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这世上唯一的知己,叶北辰为她操办了一切。
叶北辰不知道,他是除夏侯以外,唯一抱过夏之薇的男人。
二十出头的夏之薇,从小出生尊贵,在优渥的环境中成长。
生于王侯之家却遗世独立,这样的人,可以说是珍稀,也可以说注定了会活得很辛苦。
她和她身边那个金银堆砌的世界格格不入,一心只专注于她的琴。
王侯之女,自然不必操心柴米油盐的事情,也不用去体会生活IDE艰难。
这也给了她足够的时间、条件和自信去钻研琴技。
她生前偏爱低沉伤感的乐曲,仿佛这是她对所处环境的抗争。
叶北辰有幸听到的《别南若》,是她比较喜欢也比较擅长的曲目。
在神起帝国大军刚刚开始攻打南若国边境的时候,这位夏府的千金,就感觉到了浓重的离别氛围。
其实在她的心里,早已和这个世界分别了。
父亲和母亲,根本不懂她的乐曲,身边的佣人,私下里也在称她为琴痴。
用父亲夏侯的话说,她已经入了魔,和琴分不开了。
的确如此。
在十三岁那年,她第一次接触古琴,从那一次便被古琴那悠远而略显苍凉的音色深深吸引。
随后,她向父母亲表明,自己想要学习古琴。
夏侯对女儿提出的愿望自然尽全力满足。
他请了南若国最负盛名的古琴大师做师傅,指导夏之薇练习古琴。
名师指路,自然事半功倍。
再加上夏之薇在音乐上的天赋,她的古琴技艺很快就登上了很高的水平。
就连她的师傅都说,她是这十几年来难得的古琴天才。
这句话有十分之一带着对夏侯的恭维,但十分之九,却是对夏之薇的真心赞扬。
夏侯对女儿的表现十分满意,便花重金为她打造了一把绝世好琴。
琴座的主体是上等的金丝楠木,琴头用了沉香木。
夏之薇对这把琴爱不释手,到了睡觉都要放在近旁的地步。
所以,十几年来,她的生活中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弹琴。
如此痴迷,让夏侯不由得有些担心。
他说服女儿去上学,女儿也不同意。
夏侯这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他将琴藏起来,不让女儿继续沉迷于此。
但夏之薇却因此连日绝食,没几天便形容枯槁。
夏侯夫妻俩不忍心,便又将那价值连城的古琴还给了女儿。
夏之薇抱着古琴痴痴笑了两天,又流了一整天的泪。
侯府上下,都以为小姐疯了,连夏侯和夫人也吓得不轻,他们请来名医问诊,但都被夏之薇赶了出来。
从那以后,没有她的允许,谁也踏不进她的房门半步。
夏侯和夫人拗不过女儿,担心她再生事端,便只好痛心疾首地由着她的性子继续沉迷于古琴。
夏侯有时候忍不住感叹,自己积德行善不够,才导致自己的独生女落得如此下场。
其实夏之薇并没有真的发疯,她只是突然意识到,在她的世界中,她只能悦纳古琴,别的人和事,再容不下半分。
南若国上下,都听说夏侯的女儿国色天香,气质高贵脱俗。于是,那些贵胄的公子们,都垂涎已久。
他们托媒人,带着重金去牵线,但媒人哪里能进得夏府千金的门。
就算是跟夏侯提亲的时候被夏家小姐听到,也会被赶出来。
就这样,媒人从络绎不绝到望而却步,都没有一个人能入了夏之薇的心。
夏侯愁得整宿整宿睡不着觉。
任他是护国柱石还是窃国枭雄,女儿的怪异都让他心里很不痛快。
但夏之薇并不理会这些,在她的世界中,只有古琴和乐曲。
夏侯被谋刺后,夏侯的夫人也郁郁自缢,琴痴夏之薇,就这样成为人世间无根的浮萍,随风摇曳。
南若国易主,夏侯府颓败,接连的打击让夏之薇本就冷若冰霜的心再度绝望。
她已经找不到活下去的支柱。
她的古琴,最近也开始发出异响,仿佛随时要散架坏掉一样。
夏之薇在心里感叹:连你也要离我而去了吗?
就这样,她在安葬完父母之后,一曲绝响,永诀人世。
叶北辰是她此生唯一的知己,也是在她闭上眼睛前看到的最后一个最想再见的人。
“我是檐上三寸雪,你是人间惊魂客。”
想不到,这一句,真的成为了她和叶北辰的宿命。
相识相离,前后不过间隔了十几日,就成为两个人一生全部的交集。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叶北辰义不容辞,承担起了安葬夏之薇的任务。
当林舒涵看着丈夫将一个陌生的女人抱下车时,心里不由得一动。
随后,她才发现那是一具尸体。
这让她有些骇然,也有些惊诧:“这是?”
“一个朋友。”叶北辰声音低沉,看向妻子的眼睛布满血丝,显然刚刚哭过的样子。
这还是林舒涵第一次见丈夫为了别的女人这样。
“你这是要?”林舒涵的语气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只是叶北辰还没有注意到,或者说他此刻无心在意这些事情。
叶北辰这一次没有看妻子,而是用隐忍的声音说了一句:“我要将她厚葬。”
林舒涵什么都没有再问。
丈夫的反常,让她不由得有些心慌。
这个女人是谁?一个朋友?一个什么样的朋友?是朋友还是红颜知己?
林舒涵的心里充满疑问,但她没有再问。
默默看着丈夫将那女人安置到院子里的棺椁内,林舒涵的心里觉得有些惊悚,又有些莫名的失落。
那一刻,她仿佛觉得,丈夫和她之间,竖起了一道无形的墙,这面墙冰冷而厚重,让她全身都为之寒冷。
丈夫如此失魂落魄,怕是这个女人不简单吧!
林舒涵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南若国的秋天即将结束,漫长而寒冷的冬天即将到来。
对于生活在南若国的人们来说,虽然国家易主,但即将来临的冬天还是他们熟悉的冬天。
但是对于林舒涵这个异国之人来说,暮秋初冬交替之际,南若国的风,着实是有些刺骨了。
她隐藏了自己的所有情绪,带着几分失落和伤感,在暮秋的夜晚辗转反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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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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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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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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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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