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门小福女:冷傲王爷俏厨娘>第442章 还要年轻很多
  可是她为王老爷做的这么多事情,她却从来也不提,每一次王老爷来,她都是关心王老爷的身体,怎么样办的事办的怎么样?有没有什么不舒心的事?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为他做了多少事情,也没有考虑过自己到底开不开心。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王夫人这里到是没有什么事了。

  可王老爷心里面可是揣着事儿的,虽然被自己的酒肉朋友拉出去,可是心里面还是觉得不安心。

  王老爷沉迷于过去,可田家村此刻却不平静。

  田程春这些天有些飘了,他总觉得自己的侄女儿月清进了京城,还有一个对他那么照顾的,并且家里很有钱的男人,那月清这辈子就不愁吃穿了,不仅如此,连他们老家的亲戚都会占一些光。

  那他可是月清的亲三叔,他坚信月清一定会更照顾他们,就算月清不肯,他大哥肯定也不会对他们不管不问的。这么想着,田程春就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不用劳动了,既然都不愁吃不愁穿了,那还那么辛苦干什么呢?于是他就再没有去城镇的饭馆帮忙了,本来他也早就不想去了,那工作简直太累了,饭馆的老板什么都要他干,可他只是一个人只有一双手,那么多客人,那么多盘子,他怎么照顾的过来,怎么收的过来?

  偶尔一次怠慢了客人,收晚了盘子,就被老板骂个狗血淋头。那样的日子,田程春再也不想过了。于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侄女儿月清到了京城之后,就立马辞去了饭馆打杂的工作。

  田程春整日里游手好闲,不是去戏院听曲子,就是去茶馆听说书的,还有几次,他悄悄瞒着自家的老婆金氏去了青楼。以前虽然是比较贫苦,但茶馆说书还是去听过的。那地方你不用消费太高,点一盘花生米一壶茶,就可以在那里面坐一天。

  但是这戏曲他还是没有去听过的。毕竟那里面的消费要高一些,他们就是一个寻常百姓家,又有两个孩子要养,确实还没有这样的闲情去听曲儿。

  所以现在,田程春最想去的就是戏院,她也想去感受一下那些有钱人的生活。这天,是她没有去饭馆打杂的第一天,他首先就去了戏院,一踏进戏院的大门,田程春就觉得,不愧是有钱人才能来的地方,这装修,这气派,这摆设,哪一点儿没有透露出金子的气息?田程春一进门就叫来了招呼的人,对着他吼了一声:“引我到你们这儿视线最好的地方去。”

  这招呼的人一听这口气,觉得应该是个金主,立马点头哈腰的对田程春说:“好嘞,客官,您跟我走。”田程春跟着小二来到了贵宾席,这里的视线确实不错,正对着戏台,距离不远不近,刚刚好。

  这还是独立的一个隔间,不会受旁边人的影响。

  田程春心想着,这出了钱的服务确实不一样。

  田程春又点了他们这儿最好的酒和菜,这么一个大客户,小二可不敢怠慢了,很快就给田程春上了酒菜。

  这一天田程春就是这戏院里度过的,即使他听不懂戏台上唱的是什么意思,可他总觉得,坐在这里,就是一种享受,而这种享受的感觉让他非常舒服,她就不愿意离开这里。

  要不是时间真的晚了,戏院要打算关门了,田程春还不会走,要他一整天都呆在这里都没问题。

  结账的时候,田程春看着他需要支付的价钱,还是愣了一下,没有想到会用这么多钱,他有些心疼,不过想着月清在京城,他又不那么心疼了,爽快的给了小二,大踏步地走出了戏院。

  接下来的几天,田程春都是在戏院度过,偶尔会去茶馆听书,换一换口味。

  后来有几次,田程春路过青楼的时候,那些姑娘们招着手帕让他进去,以前这地方田程春可是想都不敢想,一方面是家里的母老虎,另一方面是这里的消费简直太高,进去了可能就出不来了。

  不过这次,田程春起了贼心,现在钱不是问题了,要防的就只有家里的母老虎了。

  所以,他大着胆子走了进去,反正这里的人都不认识他,不说谁也不知道,所以他就不怕了。

  不过当尝到了一次甜头之后,就会想着有第二次,第三次。但为了不漏出太大的破绽,田程春还是控制着去青楼的次数。

  虽然这样一天是他曾经幻想过的日子,不过这样的日子他也觉得没趣儿,很快就腻了,田程春琢磨着该找一个新玩意儿了。

  这天,田程春刚从茶馆出来,整个人显得没精打采的,就如同一具行尸走肉。以前在饭馆打杂的时候,田程春总是想方设法的偷懒,和老板斗志斗勇,所以每天他都有事情要做,都有目标要完成,就觉得很有精神。

  而现在,他倒是轻松了,每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用受老板的约束,不用遭客人的白眼,但他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整个人没有斗志了。

  自从没有去饭馆打杂,他整天都不用动脑筋,每天都东逛西逛,浑浑噩噩的过着日子,田程春觉得这样下

  去也不是办法,这样无所事事的日子过久了,总觉得自己会变成傻子。可他实在是不想回去饭馆打杂,那又太累了,他想找一个轻松点儿的活儿,同时还能挣点儿钱,存个私房钱,免得家里的母老虎老是克扣他的零用。

  田程春这样想着,所以最近几天在街上逛的时候,他就特别注意,看看哪家铺子还需要伙计,当然,那些重活粗活,他是肯定不会再去干的了,他关注的都是一些不用出力气的职位。可是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想不劳而获是不可能的,所以几天下来,田程春都一无所获。

  这天,田程春正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走着,突然,一个穿着很体面的男人出现在他面前,年纪应该和田程春差不多,可是这人身材很挺拔,和田程春那蛮腰驼背的形象简直就是两个极端。于是这样看起来,那人就仿佛比田程春还要年轻很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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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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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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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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