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刀觉得,她说话的口气和对他的态度,像极了对待一个孩子,一改往日对他的回避惧怕,竟开始诱哄他接受条件。
这事,她说的多么轻巧“并无任何文书”,他堂堂狼族少主,在全族长老面前指定的女人,他以玄翳天君的身份在仙界太子面前,亲口承认的未婚妻,还需要什么文书?
母亲将万年修为送与她,他用父母所赠最贵重之物与她定情,在母亲反对两人之事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要和她在一起的女人对他说:还望你成全我们。
夜刀从未有这般愤怒过,这愤怒却是有根生,无处去,仿佛一个人被平白冤枉了,却因这冤屈太深重,连伸冤的力气都被耗尽了。他有些执拗的反问道:“我成全你们,谁来成全我呢?”
夏花见他变了脸色,眼神也狠戾起来,却并不惧怕,轻松的开导道:“少主,你对我的种种过往,不过错觉而已,请不要继续假戏真做下去,误以为对我有感情。我只是出现的时机太巧,又恰巧与你经历了一些事,你第一次和女生仔细相处,分不清感情和占有欲的区别,也是十分正常的。待我走后,你自会想通,你不过是把我当作所有物罢了,这和爱情,是有天壤之别的。”
“爱”之一字,夜刀现在不敢妄说,他气得哼笑出声,嘴角上勾道:“你是我未婚妻的事众所周知,就连仙界都已知晓,你认为,轻易能摆脱得掉吗?”
夏花不以为意,轻巧的道:“那就全看少主的意思了。”
夜刀清楚的知道,她希望他干脆的放手,可是,他心有不甘。抬手撑了脸颊,他故作轻松的道
“恐怕你低估了我的‘占有欲’,一旦我决定了的事,便不会改变初衷。
巧合也罢,缘分也好,你是我的未婚妻,是不变的事实。”
夏花从未见过他这一面,分明心中矛盾,却强作轻松的倔强样子,让她第一次觉得他居然有些可爱,想到这一点,她不自觉的就捂着嘴笑了起来。
夜刀从一开始就觉得夏花今日很不对劲,却也没想通哪里不对,现在终于想明白,她以前从不在他面前笑,今日笑得如此恣意,便是最大的不同。
夏花笑够了之后便望着他道:“少主这话说的,仿佛你想占有我,我便必须让你占有一般。我已经明确告诉你,我要和碧霄远走高飞,你却横加阻止。少主的意思难道是说‘我比你们都强,所以我要谁,只凭我说了算。’这般的强盗逻辑?”
夜刀“唰”的站了起来,一把抓了她的手腕,眼神凌厉的瞪视道:“没有人敢说我是‘强盗’。”
夏花受伤的手被他用力一捏,疼的“嘶”的一声,夜刀赶忙放开。她站起来,施施然道:“少主你冷静下来考虑好了我们再谈,不必急着现在就给我答复,先告辞了。”
夜刀不敢再碰她,只咬牙问道:“为何?你为何要这样,百般逃离于我?”
夏花没想到他会问出这样低姿态的问题,她以为,他永远不会在乎她在想什么呢,她拿出一方印章给他看道:“少主可认得上面的文字?”
“不认得。”
“成安公主,少主可有印象?”
“没有。”
夏花掩着嘴“嘻嘻”的笑了起来,最后站身起来,往外走了两步,回眸,逆光,夜刀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她无风无澜的淡淡道:“少主,当年你逃婚的时候,可曾想过会有今日呢?”
所谓缘分,所谓爱恨,早已经在漫长的时空中里交错而过,再次相见,不言对错。她想,俩人跨越遥远时空的相见,或许,只是为了给这段往事,一个结局。
夜刀到洛英家里去见夏花已经是几天以后,洛英见到他来也并不讶然,卧在躺椅里的姿势都未曾改变一下,轻摇着扇子道:“夏花和碧霄放纸鸢去了,看这天色,就快回来了吧。”
乍起的秋风拂动了夜刀如浓墨般黑亮的发,他抬头望天,脸被瑰丽浓艳的晚霞映红,这是个极美丽的日子,适合放纸鸢的天气。
不一会儿,夏花的声音先透了进来,人未到,声先闻,她快活的喊道:“洛英姐,果然是我的蝴蝶风筝飞的最好,碧霄的燕子歪歪扭扭的就没能好好上天啊!”
洛英在她去之前已经听她叫过“风筝”,也并不稀奇,只坐起了身,夏花步履轻快的跑了进来,运动后脸还红扑扑的,比面无血色的样子好看多了,虽然未施粉黛,未着华服,却清逸灵动,是少女应有的最好状态。
夜刀不曾见过她如此活泼的一面,一时看得失了神,也失了声音,洛英见怪不怪道:“回来的正好,夜刀找你。”
夏花的笑脸便似被寒冬腊月的霜打蔫了的花一般,枯萎了。
夜刀早已有所决定,干脆爽利的道:“明日就要启程去花族赴宴,你俩收拾一下,一起去。”
夏花没反应过来,木讷的问道:“为,为何我们要去?”
夜刀靠近过去,在她耳边道:“你必须以未婚妻的身份陪我去花族,这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夏花瞬时想起上次在仙界见到的菊香姑娘,宁愿做小也要嫁与夜刀的美艳姑娘,她是花族的。夏花笑道:“我帮你这样大的忙,你何时放我自由?”
夜刀轻声道:“此行结束,我再定夺。”
夜刀走的时候和碧霄擦身而过,他并未对碧霄说一句话,但是他知道,碧霄总会在夏花的身边,所以不用说,他一定会同行。
碧霄颇有些尴尬,他与夏花虽然私下里芳心暗许,可是在名义上她还是少主的未婚妻,他有种两人在偷情的错觉。夏花怕他误会,忙道:“碧霄,花族的菊香姑娘恋慕少主久矣,上次在仙界遇到就亲口表露了心意,被少主拒绝了,此次他定是希望我助他摆脱那姑娘的纠缠。待我帮了他这个忙以后,我和他也就互不相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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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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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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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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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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