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本就很干净,只是稍加整理一下,放一些孩子必备的东西便可了。
若兰和擎煜住在二楼,一楼让给了瑾瑜和木尚。
瑾瑜本想和孩子睡在一个房间的,晚上孩子饿了也好照顾,可是木尚非要自己照顾莫念。
木尚的心情她能理解,毕竟那是他的骨肉,他的儿子,他想自己照顾孩子瑾瑜也很放心,也真心为他高兴。
孩子喝了奶后就睡了,木尚这几日一直没有休息好,瑾瑜也让他躺在孩子身边睡一会,连续折腾了几日,铁打的人都受不了。
瑾瑜和若兰收拾完房间后,若兰带着瑾瑜在四处逛了逛。
这里往东走不远处有一片小瀑布,往下是一条清澈的小湖。
若兰告诉她,他们刚来这里的时候就是看上了这片瀑布,这里虽然离京城不远,因为路不好走的缘故,这片山却很少有人来。
他们在这里整整收拾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收拾出一片空地来,这二层小楼也是擎煜亲自盖的。
瑾瑜觉得他们很幸福。
“瑾瑜,你真的决定离开战哥哥了吗?”若兰憋了很久的问题,终于问了出来。
瑾瑜转回头看着她,点头笑了笑:“是啊,决定了!”
若兰不解:“战哥哥很爱你,你难道一直都不喜欢战哥哥吗?”
瑾瑜摇头,看着眼前倾泻而下的瀑布,想了片刻,道:“就是因为爱他,所以才离开,我已经给不了他想要的了,留在宫里只能是相互折磨,离开是最好的办法。”
若兰不太明白,却也没有再问。
她觉得瑾瑜和战哥哥是一样的人,都是让人捉摸不透的人。
吃过午饭后,若兰和擎煜就上楼休息了,瑾瑜却怎么都睡不着,一个人又来到了瀑布下,坐在那里听着哗哗哗的声响。
似乎只有这样自己的心才能平静一些。
“很喜欢这里?”
木尚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坐在了她身边。
瑾瑜点头:“是啊,这里很美!”
“那我们就留下来吧,我刚刚去山上看了看,那边也有一块空地,我们也在这里建一座房子,一起把莫念养大。”木尚淡淡说着,面色沉稳很多,好像和以前的木尚完全不一样了。
瑾瑜想了想,自己确实不知道能去哪里,留在这里也不错。
“好啊,不过要和擎煜商量一下,不知道他们喜不喜欢我们打扰。”
木尚点头:“好,一会我去和他说,我们房子尽量离他们远一些,不打扰到他们。”
“好!”
半个月后,在擎煜和木尚两人的努力下,半山腰上又盖起了一座房子,虽然只有一层,但是房间够多,就连莫念的房间都留了出来。
莫念自从吃了羊奶后,长得飞快,胖的都快成了一个肉球,一张小脸也是红扑扑的。
莫念很好带,很少哭闹,木尚上午会在房子四处开采空地,两人也打算像若兰他们一样,种种菜,养养鸡鸭什么的,下午的时候木尚就会去山里打猎。
莫青的骨灰埋在了南面的半山腰上,木尚每次打猎路过时都会采一些花草放在旁边。
日子一天天过着,很是平静。
渐渐的,天开始变凉了,翠绿的青山也渐渐变得萧瑟。
好在这里柴火多,根本不怕天冷。
若兰的肚子越来越大,估计过年的时候就会生。
担心若兰会生病,擎煜不在让她出门,如果太阳足的时候,瑾瑜会抱着孩子去她那里小坐一会,陪她聊聊天。
若兰心思单纯,就像是一个还未入世的小姑娘,瑾瑜总是觉得跟她没什么话可说,两人只是逗逗莫念,聊一些关于小孩子的事情,其它的话题只字不提。
这天,瑾瑜抱着莫念刚从若兰那里回来,就见自己的院中站着一个男的,院门口还栓这一匹马。
瑾瑜加快了脚步走了过去,问道:“你是谁?”
男子闻声转过头来,朝着瑾瑜拱手一礼,说道:“我是奉天朝太子之命给姑娘送东西的。”
“天朝太子?”瑾瑜一愣,她没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天朝太子竟然知道,就是不知道他心里打的什么主意。
瑾瑜担心他是在为皇后监视自己。
不过在想来,这么久以来自己也没跟擎战联系,想必皇后也不会在找自己麻烦。
男子见瑾瑜神情疑惑,这才道:“这个季节正是天朝凤梨成熟的时候,所以太子殿下吩咐臣来给姑娘送来一些,这还有一封太子殿下的亲笔信,姑娘,东西已经送到了,臣就回去复命了。”
那男子说完,还未等瑾瑜回过神来,男子已经迈步离开了院子,骑马扬长而去。
瑾瑜看着地上放着的一个木箱子,还有塞在怀里的一封信有些疑惑,她总觉得这样平静的日子快到头了。
瑾瑜先把莫念抱进屋,这才出门把木箱抱了进来,木箱很沉,估计差不多能有三十斤左右的样子。
瑾瑜打开木箱,里面整整齐齐放了两层凤梨,不过这凤梨的样子瑾瑜看着笑出声来,这跟苹果一般大的凤梨她还第一次见到。
不过这也算是珍贵品种,估计在揽月也是吃不到的。
瑾瑜没对这凤梨抱多大希望,这青不青黄不黄的颜色,一看就不会好吃。
她拿起信坐在了床边,撕开看了看,她倒是很好奇这天朝太子会写些什么。
可信纸上却草草几个字而已:我很好,勿念!
瑾瑜看着觉得可笑,这天朝太子是不是有点太自作多情了。
自己这么久以来可从来没有念过他好吧!
晚上木尚回来的时候瑾瑜跟他说了这件事情,瑾瑜本还以为木尚会气的把东西扔出去,没想到他很平静的拿出两个切了开,说道:“在不吃就坏了,赶紧吃!”
瑾瑜一愣,接过来尝了尝,味道还可以,不是很酸,但是也没有她以前吃过的那般有味道。
木尚见瑾瑜不爱吃,把切开剩下的都吃了,这才说道:“瑜儿,你如果想嫁人,遇到人好的,又不在乎你的过去,木尚支持你,你年纪不小了,在过几年就真的不好嫁人了,你不能在这深山里待一辈子。”
“木尚,我……我已经没有心思在想这些了,我现在只想守着莫念,和你们在一起,我知道,我很对不起你,可是如今,我真的除了你们,就再也没有亲人了。”
“瑜儿,我如今这个样子,已经给不了你幸福,就像你说的,这一切都是命,我以前不信,拼命的想要改变这一切,可是如今我信了,瑜儿,你一直知道,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想要你幸福,听我的,找个好人嫁了吧,如果你真的放不下皇上,就回去找他,我看的出来,他待你是真心的,跟了他我也放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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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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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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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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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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