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人家也会长大的么!再说了,比年龄有意思么?你路边卖烤红薯的怪蜀黍比我大,有我有钱么?
我少年多金,拥有青春和财富两样最宝贵的东西啊!真郁闷,重生之前的那个时候,女孩子们都喜欢有钱的富二代,而1991年的时候,人们那么保守,只喜欢有思想的怪蜀黍。
“这孩子!把车停在门口,耽误人走路啊!”
夏小洛心道,这可不是一般的车,是名车!名车!尼玛,这时候的人怎么这么淳朴呢!拜金点嘛,美女!一起聊聊人生嘛!前世不是有个叫马诺的女孩子说过么!你们最爱在宝马车后座哭泣,我让你在法拉利跑车后面笑还不成么?
“这车咋那么奇怪!奇形怪状的!真丑!比我们家那辆奥迪车难看多了!”也有不少女生走过,这样评头论足道。
气得夏小洛想骂娘!尼玛,这车比你家奥迪贵多了好不好,小爷我有好几辆奥迪车停在车库里等他们生锈当废铁卖呢!
小爷我是有钱人!夏小洛暗暗肺腑道。
夏小洛无聊地充满后现代反讽意味地装了一会逼,就开着车往校园内走去,心道,看来,装逼也要考虑围观群众的接受能力啊!层次太高,他们一下子接受不了的!这也充分证明,我已经超越了这个时代了。
开车法拉利跑车在校园里无聊的闲逛,夏小洛觉得很惬意,他想起了前世自己在那个二流大学的美好时光。
一起堕落过,一起迷惘过,当然也一起失恋过,在烟酒,爱情弥漫的青春里,难道不是这辈子最让人感到温馨的回忆吗?
那爱情干净纯粹得像一首木制吉他弹出的美好曲子,简单却隽永。那兄弟情义像一杯路边小店贩卖的二锅头,廉价却浓烈的。那日子如同一杯浓淡相宜的清茶,喝过以后,让你追忆多年。
张爱玲一生有三大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而夏小洛此生也有三大恨:一恨童年无趣;二恨少小离家;三恨梦断象牙塔。
前面两大恨是自己选的路,虽艰辛,苦涩但终究是自己选的,有遗憾但不恨,不怨。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如果不是夏小洛选择离开洛水县,征战天下,哪有现在的天下集团一个多亿的资产。
不过,重生回来的夏小洛依然有对对校园的向往,对那些貌似没有沾染社会恶习的爱情的向往,想重新品味一遍。
大学留给毕业生最宝贵的回忆不是收获了多少知识,获得了多少荣誉,而是那段最单纯的爱情,以及一帮一辈子的兄弟。
所以,夏小洛不想再给自己留下遗憾。他还是想到大学里去度过一段没有阴谋,没有腹黑城府,没有勾心斗角的岁月。所以,他决定,1993年的高考依然要参加!
中央财经大学的校园并不大,京城的大学除了为数不多的几所面积较大以后,其他大多的学校都比较小,毕竟在京城这地儿,天子脚下,寸土寸金,想像其他省市的大学,一弄就几千亩地,可不那么容易。
开着车在学校晃来晃去,一会儿就转了一个遍,心说,尼玛,魏金这厮呢?咋没个影子呢?
最后,他开车开到一栋宿舍楼面前,才看见魏金和一个女孩子站在那里,魏金正对着自己,那个女孩子却则背对着自己,但看这女孩子的背后,还是不错的,穿着简单的牛仔裤,把性感的屁股绷得又挺翘又浑圆,腰身还挺纤细,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露出如莲藕一般的白嫩胳膊。
嘿,魏金这小子还曾经拱了这么一棵水灵的白菜,挺靠谱的,虽然现在被甩了,说明还是挺有魅力的嘛!。夏小洛搔了搔脑袋,心里想。
头发蓬乱的魏金一脸焦急地在解释着什么,眼神很痛苦,眼泪都快出来了。而那个女孩子只是坚持地摇头,虽然轻声细语,但是很坚决。
唉,大学毕业时期分手的典型场景,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夏小洛把车开得近一点,想听清楚他们两个的对话。
只听魏金一脸悲哀地道:“是不是因为钟林那小子?他父亲帮你进了财政部是吧?”
“如果你这么认为,我也不否认。你可以认为我世俗,但是,人总要往高处走吧?”
“安慧,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这样直白的话对魏金来说太残酷了,几滴眼泪滴落在脚下的泥土里,转瞬即逝。
“人都会变得。这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这世界永远在变的。”
“你忘记你曾经说过了那些誓言么?你说……”魏金深吸了一口气拉住女孩的胳膊哀求道。
“誓言?!”安慧一把甩开胳膊,面若寒霜。“魏金,你别幼稚了!誓言能当饭吃么?爱情,能当饭吃么?我不晓得大学四年你在干嘛!别的男生去打工,去财政部实习,跑关系,你呢?你干了什么?你只会读书而已,一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只会读那些没用的书!”
