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茹小脸涨红,斩钉截铁道:“根本不可能,秦朗家里没有钱,他母亲不过是方家的佣人而已,怎么可能送得起这么名贵的东西。”
她虽然震惊,但是还没丧失理智,等回过神来,立马反驳道。
有人说道:“听说马富豪买过一块类似的玉佩,马公子应该见过,不如让他看看。”
众人都把目光落在马凯东的身上。
马凯东点了点头,接过李媛媛手中的礼盒,拿出那只碧玉手镯,触感冰凉凉的,但是不是寒冬的那种刺骨寒冷,而是让人非常舒服的清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仿佛久旱的沙漠遇到了暴雨,在尽情的欢呼。
“跟我大伯买的那块玉佩感觉一样,拿在手里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提高了一大截,一扫之前的疲惫。”马凯东说完,将礼盒还了回去。
李婉茹虽然不相信,但是马凯东都这样说了,只能撇撇嘴巴说道:“谁知道真的假的,或许就是普通的玉镯而已,要是真的那么值钱他买的起吗?”
裴莉莉和雷玉泽都知道了秦朗的真正身份,自然不会怀疑这手镯的真假。这样神奇的东西就算有钱都未必能买的到,两人终于明白为何自己的父亲要大发雷霆。
能拥有这种东西的人,哪一个不是站在了万人之上?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秦朗才十七岁啊,将来难以想象了,恐怕能堪比那位大人物。
有了马凯东的话,众人再次倒吸了一口凉气。虽然半信半疑,但是眼睛里都流淌出了艳羡的目光。
李媛媛赶紧把礼物递给秦朗,摇摇头道:“朗大哥,这么珍贵的礼物,我不能要的。”
“我送给你的你就拿着,我无意间在古董街看见了,觉得很配你的肤色,没花多少钱。”秦朗微笑着说道。
看到秦朗认真的表情,李媛媛终于点了点头,将碧玉手镯带在手腕上。纤细雪白的肌肤配上晶莹剔透的玉镯,相得益彰。
“这手镯你要收好,不要送给别人了。”秦朗提醒道。
李媛媛脸上露出雀喜之色,小鸡啄米般点了点头道:“朗大哥送给我的礼物,我会好好的收藏着,一定不会给别人的。”
秦朗轻轻在她脑袋上揉了揉说:“朗大哥还有事情要办,先走了。”说罢,长身而去。
“哎呦,这手镯要是真是在大街上买的,那小子的运气也太逆天了!”
“这手镯就算没马富豪买的那块那么神奇,恐怕也不是凡物,我的确感觉精神好了许多。”
“是啊,随便卖也得上千万吧。”
……
夜静悄悄,纸醉金迷的都市容易让人迷茫,迷失,感慨。
我从初中到高一的时候,母亲不过是方琪娜家里的佣人。我被人鄙夷、唾骂、嘲讽,甚至只要见到这些意气风发的少男少女,就会发自内心的自卑。
可是现在呢?当我拥有了绝对的力量,超脱了地球,这些在我眼中又算得了什么?
他正失神感慨,突然听到身后传来清脆的脚步声,“秦朗。”
声音婉转动听。
秦朗收回心思,回过头,是方琪娜跟着他走了出来。
方琪娜的身材在学生中算很高挑了,净身高就有一米七,再加上脚下的水晶高跟鞋,把她衬着如同维密超模一般鹤立鸡群。如果换做曾经的自己,只怕早就自惭形秽了!
她穿着一套粉白色的长裙,上面缀满了碎水晶,在灯光下璀璨发光,亦如她的人生一般——天之娇女,高高在上,从容而高贵。
“那只碧玉手镯是真的吗?”方琪娜轻启朱唇,淡淡的眼眸望着他。
“我说过了,是我在路边摊随便买的而已。”秦朗闲定道,毕竟他不再是曾经那个怯弱而自卑的少年了。
方琪娜轻轻蹙了蹙柳眉,贝齿卷着下唇,“如果那是真的,你知不知道卖了之后可以改变你的人生?你轻易就送给了李媛媛,难道面子对你来说真的这么重要?”
“区区一只手镯,价值过亿又如何,我爱送给谁就送给谁。”
“你……你还跟我置气?”方琪娜轻叹一声,“你要是后悔的话,可以问李媛媛要回来,卖掉之后,你可以让你和你的母亲过上好的生活。”
“不用了,我会让我母亲过上好的生活,也会让你的父母给我母亲道歉的。”秦朗淡淡道。
方琪娜眉头皱的更深,多了一丝恼火:“秦朗,你真是倔得跟一头牛一样。当初我们的事情,我父母也是担心我,不小心才伤到你妈妈的,你又何必耿耿于怀。”
“明明是你父母的错,你却觉得是我苦苦纠缠?方大小姐,你的思维我不敢苟同。不过念在你跟我相识一场,我不杀他们已经是大恩大德。”秦朗说着,浑身寒气逼人。
方琪娜感觉全身一冷,愣怔在原地,只看见秦朗大步流星朝着街道走去。
“就当我求你了,饶过我父母,也饶过你自己。”方琪娜的声音从他后面传来。
秦朗长叹一口气,仰望星空,摇了摇头,淡淡说道:“苍天可曾饶过我!”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不见,方琪娜才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转身回了酒店里面。
这条街属于侧街,人流量本就稀少,更别提晚上了。秦朗打算散散步,走路抄小道回去。月黑风高,道路两旁只有高大的梧桐树,还有隐约一两间亮着灯光的店面。
猛然间,一道强烈的光芒从正前方打在他的脸上,换做普通人肯定被灯光刺的睁不开眼睛,但是秦朗双眼依旧如常,直盯着那辆车。
是一辆黑色的SUV路虎风行者,大气磅礴,深受男人的喜爱。
车子开的很快,仿佛没看见前面还站着一个人,直直的朝着秦朗开了过来,在距离秦朗只有不到二十米的时候才开始刹车。轮胎哧啦一声,在水泥路面拉出四条长长的黑印,停在了秦朗跟前三米远的地方。
“我靠!真牛逼啊,居然没闪开!”车上跳下来四五个青年,手中提着明晃晃的高尔夫球棍,拖着走在石油路面上,发出刺耳的响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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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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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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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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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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