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块田地已经种满了水稻,叶樱樱想种一些季节蔬菜都没有土地。
系统天天在叶樱樱耳边唠叨,让她多种一些粮食蔬菜。可连田地都没有!她要怎么种?
这块地买还是不买?沈邵秋张了张唇,但是并没有说什么,他在和小媳妇打马虎眼。
不去理会沈邵秋是何反应,叶樱樱跑到泥地里观察情况,碧绿色的裙摆被溅上了一圈污泥。
叶樱樱在泥地里活蹦乱跳,就好像这块田地已经是她叶樱樱的一样。
沈邵秋抿着唇,静静的盯着叶樱樱的裙摆,小媳妇弄脏的衣服。回去之后,要给小媳妇洗衣服的人是他!
昨天刚刚下过大雨,叶樱樱站在泥地里半个脚掌都陷了下去。沈邵秋招了招手,道:“樱樱,上来。”
叶樱樱没有半点要上来的意思,反而对沈邵秋招了招手,“你下来。”
沈邵秋:“……”
他若是走下去,今晚必定要多洗一套衣服,沈邵秋找了一个及其合理的借口,“不了,我等下还要到镇上去。”
“去镇上?”叶樱樱听后两眼放光,举手笑道:“我我!我也要去!”
沈邵秋不答,只是愣愣的盯着小媳妇的裙摆,道:“脏了……”
“你瞧什么?”叶樱樱顺着沈邵秋直勾勾的视线瞧过去,只见自己的裙摆脏了一大块。
“哦,这个不打紧。”说完,叶樱樱抖了抖自己裙摆上的泥土,然后又抬手收拾了一下自己鬓边的头发。
身上的泥土全部被拍掉,秀发也整整齐齐的束在脑后,叶樱樱笑道:“这样总行了吧?”
虽然她们是穷人,但她们也是一个体面人。
“……走吧。”沈邵秋往下走去,伸手把小媳妇拉了上来,也不嫌弃自己的鞋子是否被弄脏。
他不想洗衣服,但并不是不能洗衣服。
……
沈邵秋带着小媳妇来到镇上,他发现小媳妇出来镇上,什么也不买,就是喜欢看。
替冯士宇买好治疗外伤的消肿止痛药之后,沈邵秋就准备回去。
一路上,叶樱樱一直在不停的张望着,打听着市场的行情。
叶樱樱突然扯了扯沈邵秋的衣袖子。
“怎么了?”沈邵秋询问道。
“你瞧。”叶樱樱指着一个猪肉摊继续说道:“这野猪肉买五十文一两!做猎户得多挣钱呀。”
叶樱樱只是随意感慨,但沈邵秋显然是会错了意。
沈邵秋突然垂下眼眸,似乎是有些失落,沈邵秋低声说道:“我不是猎户?你是不是觉得嫁给我很可惜?”
说完,沈邵秋又低低的自嘲一笑。
叶樱樱:“?!”
沈邵秋是这样内心敏感的人吗?
叶樱樱急忙解释道:“我不嫌弃你,有一句诗说的好,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3],我……”
“额……”叶樱樱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眼看着自己越描越黑,叶樱樱手忙脚乱的解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觉得你很好,真的很好。”
看着小媳妇手忙脚乱的样子,沈邵秋突然低低的笑了起来。
随着沈邵秋这一笑,叶樱樱由慌乱变成了平静。
收起脸上的笑容,沈邵秋柔声道:“好啦,我知道你的意思。走,我们回去吧。”
说完,沈邵秋就主动牵上叶樱樱的小手,弄的叶樱樱好生不自在。
刚刚她因为没文化闹了笑话,但是能博沈邵秋一笑,叶樱樱觉得这丑也算是没有白出。
回南坡村的路上,沈邵秋和叶樱樱路过一条繁华的闹市,两人看见看热闹的百姓围成了一个大圈,把路口给堵住了。
“什么热闹这么多人?”叶樱樱来了兴趣,道:“走,我们也去瞧瞧。”
沈邵秋不想去淌这趟浑水,但拗不过小媳妇,只好跟了上去。
透过人群的隙缝看过去,沈邵秋看到四个大老爷们把一个看上去年约十八九岁的姑娘拖在地上,强行拉着。在拉走的过程中,他们的手脚并不老实,还不忘占那个姑娘的便宜。
沈邵秋一向脸盲,只见那个姑娘哭花了脸,楚楚可怜的说道:“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为首的胖子恶狠狠的抓起了那位姑娘的头发,道:“你父亲已经把你卖给我家老爷了,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你还想抵赖?跟我走,能伺候我家老爷是你的福气。”
一旁的老伯摸着自己灰白的胡子,小声嘀咕,道:“这姑娘长得倒是漂亮,真的是可惜了,生在这么一个贫苦人家。若是生在富贵人家,进宫后一定会成为天子的得意宠妃。”
“什么如果?”老伯旁边的大娘揪起了大伯的耳朵,凶狠道:“我呸,我告诉你,穷,这是命!你别动什么歪心思。”
老伯连连求饶,道:“你快放开,一大把年纪了,我能有什么歪心思?”