“不,那些书有用的!我学的是屠龙术、帝王道!我可以成为华夏的股神!我可以一年之内让资产翻十倍!”魏金眼神似乎要喷出愤怒的火焰。
“对不起,你吓到我了。你没听说过一句话么?有实力的男人一般会小声说话的。”安慧将身子扭转到花坛,看着花坛里一朵娇艳恶臭的不知名的花朵。“如果你现在有一万块,一年后,你也就只有一万块而已!明年,也就是十万,后年也就是一百万而已。而现在他家就有一个亿了,你知道么?”
靠,听见安慧这么说话,夏小洛就来气!这个女孩子不仅刻薄,而且愚蠢!因为按魏金的收益率,大后年就是一千万!大大后年,就是一个亿啊!你等他五年时间,他就能赚一个亿!
尼玛,巴菲特也就是这水平了!可惜,安慧只能看到三年后的一百万。
女孩,世俗可以,但不要世俗的那么心急好么?
“滴滴”夏小洛将车子无声地靠近一点,按了一下喇叭。
成功吸引了两个人的注意力后。他下车走到魏金面前,一脸谦恭地点头哈腰,道:“魏总,信华集团的曹总让我过来接您。还有,财政部夏司长晚上请您吃饭,但是呢,天下集团的苏绛唇女士说,请您到王府酒店,她的朋友印尼黄家的公子黄卓要请您谈一下对新加坡股市和欧洲货币体系的看法,您说,我们是去见夏司长呢,还是去见黄卓和苏绛唇小姐呢?”
额——?魏金愣住了,尼玛,我啥时候成“总”了?啥时候夏小洛成自己司机了?还有哪来的奇形怪状的汽车?
黄卓倒是认识,苏绛唇是夏小洛控制的瑞辉公司的老总,这个女人还没见面呢,夏小洛的话好凌乱啊!
不过,直觉之下,他觉得倍有面子。含糊地点点头,道:“哦——好。”
安慧的眼睛不自觉地飘向了那辆颜色艳丽到有几分刺目跑车。
天!“红鬃烈马”的车标,法拉利跑车,价值三百万人民币,而自己的男朋友钟林坐的那辆奥迪才五万人民币,和这辆车比起来简直就像玩具一样。
显然,少年刚刚说的是真的。
她则彻底的愣住了,信华集团的曹伟业她不是没听说过,在京城里流传最多的就是权贵之间的各种段子,曹伟业是曹家第三代的扛鼎人物,旗下公司资产过亿;苏绛唇最近也风头甚劲,最近这几个月的苏绛唇掌控的瑞辉公司甚至让她的营销学老师交口称赞;至于印尼大财阀之子黄卓和王府酒店,在高贵之中更带有几分神秘色彩!是多少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这些人,都是她平时可望而不可及的人物。
而听眼前这个小司机话里的意思,魏金已经成为了这些人的座上宾?
这——这怎么可能呢?魏金一直是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啊!
不是我太笨,而是这世界变化太快!
夏小洛点了点头,坐进车里,道:“魏总,我等您处理完事情。”
魏金点了点头。
他刚刚看到安慧看着到跑车那一瞬间发亮的眼神,心中徒然一沉,他知道,这个女孩在他心里已经死亡了。
在一瞬间,他忽然释然了。
没有爱,也没有恨。真正的彻底的放下了。因为,与爱相反的不是恨,而是冷漠。
他苦笑了一下,很轻松地道:“嗯,就这样吧。照顾好你自己,我走了。”
说着,他往夏小洛的红色法拉利走去。
而在魏金转身的那一刻,安慧也忽然产生一种感觉——是后悔么?
到底是什么打败爱情,是细节,是生活,还是不够相爱的爱情打败了爱情?
也许,爱情有时候真需要有点坚持,有点耐心地等待对方的成长的。
正在这时候,一辆白色的宝马开了过来,车速很快,很像后世在校园里飙车的李刚们的儿子,这让夏小洛很不爽,尼玛,老子开着红色法拉利都没有这么嚣张,你开个破宝马也敢这么嚣张?
在这样鲜花烂漫的校园这么飙车,简直是亵渎啊!
车子停了下来,炫耀一般地按了一下喇叭,宝马车里下来一个穿着名贵西装戴着金丝眼镜的年轻男人,本来看着魏金远去的安慧回过头来,欢呼了一声,道:“钟林!”
像小鸟投林一般飞入了钟林的怀抱,钟林爱怜地抱着心爱的女孩子,同时双手不老实地摸向安慧挺好看的屁股。冲着怀里女孩,道:“看见我的新车没有?新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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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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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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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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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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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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