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水最终也没有淌出眼眶,硬生生被小爹收了回去,关上墙壁他打开电灯。只见墙体后面是个密闭的空间,四周摆着不少桌子和仪器,最显眼的是一面巨大黑板,黑板上密密麻麻黏贴着不少人的照片和写满了字的纸条,这些照片和纸条相互之间用粉笔连接起来,箭头指着箭头,一环扣一环。
在黑板上,我看见了道古、佛爷和程力的照片,也找到了记录他们旗下各个公司详细情况的纸条。其中有些是我已经知晓的信息,有些则是连我都不知道的联系。有一张纸条上还提到了程力和道古五年前那场纷争,不过并没有详细记录过程,只是记录了有过纷争,仅此而已。
小爹没有阻拦我看什么,走到一个小柜子旁边从抽屉里拿出三张照片,指着最上面一张:“这是他们这辈子留下的唯一一张照片,也是当时我离开孤儿院书包里的物品之一。当时我过的很狼狈,手里的钱很快花光,流落街头饿了两天。头晕目眩之时被一个老头带走。
那人戴着个方框眼睛,长相和蔼看起来像是个老师,自称老肖。他给我买了当时很廉价的汉堡和可乐,问我愿不愿意跟他去赚大钱,并且答应我会帮我找到那些害人的骗子。我信以为真,不为了赚钱,只为了能将那些骗子绳之以法,为父母报仇。
跟着老肖坐了不知道多久的火车,最后我被带到了一个十分偏远的窑洞里面。那地方已经彻底废弃,洞口被人为安装上大门,直接改造成了一个临时住房。窑洞里面,有许多跟我一般大小的孩子,最大的不过十五岁,最小的只有六岁。他们都被另一个叫做温明的男人管辖,称他为温爸爸。
我只看到老肖把我带进去跟那些孩子放在一块,然后温明给了他几百块钱,就这样离开了。
温明一点都不文明,每个孩子都怕他,他也根本不把孩子们当人看。虽然每天都有好吃好喝,但除此之外也有更加变态的‘学习’!
当天晚上,我饱饱的吃了一顿,早晨五点就被叫起来,跟着其他孩子去到另一个窑洞。那窑洞里面有个黄泥堆砌的灶炉,炉内烈火汹汹,上面架着口大锅,锅里是翻花的热水。
温明把七枚樱桃大小的铁珠子扔进锅里,让孩子们用手去捞,谁能捞上来晚上就有饭吃,否则只能饿着。
有的孩子站在一旁怯生生的看着,有的则远远躲开,还有的真在用手指不停试探滑过开水,尝试着想要把珠子捞出来。
第一天,我躲的很远,静静的坐着。
第二天,我依旧如此。
第三天,我肚子叫个不停,看见地上的土块都想捡起来啃两口,于是也凑了过去。
等到第四天,可能是被饿昏了头,我竟然鬼使神差的开始尝试。
窑洞内温度很低,只要速度足够快,完全可以不受伤害的把珠子捞出来,只是这需要反复不停的练习。
对于那些敢于尝试的孩子,即便没有成功,温明也会给他们饭吃,只是饭菜质量跟那些成功的孩子天差地别。
在那个窑洞里,我生活了整整半年时间,经受了许多类似‘沸水捞铁珠’的训练。在这期间老肖还会时不时送新的孩子过来,直到最后他们也会融入其中跟我们一起为了美味的饭菜而接受训练。
半个月不到我就已经能成功把珠子捞出来,当所有人都能做到以后,温明更换了规则。他只会在大锅里放置少于人头数量的珠子,谁先把珠子捞出来,谁就能凭着珠子去领饭吃。有了竞争,下手就要果断,无形之中又把所有人的速度提升了一个境界。
半年以后,大约十几个孩子被温明带出了窑洞,重新回归城市。直到那时,我才彻底明白过来,原来温明如此下功夫,其实就是想把我们培养成职业小偷,替他赚钱!
换了环境,规则仍然没变,谁偷来的钱多谁吃的就越好。因为长时间的心里暗示,有许多机会孩子们完全可以逃走,可是却没有人离开。因为我们不知道,如果离开了温明,又能去往什么地方。
直到有一天,一个孩子偷了一个混混的东西,结果被人发现追到了我们居住的地方。发现温明是躲在后背的指使者,几个混混就把他打了一顿,没想到一钢管砸在太阳穴上直接把他砸死了。
后来警方介入,把孩子们带走送去孤儿院,只有我躲了起来。因为我最初就是从福利院逃出来的,我不想再回到那个地方,我想给父母报仇!
我不想做违法的事情,无奈手里只有这一样不算技术的‘技术’,只能继续干着偷鸡摸狗的事情。后来认识了同城一群乞丐,他们想去偷但是没技术,只能在各路场所乞讨为生,日子过的也是饥一顿饱一顿。
队伍里我年纪最小,但就因为这半年练就的娴熟手法,他们把我当做老大,跟随我一起混迹在大街小巷。我白天出去偷东西,晚上就开始训练他们,用同样的方法同样的规则。谁练习的最好,吃的也就最好。很快我就拥有了一个小型的盗窃团队,专门游荡在火车站、汽车站、公园广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实施盗窃。
偷来的现金可以直接用,手机首饰则低价转卖给二手市场的黑商。虽然价格要远远低于市价,但总比扔掉要好。况且我们走的是数量,黑商低价收走以后留下主板更换新的手机外壳,然后再当做翻新机进行出售。我们能赚钱,他也能赚钱,有时候手机牌子好一点价格也会更高。
人多力量大,这话一点没错,我们的生活越过越好。可还有一句老话,叫做‘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有次我们一个小兄弟在美食城行窃,刚刚出手就被人抓了个正着。那兄弟还算聪明,挨打以后直接躺在地上装死,后来趁人不注意跳起来就跑了。
回来以后我带着他去诊所处理伤口,偶然间看到了医生使用的镊子,即轻便又好用,而且不易被人察觉。于是我便萌生了用镊子代替手指来偷盗的想法,直接在诊所里顺了几个大号镊子,回去试了一下果然非常好用。当然我不是开创这种偷盗方法的鼻祖,只是碰巧发现了这种微型工具。
就这样度过了整整两年时间,我们生活在城市最阴暗的角落里,过着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生活。盗窃其实是个高危职业,脑力和身体素质都要过关。我身边的兄弟有时候被警察追,有时候被路人追。只要被人发现,几乎都得鼻青脸肿着回来,甚至还有一个在逃跑的时候出了车祸,不到二十岁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过的日子时好时坏,但我心中复仇的火焰从来就没有熄灭过。别人混迹在街头眼睛只盯着行人的口袋和背包,而我会记住所有能看到的东西,在息壤的人群中寻找着那些骗子。
十四岁那年,我和兄弟几个照常开始一天的生活,回家的时候却被人跟踪。那是个穿大衣的男人,因为我们其中一个兄弟在火车站偷了他的金属手提箱。到家以后还没等打开就被他找上门来,身边还带着四五个混子,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就打开了家里的门锁,接着镇定自若的走进房间。
开始我们都很紧张,可是等我看到那男人面庞的时候紧张就变成了惊讶,因为那是个熟人:老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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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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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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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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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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