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小元贼兮兮地一笑,道:“洛大,里面有啥?”
夏小洛其实也从来没有参加过如此高档的酒会,前世在酒吧里勾搭小清新和闷骚小资对自己来说已经是比较奢侈的社交活动了,那也是要在极度饥渴之际,痛下决心的。
不过,party这玩意么,在电视里也见过一些,就道:“有酒、有吃的,也会有一些音乐表演吧?”
屈小元贱兮兮地一笑,道:“那,有姑娘么?”
夏小洛暗骂低俗,这小子的性意识终于可耻地萌发了,一种发情的雄性牲口的气息迎面而来,难道他依然像前世混迹夜店的时候那么骚气纵横么?点点头,道:“有吧。”
屈小元做出一副哀求的表情,道:“老大,你带我去吧!让我见识一下现代文明啊!早日赶英超美啊!”
二狗子则在一旁很激动地道:“有狗肉么?有狗肉么?我想吃肉,不要钱,我想看女人,也不要钱。”
夏小洛不禁失笑,道:“你就是脱不了你那贱命!就知道狗肉。”
二狗子道:“做人不要忘本啊,我记得你暑假我们去钱学文家偷狗肉吃,是谁一下子吃了三碗啊?我咋想不起啊那人名字了?好像叫夏小洛吧。”
夏小洛也不愿意自己一有点能耐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这帮一起长大的苦兄弟虽然没什么能力,能帮助自己的机会不多,和曹浩暄那种权贵的能量不可同日而语。
但是,这帮小兄弟却有一种自己很珍视的东西,那就是质朴的人性还有对自己的深厚感情。
说实话,他明白自己就是不是县长的儿子,恐怕屈小元依然会为自己捅出那一刀。
自己前世是个苦逼打工仔手里还剩三块钱的时候,屈小元不是依然毫不迟疑地把自己仅剩的五百块钱泡妹子专用资金借给自己么?
自己重生回来,这一世,岂能放下这些生死与共的兄弟?
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然,穷得只剩下钱,没有一个朋友,那可是多么苦逼的人生啊。
夏小洛点点头道:“走吧。”
二狗子和屈小元兴奋地一击掌,屈小元道:“看美女哦。”二狗子道:“吃狗肉哦!”
楚秀菡则有点害羞地问:“那我呢!”
夏小洛大手一挥,叉腰作伟人状,拖长了声音,气象万千地道:“都去!都去!”
二狗子和屈小元就往外冲,夏小洛道:“别急,都先换衣服,把你们的好皮都拿出来吧。”
“还得换衣服?这么麻烦?”二狗子和屈小元嘟嘟囔囔,但是一想美女和狗肉的诱.惑,都耐着性子去换衣服了。
夏小洛走进二狗子他们的房间,看见陈冬正在躺在床上看电视,就问:“陈老师,一起去玩玩吧?”
夏小洛对陈冬并没有多大恶感,拥有三十岁心理年龄的他自然明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谁都有或大或小的毛病。邓公给毛太祖论功过还三七开呢,何况陈冬一个小小的高中老师?
上次在办公室揍了他一顿也是因为怕杨景初动手打人,影响杨景初去美国留学,太大地改变这世界的轨迹,那样的话自己一切都难以预测了。
陈冬不禁有点诚惶诚恐,此行一路过来,看了夏小洛处处受人欢迎与礼遇,被那位曹少爷简直捧到了天上,以那天自己那种行径,夏小洛踩死自己都不亏自己。夏小洛能打自己,那是自己的荣幸。
因此,感激地一笑,道:“小洛,我就不去了,你们年轻人玩开心点。”
夏小洛自然也不勉强,微微一点头,算是尽了礼节。
不一会,楚秀菡三人换好了衣服。
二狗子穿着一件干净点的灰色夹克,屈小元穿着一件不太合身的黑色西装,一看就是出自乡村结合部裁缝之手,楚秀菡倒还可以,穿着那件紫色的长款羽绒服,显得腰肢纤细而柔曼,亭亭玉立。
夏小洛知道这几人穿得肯定不是多么得体,但是,不知为何,他却不愿意再买新衣服让三人换上。或许是一种作为先知的极度自信使然,亦或是出身小县城的他那种极度的自尊和要逆天而行的倔强使然。
他抬手看了一下电子表,已经七点半了,而酒会在晚上八点开始,他带领众人下楼。
刚刚到酒店大厅,一位身着黑色制服的工作人员大堂总经理模样的人已经满面笑容地迎了过来,道:“夏先生,我们黄董事长已经为您安排好了车辆。”说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夏小洛往外一看,只见巨大的落地玻璃墙外面停着一辆威风凛凛的宝马车。心道,咱只是一个小县城出来的不入流的小小权贵,干嘛如此大张旗鼓。
而且,自己受黄卓如此礼遇不过是仰仗曹浩暄的面子,心底里的自尊让他不愿意做这个表达感情的容器,笑道:“请问信华集团怎么走?距离酒店远么?”
