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书生的小媳妇>第 11 章 重男轻女
  叶樱樱指着脚下的土地,用力的踩了踩,“挖这里,我已经听到潺潺的水声啦。”

  沈邵秋信以为真,竖起耳朵倾听。嗯?他怎么没有听到水声?

  “真的能行吗?”沈邵秋还是觉得不靠谱,若是下面真的有泉眼。那么,屋子旁边的树木应该长得比其他地方茂盛,可事实却是周围荒芜寂寥,只生长着矮矮的灌木丛。

  “你就挖一次!”叶樱樱双手合十,对着沈邵秋央求道:“如果真的什么都挖不出来,我就死心了。”

  “你可不许耍赖。”沈邵秋先和小媳妇定下约定。

  “不耍赖。”叶樱樱没有犹豫的答应了沈邵秋,因为她笃定下面一定能挖出水来。

  “夫君加油,在挖深一点。”

  忙活了半天,沈邵秋向下挖了十五米。在这个地下洞口里,余音环绕。

  哐当一声,沈邵秋差点要以为铲子断了。铲开表面的泥土,只见泥里面埋在一颗坚硬的大石头。

  “怎么停下来了?”叶樱樱的声音从上面传来。

  沈邵秋大叫道:“这里有一块石头,我先处理一下。”

  叶樱樱一惊,大叫道:“夫君,你先等一下,石头下面就是泉眼,不要挖。”

  沈邵秋:“……”

  来不及了,沈邵秋已经把石头抬了起来,脚下的泥土里断断续续的渗出一股又一股的黄泥水。

  沈邵秋把石头放回原处,由于石头和泥土贴合不够,黄泥水继续从石头下面漫出。

  叶樱樱在上面提醒道:“你快点上来,别被淹了。”

  她可不想做寡妇。

  “我知道。”沈邵秋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挪开了石头,让地下水顺着洞眼毫无阻碍的冒出。

  沈邵秋顺着原先准备的绳子爬了上去。

  水一直从地下冒出,大概升到五米高的时候达到了一个平衡状态,水不再往上漫出。

  “来,擦一擦。”叶樱樱善解人意的给沈邵秋递了一张干净手帕。

  简单的擦了一下,沈邵秋又从井里打了几桶黄泥水上来。打到第八通,井里的水这才变得澄澈干净。

  “好了,这里不需要你了。”叶樱樱自己提了一桶清水上来,往院子中间的田里走去。

  沈邵秋:“?!”

  “你……刚刚说了什么?”沈邵秋的语气还算温和。

  “哈哈。”叶樱樱回头一笑,朝沈邵秋摆了摆手,柔声道:“我在说,这里不需要你了,我来收拾就好,夫君你去休息吧。”

  沈邵秋:“……”

  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沈邵秋还是勉为其难的相信了小媳妇的解释。

  自己家里能有一口井,沈邵秋也是高兴的。洗澡水,饮用水,凡是在家里出现的水,全部都是从村头挑回来的,有了井后,可谓是方便了许多。

  之前沈邵秋还在奇怪为什么周围的树木长不高,原来是因为这些树木的根部被地下的坚硬石头给挡住,它们汲取不到地下水源。

  小媳妇能发现一点难得可贵。

  后来,沈邵秋问过小媳妇,她是如何知道地底下面有泉眼的。小媳妇半真半假的回答道:是她做梦梦见的。

  叶樱樱总不能告诉沈邵秋,这是系统告诉她的。

  ……

  开学第二天,卢子皓依旧没有来教书。

  沈邵秋原以为昨日遇到冯士宇只是意外,没想到今日又看见冯士宇趴在窗户偷窥里面。

  沈邵秋也不管,任由冯士宇趴在窗外。对于想求学的孩子,沈邵秋是来者不拒。

  让学生自己练字,沈邵秋暂时离开了书塾。

  冯士宇手里拿着树枝,在地下一笔一划的写着沈邵秋刚刚教的那一句诗: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2]

  “字很漂亮。”沈邵秋的声音突然从冯士宇的身后响起。

  冯士宇被吓到了,手忙脚乱的把地上的字迹一扫而净。

  咻的一下站了起来,冯士宇直直的挺着腰板。

  缓缓转过身来,冯士宇脸上泛起一层可疑的红晕。冯士宇僵硬的说道:“你怎么在这里?”

  沈邵秋不答,静静的盯着冯士宇,耐心十足。

  冯士宇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朝着沈邵秋大声嚷嚷道:“你你你……你看什么看!”

  沈邵秋笑了笑,不紧不慢的说道:“你想读书?对吗?”

  被说中了心事,冯士宇气急败坏的跺了跺脚,嘴硬的说道:“我才不想读什么破书!!”

  沈邵秋反问道:“那你为什么要在外面偷看?”

  冯士宇抬着头,目不斜视的盯着沈邵秋,颇有底气的说道:“我只是路过而已,你能拿我怎么样。”

  “我确实不能拿你怎么样。”沈邵秋有意无意的撇了一眼冯士宇,淡淡道:“总不能让我对一个晚辈扔鸡蛋吧?”

