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七零:我超有钱>第249章:我才不要上你的贼船
  黎璃他们三人在街上转了一圈,于洪春给她们俩买了不少小吃,最后还在一个卖汤圆的小摊子面前坐下,点了三碗花生馅汤圆吃。

  “黎璃,你这两天不用去印刷坊加班了?”在等候的时候,于洪秋问她。

  黎璃手里头还拿着串芝麻团在吃,口齿不清的回答着:“不用,货已经发出去了,这两天休息。”

  “那你这两天好好在家里补个觉。”

  黎璃今天已经在家补了半日觉,状态已经恢复到了最佳,主动找于洪春说话:“于大哥,还有六天就要考试了,你做好准备了吗?”

  于洪春扬着笑脸,有点不太自信:“差不多了,时隔这么多年高考恢复,也不清楚试卷难易程度,我只能尽最大努力了。”

  “尽力就好,不要太勉强自己,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放轻松点。考试过程中,心态特别重要,这一点你要向我和洪秋学习。我们俩就算是垫底,被人喊草包混世魔王,我们也会吃好喝好睡好玩好,时刻保持着最佳的心态来应付一切。”

  “哈哈...哈哈...”于洪秋乐得大笑了起来,还拍打她的肩膀,“我虽然学习成绩不咋滴,可从来没被人骂过草包兼混世魔王,这两词语形容的明明是你,你不要拉上我,我才不要上你的贼船。”

  于洪春也被她逗笑了,觉得她有时候挺有趣的,听着她说话,精神确实也跟着放松了。

  玩笑归玩笑,黎璃还是认真劝说他:“于大哥,我说的是真的,马上就要考试了,你真的要调整下心态,这几天一定要休息好,将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都调节到最佳状态。至于学习,我觉得我送你的那些复习资料,你若懂了**成,基本上就差不多了,考前这几天再将自己薄弱的地方和不会解的试题看看。”

  “嗯,我也是这样安排的,之前有很多解不出的题目都请你哥哥和陆少谦同志帮忙解答了,自我感觉这个月进步很大。只要今年的试题不是太难,考题不太偏,我还是有些把握的。名牌好大学可能没希望,普通大学应该没问题的。”于洪春这也是首次在外人面前坦露自己的学习情况,他也说不出原因来,看到黎璃那双眼睛,他就控制不住的想跟她说。

  于洪秋听到他这番话,第一个兴奋的跳了起来,“哥哥,你真的太棒了。”

  黎璃也高兴道:“那我们就等着于大哥的好消息了。”

  “若考上了,到时候请两位妹妹吃大餐。”于洪春对黎璃是很感激的,若不是她帮忙,他的学习成绩在这一个月绝对不会突飞猛进。

  “汤圆来了。”

  这时,老板娘端着刚出锅的热气腾腾的汤圆过来了,先放到黎璃面前,还跟她唠嗑:“小黎同志,你刚刚在摆摊卖什么好东西呢?我们隔着老远就看到大家都在抢,只听人说是好东西来着。”

  黎璃笑道:“是皮带,牛皮带,省城来的货。只有八十条货,刚刚摆半个小时摊就卖完了。”

  “哦,看着挺好卖的,怎么不多进些货啊?”老板娘多问了句。

  黎璃半真半假道:“是一个朋友给我寄的样板,不用多久就会在供销社等人流量大的店里统一卖,价格也差不多,我今天只是拿着来帮他试试水,看看效果的。”

  “哦,原来如此。”老板娘也没再多问了,继续去将另外两碗汤圆端过来了。

  等于家兄妹的汤圆都送过来好,黎璃才拿着勺子开吃,尝了一个满意点头:“这个汤圆好吃,花生馅的好香啊。”

  “我之前吃过一次,也觉得好吃。”于洪秋刚刚吃了不少东西,这一大碗有点干不下了,分了一小半给哥哥。

  黎璃朝老板娘招手:“婶子,帮我再弄四份打包,我带回去给我爸爸他们尝尝。”

  “好咧。”

  黎璃低着头继续吃,突然想起一事来,“洪秋,你这几天有没有空帮忙做衣服啊?”

  “有啊,给谁做啊?”

  “我想给我爸爸和哥哥做两套内里加棉加厚的衣服,这冬天马上就要来了,他们平日里穿的衣服都有些旧了,我想给他们都换些新的,新衣服穿着还是暖和些。”爸爸和哥哥的外套裤子都已经在省城买了,就差内里的衣服裤子没准备,所以她才想找于洪秋帮忙。

  于洪秋满口答应:“你明天买好棉布过来吧,另外将他们的尺码也带过来。”

  “好,明天上午去找你。”

  他们这边刚吃完,黎正庭过来寻她回去了,他与于家兄妹说了两句话,拧着女儿打包的汤圆,和她一起回家了。

  第二天黎璃赶早去供销社排队买布料,挑了质量最好的,还买了几斤深色的毛线,打算抽空给爸爸和哥哥织双手套和帽子。这两种织起来简单,比织衣服容易多了,她每天晚上在家里花点时间织,在寒冷的风雪来临之前肯定能赶工出来的。

  今天于家父母都要上班,黎璃过去的时候,于洪春在屋里看书,她没去打扰他,尽量压低声音跟着于洪秋进了她的屋子。

  她屋里那一堆破碎布全部清空了,现在屋里也亮堂了许多,不过于母最近又给她打包了两大袋回来,暂时放在柜子上没拆封。她打算这段时间抽点空将之全部做成小包之类的去卖,看着黎璃他们做生意挣钱,她心里头也痒得很,平时也利用自己的特长技能挣点小钱。

  于洪秋缝制衣服的技术特别的娴熟,等她的布料一到,立即利索的摊开,拿了尺子按尺码画好线条,让黎璃在一旁帮着裁剪,她则准备开工缝纫了。

  “洪秋,这些内衣裤,你全给我做那种套头的,不做扣子的。”黎璃边裁剪边和她说着。

  “好。”于洪秋点头,还道:“我觉得内衣做套头的真的特别方便,比扣扣子好多了,可以稍微贴身点,不用做得那么宽大,这样还会保暖些。之前我给爸爸做了一套,我妈还嫌弃我做得丑死了,说浪费布料。结果我爸爸穿上后,却说衣服穿着很舒服,比我妈做的贴身效果好多了,还让我又给他做了一套。”

  “这穿在里头的,就算丑一点也没事了,只要穿着舒服就好。”黎璃并不觉得套头的衣服丑,不过现在的衣服都流行扣子,大家的审美观还没转变过来。

  这做套头的衣服要容易些,两个人分工合作,一个裁剪,一个缝纫,很快就制作了一套出来,还用玻璃瓶装了一瓶开水熨烫了下。

  “满分。”黎璃只赞赏了她两个字。

  有了她的赞美与鼓励,于洪秋干劲十足,缝纫机在她手里如同玩具似的,很快就又整了条裤子出来。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重生七零:我超有钱>,,还是这里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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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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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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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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