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竹书谣(共4册)>第六十一章《第二册 晋国卷》(40)
  代天受礼

  这一次的祭祀出奇地顺利,祭坛之上那金光闪闪的身影成了天神降临的绝佳证明。目睹这一神迹的人们奔走相告,他们说,晋国的灾难终将结束了。

  两日的狂风骤雨之后,新绛城终于迎来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知道,在既定的命运前,我避无可避。

  浅蓝明亮的天空上,鱼鳞般细小的云片被风吹拂着连绵到了远方苍茫的山巅。

  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人们把新绛城的大街小巷堵得水泄不通。

  食时,祭祀的队伍从公宫出发。黑甲武士队首开道,身穿五彩羽裙的百巫紧随其后,击鼙鼓,且歌且舞。晋侯头带冕冠,身着饰有日月山川纹样的礼服坐在驷马高车之上。在他身后,是晋国四卿和上百名身穿礼服的各阶大夫。

  街道上围观的人们先是避让,车队通过后,便又自觉地跟在祭祀的牲品之后,浩浩荡荡地朝新绛城外的祭坛走去。

  此番为祭礼而建的祭坛是一个高十丈、径宽三丈的五层圆坛。在圆坛的顶层早已陈列好了祭祀所需的鼎、簋、卣、觥等一应青铜礼器。由于这次祭礼的目的与以往不同,从九原等地闻讯赶来的庶民都破例被允许在离祭坛十丈之外的地方全程观礼。

  吉时一到,鼓乐齐鸣。

  晋侯在史墨的指引下,手持玉圭缓步走上祭坛。杀牲,点火,半个时辰之后,晋侯以青烟为讯,请求天神接受晋人的奉献。

  在祭祀中,天神无法直接享受牲品,因此需要为祭礼找一名通神之人,由他来代替天神受礼、赐福。这个人便是祭天仪式中的——“尸”。

  而今日,我便是那个代替天神接受祭享的凡人。

  为了这一刻,史墨拿出了他当年为周王祭天时所穿的巫袍——乌金袍。这是一件藏满玄机的巫袍,它曾让史墨成为世人口中的一个神话,也奠定了他在晋国多年来不可动摇的地位。这一次,史墨是想借由乌金袍的“神力”把他昔日的荣耀传给我。夫子过世时,放心不下他年幼的女徒。这个与夫子有着相同面貌的老人也希望在他百年之后,让这份接近神的荣耀,保护我不受他人的欺辱。

  那一日,当史墨把沉甸甸的乌金袍交到我手上时,他说,如果我穿上这件乌金袍当着百官黎庶的面接受了晋侯的献礼,那么我将和他一样再也走不出世人的视线,走不出无尽的纷争。这,便是荣耀的代价,保我平安的代价。

  十一年的时间,三千多个日夜,从秦国到晋国,从一个绝望弃生的孤女到今日代天受礼的神巫,旁人看来也许风光无限,可只有我自己明白,这一路走得有多艰难、多身不由己。丑陋的铜石终于变成了锋利的宝剑,可没有人会去想,它经历了多少锤打,将来又会洒上多少鲜血。

  我仰望着眼前高耸入云的祭坛,每往上走一步,脚步就愈加沉重。

  “献——”鼓乐之后,礼官高亢嘹亮的声音直入云霄。

  面朝太阳升起的方向,我展衣落座,蔚蓝色的天空中有彩尾飞鸟展翅掠过。

  须臾,高台之下的人群爆出阵阵惊呼。

  阳光直射下,乌金袍闪出了点点耀眼的金光。从衣领到下摆,整件巫袍如同被骄阳点燃,迸发出夺目耀眼的金光。

  乌金袍,看似用最普通的丝绢缝制而成,但内里却藏有一层黄金制成的金衣。外层的丝绢采用了变换经纬线的特殊织法,让乌金袍只有在太阳直射的情况下,才会熠熠生辉。

  站在我面前的晋侯惊呆了,他身旁白须飘飘的史墨垂目而笑。

  献酒、献牲、献食,一套复杂的礼仪之后,便轮到我代替天神向晋侯赠饮答谢。

  晋侯俯身在我身前跪下。顷刻间,高坛之下的所有人,包括赵鞅、智瑶在内,全都俯下了身子。

  触目所及之处是大片大片黑压压的人头,一种无形的压迫感朝我扑面而来。鼓乐在这一刻停息,新绛城外的原野上众人皆伏,只我一人高高地站在祭坛之上。我忽然觉得害怕,我想要伸手抓住点儿什么,但身边却只有一缕触不到的青烟。

