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洛英真的是个好基友不解释,自己的旧爱都有新欢了还能坦然待之的都不多,更别说像她这样倾情祝福加撮合的了。
吱吱在获悉少主已经宣布夏花是他喜欢的人的时候,非常怕洛英知道了不开心,几度想出言安慰,都没找到合适的说辞,后来发现洛英和夏花照旧还是谈笑风生,一点异样也无,深怕她是郁结于胸。
吱吱趁着夏花去夜刀府里了便寻思着开口道:“要不,我去跟少主说,让夏花尽快搬走吧?”
洛英不解地问道:“为什么?多个人多热闹啊,她做的饭我也喜欢吃。”
说完就“嘿嘿”地笑着继续吃她喜欢的菜。吱吱又纠结了半晌,始终没敢把话挑明了说,毕竟不能主动戳她的伤口啊。
洛英又吃了一阵脑子才转过弯儿来,吱吱又不是个长舌的人怎么会突然议论起夏花的去留来?
想通这一层洛英抬头望着吱吱说:“呃,你不会是在担心我吧?”
吱吱因为当了她万年的宠物,又被她各种取笑、羞辱、调戏,这就导致他在洛英面前是很自卑的,一直也无法明确定义他和洛英之间的关系,只是他心中一直认定洛英是他的主人,他就是个仆人。
虽说大家同吃同住,可他却从来不敢忘记两人之间的界限,从不敢哪敢蹬鼻子上脸。就连关心她这件事,对他来说都有些逾越:下人还敢管主子的私事么?
所以他听洛英那样问差点就要把脸埋在碗里了,只顾着拔饭不敢再说话。
洛英吃饱了,放下筷子来,很认真的跟他说:“吱吱,我和夜刀的事都过去万年有余了,对我而言现在他就是一个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好兄弟,早就不再有别的感情了。有些事情,我试过了,失败了,所以我放下了。难道在你眼里,我是个求不得的人吗?”
吱吱没想到她会这么坦诚地跟他谈起那一场惨痛的感情,想必是真的已经放下了,才能笑着面对过去的自己。
想到万年前那一场浩劫,夜刀为她杀了东海太子,却不接受她的感情,她为此性情大变,时至今日,都无人再敢提起。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吱吱更是三缄其口,一字不敢泄露。今天为了扫清他的担心,她自己主动提起,让吱吱心中有些难受,他并不想她回忆起不开心的事。
吱吱歉然地说:“是我瞎操心了。”
洛英轻松地笑道:“其实现在想来,简直恍如隔世,时间轻飘飘地就过去这么多年了,我们也都改变了许多。这世间哪有什么永生不灭的感情呢?就算当时痛苦,终有一天也可以像我这样,笑着谈起了。”
吱吱望着她笑靥如花的侧颜在心中自问:那要多少时光,才能消磨掉我对你的感情呢?
洛英沉思了一会儿,突然转头,笑得一脸俏皮地对他说:“吱吱,你这些年越发的少年老成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我哥呢。你能不能像个正常的少年一样,别那么沉重啊?你们一个个啊,你是这样,碧霄也是满腹沧桑的样子,真不懂你们这些小孩子在想什么。”
吱吱苦笑一下:因为我们想要的,都是求不得。
他难得敢于洛英对视,很郑重地说:“哥哥也好,弟弟也罢,就让我,陪你到老。”
洛英听了这话就有点脸红心跳,马上鄙视自己:你都一把年纪了被小朋友一句纯洁天真的话感动是不是太缺爱了?人家小朋友是很善良无邪地以家人身份跟你说话,想歪了快去面壁!
于是她嘿然道:“好啊,好啊,我都习惯你在我身边的日子了。”
所以,姐弟恋什么的,真的很辛苦,尤其是,对吱吱这种少年来说,路还很太长。至少也得等到他弄懂什么是“发情”了,才会明白,相爱不只是似水无波的相守,还得靠别的运动来推动和维系感情。
乞巧节那天洛英势必要夏花盛装赴约,所以她倾尽全力,在库房里找了很多不得了的衣裳出来。
樱红色上装配莲青色齐腰襦裙,群上是银线绣的白荷花,腰带选了霞影纱,颜色呼应上襦和下裙,再将夜刀送的明珠往上一佩,确实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洛英望着自己的作品瞅了半晌又去挑了只蝴蝶式样的水晶发钗佩上,洛英这下总算满意了,这飘飘若仙、冰清玉洁的一套装扮,完全就是“蝶恋花”的意境。
夏花被她搭配来去,穿穿脱脱,折腾了几个时辰累得要死,早就想伸胳膊伸腿地活动一下了,见她总算把头饰也戴上了,立马毫无形象地做了几个深蹲,然后满脸期待地问:“洛英姐,我可以走了吗?”
洛英一脸黑线的看着她,明明穿了如此柔美娴静的一身衣服,却随手就来几个深蹲动作。
洛英抖着嗓子说:“虽然也没指望你笑不露齿、行不露足地像个真正的大家闺秀一样配得上这身打扮,但是表情能别这么百无聊赖吗?你不是很期待今天的吗?”
夏花超级想翻白眼的,只是为了配得上这身装扮,忍了又忍。她是很期待去玩,可是并不是期待和夜刀一起啊。
这种事怎么敢说呢?
只好端出一副笑容来,拿腔拿调地柔声道:“洛英姐姐觉得这样可好?”
洛英气得伸手捏着她的脸颊说:“甚好。”
沉默了一下,洛英叹息了一口气,又劝道:“夏花,缘起缘灭,自有定数。夜刀是很好很好的人,你可以试着慢慢了解他,再作选择也不迟。不过,无论你作何选择,我都会帮你的,这样也不枉你叫我一声姐姐。”
夏花和碧霄的关系看在洛英眼里,本就觉得不简单,现在事已发展至此,她当然要帮她青梅竹马的损友博得夏花的青睐。可是同样作为女人,如果夏花不愿意,那洛英也是绝对不会把她往火坑里推的。
听了洛英的话,夏花心中一热,在这个举目无亲的时空里,有这样一位可爱的姑娘,不管不顾地对她好,还原意支持她的决定,只因她叫了一声姐姐,这是怎样的古道热肠,正义与善良的化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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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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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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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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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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