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她的味道,别说别后一千年,有生之年,他都不会忘掉的,那种像花香,又像果香的甜甜味道。
大江南北走遍,只靠味道确认,是件太困难的事,但是,可能是与她的因缘分还没有结束,抑或是生命中的恩惠,他终究寻到了那个熟悉的味道。
碧霄寻着那一丝清甜的香味,远远看到河边有一个少女在洗衣服。
他心如擂鼓,期盼又害怕,怕靠近了才发现是错觉,怕依旧找不到想找的人。他隐在草丛之间,一步步慢慢的靠近。
少女听到身后草丛传来悉悉率率的声响,回头见一只稀罕的蓝狐从草叶间露出一张漂亮的脸,怯怯的望着她,想靠近又不敢一般。她甩了手上的水走过去,蹲在他身前,他也不像别的野生动物,见人就躲,只瞬也不瞬的盯着她的脸。
她伸手拂开他身边的长草,柔声问道:“你为什么哭了?”
碧霄这才惊觉,他居然真的哭了。
青丘不知年月,千年都不算长,但是这趟孤单的寻人之行,却在一次次的燃起希望和迎来失望之间交替,短短五百年,他连心都已苍凉,就连曾经坚定的信念都快要撑不下去了,终于,让他找到了。
他偏头蹭着少女的手心,低声呜咽:“我找到你了。”
后来,碧霄知道她叫花儿,她的家族里,一直有句代代口耳相传的古训:如果见到一只蓝色的狐狸,要对它好一些。
她说大家偶尔会提起此事,就当在说一个远古的传说,却也都期盼着真能够见到那只传说中的蓝狐,只是上千年没有过他的消息了:小狐狸,你是不是我家传说中的那一只?
碧霄发现,花儿听不懂他的话,原来,还是一样,只有玉颜能与他沟通:玉颜,我在你的后人身上,找不到任何你的影子:可她是你生命的延续,这让我时常都会想起你。她连我的话也听不懂,但是我依旧会守护她,让她平平安安的,开枝散叶,世代绵延。
碧霄随花儿回家以后知道,她父母都已经因病不在了,就她一人独自生活,这下,也不好化身为人了,毕竟,孤男寡女,又是来历不明的男子,会对她的名节造成影响,所以,只好以狐狸的样子和她生活。
两人相处了一些时日之后,碧霄觉得十分苦闷,花儿对他很好,但是,拿他当狗喂养,也就是,让他吃她做的饭,那滋味,难吃得千年也难忘。
碧霄常常在想,花儿肯定是没有味觉的,否则,哪能开心的吃下那些黑暗料理……
后来,碧霄终于不堪折磨,选择亲自捕鱼、抓鸟,自食其力。
花儿话少,和他一起生活的日子,倒是爱笑了,再也不是孤身一人,就算伴儿是只狐狸,心中也有个寄托,觉得很温暖。
可是,恰逢碧霄的时限快到了,当年他离开青丘之时,狐王告诉过他,五百年后必须回去,因为,他的第一次发情期快到了。
狐族的发情期会有什么反应,碧霄没有经历过并不清楚,但是狐王早早告诫过他:第一次的发情期,完全不是你可以控制的。身边只要有对象在,无论男女种族,来者不拒。除非以我的高深修为,制住你的心神,抑或是,你在此之前就找到喜欢的人,时候一到,即成好事。
碧霄现在只担心时间一到,他控制不住自己会伤害花儿,而花儿对他而言是如家人一般,绝对不是男女之情,所以他只有先回青丘找狐王助他度过这个特殊时期。
一年一度献祭少女给龙王的日子又快到了,今年抽到的祭品是花儿,这个无父无母的孩子,可以为村子尽绵薄之力,把自己献给龙王,也是她的福份。
碧霄刚离开,花儿就被村里的人看守了起来,作为祭品,自有一套净化身心的仪式要走,不仅要斋戒七日,还要如嫁人一样,备好嫁妆将她送去,只是,嫁人的新娘子穿红裳,她要穿白衣。
碧霄赶回青丘,狐王探了一下他的修为和成长,告诉他,因他这五百年来颠沛流离,修炼之事疏忽了很多,距离发情期还有三年五载,让他留在青丘待到发情期过去了再说。
碧霄心中却一直觉得不宁,担心这一分离生出什么变数,花儿要是远嫁了或者搬迁走了,他又找不到她,还是决意回村里去陪她,三年之后再回来。
碧霄临走之际,狐王为他卜了一卦,算出他此去有凶险之兆,便拿了早就为他铸好的泉剑来,交与他随行傍身。
狐王让他对镜坐了,仔细的为他梳理头发,对着镜中的他道:“碧霄儿,这些年,你是走是留,我都没有参言,皆因你对这世间知之甚少,我让你亲眼去看这个世界是什么模样,和你想象的是否一样。
以前我就为你算过,你这一生平平淡淡,是很普通的命格,命中又有贵人相助,遇事总能逢凶化吉,我也不担心你一人在外闯荡。
可是,你与人族的纠葛着实在我预料之外,而今你又因她惶惶不可终日,我想你也懂得,与人族纠葛,受伤的,终将是,活着的那一方。”
碧霄知道狐王是为他好,却并无转圜余地,态度坚决的说:“我知道,可是,我愿意。”
狐王为他扎好发髻,将泉剑化作一支碧玉簪子,为他簪好道:“幻化的口诀我传授与你,这剑上附着我的修为,危急时刻,可保全你性命。”
“谢狐王。”
“这本是我应做的,妖族在成年的时候都会收到来自父母的礼物,我将你带回青丘,已经当你是我的孩儿,这成人之礼,自当由我来送,只不过,现在提前送与你罢了。”
狐王这样自恋的人,自知这一生都很难遇到心仪之人,更别说与之产下后代了,碧霄的倾世容颜,让他喜欢得紧,就算没有夫人,有一个美貌尤胜自己的孩子已是极大的幸事。所幸,他在铸造泉剑之时,一切都是按成人礼的标准打造,后来,碧霄能侥幸保全性命,也是靠狐王的结界庇护。
碧霄这些年,唯只心系玉颜一人,在懂得感情以前和以后,他的心里,只满满当当装着一个人,精力也只够去想她一人的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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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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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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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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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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