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澈这回倒是说到做到了,总算兑现了承诺,给洛阳找了一份好差事。
一旁的温玉和数天都惊呆了。
太常寺的官一般都是文人,不然就是有本事有能力的,亦或是从礼部调过去的,要知道,太常寺主持礼仪祭祀等事宜,是为朝廷办事,其中要是出了半点差错,可就是要命的事,不是人人都能担当得起的。而洛阳那种毛手毛脚的人,加上性格张扬,脾气暴躁,哪里是能到太常寺当官的人?就是将他调去守城门都觉得不妥。
温玉诧异的问道:“哥,你什么时候办的事?”
“一直在办。”
“可是……”
“现在安排好了!”
温玉的脸色极其难看。
实在是担心,毕竟,洛阳如果去了太常寺,就等于是温家举荐去的,出了事,温家上下也是要遭殃的!
洛阳没想到好处突然砸了过来,本以为都不抱希望了。
他也不知道那官是好是坏?
可似乎也不怎么在意!
纪云舒离开了你燕京城,他就像是失去了人生的目标一样,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甚至觉得自己留在燕京城也没什么必要了,已经当年他之所以会来这里多半的原因就是因为纪云舒。
温澈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竟然见他有些犹豫,这样的好官,是人都想要,这小子还迟疑犹豫什么?他轻皱了下眉头,问:“怎么,你不想去太常寺?”
洛阳咽了咽口水,一脸纠结。
“你若是不想要,可以直接说,我再为你找别的。”
“不是不想要,我……我考虑下吧。”
“好,你可以慢慢考虑,既然已经答应了你,就绝对不会食言。”
洛阳摆了下手:“行吧,我考虑好了会告诉你,先走了。”
留下这话就走了。
等人一走,温玉一脸不解:“哥,你是疯了吗?你办事从来稳当,怎么让他去太常寺?万一出了事怎么办?”
温澈却一脸淡然,态度坚定:“他救过你,跟纪姑娘一样是我们的恩人,我帮他是应该的,总不能真的让他去守城门吧?”
“去守城门还是看得起了。”
“那小子在南塞的时候伤过你,我也着实巴不得当日杀了他为你报仇,可之后若不是他的话,你的命也没了,靖安王的遗体也该泡坏了,咱们温家上下都得有杀头之罪。”温澈与他说。
温玉的情绪渐渐克制住,仍担忧:“可是洛阳的脾性根本不适合太常寺,哥,你这样打算的目的是什么?”
“没有目的。”
“那……”
“你也不要再问了,我只是想帮他罢了,但最后他是接还是不接,就看他自己。”
故此,拂袖起身:“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就不问了,我有点事得去趟户部,先走了。”
说罢,离开。
数天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转身问温澈:“主子,属下也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安排洛阳到太常寺?”
温澈不想多言,只道:“我已经说了,没有别的意思。”
“……是。”
数天也不再多问什么。
……
洛阳离开苏府后,像个没魂的人在街上游荡着,直到肚子一阵发饿,就找了一间客栈进去了。
小二肩膀上搭着毛巾迎上来:“客官,吃什么?”
“好酒好菜都上上来。”
“好嘞!”
他找了一张空桌坐下,一只脚抬起来直接搭在了凳子上,痞子的模样彰显得淋漓尽致,伸手从竹筒里取出一双筷子朝桌上狠狠的戳了几下,让小二赶紧上一壶酒来,他边喝酒,眼珠子也边朝四处看。
正好有人说起此次花魁的事!
“不知道今年的花魁大选花落谁家。”一个魁梧大汉边吃肉边与周围的人说,“咱们可都要放亮眼睛好好的看着才行。”
“你看看现在城里,到处都是姑娘!一个个长得跟桃子似的,那脸蛋瓜子白里透红,看着真让人心动。”旁边的瘦子说着的时候还伸出舌头添了几下,一副垂涎三尺的猥琐之像。
那德行真是让人想动手赏他一大嘴巴子!
“那些漂亮的女人哪里看得上咱们?”
“可不,恐怕瞧都不会瞧一眼,谁让咱们没钱呢。”
倒是有点自知之明。
而一个年轻的俊小伙说道:“对了,花魁大选的第一天,好像华筝姑娘也会来吧?”
说起那位华筝姑娘,人人的眼珠子都亮了。
当年,可是整个燕京城都为她轰动了!
堪称第一美人!
人人羡慕。
有人道:“好像是要来,可是这一年里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华筝姑娘好像没了消息,跟失踪了一样。”
“我认识一人,说是要去翠悦阁找华筝姑娘,结果红娘说她身子抱恙,不能露面,可都一年了,再怎么抱恙也该好了啊!”
“我也听说了,红娘这一年里不知道退了多少富家子弟的礼,你们说,哪有人将银子往外推的?”
……
那些人越说越起劲。
洛阳也张着耳朵在听。
听到的最多的话,就是那位华筝姑娘如何美艳,如何倾国倾城,如何让所有男人都为她心动这样的话……
对此,他笑了下,口中轻声甩出一句:“再怎么美,能美到哪儿去?”
能比纪云舒还美不成?
如此想着,小二上了菜,有鱼有肉。
他正要开口吃,忽然看到一名蒙着面纱的女子从楼梯上下来,脚步轻盈,身形纤细,即便蒙着脸,可那双眼睛一看,甚是好看,眉眼之间也透着一股温和之气,似一枝不染淤泥的青莲,让人心口忽然一跳。虽只是一眼,他却觉得那么几分熟悉,好像是……
纪云舒?
洛阳见过纪云舒蒙面时的样子!
虽然那样的眼睛和那样的眉眼谈不上十足十的相似,但的确有几分相似之处。
他赶紧甩下筷子跟了上去。
心想,万一就是纪云舒呢!
或许,她根本就没有离开燕京。
那名从楼上下来的女子并没有离开客栈,而是朝客栈后院走去。
洛阳便尾随在她身后。
那女子走路的步伐不像纪云舒。
应该……不是她!
可他仍抱着那一丢丢的希望。
柳云烟发觉身后好像有人跟着自己,脚步骤停,回头看去,正好撞上了洛阳的眼神,她心头一颤,眉心蹙起,十分害怕:“你……是谁?跟着我做什么?”
听到这声音,他否定了想法。
刚刚燃起来的希望一下就被掐灭了!
赶紧说:“那个,我认错人了。”
“认错人?”
不信!
“你跟我一个认识的朋友很像,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也是戴着面纱。”
柳云烟将信将疑,漂亮的眼睛直直的看着他。
看得洛阳十分尴尬,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收场了,扯着嘴角笑了笑,说:“那个,你别误会,我真的没有别的意思,我也不是什么歹徒,我是正经人!就是因为你跟她太像了而已。”
“我没有说你是歹徒,你别多想。”
“那……不打扰了。”
柳云烟点了下头。
洛阳则挠了下脑袋,转身走了。
柳云烟站在原地愣愣的看了几眼,直到她的丫头从厨房里出来,见到她的时候赶紧问:“小姐,你怎么来了?奴婢还在给你熬药呢,马上就好了!你身体里的毒才刚刚解,还是赶紧到床上躺着吧。”
她摇头:“我没事,我看云珠不见了,出来找找。”
“二小姐不是在房间里吗?”
“不在。”柳云烟有些担心了,“那孩子就是喜欢热闹,可千万不要出了什么事的好。”
“奴婢这就去找乔叔,让他去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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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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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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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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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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