  恍惚中,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月白色身影。他远远地迎着风站在人群之后,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却感受到了他温暖的目光。

  是他发现了我这块丑陋不堪的铜石,是他在我身上敲下了第一记锤音。

  将军,如今你眼中的这一幕是你高兴看到的吗?这,便是当初你想要为我编织的未来吗?像这样,站在万人之上……

  我怔怔地望着远处的伍封,他仰头看向我,然后一撩下摆,俯身跪了下去。

  那一瞬,我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阿拾,认命了吧!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心里已再无恐惧,再无彷徨,再无激动,再无欣喜。

  “赐——”

  礼官一声高呼,鼓乐之声再次响起。

  这一次的祭祀出奇地顺利,祭坛之上那金光闪闪的身影成了天神降临的绝佳证明。目睹这一神迹的人们奔走相告,他们说,晋国的灾难终将结束了。

  正如史墨所预料的,祭礼上的神迹让百官、黎庶都记住了巫士子黯的名字。可他们不知道的是,祭礼结束后,那个闪耀着金芒的神子便病倒了。

  病了三日,睡了三日。

  睡醒,窗外已是昏黄一片,派去城外接四儿和无邪的马车依旧没有回来。

  伯嬴出现的时候,我正独自坐在屋檐下望着金红色的落日出神。

  伯嬴告诉我,她和伍封的婚礼就定在下月十五。半个月前,伍封带领的秦国迎亲队伍已经到了晋国西境。

  那日,在祭坛上看见伍封时,我就已经猜到了这个消息,只是没想到他入绛观礼竟没有告知伯嬴。

  “贵女今日来是想请师父占卜离晋的时间吗?”我给伯嬴倒了一杯清酒,自己陪着喝了两口热水。

  “离晋的日子和时辰之前都算好了。今日来,是想求太史赠一道得子的咒符。”伯嬴端起酒杯仰头饮尽,喝完又把杯子往前递了递,“子黯,我听说伍将军在秦国还有个儿子,你可见过?可好相处?我这刚嫁人就当娘,心里慌得很。”

  “将军有一个儿子叫伍惠,但平日不住在雍城,贵女无须多虑。”我微笑着替她斟满酒杯。

  “这就好。”伯嬴长出了一口气,自嘲道,“说了你可别笑话我,我这都有两日没睡觉了,心里慌得很。原以为女人到了我这年纪,什么都看淡了,没想到事到临头还是会害怕。”

  “等贵女过几日见了将军,心里自然就踏实了。”

  “我原本早就想来找你说说话的,都是那代国来的死胖子把我给闹的,耽误了这么多天。”

  “代国来的胖子?”

  “就是卿父请的一个宾客,这几日老缠着我带他东逛西逛,烦死人了。哦,对了,我今日来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什么好消息?”

  “烛椟府上那个不要脸的妾室几天前死了,这回他们府上总算是消停了。”

  “我听说了。只是苦了烛大哥……”

  “有什么好苦的?男人忘性大,等过两年让琼女再给他娶两个貌美的妾室,生几个闹腾的孩子,他一准就忘了。对了,你什么时候去齐国找无恤?”

  “明日一早就走。”

  “明日我手头有一批齐国虹织坊的绢丝要到,上回运来的颜色太鲜就全都做了我的礼服,这会儿特地订了些素淡的颜色,打算到时候带去秦国给将军做几身舒服的儒衣。”伯嬴说话间已经在我的水杯里倒上了清酒,“今天同我喝一杯,明早就不去送你了。”

  “谢贵女。”我含笑端起杯子,仰脖悉数饮下。

  “红云儿托付给你照顾,将军那里你可有什么话要我代传的?”