  沈邵秋也是记仇的。

  “……”冯士宇没想到沈邵秋会提起这档子事,一甩手,冯士宇气急败坏的跑开了。

  看着冯士宇的背影,沈邵秋惋惜的摇了摇头。

  傍晚回到家中,沈邵秋发现小媳妇并不在家。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大黄摇着尾巴先跑了进来,紧接着,叶樱樱也跟了进来,手里还攥着一束水稻苗。

  这一束水稻苗,比沈邵秋平日在田地里看到的水稻苗要大上许多。

  叶樱樱告诉沈邵秋,晚归的原因是:她和大黄跑到山里去寻找野生水稻了。

  沈邵秋微微蹙眉,压低了声音,呵斥道:“太危险了,下次不要再一个人跑到山里。”

  叶樱樱笑道:“没关系,我有大黄。”

  大黄的个头比一般狗子要大,而且极其凶悍。沈邵秋曾经听说过,大黄和野狼打架,还打赢了。

  即使这样,沈邵秋还是不放心,便道:“就算有大黄,也不要去了。”

  叶樱樱摆摆手道:“知道啦知道啦。”

  小媳妇这敷衍的态度,沈邵秋生气了。

  沈邵秋看着叶樱樱一脸严肃,声音冰凉,道:“我要你保证。”

  叶樱樱微愣,她从来没有见过态度如此强硬的沈邵秋。她知道沈邵秋这是在担心她。叶樱樱退让了一步,笑道:“好吧,我向你保证。”

  得到了小媳妇的保证,沈邵秋心满意足。

  紧接着,叶樱樱冷不防的来了一句:“不能一个人去,那——下次你陪我去好了。”

  沈邵秋:“……”他这是赔上了自己?!

  自己挖的坑,沈邵秋只好含泪跳下去。

  简单的吃过晚饭,沈邵秋把今天又见到冯士宇的事情告诉了叶樱樱。

  沈邵秋感叹道:“冯士宇明明想读书,可为什么就是不肯承认呢?”

  叶樱樱随意道:“想有什么用?他父亲不同意,他一个小孩子可以决定什么?要不,你不收他学费好了。”

  叶樱樱只是开个玩笑,没想到沈邵秋一脸认真的点了点头,道:“不收学费,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

  叶樱樱:“……”她终于知道她们家越过越穷的原因了!!!

  令沈邵秋没想到的是,即使不收取学费,冯士宇的父亲冯刚还是不同意冯士宇来书塾上学。

  叶樱樱纳闷了,“奇了怪了,有便宜他们居然不占?”

  沈邵秋:“……”小媳妇的想法真是新奇……

  沈邵秋试图劝说冯刚让冯士宇上学读书,没想到却被冯刚拿着扫帚赶了出来。

  冯刚拿着扫帚在空中挥舞,他朝着沈邵秋大骂道:“我的儿子我自己教,读什么书?倒不如像卢公子一样讨个好媳妇。”

  被人拿扫帚恐吓,叶樱樱受不了这样的委屈,和冯刚对骂道:“你以为好媳妇看得上你们这些穷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冯刚气得脸上是又黑又红,“你不要以为卢公子对你好点,你就可以在这里蹬鼻子上脸!”

  “你懂什么叫做蹬鼻子上脸吗?不要别人说什么你就学什么。自己没文化,你也想你的儿子和你一样吗?”

  “你……”冯刚被气的不轻,说不出话来。

  “我们先离开这里。”沈邵秋发觉情况不对,拉上小媳妇的手先跑为敬。

  被沈邵秋拉回家中之后,叶樱樱还是忍不住骂道:“这是什么目光短浅的井底之蛙。”

  “别气了。”沈邵秋提议道:““或许我们可以请卢兄替我们出面说情。”

  冯刚是卢子皓家里干粗活的奴仆,见惯了富贵日子,所以冯刚也想让自己的儿子走走捷径。

  沈邵秋随意道:“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应该靠自己闯出一番名堂。”

  “呵。”不屑的勾了勾唇,叶樱樱冷嘈热讽的来了一句:“这卢子皓也是靠自己的。别看卢子皓表面风光,苏雨柔下嫁卢家也不是没有条件的。若是苏雨柔生了儿子,儿子必须和他们姓苏。”

  “你不会真的以为卢子皓喜欢女儿吧?他那是为了保存自己的颜面,只要苏雨柔生不出儿子,卢子皓一直是苏家尊贵的姑爷。”

  这个世界,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好在叶樱樱遇到了的是沈丘和吴秀芬夫妇。

  吴秀芬因为自己生不出女儿,所以格外喜欢闺女。

  沈丘喜欢闺女的原因是因为他曾经有一个龙凤胎姐姐。

  因为是龙凤胎,所以沈丘他爹把他们姐弟两人都当儿子养。

  虽然姐弟两人都当儿子养,但要说不偏心,是不可能的。

  那一天,天上下着大雨,因为一个小小的争执,姐姐跑了出去,后来突发洪水,姐姐就再也没有回来。

  之后沈丘就在想,那时候他为什么没有把最后一个烤红薯让给姐姐?

  叶樱樱的性格和姐姐很像,沈丘因此格外的偏爱叶樱樱,这也算是一种缘分。

  ————

  注:[2]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出自唐代诗人黄巢的《不第后赋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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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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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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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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