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重生之贵女千秋>第四十三章 善者不来
  在东宁院安插的钉子,隔日天亮,谨慎的把消息全部传给素织。

  元娴和威宁侯说话时压低了声音,但那偷听之人耳力甚好,一句没落的记在脑子里。

  木晚歌边簪着发,边冷笑连连,男人的话能信的过,母猪都能爬树,一切不过是利益所趋罢了。

  忠诚侯能给他带来兵权,大长公主之子单有清名,没有实权,她爹自然瞧不上。

  可是,他也不想想,连世家养私兵的权力都被剥了,圣上会让权贵们再手握重兵吗?

  兵权,是催命符,不是青云梯。

  反倒是苏长房,那位在十年之后是比当今苏相还狡猾的人物。

  手握重权,不遭帝嫉,名声威望皆重,还毫无软肋。这样的人,想想都觉的恐怖。

  “主子,院门口有十几颗铁钉沾了血迹,有二十颗铁钉消失。”胡奴从外走进屋,手里捧着一个木盒子。

  素织探头看过去,泛着铁锈的钉子,偶有血迹,看着有些肉疼。

  “主子,被有铁锈的钉子伤了,会得破伤风的吧?”素织问道。

  木晚歌挑眉讶异道:“这你也知道?”

  宫里的人,应该没机会接触到铁锈吧。那里的东西,还没旧就会被换下,哪里会容许东西生锈。

  素织得意的笑着:“奴才不是一出生就在宫里的。”

  这说的到是没错,木晚歌笑眯眯的对素织勾勾手指:“你去看看咱们府里的护卫,倒下几个人。我在铁钉上还抹了麻药!”

  偷了食的猫似的笑容,令素织恶寒无比。

  怪不得昨夜有人踩了铁钉,却没有声响,合着是没机会叫就倒下了。

  素织敬佩的看着木晚歌,心中肃然起敬。

  “奴才这就去点点人数。”

  府里护卫敢夜探大姑娘院子,除了得了威宁侯的吩咐,还有谁。

  当爹的连自己女儿的名声贞洁都不看在眼里,着实让人心寒。

  木晚歌笑的渗人,胡奴乖乖的站在一旁,满眼担忧。

  “该去把娘亲的产业都收回来了。”木晚歌站起身,凤眸压抑着兴奋。

  养好了身子,她该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顺便收收利息了。

  威宁侯折损了十几个好手,明明都没受重伤,一夜过去,却一个个都发高烧醒不过来。

  他不可能为这些人特意去请大夫,能熬过去就熬吧,熬不过去的当命不好。

  “侯爷,大姑娘出府去了。”常顺敲着书房的门,门内立马传来噼里啪啦的茶盏碎裂声。

  “腿长在她身上,她想出门我还能把她腿拴上?”威宁侯气急败坏的怒吼着。

  常顺将腰弯的更低:“大姑娘用的是夫人的马车仪仗。”

  “阿眸的?”自始自终,威宁侯的心里只有一个夫人。

  常顺向走廊倒退几步,拔高声音道:“是。”

  话音刚落,书房的门从里面被踹开,木屑齐飞。

  常顺庆幸的吁了口气,他退到台阶边是对的。

  “谁准她用的?十几年前的东西,不怕用着散架吗?逆女,逆女!”威宁侯虚张声势发怒着。

  他只能自己发着脾气,因为木晚歌的行为毫无出错。

  常顺低眉顺眼的站着不懂,安安静静的,由着威宁侯踹门劈窗的发泄。

  等气泄完了,这事儿便算是结了。

  最懂威宁侯的人,非常顺莫属。

  他心思揣摩的极好,威宁侯闹腾小半个时辰后,去西苑寻欢作乐了。

  木晚歌躺在马车软垫上,萧氏嫡长女的马车仪仗,堪比皇后凤銮,甚至皇室奢华还比之不及。

  世家流传千年,他们藏着的东西,岂是百年皇室能比的。

  这么一个看着就知道价值连城的马车,在盛京街道招摇过市,人人侧目。

  车厢前边挂着的令牌,刻着古朴的“灼”字,无人听过。

  好在车厢刻着的家徽图腾,一鹤一琴,寓意品德高尚,唯兰陵萧氏所有。

  想着那庞大古老的家族,拥挤的人群自觉避让,免得冒犯,惹了官司。

  盛京繁华,大周朝商人地位虽低,但贸易繁荣,没有萧条之意。

  其中,南街的铺子人流来往最是热闹,普通官宦人家有一间南街铺子,一年收入便能让三五年吃喝不愁。

  马车稳当当的前行着,白色的马儿,独眉心一撇墨色。

  千里良驹用来拉车,奢侈至极。

  “主子,从路口第一家开始?”胡奴腰间匕首手柄处,磨的发亮。

  木晚歌眼睛微闭:“从街尾开始。”

  素织转念就明白了意思,胡奴不懂,但她听话。

  赶车的少年,驭马之术学的极好。他爹曾是萧眸的御用马夫,如今他一脉相承下去,对木晚歌忠心不二。

  南街很长,铺子有一百多间。萧眸留给木晚歌的铺子有十六间,其中有六间合成酒楼,六间合成客栈,其余就是胭脂水粉、衣衫首饰。

  “主子,到了。”少年声音清朗,听着犹如流水潺潺。

  素织、胡奴先后下车,恭敬扶着木晚歌。

  客栈小二看到这架势,眼睛立马亮了。

  财神爷来了啊,今儿他指不定能从财神爷的手指缝里捞几个钱呢。

  “姑娘,是打尖还是住宿啊?”小二飘忽谄媚的眼神,让人看着就反感。

  木晚歌抬头看着挂在外面的招牌,小二机灵道:“姑娘您是外地人吧。我们这藤泉客栈开了二十多年,住在这儿的皆是各地权贵人家。不管是环境还是伺候,都是顶好的。”

  “藤泉?”

  木晚歌咬字诡异,小二愣了愣。

  不需要小二相迎,素织和胡奴一左一右,围着木晚歌走入客栈内。

  小二被无视了,不爽的扯扯嘴。看着马车贵重的样子,就这两个奴才,不知哪儿来的破落户。

  自以为是的小二,狗眼看人低的瞬间变换神色:“姑娘,您住的起我们客栈吗?我们可是一个晚上一两金子的。”

  素织吃惊的瞪大眼睛,这是抢呢。

  小二见状愈发不屑:“姑娘,恐怕您是住不起的。天色不早了,您还是赶紧去别的地儿找地方吧,别拦着我们做生意。”

  木晚歌从头至尾无视小二,蹿来跳去的鼠辈,不配让她搭理。

  给胡奴递出一个眼神,胡奴匕首出鞘,贴在小二脸上,一切发生太快,目不暇接的。

  “让掌柜的出来。”胡奴冷声道。

  小二不怕死的叫嚣着:“你让掌柜出来,掌柜就出来啊。你以为你是谁啊?”

  “威宁侯府嫡长姑娘。”胡奴道。

  “威宁侯府又怎么了。什么,威宁,威宁侯府!姑娘高抬贵手,小的有眼无珠,小的这就请掌柜的来见主子。”小二哭死的心都有了。

  他才来这儿做工三天啊,就遇到了这茬子事。

  善者不来,来着不善,希望掌柜能顶住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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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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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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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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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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