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到了前院却得知沈毅一早便出门了。无奈之下,只好带着秋叶出了门。
虽然这个时候的沈冰羽没怎么出过门,但好在前世为了经商她经常周旋在京城的各个所在,所以,对京城可谓是熟悉之极。
便也不需要秋叶带路,自己便大步走在前面。
秋叶反倒有些跟不上她的步子。
“小姐,小姐,你慢点啊,奴婢都跟不上了!”秋叶气喘吁吁地跟在后面,奇怪沈冰羽哪里来的那么好的体力。
因为着急见到鬼医,所以沈冰羽走得很快,不知不觉中便用了内功,倒是忘记了秋叶跟不上了。
“额,秋叶,你怎么这么慢?快点啦,等下都见不到鬼医了!”看着满头大汗的秋叶,沈冰羽有些心虚,嘴上却是一副嫌弃的样子道。
秋叶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呼吸着空气,好容易平息了气息,就听到沈冰羽这话,顿时气得一口气堵在脖子口,吐也不是,吞也不是。
她怎么也想不通,明明大小姐是个娇滴滴的大家小姐,平时都不怎么出门,怎么一向体力好的自己居然还比不过她呢?
沈冰羽便站在一个树荫下等秋叶,秋叶大概在三四丈远的地方正往这边赶过来。
就在这时,突然有一个十三四岁穿着一身破烂青衣的少年从秋叶身边走了过去,秋叶此时正着急要赶上沈冰羽,因而倒是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
倒是沈冰羽,在那少年转身的时候,似乎在他手上看到一个荷包的影子,,刚开始也只当是自己看错了,后来一瞥秋叶腰间,却见那里已经空荡荡,原本挂着的荷包不见了踪影,顿时明白了什么,大喊道:“站住,把荷包留下!”
那少年猛然一回头,见沈冰羽喊叫,知道自己已经暴露了,抬脚飞快地往旁边一个巷子里跑了进去。
秋叶此时刚好跑到沈冰羽身边,被她突然的大喊吓了一跳,茫然地看着她。
“还愣着干什么?追啊!”沈冰羽恨铁不成钢地指了指秋叶的腰间,率先跑了出去。
秋叶这才后知后觉地低头看向腰间,那里挂着的荷包已经不见了踪影,气得她直跺脚:那荷包里面有大小姐准备好的二百两白银,是为了去见鬼医的啊!
想到没钱等下见不到鬼医,打赌就输了,要输一两银子,而且那两百两是沈冰羽特意找夫人拿的,不见了肯定着急,秋叶就急得上火,虽然累得半死,可这会儿又像是打了鸡血似的,抬脚追了上去。
因为是在大街上,沈冰羽不想暴露自己会轻功的事实,便不紧不慢地跟在那少年身后不远处。
追了大约有半个时辰,沈冰羽跟着那少年在京城的大街小巷中转来转去,最后才看见他拐进了城西的一个角落。
面前是一个古老破败的牌子,上面写着《安居村》。
沈冰羽微微凝眸,前世她混迹于京城,对京城可谓是极为熟悉的,可是却从来没有到过这个地方。只是依稀听人说起过,城西有一个贫民区,想来就是这里了。
沈冰羽并没有直接进去,而是站在弄堂口等秋叶。
不一会儿,秋叶就到了。只不过,此时她的样子就不怎么好看了,满头大汗,梳好的发髻也乱七八糟,走到沈冰羽面前时,还抬起自己的袖子往脸上胡乱地擦了一把,断断续续地道“大小姐,抓,抓到了吗?可,可把奴婢累死了!”
“走吧。”等秋叶喘匀了气,沈冰羽才淡淡说道,说罢,便跨了进去。
这是一个小小的弄堂,两旁的房子都是及其矮小的,与京城其他的地方都不一样,看起来像是被遗忘了般。
远处依稀可以听见小孩子大声喊叫,以及大人粗鲁的责骂声音。
沈冰羽缓缓地向前走着,这个时候,她几乎忘记了自己来的目的,只是悲悯地看着路两旁苦苦挣扎的人们。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繁华的京城中还有这样的人,还有这样的地方!
两旁破败的院子里远远的探出几颗脑袋来,想来是从来没有见过沈冰羽她们这样的姑娘单独来这种地方,所有人都既惊奇又害怕地看着她们。
“小,小姐!”秋叶害怕地缩在沈冰羽身后,她虽然是个奴婢,可从小就生活在沈府,陪着沈冰羽长大,生活其实比一般的富贵人家都要好。
“大姐姐,你好漂亮啊,对了,你找谁啊?”突然,一个小孩子跑了过来,朝沈冰羽问道。这是一个男孩子,他身上穿着一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小脚光溜溜的,没有穿鞋子,小脸上也脏兮兮的,一双大眼睛却很有神,像是会说话的大葡萄。
“小弟弟,我找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他穿着一件青色的衣服,你可看见了?”沈冰羽看着只到她腰上的小家伙,突然间心一酸,蹲下身从衣袖里摸出一颗糖放在手心递给他,轻声问道。
“这……”小孩子搓了搓手,眼睛直直地盯着沈冰羽手心中的糖,舔了舔嘴,却并不敢上前来拿。
“来,拿去吧!”沈冰羽也不着急,将手又往前伸了伸。
“谢谢姐姐!他就在最后那间大院里!”小家伙犹豫了半响,到底没能抵挡住糖的诱惑,伸手飞快地从沈冰羽手中拿过了糖,还不伦不类地朝沈冰羽行了个礼。
沈冰羽微笑,小孩子就像是天使,为她阴霾的心灵带来一丝阳光。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从旁边的一个院子里冲出一个大汉,一把抢过小孩的糖,往沈冰羽面前一扔,骂道:“把你的臭东西拿回去!你们这些有钱人都是坏人!我们不需要你们的怜悯!”转而又朝小孩骂道:“臭小子,皮痒痒了是吧?老子让你吃,让你拿!”
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将小男孩拽进院子去了。
“不要,不要,啊爹,小虎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远远的,还传来小男孩声嘶力竭的哭喊声。
看着那扇被关上的只有一半的门扉,沈冰羽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没有声音。她依旧保持着半蹲在地上的姿势,低头看着地上,那颗包裹着黄色丝绸的糖果静静地躺在她面前三尺的地方,孤零零的,像个没有灵魂的孤魂野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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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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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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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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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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