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曹副省长只是曹家遍布华夏的势力的其中一支而已,这也只是掀开了这华夏权利金字塔顶层关系网的一角而已,但是,管中窥豹犹可见一斑。
“阶层固化”这个词汇浮现在自己的脑海。
何京生不像他那么书生意气,他考虑的问题都是实实在在的,道:“近东、小洛尤其是小洛要明白这种关系可不是谁想拥有就能拥有的,你现在就要和曹浩暄维护好这种关系,要成为和他好的死死的朋友,这样你才可以帮到我,帮到你父亲。懂吗?”
夏小洛微微一笑,点头答应。
可是,感情这玩意不是说来就来的,夏小洛心道。
何京生意味深长地看着二人道:“某些时候,这些关系的巨大作用是我们不可能想象得到的。”
当时通讯不发达,“大哥大”、bp机这些通讯工具尚未普及,而电话因为高昂的收费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还是奢侈品,因此书信成了普通人主要的通讯方式。
那时候在中学生中交“笔友”流行,两个在现实生活中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可以通过书信倾诉心情,探讨一些人文的、哲学的、社会的各种问题,可谓“以文会友”。
在当时,老师和家长对这种现象不禁止、不过多干涉,但是也不鼓励,也不会不管不问。
当时的中学生一旦收到笔友的来信则会高兴大半天。
夏小洛思前想后,还是觉得这种用书信方式的沟通比较妥当,他写个曹浩暄的第一封信很装逼地探讨了孔子的“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和尼采的“要找女人吗?请带上你的鞭子”两者思想的来源,并对两者异同进行了比较研究,极尽扯淡之能事。
数天之后,他就收到了曹浩暄的回信,果然,回信的内容热情洋溢,探讨了一些观点。
90年代,弗洛伊德、尼采大兴其道,你要是和人聊天打屁不谈谈弗氏和尼采,装逼知识分子们就说你没文化。
泡妞的文学青年一般见了妞,兜头就是一句:“你是不是经常想把你妈给宰了,然后嫁给你爸?”
都是受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的影响。
夏小洛拿着书信,微微笑了,心道:“果然,自己的看法没错,无论出身于怎样的家庭,少年情怀尽是诗,一样的喜欢伤春悲秋。”
他第二次回信,就不是再谈文学哲学了,再谈他就要露怯了,于是,他开始谈自己最擅长的经济问题。
这次,他写了自己关于国企改革的一些看法,他认为,国企改革唯有动了产权才会真正的形成效果,解决国有资产“所有人缺位”的问题,但是产权改革只是途径而不是目的,产权改革的真正目的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但是在产权改革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引起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步要建立完备的监督程序和法律法规。
而完成了产权改革实现了股份制后的有国有股的公司路依然漫长,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又有可能出现民营股东侵蚀掏空公司的问题。
对于解决这一问题,夏小洛提出了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以及引入职业经理人,通过企业股份制改造实现部分股权分散化,通过股民用脚投票,以股价变动形成对职业经理人的激励和约束,最终实现股民利益以及国有资产的最大化。
………………
这篇文章是夏小洛除了自己擅长的经济史、企业史以外的最有“学术水准”的一篇文章,堪比他前世那篇东拼西凑的大学毕业论文。
这次,曹浩暄的回信很简短:“高山仰之,景行行之,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曹浩暄虽然也可谓学识渊博,奈何其祖父属于比较旧派的人物,只要求其熟练掌握古典文化,对经济、商业却所知不多。
倘若上次夏小洛赋诗一首给他的感觉是“惊艳”的话,那么这次的感觉则可以用“震撼”来形容。即使在他所在的京城太子党的圈子,也很难见到这种见识如此深刻的人。
重生之后,夏小洛只顾赚钱,剩下的时间全都花费到了恶补高中课程上,他的经济学素养可是一点都没有增加。
这篇文章是集合了前世他所读的几位经济学家的学术观点,放到二十一世纪绝对没有任何创见,甚至到了烂俗的地步。
可是,这些观点在90年代却显得无比新颖,更赢得了曹浩暄的佩服。这句话看得夏小洛小脸直红,心道,惭愧,惭愧,心道,自己以后还需要加强学习才好,自己对于经济史、企业史的了解以案例为主,都是一鳞半爪的散乱见识,还没有形成系统,更没有升华为理论,自己还需要加强学习,把这些经济现象融会贯通,才会有创见。
夏小洛正坐在课桌前在微微发呆的当儿,何诗韵走过来,站在他的课桌旁,胳膊垫在在他高高的书堆上,头枕着胳膊,她带着醉人的笑容,道:“小洛,期中考试马上就要到了,你准备得怎样?”