大娘又道:“谁知道你们男人脑子里在想什么?看见漂亮姑娘就走不动了。”
听了大娘说的话,叶樱樱鬼使神差的撇了一眼沈邵秋,只见沈邵秋果然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位姑娘。
叶樱樱把视线放回到那位姑娘身上,她长得确实很美。连叶樱樱这样见过众多美女的人,也觉得这位姑娘长得颇为好看。
“你看什么?”扭了一下沈邵秋的胳膊,叶樱樱撅着嘴,气鼓鼓的说道:“你是不是想为这位姑娘声张正义?”
“?!”沈邵秋吃痛的皱起了眉毛。其实,沈邵秋只是想凑个热闹。既然是来看热闹的,自然是要把注意力放在主人公的身上。
对上沈邵秋迷茫的眼神,叶樱樱心里就更加来气。撅着嘴,叶樱樱赌气说道:“你在这里看什么热闹?我要去帮帮那位姑娘。”
说完,叶樱樱就甩开了沈邵秋的手。
“等等!你要做什么?”沈邵秋急忙拽住叶樱樱的手臂,把叶樱樱拦了下来。
“我做什么,你不是明知故问吗?你赶快放开我。”叶樱樱不解的看着沈邵秋,只见沈邵秋看着她摇了摇头。
沈邵秋沉声道:“这件事情,不是我们可以管的。”
在这个朝代,买卖奴仆是合法的。
叶樱樱当然知道这件事情不是她们该管的,但是,叶樱樱本就不是见死不救的凉薄之人,再加上沈邵秋的刺激,叶樱樱一时脑热,便道:“你们给我放开那位姑娘!”
随着叶樱樱这么一喊,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叶樱樱身上。
叶樱樱叉着腰给自己壮胆,道:“你们放开她,她卖身的钱,我来出。”
为首的胖子看叶樱樱长得好看,便愿意说上几句,“可以,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银子?叶樱樱震惊了,青楼花魁都不值这个价钱!
叶樱樱久久不回复,那个胖子嘲讽道:“怎么?出不起了吗?”
她确实是出不起,叶樱樱咬了咬下唇,道:“你们这是违法的!”
“违法?”胖子不屑的笑了笑,又道:“你去县老爷那里告去呀,看看是谁违法?多管闲事。”
“你……”叶樱樱被这个胖子气的哑口无言,这是她穿越以来第一次感到自己无能为力。
“没银子就不要逞英雄。”胖子一挥手,耀武扬威的大喊道:“走,把她拖走。”
“我不要,救我,救我呀!”
那位姑娘被拖走后,看热闹的人群逐渐散去。
叶樱樱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失落。
沈邵秋不知道要如何安慰小媳妇,就算是在天子脚下,买卖奴仆的事情也是经常发生。这些事情,根本就不会有人管。
……
回到家后,叶樱樱心情一直不好。夜里临睡前,叶樱樱提醒道:“夫君,明天记得和村长提一下买地的事情。”
沈邵秋没有多想,直接说出了心里所想,“买地?我们不买地。”
叶樱樱微愣,停下了手中铺床的动作,扭头看向沈邵秋。
“为什么?买下那块地,你不是答应我了吗?”叶樱樱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沈邵秋一眨不眨。
沈邵秋微愣,回想起自己今日的一言一行,沈邵秋一本正经的说道:“你记错了。我没有答应。”
“我没有记错!”叶樱樱叉着腰,理直气壮的说道:“你那时候没有否认,没有否认就是答应了!”
沈邵秋:“……”
小媳妇耍赖皮,沈邵秋只能用沉默回应叶樱樱。
沈邵秋本以为小媳妇会就此消停,没想到叶樱樱更加变本加厉,直接往床上一躺,在床上打起了滚。
叶樱樱嚷嚷道:“我不管,我不管!反正我就是要买那块地!如果你没有银子,可以我来出。”
小媳妇这么一说,沈邵秋感觉他受到了奇耻大辱,虽然说他没有银子是事实,但他不会花小媳妇的钱。
沈邵秋淡淡道:“不用你的银子,买地的银子我来出。”
叶樱樱挑了挑眉,目不转睛的看着沈邵秋,心想着沈邵秋还是难逃封建社会男子顶天的老旧思想,略有些大男子主义。
不过,叶樱樱并没有拒绝沈邵秋的好意,不用她花钱,何乐而不为呢?
今天在镇上受了委屈,叶樱樱下定决心要努力挣钱。
————
注:[3]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出自唐代诗人杨炯的《从军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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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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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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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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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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