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良宇脚下一软,也如古晋那般跌坐在地上。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无奈和悲凉。
“完了”,李老爷子咂吧了一下嘴,“这东西,根本就不是我们可以战胜的。”
他们已经被这只金色骷髅,压着攻击了至少十分钟左右。
靠着治疗药水,4人勉强修复受伤的身体,拖延时间到此时。
不过能够坚持到现在,他们也到了极限,治疗药水已经完全无效。
而南延武率领的幽魂,也被另外两只金色骷髅拖延住,无法过来救援。
宋重楼咬紧嘴唇,始终没有说话。
他抬起头望向盾牌外疯狂攻击的金色骷髅,汗水流入他眼睛中,让他的视线都开始模糊起来。
“还是不行吗?”
宋重楼意识有些恍惚,这是体力和斗气都消耗过巨的征兆。
他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又回想起过往的种种来。
宋重楼出生于军旅世家,从小父亲便严厉教导他修炼。
众多兵器中,他独爱盾牌。
成为斗者之后,他毫不犹豫选择盾战。
他在斗气修炼上天赋很高,战斗技巧方面更是天资灼灼。
年纪轻轻便享誉整座雪延城,成为所有人眼中,新生代最无可战胜的新星。
雪延国的百姓,将他与潭朗放在一起比较。
尽管很多人觉得他不如潭朗,可在他心中,潭朗是不如他的。
潭朗有勇无谋,不过是一介莽夫。
而他,论智谋、论情商、论家世、论天资,哪一项不如对方?
可很快,他就遭遇前所未有的打击。
在挑战同辈强者无敌之后,他私下里找到了潭朗,并向对方提出挑战。
潭朗看着他,只是摇头。
他不解,甚至一度狂妄的以为,潭朗是不敢接受他的挑战。
最终,两人还是打了一场。
或许是打了一场吧?宋重楼不自信。
因为自始至终,潭朗只说了一句话,只出了一招。
潭朗说,“你的心中没有信念,你不配我出剑。”
潭朗最终还是出了一剑,是将境界压制和他相同时,随手挥出的一剑。
随意的就仿佛在驱赶蚊虫一般。
他怒吼,他发誓要让潭朗为自己的狂妄自大,付出代价。
可真正面对那一剑时,他才知道一直以来狂妄自大的都是自己。
普普通通,没有丝毫华丽的一剑,却打掉了他所有的自尊与骄傲。
剑出,杀意如同海啸一般将他淹没。
他的灵魂在颤栗,他拼命告诉自己不能放弃,要反抗,即便是死,也要出一招。
可杀意临身的刹那,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失去了所有的想法。
最终他也没敢拔出剑。
他败了,败的彻彻底底,败的毫无悬念。
那一战之后,他就放弃雪延城的荣华富贵,放弃以前拥有的一切荣誉。
他加入红玉商会,做一名普通的护卫。
他随着商会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的人。他试着去找寻潭朗说的,属于他的信念。
他的天赋真的是极高,即便不怎么去修炼,他依然年纪轻轻就成为武师巅峰。
盾和剑,防守与反击。
战斗的艺术是什么?
战斗的艺术是在弱势的情况下防守,在抓住对方弱点的时候去反击。
他有盾与剑,他可以防守和反击吗?
宋重楼的眼睛中,迷茫和恍惚更甚。
他的信念究竟是什么呢?或者什么是他坚持的?
手臂不断颤抖,头脑昏沉,四肢如同灌了铅一般沉重。
他太累了,要放弃吗?
宋重楼问自己。
或许该放弃了吧,它太强大了。
就如潭浪一般,无法匹敌,无可抗拒。
可为什么不甘呢?
宋重楼猛的抬起头,看向金色骷髅。
“我从小最喜欢盾牌。”
“我喜欢它,不管面对多么强大的敌人,它都能够勇敢站在最前面。”
“我喜欢它,牺牲自己的身躯去保护自己要守护的人。”
“我喜欢它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
宋重楼在心中疯狂呐喊,目光炽热,眼神明亮。
“我的信念是什么?”
“潭朗当时问我的时候,我不知道。现在,我懂了。”
他原本有些摇摇欲坠的身体,又重新稳定下来。
他抬起头,目光死死锁住金色骷髅的身影。
“嗯?”
蔡良宇、古晋、李庆丰三人立刻有所察觉。
他们都是一脸震惊,看向宋重楼的目光中既有惊喜又有深深的复杂。
“突破了吗?”蔡良宇喃喃自语。
“应该是突破了”,古晋点头,语气笃定。
李老爷子长舒了一口气,有些羡慕的说道,“唉,老头子我这辈子,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进一步。”
说完,他自己就先了摇起头来,“唉,难啊,太难了。”
武师巅峰到大武师,看起来只有一步之遥。
可只有身处武师巅峰多年的他们,才知道这一步,有多难。
迈出这一步,宋重楼就真正进入雪延国的战力巅峰。
他的实力,也将与三人拉开本质上差距。
面对没有多少战斗技巧,仅凭五阶力量和速度在战斗的金色骷髅,他们四人尚且只能勉强自保。
如果是面对以战斗技巧闻名的盾战呢?
答案显而易见。
“我的信念,就是手中之盾。”
“面对强权不畏缩,面对危险不逃避。”
宋重楼看向手中握着的盾牌,体内已经干涸的斗气,又再次焕发出活力。
肉身细胞在不断破裂、重组,生命层次在飞速提升。
他感觉到身体中,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金色骷髅原本的每一击,都让盾牌颤抖不停,而现在呢?
宋重楼站了身,单手稳稳提着盾牌,轻易就接下对方的每一击。
盾牌上,暗淡到随时都会熄灭的斗气护罩,又再次散发出璀璨光芒。
赤红色斗气凝结如实质,覆盖到盾牌表面。
金色骷髅再次攻击时,盾牌非但纹丝不动,甚至反震之力,让骨锤都出现丝丝裂纹。
宋重楼晕了过去,他的嘴角带着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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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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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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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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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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