻给养残了呢?

  顾卿准备找花嬷嬷聊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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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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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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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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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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