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过了六年,那男人熟悉的字迹依旧印在她心中。
时刻不忘。
她捧着手中的扇子,语气哽咽:“我怎么会不记得?即便日日夜夜我都想忘了他,忘了他的所有,书也好,文也好,统统都忘掉,可……我根本做不到。”
苦笑。
无奈。
这些年来,她四处求学,无非就是不想待在这个有回忆的地方。
甚至,不惜将杜慕白的诗全部烧掉。
好让过去的一切都随着灰烬烟消云散!
但此时,当再次看到杜慕白的字迹时,一切又被勾了出来。
那种感受,比钻心还难受。
李成心疼的看着她。
心里的话不知道要怎么说出来?
最后,选择了沉默。
李文姝修长的手指在扇面上轻轻划过,碰触着那些被水晕开的字迹。
她仿佛还能感觉到纸上那一撇一捺印在她指尖纹路上的起伏感。
随着手指缓缓移动——
她的目光落在了上面的那句诗上。
“卿以君来共枕眠。”
轻声念了出来。
手心一紧。
这是一首情诗。
落款处赫然的写着“杜慕白”三个字。
“这是……”她抬头问李成,“这扇子,你是从何处得来的?”
李成顿了一下,才说:“一个女人的!”
“谁?”
“苏巧。”
“苏巧?”李文姝在脑海中极力搜寻着那个人的信息,却一无所获,问,“她是谁?为什么……会有慕白的扇子?”
李成:“她就是这次我负责调查的案件里的死者。”
“你是说,那个头颅在石头里的人?”
“嗯!”
李文姝皱眉,“所以这首诗……”
她话还没说完——
李成就接过她的话:“我想这首情诗,是杜慕白写给苏巧的。”
可笑!
这怎么可能?
就算是情诗,也应该写给她李文姝的才对。
怎么会写给别人?
何况,杜慕白此生只爱过一个女人,那就是李文姝!
“你确定?”
“我……我不敢断定,但这要是写给阿姐你的,为何会在别的女人手上?至于这个女人究竟是谁?我还不知道,但是已经派人去杜慕白的家乡查探了,应该很快会有消息。”
听完,李文姝心中有道不出来的情绪。
她缓缓将扇子放下。
目光轻沉。
显得有些游离。
“阿姐?”
“……”
“一路上,我都在想要不要告诉你?可我实在不想瞒着你。”
“……”
“阿姐?”
李文姝眸子动了动:“你说与不说,又有何区别?”
人都已经死了!
李成:“我知道阿姐你信得过杜慕白,我也信他是个专一的人,但是,若这首诗真的是他写给苏巧的,那他就是在欺骗你,你这么多年来的苦也就白受了。”
甚是心疼。
李文姝苦笑一声,将眼泪收了回去。
然后将面前的扇子推给了李成。
说:“将东西拿走吧。”
“阿姐……”
“我有些累了,想休息。”
李成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但还是闭了嘴,拿着扇子离开了。
他一走,李文姝就将门关上,进了内室。
她呆呆的在床边坐了很久……
然后手伸到枕头底下,摸出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块象牙!
很精致!
象牙身被打磨得很光滑,上面上了一层白釉,闪着米白色的光泽。
这是杜慕白送给她的!
一直留在身边。
她记得……
那是六年前,那一天,就跟今天的天气一样。
天空下着大雪,密密麻麻的雪花笼罩着整个高定城。
她本是在院中的亭子里绣花,一个少年朝她走了过来。
亲切的唤了她一声“李姑娘”。
李文姝放下手中才绣了一半的手绢,望着那个少年。
只见那少年俊朗万分,透着书生的气质,一袭干净的长袍,束着高髻,上面别着一支银子的长扣,手中还抱着几本书,浑身散发着让人舒服的气息,因是冒着大雪而来,以至于头上和肩上落满了白雪。
那时,她是平阳侯的掌上明珠,是李府的大小姐。
李慕白只是府中的门生。
二人地位悬殊!
“今日下这么大的雪,杜公子怎么来了?”
“你上次不是说想看张文生的《从记》吗?刚好我这里有几本,就给你带了来。”
“哦?”李文姝微惊。
杜慕白将手中的书放在了石桌上,推至到她面前。
李文姝拿起一本翻了翻:“嗯,这就是我要找的《从记》。”
“那就好,你拿去看吧。”
“多谢杜公子,等我看完就立刻还给你。”
“不用,你慢慢看就是。”
李文姝心喜,将书收下了。
杜慕白:“那没有别的事,我就先走了。”
他鞠了一躬,转身准备离开。
“等等。”李文姝叫住了他。
杜慕白:“李姑娘还有什么事?”
“这么大的雪,你打算就这样走回去吗?”
“没事的。”
李文姝起身,将自己放在一边的伞拿了过来,朝他递去:“用我的吧。”
“这怎么好?”
“你不用跟我客气,拿着吧。”
盛情难劝!
杜慕白便伸手去接,哪知二人的手却无意间碰到了一起。
李文姝的手很暖!
杜慕白的手却很冷!
那一刻,二人都定住了,目光交织,任由双手碰在一起。
直到李府的丫头端着一碗参汤而来,这才打断了二人的凝视。
杜慕白在将伞接过去的同时,一样东西从他的袖子里掉了出来。
“叮当”一声!
李文姝低头一看,立刻将其捡了起来。
拿在手中看。
那双是一块被打磨得十分精致的象牙。
摸在手里十分舒服!
可见她很喜欢!
杜慕白笑了笑,说:“李姑娘今日赠我伞,这象牙你若是喜欢,便赠你。”
“这怎么行?”
打算还过去。
杜慕白拦住,说:“莫不是嫌弃?”
“当然不是。”
“那就请收下吧。”
李文姝心头一颤。
不好意思。
之后她才知道,那个象牙是杜慕白父亲留给他的。
而一眨眼,已经六年过去。
……
此时此刻,她摸着手中的象牙,仿佛还是像第一次摸它时一样。
过了很久,她才将象牙重新塞回了枕头下。
又一直在床上坐着。
不说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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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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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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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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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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