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末,订婚已经开始流行男方送女方金饰了,有些的就送女方三金了,其中就包括金戒指、金耳环和金项链,当然大家谁也想不到后世会演变成更高档铂金戒指和钻戒,在那个年代能送给对方三金都已经算是比较高的配置了!
来到中原商场的专柜,欧阳寻就亲自帮梅小冉挑了枚金戒指,当然了那个时侯金子的成色不如后世,最高纯度就二十四K,款式也比较老旧,但从瘸子里面挑将军,还算是挑到式样比较新潮的戒指了。
虽说欧阳寻这个人吧平时表现的好像很不会浪漫似的,可他居然挑的是荷花款式的戒指,谐音就算是百年好合了,梅小冉看着手上戴的戒指,心里就觉得有点甜。
挑完戒指,当然是要配成一套的耳环和项链,整整齐齐才算配套嘛!
尽管这个时代金饰的工艺没法和后世比,但这可是在在省城的金饰专柜买的金货啊,已经代表着中原省最高档的水平了,要想再高端的,就得跑到首都和魔都买了。
“全都戴上让我看看。”
当然,欧阳寻现在具备的是八十年代的审美,看着梅小冉的把戒指、耳环、项链都戴上,珠光宝气的模样他还觉得很满意呢!
可梅小冉是知道这样其实是有点俗气的,比如说那个金项链其实就有些粗了,金灿灿、黄澄澄的项链往脖子上一戴,一种暴发户即视感扑面而来,特别是那个链子就很扎眼,但欧阳寻就觉得很好。
等到挑完首饰回来,看到梅小冉戴的三金,李宏伟就跳起来了,“我的天啊,我太对不住小凤了,我咋就没有想到给她买这些?”
李美凤看了肯定也是有些羡慕的,但说句实话,她更心疼的是钱啊……就她结婚时,李宏伟给的两千块礼金在她们整个庄上都算是独一份的了。
“我必须也得给小凤买一套。”
李宏伟说完就拉着李美凤去看首饰了,他知道欧阳寻对冉冉好,自然也是高兴的,可他总不能亏了小凤不是?
梅小冉就半真半假埋怨欧阳寻,“你看,我就说这东西太显眼了,我小舅都眼红了。”
“你小舅又不差钱,也该买。”
得了,直男的审美都是一样的,这欧阳寻自己花了不少钱,当然就必须得让李宏伟也破费一下,这才能心理满足。
也就等了一个多小时吧,李宏伟就领着李美凤从商场回来了,结果是李美凤戴的项链啊戒指啊,比梅小冉的还大还粗,而他李宏伟自己也不忘给自己买了个大方戒指,看着就特别的暴发户,特别的搞笑。
“小舅,你这是要把金店搬到你身上了不是?”
李美凤赶紧跟梅小冉告状:“就你小舅,我要不是劝他,他可敢买。他刚才都激动的,也打算给自己买条大粗链子!”
***十年代,确实是刚富起来的暴发户们就喜欢脖子上戴着大粗金链子,手上戴上大金戒指招摇,梅小冉是千算万算也没算到,她虽然改变了李宏伟的审美和追求方向,但从本质上就没有把他那个得瑟、炫耀的毛病给改了!
“小舅,你是不是电影看多了,就打算跟人家学呢?”
“你不觉得他们戴着大金链子看上去可有派头了。”李宏伟还有些惋惜的直咂舌,“要不是小凤拦着,我还真想给自己买一条。”
“你算了吧?”李美凤瞪他一眼,都不好意思指责他了,“就你刚才看那条大粗金项链,跟拴狗用的大铁链子有啥区别?你倒是不怕羞,我刚才都没好意思说。”
李宏伟的俊脸一下子涨得通红,“胡说,金链子能跟狗链子比?”
欧阳寻超没风度的给笑了:“狗链子?哈哈,李宏伟幸好你没买,要不然还真像小凤说的那样了……狗链子……哈哈哈……”
“不许笑了!”
李宏伟那个恼羞成怒啊,都想翻脸了,要不要笑这么夸张啊?这让他很没有面子好吧?
梅小冉就忍笑劝他:“小舅,我就觉得吧,你要真弄那么一条粗链子,肯定会让人看了很俗气。你这么帅的人,那肯定不能跟那些暴发户比了,咱可不能那么庸俗。”
“那是。”
李宏伟想一想也没那么郁闷了,就赶紧把李美凤拉过来,让大家看他给李美凤挑的戒指项链啥的,虽说他是真的在炫耀,但也有一点能看出来,他对李美凤也是真好,也是真疼自己的媳妇!
眼看都已经快到中午了,梅小冉就跟欧阳寻一起回去了,毕竟是周末,新店的生意还是得盯着点的。
结果,回到店里,刘清就过来跟梅小冉告状,“皮楠大概今天又跟婆家生气了,来的时侯脸色也不好看。”
“中午你回去跟皮磊说一声,让他晚上七八点过来一趟。”
这要是换成别人,估计梅小冉也不想管了,可毕竟皮楠是皮磊的亲妹子,她也不可能说是不管。
到中午吃饭时,刘清还真的回家了一趟。
下午店里生意也跟平时一样比较忙,毕竟这边商店针对的都是工人,也就节假日生意好。
晚上七点一刻,店里还在忙着,皮磊还真的过来了,当然他是带着马丽一起来的。
走进服装店的那一刻,皮楠跟皮磊正好来了个面对面。
有那么一瞬,皮磊的脸色变了。
虽说他也知道皮楠就在服店里里帮忙,可这个妹妹他已经很久都没有见过了,对于皮楠的生活,他也就只是听说。
皮楠的脸色当然也好不到哪去,在她没跟着郭林之前,最疼爱她的就是二哥了,可当二哥知道她跟郭林好了,竟然发脾气狠揍了她,有一回打急了还抽出皮带揍……也就从那回开始,她恨极了二哥,恨极了自己的家,就干脆的跑到郭家不回来了。
梅小冉怕皮磊控制不住脾气,就赶紧的喊他过去,“你和马丽都订婚这么久了,打算啥时侯办结婚?房子分下来没?”
“分下来了,就跟红梅姐现在住的平房紧挨着。五一节咱毛纺要举办集体婚礼,到时侯我和马丽就一起参加集体婚礼,参加集体婚礼婚假还多给好几天呢!”
“恭喜恭喜。”
“到时侯,你和李美凤,你们都得在过来吃喜酒啊。”
“这事恐怕得让你们失望了,五一节我也要回老家订婚了。”梅小冉也有些不好意思,原本可是答应过皮磊和马丽要参加他们的婚礼呢,可今年五一节,她也要回家订婚了。
皮磊一听就忍不住笑起来:“要真是这样,那就先提前恭喜你们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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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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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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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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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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