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书生的小媳妇>第 36 章 丰收节
  沈邵秋每天傍晚都会来帮小媳妇喂一次虾塘里的虾。

  至于为什么是喂虾,因为沈邵秋只会这个,其它活沈邵秋都做不来。

  叶樱樱不愿意沈邵秋来得这么勤,因为叶樱樱觉得这样得不偿失,还会耽误沈邵秋的复习时间。

  沈邵秋却心态乐观的说着没有关系。

  现在,距离沈邵秋初回南坡村时已经四个月有余,再加上沈邵秋从京城赶回南坡村,在路程上一共花费了三个月。

  所以,沈邵秋现在只剩下不到两年半的备考时间。

  “别干活了,赶紧回去吧。”叶樱樱推着沈邵秋把他往回赶。“这里有爹娘帮忙,我不累的。”

  沈邵秋想当然答道:“我也不累的。”

  叶樱樱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脸上却笑道:“我只是让你提前回家煮饭烧菜,这样我一回家就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

  “嗯。我怎么把这事忘了?”沈邵秋一拍脑袋,之前小媳妇就经常和他抱怨说吃饭的时间太晚。

  今天,沈邵秋决定提前回去给小媳妇烧菜。

  “呼。”叶樱樱松了一口气,她终于把沈邵秋这尊大佛送走了。

  沈邵秋嫩苗杂草分不清,每次一看到沈邵秋踩在她种的嫩苗上,叶樱樱就心疼得要命。

  吃晚饭的时候,叶樱樱随口一道:“二哥最近还算老实吧?”

  叶樱樱最近比较忙,所以没有时间关注沈邵夏有没有在好好的干活还钱。

  再有不到一个月,叶樱樱种的第一批杂交水稻就要成熟了。

  至于要还的那五百两银子,贺翎是不会贪的。当然,叶樱樱也不会贪的。

  贺翎给了叶樱樱一个提议,那就是由她先替沈邵夏把钱存着,之后把沈邵夏自己赚得那部分还给沈邵夏。

  叶樱樱害怕自己还钱之日会被沈邵夏骂死。

  沈邵秋把米饭完全吞了下去,然后才慢慢说道:“虽然二哥他不再去赌坊了,但是,二哥却没有在认真干活。”

  沈邵秋越说越提不起劲,他觉得自家二哥一年挣上十五两银子都比登天还难。

  “哎。”叶樱樱摇了摇头,感慨道:“浪子回头,果然难呀。”

  叶樱樱不由得瞥了一眼沈邵秋,还好沈邵秋不是浪子,不过却是个傻子。

  沈邵秋夹了一块萝卜放进叶樱樱的碗里,慢慢道:“樱樱快吃。”

  “就知道吃。”叶樱樱白了一眼沈邵秋,然后也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在没食物吃的日子里,他们吃萝卜也觉得香。

  ……

  叶樱樱最近很忙,不止是稻米要成熟了。且虾塘里的第二批虾苗也要进入成熟期了。

  经过不断养殖,存活下来平安长大的虾越来越多,这就意味着叶樱樱可以卖得更加多。

  这次卖虾的钱,会是上一次的两倍不止。

  叶樱樱有了自己的小金库,但就是不告诉沈邵秋。

  其实,沈邵秋也大概知道小媳妇背着自己藏了多少钱,大约五十来两。

  南坡村的位置比较偏北方,虽然只是秋天,但这里的人都已经开始穿薄袄了。

  书塾里的孩子都有一件自己娘亲为他们做的新衣,但冯士宇除外,他身上依旧穿着就棉袄。

  林仕翔想让自己的娘亲也给冯士宇做一件新衣,但是却被冯士宇拒绝了。

  沈邵秋大致猜到了这其中的原因,所以,沈邵秋就想着让小媳妇帮忙给冯士宇做一件新衣,哪想小媳妇居然不会做针线活???

  最后还是沈邵秋亲自动手,给冯士宇做了一件新衣服。

  叶樱樱还倜傥沈邵秋会动手做衣服。

  殊不知这是沈邵秋在京城历练出来的本事。

  舍不得把破洞的衣服丢掉,所以沈邵秋就学会了补衣服,身上穿的衣服,缝缝补补又是一年。

  拿到了新衣服,冯士宇很开心。因为自己没有娘亲,所以冯士宇从来没有穿过新衣服。

  但是,冯士宇这开心的心情却没有持续多久。

  “上课怎么心不在焉的?”沈邵秋敲了敲冯士宇的桌面,发出咚咚咚的响声。

  “……”

  冯士宇仰头看着沈邵秋,抿着唇沉默不语。

  沈邵秋也不为难冯士宇,只道:“虽然我不应该过问你家里的事情。但是只要你遇到困难,都可以告诉我。”

  想了一会儿,冯士宇答道:“谢谢你先生,但是这件事情我还要考虑一会儿。”

