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书生的小媳妇>第 15 章 人贩子
  东东要上学,孟艳格外重视,亲自把东东送到书塾门口。

  东东笑道:“小叔!”

  沈邵秋朝东东招了招手表示回应。

  每天站在书塾门口等候,看着最后一个孩子进入书塾,看着最后一个孩子离开书塾,这已经成为沈邵秋的一种习惯。

  “小叔!”东东笑着朝沈邵秋招了招手,迈步想要往沈邵秋这儿跑,却被孟艳给拉住了后衣领。

  孟艳不悦道:“急什么急?又不是不让你读。还有,在这里不许叫他小叔,省得被别人说你是走后门进来的。”

  孟艳毫不避讳,说得很大声。这句话全部被沈邵秋给听了进去。

  沈邵秋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淡淡的笑着。在这所书塾里,即使是卢子皓的女儿来这上学,也不会被人说是走了后门。

  因为,这所书塾并不正规,只需要缴纳银子就可以读书。而且,书塾里,孩童的年龄参差不齐,大到十五六岁,小到七八岁。

  他们都有同一个特点:没文化,家里有些小钱。

  “先生早上好。”现在,已经陆陆续续有学生前来,他们好奇的打量着孟艳还有东东两人。

  沈邵秋笑道:“你们先进去吧。”

  “是的,先生。”

  “他们就是你的学生?”孟艳眼里充满不屑,她不满的叮嘱道:“三弟,东东可是你的侄子。在这里你可要多多照顾点东东,千万不要让东东被这些孩子给欺负去了。”

  东东长得壮实,不欺负别人已经很不错了,还害怕被别人欺负?

  “大嫂你就放心吧,我先带东东进去。”沈邵秋不欲与孟艳争辩,他知道对牛弹琴是行不通的。有些人,就是进不了道理。

  新来了一个学生,大家都很是好奇,坐在位置上窃窃私语,只有林仕翔一个人能保持安静。

  沈邵秋笑道:“东东,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

  东东有些紧张,直直的站在台子上,语气僵硬的说道:“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做沈为东,你们可以称呼俺为东东。”

  “哈哈哈,傻得像个大冬瓜。”

  “长得也想个大冬瓜。”

  “哈哈哈。”

  “……”东东紧咬着自己的下唇,站在台上被气的直哆嗦,肩膀一抖一抖的。

  “安静、安静。”沈邵秋表情严肃,沉声道:“不可取笑旁人。”

  在南坡村里,大冬瓜有一句潜台词:长得胖。东东只是较一般孩子来说长得比较壮实,并不算胖。

  小孩子比较喜欢跟风,也比较喜欢通过拉踩别人来满足自己的小胜负欲。

  好在,沈邵秋在书塾里还算是一个有威严的存在。众人都听话的说道:“是的,先生。”

  ……

  傍晚,沈邵秋带着东东来自家用晚饭。这件事,沈邵春是知道的,他也同意了。

  叶樱樱咬了一口白米饭,含糊不清的询问道:“怎么了?东东,为什么不吃饭?是不是第一天上学不开心了?”

  看着香喷喷的白米饭,东东咽了一口口水,然后把视线移到别处。东东别扭的说道:“他们嘲笑我胖。”

  叶樱樱随意道:“那你就嘲笑他们是瘦猴子,这不就扯平了?”

  在一旁静静的听着,沈邵秋哑然失笑。哪有人这样教育小孩子的?

  “哪有人会嘲笑别人瘦的?”东东急得跺了跺脚,嚷嚷道:“小嫂嫂,你就会出馊主意!!”

  东东扭头看向沈邵秋,道:“小叔,你替我去骂他们。”

  “你就别为难你小叔了。”叶樱樱摆摆手,道:“东东,我问你。若是你小叔真的替你去骂了他们,你会高兴吗?”

  “我……”东东被问得哑口无言,纠结了一会儿,然后才道:“我不高兴。”

  说完,东东就端起桌子上的白米饭,狼吞虎咽、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吃多点。”沈邵秋无奈的摇了摇头,他本来还在纠结着该如何回答东东。结果,这件事一下子就被小媳妇给摆平了。

  沈邵秋在心里又给叶樱樱添了一笔印象:小媳妇果真是体贴贤惠!

  ……

  平静的日子又过了一个月,正午时分,沈邵秋突然听见村头锣鼓喧天,望着行色匆匆的村民,沈邵秋询问道:“为什么他们都往村头跑?可是有什么喜事?”

  “哦,你说这个呀。”叶樱樱解释道:“为庆祝自己女儿怀孕,苏首富正在村头免费发米呢。”

  叶樱樱看着沈邵秋挑了挑眉,打趣道:“你要不要也去瞧瞧?这可是一袋米呢。”

  “不去。”沈邵秋一本正经的回答道:“我们家不缺米。”

  “额……”叶樱樱咋舌,“你确定吗?”她们家最近都在喝稀粥,哪来的米?

