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侯望着她,欲言又止。
尽是不舍。
却不知道该如何劝她再留一会?
纪云舒提起面前的茶壶,倒了两杯茶。
将其中一杯递到对面。
她则端杯而起。
“我以茶代酒,敬克老爷你一杯。”
南国侯叹息,语气沉重道,“好,好!”
应了两声好。
二人便各自饮下了杯中的半盏茶。
南国侯说:“姑娘不肯告知所住地址,也不愿接受克某的报答,今日一别,又不知何时能再见。”
感慨!
纪云舒笑说,“世间的缘分道不出,理不清,今日能再到克老爷和阿末,就已经是莫大的缘分了,若是有缘,自会再见。”
“即是如此,我自不好再留你。”南国侯看了一眼,依旧大雪不停,嘱咐道,“外头雪大,姑娘一路小心。”
“克老爷也请留步,告辞。”
“慢走!”
纪云舒朝他拱手,行了拜别之礼。
走之前,她看了一眼此刻缩在桌前的阿末。
那小家伙还没有桌子高。
一双大大的眼睛盯着她看,还咧着嘴笑。
完全没有意识到她要走了。
纪云舒温柔一笑,伸手轻轻揉了揉他的小脑袋。
这才转身离去。
但是没走几步,忽然——
南国侯叫住了她。
“姑娘。”
闻言,纪云舒止步,回身看他。
“克老爷还有何事?”
南国侯目光湿润,看着纪云舒那张熟悉却有些陌生的脸。
二十几年了,日日夜夜,他都盼着能有重逢的那一天。
可眼前的人,终究不是他的妹妹。
他止住眼泪,随即拉着身侧的阿末上前。
低头轻声说,“阿末,跪下。”
嗯?
纪云舒一怔!
阿末十分听话,“哦”了一声。
刚要跪下——
纪云舒立刻拉住了阿末,问,“克老爷,您这是?”
“这孩子的命是你救的,这一拜,是谢!”
“不用……”
“当是让我一家安心吧。”
“克老爷……”
南国侯不顾她的劝阻,“阿末,听话,跪下。”
阿末小小的身子便跪到了下去。
“磕头。”
阿末小手撑在地上,身子低下,磕了个头。
这一幕,使得纪云舒眼眶含泪。
她立即蹲身在阿末面前,将他拉了起来。
与他视线平行。
“无需谢,真的无需谢!此等大礼,我受不起。”语气哽咽。
阿末眨巴着眼睛看她。
不用这些。
纪云舒说,“阿末,你且记着,百行孝以为先,日后,定要好好行孝。”
阿末点头!
虽然不是很懂。
纪云舒起身,与南国侯鞠了一躬,“告辞。”
“慢走!”
南国侯目送着她离开。
视线渐渐被泪水打湿,模糊。
阿末仰着头,问,“爹爹,你为什么要哭?”
“爹爹没有哭,只是想起了一些事!”
“是因为哥哥走了吗?”
南国侯抬起袖子,将眼角的泪悄悄抹去。
没有说话。
只是让马夫先将阿末带了下去。
他则走到二楼的窗户口往下看,就看到纪云舒已经出了茶楼,撑着一把素色的油纸伞,步入大雪纷纷中。
瘦小的身子,特别挺立。
没一会,连雀走到了南国侯的身后。
静静的站着,没有出声!
良久——
直到纪云舒的身影在大雪中渐渐消失……
南国侯才道,“像,实在是太像了!”
身后的连雀不语。
南国侯侧身问他,“你说,这世间……真的有长得如此相似的两个人吗?”
“属下不明白侯爷的意思。”
“当年我见到她的时候,她脸上有伤,还戴着面巾,此时一见,她竟与先皇后如此神似,甚至相貌如一。”
“先皇后?”连雀目光遥望了一眼。
但纪云舒已经离开。
“那位恩人?”
“嗯。”
“侯爷莫不是过于思念吧?”
“她虽然身着男装,可那张脸不会错。”南国侯十分肯定。
就是太像了!
像极了!
但心有困惑。
毕竟,她不是自己的妹妹。
年龄也不对。
便吩咐连雀,“你去查一查,看看她究竟是什么来历?家世背景,我要知道的一清二楚。”
“是!”
南国侯叹气,目光再次往纪云舒离开的方向看去,说,“或许……上天也心怀怜悯之心,才将此人送至我身边,希望这二十多年来,我没有苦苦死等。”
连雀问,“侯爷,那人……当真如此像?”
南国侯,“当年你还小,或许已经不记得先皇后的模样了。”
关于先皇后的相貌,他确实记不大清了。
儿时,他跟着南国侯进过两次宫,故而也只见过先皇后两次,时隔多年,自然不记得。
但——
他说,“可我……一直记得阿瑾。”
阿瑾!
一个连雀记了二十几年的人。
他六岁那年,因家乡闹饥荒不得不一路行乞,结果差点饿死在路边,幸得经过的南国侯将他带回府中,这才捡回来一条命。
南国侯又请人教他学问和剑术。
在府中短短半年时间,他就已不再是那个目不识丁、骨瘦如柴的乞儿了。
也是在那段时间里,他认识了阿瑾。
南国侯的侄子。
先皇后的儿子。
那时,他七岁。
阿瑾六岁。
后来,他九岁,阿瑾八岁。
也是在那一年,胡邑内乱,阿瑾随着先皇后不知所踪。
但他依旧记得自己跟阿瑾在一起玩乐的那几年。
“连雀,你看。”阿瑾抱着一个长方形的盒子跑到正在练剑的连雀身边。
很开心。
连雀收了木剑,问,“这是什么?”
“你猜一猜。”
“不想猜,你赶紧说,我还要练剑。”
阿瑾便将盒子打开。
里面是一把剑!
修长精致的剑。
连雀眼睛一亮,“阿瑾,这剑真好看。”
他将剑从里面拿了出来,挥动了几下。
剑很长,他力气有些不足。
阿瑾问他,“你喜欢吗?”
“喜欢。”
“那这把剑就送给你了。”
连雀不敢置信。
“你说真的?”
“我何时撒谎过?”阿瑾说,“我求了母亲好久,她才答应把这把剑给我,我知道你想要一把剑好久了,所以专门拿来送给你。”
“阿瑾,谢谢你。”连雀很是开心。
阿瑾扬着头,“我们是朋友,不需要谢,只要你喜欢就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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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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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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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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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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