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东被无情的打击了一整个下午之后,到了晚上,心灰意冷的他开始背着个包在大街上走着,密切注视着街道两边的各种小店,看看有没有写招聘牌子的,他的要求不高,只要能让他今天晚上不睡大街就行。
只是让他绝望的是,人家卖衣服的店要女孩子,饭店的服务员也只要女孩子,ktv招公关小姐也点名要年轻靓丽的女性。
这是歧视,赤裸裸的性别歧视。走到晚上快十二点,大部分店都关门的时候,王旭东终于绝望而又愤怒地发泄着自己的不满。
十二点过了,街上的人渐渐的开始少了,这个城市的夜生活从这个时候正式开始了,当然,夜生活只属于这个城市其少数人的。
王旭东找到一个公交站台的长椅,把自己背后的包往长椅上一放,就躺在长椅上靠在自己的背包上准备睡觉。饿了一个下午对于他来说只是小事情,长期训练的他可以做到两三天不吃不喝,达到人类生理的极限,所以这点饥饿感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睡大街上对于他来说也不算什么,虽然这个时节的晚上有些凉快了,他睡过各种不可思议的地方,相对来说大街其实是一个非常舒适的睡觉的地方。
王旭东点了一根烟,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路上的车来车往和这个城市永不熄灭的霓虹灯,这时,在公交站边来了几个穿着包臀裙的大美女,画着浓浓的状,露出长长的性感的大长腿。王旭东看着美女的大腿,吹了个口哨,嘴里唱着:大姑娘美来大姑娘浪,大姑娘走进了青纱帐……
几个美女一看,吓得花容失色,连忙拉着手跑开了,躲得远远地。
王旭东笑着,虽然唱着是一首带着些轻佻意味的歌,但是唱着唱着王旭东的眼眶忽然就有些湿润了起来。
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从未听过这种流传在北方的民间小调,他之所以会唱这首歌,是因为刘军整天到晚嘴里都哼着这首歌,而且只会哼这一句。刘军这个人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是个天生的军人,与王旭东一样,刘军也是十八岁就入伍了,因为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然后与王旭东一同被选拔进了那个部队,再然后,他们成了战友,成了生死与共的兄弟。他这首歌也就成了魔音进了王旭东的脑子里。王旭东记得那时候刘军跟他说过,刘军说,等到有一天他们都能活着干到退二线或者转业的时候,一定叫上王旭东,两人什么都不干,就抽着烟坐在马路牙子上看美女,看大姑娘的滑溜溜贼性感的大腿巴子。这话可能在大家听起来很突兀,但是对于十八岁就入伍与外界断绝联系的这些年轻小伙子来说,这的确就是毕生的梦想了,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七八年没见过一个女的,有这种想法是自然的。
刚刚看到这些美女和这大腿巴子王旭东就不自然地想起了刘军,也不由得哼起了这首歌。就在王旭东回家之前的一个多月,在我国西南边境的一次秘密行动中,王旭东所在的小队几乎全歼了从西南某国秘密渗透进来的西方某国的雇佣兵。但是在最后的歼灭战当中,刘军倒在了对方仅剩的几个残兵的子弹之下,而对方在一线之隔再次逃到了西南邻国的国土之中。而他们所有的队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逃走,因为在这次任务之前,上面再三严令,战斗只能在本国国土之内解决,绝对不允许他们踏出国土一步。他们是军人,在没有对方的允许之前踏入别国领土将是非常严重的政治事件和外交事件。
抱着已经断气了的刘军,王旭东战了起来,默默地摘掉了头上的帽子和身上的作战服,连能代表部队的作战靴都给脱掉,只穿着一件短袖和一跳短裤站在那,把另外一个士兵叫了过来,从自己脱下的作战服上把象征队长的红色标签给撕了下来直接贴在了对方的手臂之上。
队长,你这……
听我的,从现在开始,我已经自愿退出解放军的行列,而你,从现在开始就是小队长,开始行使队长的权利,带着所有人归队,包括他。王旭东指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刘军的尸体说着。
你要干什么?士兵惊恐地看着王旭东。
血债血偿,我要用他们的人头来祭奠刘军。听我的命令,带着所有人归队,告诉老头子,我们成功了,而你以后就是小队长。王旭东看着边境那边冷冷地说着,随后就端着一把枪,穿着短衣短裤直接跑进了领国的国土。
而在两天之后,王旭东一手提着一个用衣服包起来的人头从边境处回国,而等在这里的有一队纠察兵。王旭东很自觉地丢掉了枪被对方押解着上了车。
本来他要上军事法庭,但是在老头子费尽千方百计的争取之下,他只是被开除了,而且,还破例拿了几万块就业金,而这就是他王旭东被开除的始末。如果不是因为他的鲁莽,他的前途一片光明,二十五岁的少校,谁也无法预料到以后的成就,而就因为他的鲁莽,他的光明就此戛然而止,而落到了如今流落街头的下场,但是他不后悔,从不后悔,如果让他现在再次做一次选择,他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他有他的人生格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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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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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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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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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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