  “嗯。”沈邵秋也不在追问,但是却留个心多多观察冯士宇。

  ……

  准备到丰收的日子,南坡村有个习俗,那就是和当地的富裕人家讨个喜庆。那家富裕人家也十分愿意给这些来讨喜庆的人一袋米,为求来年得个大丰收。

  现如今,南坡村的富裕人家恐怕就只有苏家了。不,现在应该称为卢家。

  卢子皓的岳父去世,且妻子又疯了,这些事情要是发生在寻常人家身上,一定人人道之可怜。但是,南坡村却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卢子皓可怜,反而还人人都羡慕卢子皓。

  再有就是,在苏雨柔发疯后,卢子皓没有纳任何的小妾,依旧和疯掉的妻子过着和和美美的日子。

  卢子皓的这一行为,被整个南岭镇的人连连称赞。

  沈邵秋经营的这所书塾,卢子皓已经差不多一个半月没有踏入过了。

  但是今日,卢子皓却主动找了上来了。

  卢子皓见到沈邵秋后就开门见山的直接说道:“邵秋,明日的丰收节,你要不要去我那个讨个喜庆?”

  “……”

  沈邵秋哑然,他并不想去,因为按照小媳妇说的话来讲就是:去了恐怕不是讨喜,而是沾了晦气。

  当然,沈邵秋并不相信鬼神之说。

  但是沈邵秋就是不想去,因为沈邵秋听说,除了南坡村的村民们,卢子皓还请了其他人。

  看到沈邵秋犹豫,卢子皓也不恼,而是笑着说道:“怎么?不给我一个面子吗?我都亲自来邀请你了。”

  “哈哈。”沈邵秋讪讪笑道:“卢兄的面子当然要给。”

  “那就再好不过了,明天不见不散。”卢子皓抬手拍了拍沈邵秋的肩膀。

  轻叹一声,卢子皓继续说道:“雨柔最近精神好转了许多,她还和我说她想樱樱了。邵秋,你明天也带樱樱一起过来吧。”

  “当真?!”沈邵秋不敢相信,那个疯疯癫癫的女人这么快就好了。

  “嗯。”卢子皓皱着眉头说道:“只是时好时坏罢了。”

  沈邵秋安慰道:“卢兄不用担心,我相信总有一天令夫人会完全恢复正常的。”

  卢子皓笑道:“那就借你吉言了。”

  ……

  夜里回到家中,沈邵秋和叶樱樱说起这件事情。

  “嗯?卢子皓让我去看望苏雨柔?”叶樱樱咋舌,不由地吐槽道:“他有病吧?”

  叶樱樱曾经去看望过苏雨柔一次,但苏雨柔疯疯癫癫的不记得她。叶樱樱根本就没有办法和她交流沟通,所以叶樱樱之后就再没有去过苏家了。

  叶樱樱和苏雨柔本来就不是很熟。因为苏雨柔自持清高不和别的人玩,只有长相比较好看的叶樱樱才入得了苏雨柔的眼。

  一直都是苏雨柔主动找叶樱樱玩的,所以叶樱樱对苏雨柔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只是在苏雨柔疯掉之后,叶樱樱有些感慨罢了。

  且,叶樱樱觉得自己又不是治疗精神病的大夫,所以她是没有那个闲情逸致去陪伴一个疯子的。

  “不要,我不去。”叶樱樱一口拒绝。

  沈邵秋也没有继续强求,谁知道叶樱樱反倒是先松了口。

  叶樱樱撇撇嘴道:“如果你真的想让我去?除非你陪着我一起去。”

  “嗯。”沈邵秋毫不犹豫应了下来,因为他本来就是要去的。

  听卢子皓说苏雨柔的情况变好了,叶樱樱有些好奇,她说到底还是想去看看苏雨柔最近过得怎么样了。

  除了南坡村的村民,卢子皓还请了许多名人雅士,还有许多南岭镇上有头有脸的富商。

  这些人衣着华贵,卢子皓不同意南坡村的人和这些身份尊贵的人吃同一张席。

  卢子皓的家丁已经在大门口处发米。

  沈邵秋和叶樱樱远远的看着,并不去排队。

  “这是给你的米。”

  “谢谢谢谢。”

  叶樱樱抬眼一看,那些米粒都很干瘪,且看起来黑黑的,不像叶樱樱自己种的又大又圆。

  “走吧,我们进去。”叶樱樱挽着沈邵秋的胳膊,往守卫森严的大门走去。

  那些人瞥了一眼沈邵秋和叶樱樱身上的衣着打扮,然后语气不善的说道:“没有请帖不得入内,看清楚了,这里可是卢府。”

  “啥?”叶樱樱抬眼看了一眼沈邵秋,疑惑道:“要有请帖?”

  “不知道。”沈邵秋也一脸茫然的摇了摇头。

  叶樱樱最受不了这些看人穿着下菜的人,叶樱樱不悦道:“走,我们回去。”

  “……”

  沈邵秋犹豫了一阵子,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就在沈邵秋要走的时候,卢子皓从里面追了出来,道:“邵秋你等等。”

  “你看我这脑子,昨天忘记把请帖交给你了,实在是抱歉、抱歉。”卢子皓一脸抱歉的看着沈邵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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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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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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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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