大堂经理有点意外,微微一愣,微笑道:“夏先生,路程不远,大概五分钟车程,步行的话,大概需要十五分钟,过这个路口左拐,那栋蓝色玻璃的大楼就是。”
夏小洛心道,这么近,不如走过去,看看街景,彬彬有礼地道:“替我向你们黄董事长表达谢意,我刚刚吃过饭,想走一下路。”
说着,带领楚秀菡三人走出酒店大门。
京城,三千年古城,八百年帝都。此时改革开放已经十多年,华夏国的发展一日千里,可谓日新月异,而京城更是发展迅猛,早已经是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
只见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如山岳耸峙,抬头望去不见摩天大楼的楼顶,只见一道狭窄的夜空。街道上,灯火通明,两旁商店顾客盈门,人流涌动。马路上,一辆辆汽车疾驰而过,车灯耀眼,汇成一条灯火的河流。
夏小洛不禁感叹,真无法想象,这发达的京城竟然和落后的洛水县同处于一个时代同在一片天空之下,差距真是太大了。
夏小洛怀着种种复杂的情绪,带领三人往信华集团走去。
信华集团果然很近,十分钟不到,四人就已经到了集团公司大楼前。
信华集团装修豪奢,巍峨而立,68层的大楼如同一把利剑一样直刺天空。停车场豪车遍布,宝马、奔驰、保时捷、雪佛兰不一而足,在灯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简直就是一个小型车展。
大厅里灯火通明,偶尔有衣着华贵的人走进大厅,有的向前台出示了什么东西,或者直接走进了电梯。
夏小洛带领三人信步走进大厅,刚想走进电梯,前台小姐道:“请问先生,有邀请函么?”
夏小洛走到前台,看着长得还算不错但是一眼望过去就看得出毕业没几个月的前台小姐,道:“对不起,我没带邀请函,请你向曹浩暄打个电话问一下,就说我叫夏小洛。”
前台小姐看夏小洛穿着还算周正,但是很是平凡,她见惯了富贾豪商的强大气场纨绔子弟的玩世不恭,显然,夏小洛这种衣着普通年纪轻轻的少年不在此列,有一看后面夏小洛身后那两个小青年一个獐头鼠目一个满脸凶悍,心中就不怎么待见,依旧僵硬地道:“对不起,如果没有邀请函,我不让你进去。”
旁边的保安已经看出一丝异样,盯着这里,眼神如同看贼。
夏小洛很是无奈,心想,曹少哪给我什么邀请函?大约曹少认为自己会坐酒店的车子来,由酒店的人介绍,肯定畅通无阻,哪想到自己步行过来,耐着性子,道:“我和曹少认识,他请我来参加酒会的。麻烦你打个电话,你说我叫夏小洛就可以了。好么?”
“对不起,如果您没有邀请函,是不能进去的,不然出了什么意外,我也不好办。”
女孩子一脸的公事公办,话虽然彬彬有礼,但是心中很是鄙夷,这种人见得太多了,一种就是浑水摸鱼,想进这种高端的聚会认识点贵人;另外一种就是一些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人找公司高层毛遂自荐的。
夏小洛很是郁闷,无奈地道:“看来今天见不到曹伟业了,嗯,还有黄卓。”
心说,看来以后还真得坐着好车进入这种高级场所,不然,你就是主人再熟悉也没有办法。
他回过头对三人说:“走,不上去了,咱们找个有美女有狗肉的地儿去消遣去。”
正在这时候,信华集团公共关系经理李德伟从电梯门走了出来,一听到总经理的名字被人这样若无其事的叫出来,而这个人又自称夏小洛,他不禁有点意外,仔细看了一眼夏小洛,他不禁浑身一震,一阵瞳孔收缩。
他的心里突然狂喜起来。因为“夏小洛”这个名字已经在他脑海里盘旋了数月。
这是一个自己的老总正在悉心研究的人,他曾无意中在自己老总曹伟业的办公室看过一篇影印的书信,大致地扫了一眼,上面很精辟地分析了国企改革将要面对的种种问题,并提出了一个系统性的解决国企改革问题的方案。
【今天一万五更新,兄弟们,把你们的红花扔过来吧,小米成小神的路上叫全靠兄弟们用红花砸着我向前了,把我的头砸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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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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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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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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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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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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