  沈邵秋回答道:“待到秋天,田里的新品种稻谷成熟,家里自然会有米的。”

  在这一个月里,小媳妇用之前从山里带回来的野生水稻和家里种的水稻杂交,成功培育出了一种水稻,它耐寒、抗虫,且幼苗的纯活率极高。

  虽然现在还不能看出这种水稻成熟后是何种模样?但是,沈邵秋已经提前贷款了秋天的收获。

  叶樱樱不知道沈邵秋哪来的自信,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些稻米会不会结出籽来?

  虽然未来一片灰暗,但叶樱樱也不屑去领那一袋米。因为,虽然他们最近在喝稀粥,但他们家里是不愁吃的。

  家里的那两只母鸡,每天都会下蛋,他们天天都有鸡蛋吃。再者,其中一只母鸡已经生下了受过精的鸡蛋,待这些小鸡长大,他们就有鸡肉吃了。

  借此机会,叶樱樱还办起了养殖场。

  小媳妇又要种田,又要养鸡,可把沈邵秋忙活坏了。虽然家里有井,但是,把水提上来的重活,全部都是沈邵秋一人干的!!!

  为此,沈邵秋得以摆脱肚子上的赘肉,练出来当兵参军才有的腹肌。

  为减轻沈邵秋的负担,小媳妇勉为其难的学会了喂鸡。

  村里常有偷鸡贼,好在家里的大黄足够凶悍。

  他们的小日子是越过越好。

  用过午饭之后,沈邵秋继续回书塾教书。现如今,苏雨柔怀孕,卢子皓更加没有心情来书塾教书,沈邵秋只能一个人忙得晕头转向。

  在回书塾的路上,沈邵秋路过从村头回来的两个老妇身边,他无意中听到她们在大声议论:“听说,隔壁村走丢了好几个小孩,据说都是被人贩子给抓走的。”

  “我的天!太可怕了。不和你聊了,我要回家看好俺孙子。”

  这几天,沈邵秋经常看见一个身穿褴褛衣裳,留着乱糟糟胡茬的中年男子经常在书塾外面走动,这个人摆明就是一个流浪汉。

  一开始,沈邵秋也没有在意,因为在南坡村里,经常会出现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放着不管几天,这些流浪汉自然会消失。

  经过这两个老妇的提醒,沈邵秋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不对之处,那个流浪汉可能就是从隔壁村跑来的人贩子。

  回到书塾后,沈邵秋发现书塾里少了一个人,现在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该回来的都已经回来了。

  沈邵秋一惊,询问道:“庄星呢?”

  “回先生。”冯士宇举手说道:“他去如厕了。”

  沈邵秋吩咐道:“你们在这继续背诗,我去找庄星回来。”

  说完,沈邵秋就匆匆离开了。

  在茅房门前,沈邵秋看到木棍并没有被放下,这说明里面并没有人。

  沈邵秋在周围转了一圈,远远就看到庄星走进了一个拐角。

  跟了上去,沈邵秋隐隐约约听见一名中年男子的说话声音。

  沈邵秋道:“庄星,你在和谁说话?”

  咚咚咚,一阵咚隆咚隆的声音传来,就像是撞到什么东西一样。

  紧接着,沈邵秋就听见庄星的声音传来,听起来有些慌乱。庄星道:“没有,先生,这里没有其他人。”

  庄星说话的语气很慌,好像是在隐瞒什么事情。这让沈邵秋心里越发感的不安,便加快脚步走了上去。

  沈邵秋走到拐角处,发现只有庄星一个人,原本摆在墙角处的一堆竹筐,现在已经七零八落的散在地上。

  “先生……”庄星揣着手、低着头,不安的站在原处,说话的声音细细颤抖。

  别看庄星现在已经十一岁,但庄星的父母告诉沈邵秋,因为小时候发高烧把脑子烧坏了,庄星的智商只有五岁小孩的水平。

  虽然庄星的智力低下,但与旁人日常交流还是没问题的。

  不想吓到庄星,沈邵秋尽量放缓声音,心平气和的说道:“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刚刚有没有受伤?”

  “没有……”庄星仍是低着头。

  沈邵秋仍是不放心,半蹲着身子,给庄星检查了一遍全身,确定他没有被砸到。

  第二天一早,沈邵秋没有看见庄星来书塾上学。平日里,都是庄星父母把庄星送到书塾门口后,才回去干活的。

  回想起昨日的种种,沈邵秋心里越发不安,便让所有孩子都回了家。

  沈邵秋也回到了家。

  小媳妇是个消息通,沈邵秋向叶樱樱询问了庄星的家的地点。

  得到消息之后,沈邵秋掉头就走。

  “你去哪里?”叶樱樱急忙拉住了沈邵秋的衣袖。

  沈邵秋解释道:“庄星今天没有来书塾上学,我有些担心,现在要去找庄星的爹娘问问情况。”

  “你跟我过来。”叶樱樱拉着沈邵秋的手臂往外走,继续道:“这个时辰,庄星的爹娘应该都在地里干活,我带你去找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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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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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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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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