周围的同学纷纷报以理解的微笑……那是一个含蓄的年代,许多柔情蜜意炙热爱怜却不能像后世那样用一句简单直接的“我爱你”来表达,更多的是隐藏在日常性的问候、貌似不经意的惊鸿一瞥和光明正大的讨论问题中。
那时候的隐秘心事淡淡情愫,虽然平淡,却比后世的**你情我愿还令人心动。
夏小洛挠了挠头,道:“还行吧……”
正在说着话,杨景初道:“夏小洛、田凤才、何诗韵,你们三个来我办公室一下……”
刚刚杨景初进入教室的时候,恰好看见何诗韵趴在夏小洛的桌子上和他说话,这在别的老师看来已经是过于亲昵的动作了。但是,杨景初好像没有看见一样,面色平静,扭头走向琢玉楼。
几个女生发出小声的“嘘”声,羡慕地看着夏小洛和何诗韵肩并肩走出教室。
其中一个叫唐宁夜的女生的眼神更为嫉妒,但是那嫉妒掩饰得完美无缺,刻意伪装得乖巧柔和的眼神闪过一丝如冰冷锋利的玻璃渣一样的嫉恨。
何诗韵如同有心电感情一样的骤然回头,看着唐宁夜。
唐宁夜,这是一个有诗情的名字,名字的主人是一个洋娃娃一般的女孩子。
笑容纯真温婉,语言谦逊得体,她似乎不应该属于这个太过单纯太过直接的集体。
刚刚开学的两天,何诗韵就注意到了这个女生,她似乎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魅力,能够吸引男生、甚至是女生围绕在她的周围,形成一个众星捧月一般的小圈子,而她无疑则是其中的核心。
何诗韵一直在想这种魅力,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这种东西是自己身上绝对不具备的,直到几天之前,她才忽然明白,那种东西叫女人味——在副校长苏绛唇、夏小洛的小姨许小婷都能感觉到一些。
那种成熟的精致的柔媚,那种圆润的成熟,那种有意或者无疑的轻声细语让她感觉到——恶心。
这种感觉就好像看到一条凶恶的藏獒追着自己的尾巴打圈然后摔倒的卖乖行为一样恶心,还有,三四十的老女人故意装成港台腔学习小女生说话。
那是一种不协调,本应当是纯真的年龄,却过于早熟。
何诗韵痛恨自己的敏锐,以致于能这么深切地感受到其中的恶心,很多小男生小女生还对她趋之若鹜吧。
她对何诗韵笑了一下,何诗韵觉得自己鸡皮疙瘩起了一层,但是,她还是僵硬地笑了,然后,走出教室。
这是下午第三节,夕阳如同泼墨的画笔把所有的建筑、草木都涂抹上了一层金黄色,仿佛一件耀眼的外衣,给人一种沉醉的安静祥和的感觉
校园里很安静,大多班级这一节课是自习,偶尔几个教室依稀传出老师们讲课的声音,若有若无地从教室传出来,让人感觉岁月静好。
田凤才好像不愿意当电灯泡,脚步急匆匆的,上身却很平稳,如同一只静若处子的脱兔。他似乎故意给夏小洛和何诗韵留下点空间。
穿过大理石的走廊,走在水泥的地面上,都是枯黄和墨绿色的落叶,前几天下了一场雨,地面上有些水迹,踩在落叶上给人以软绵的感觉。
天地间,仿佛只有他们两个人,何诗韵笑嘻嘻地问:“夏小洛,你觉得那个唐宁夜怎样?”
“谁是唐宁夜?”
夏小洛茫然问道。
何诗韵不相信地看着夏小洛,做出一种心知肚明却有宽容的姿态,笑道:“第三排的,……你还装呢,你们男生都把她当做仙女一样看的。”
夏小洛感到一阵好笑,女生们都爱玩这种把戏吧,问自己喜欢的男生对另外一个女生的看法。
夏小洛索然无味地道:“我不关心这些,好无趣的,长得好看有什么用?能当饭吃么?我更喜欢智力、智慧上上让我震动的女生。”
这话乍听起来冠冕堂皇,何诗韵却不得不信,想起夏小洛在通宵自习室拼命学习的情景,她忽然觉得自己这个问题够无聊的,也是愚蠢的,夏小洛,他不是一般的男生,他有着别的男生难以企及的成熟心智。
国士无双,一骑绝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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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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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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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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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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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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