  我因为隐瞒了伍封入绛的消息心里总有些异样,所以当伯嬴提起伍封时,稍稍有些呆滞。

  “没有就算了。子黯,谢谢你的酒,我们后会有期!”伯嬴拍了拍我的肩膀,起身从小仆手里接过了马鞭,“我走了,别送!”

  “贵女珍重。”我站在院中朝她俯身行了一礼。

  伯嬴用力点了点头:“放心,我们会好的!”说完大踏步走了出去。

  是啊,他们定会一生一世好好的。

  我在屋檐下站了一会儿,夕阳为整座太史府染上了迷蒙的橘红色。这抹浓色是离人的颜色,每当遇上这样的黄昏,我的心里总会泛起一丝连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愁绪。

  暮春已过,初夏新临。

  我辞别史墨,带着四儿和无邪在万籁俱寂的清晨离开了新绛。

  当马车经过城外那座高耸的祭坛时,四儿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她问,阿拾,那是不是一个女人一生能够站到的最高的地方?

  我顺着她的视线仰头望去,是啊,这也许是我这一生所能站到的最高的位置。可是,那个位置给我留下的只有一种无法挽救的孤独,仿佛平日亲近的、在乎的东西在万人皆伏的那一刻全都离我而去。

  “四儿,永远别去羡慕那些站在高处的人。高处风大,冷得很。”

  “我不羡慕,我将来只求有块田、有座屋就好了。”四儿摊开自己的绢帕,拿了一块桃干放在我手上,又取了另一块塞进了前头赶车的无邪嘴里。

  “嗯,再有一个疼你、护你的良人就更好了。”我咬了一口桃干,甜甜的感觉瞬间布满口舌。

  “你老这么说,也不知道他愿不愿意娶我。”四儿低下头,左手不自觉地拉扯着短衣上的系带。

  “他上次受了那么重的伤还拼死在华山脚下救了你,单这份情谊就足以证明他心里是有你的。等我们到了临淄城见到了他,我再帮你仔细问问。要是他想娶你,我就把明珠美玉全卖了,换了良田美宅让你们好好过日子。”

  “那你呢?你会和赵无恤成亲吗?”

  “我?我不知道。有朝一日,他若是做了赵氏的世子,自有他要娶的嫡妻。我和宓曹一样,我不愿做侍妾,也做不来侍妾。他爱我一日,我便爱他一日,若是他哪日倦了、厌了,我便放他离开。”

  “你不嫁人,可怎么和他生养孩子?”

  “咳咳咳……”一颗桃干碎末猛地呛进了喉咙,我止不住地咳嗽,到最后竟咳出了眼泪。

  “四儿,你说什么鬼话?快给我出来!”无邪猛地一拉马缰把车子停了下来,

  “呛到了,你别乱嚷嚷。”我忍住喉头的不适,钻出车幔推了推无邪的肩,“快走吧,天黑前还要赶到下一个驿站。”

  “可她说得你掉眼泪了……”无邪伸手擦去我眼角的泪水。

  “我没事。”

  无邪正欲执鞭拍马,我们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哀婉的歌声。一匹枣红马驮着一个披头散发、浑身酒气的游侠儿慢悠悠地从我们身旁经过。那男子低着头,抱着马脖子,嘴里断断续续地唱着一首小调。

  “阿拾,谁在唱歌?”四儿瞪着一双明亮的杏眼从车幔里探出了脑袋。

  “人在那儿呢!”我用嘴巴努了努,“醉得不轻,歌唱得却好听。”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莫知我哀……”男子唱到一个“哀”字,身子倏地一滑,砰的一声从马上摔了下来。

  “无邪,快去看看!”

  无邪扔下马鞭,两步就跳到了男子身前。“阿拾,是烛家的那个人!”无邪把地上的人扶了起来,回头冲我喊道。

  “烛大哥!”我和四儿连忙跳下了车。

  “别碰我——你们谁也别碰我——”烛椟捡起滚落在地上的一个酒壶,摇摇晃晃地把它重新挂回了马上。

  “烛大哥,你这是要去哪儿?”我把他落在地上的青铜长剑捡了起来,“再往前面走可就要出新绛城的地界了,烛大夫和琼女会担心的……”

  “谁是你烛大哥?我是个骗子,只是个骗子……”烛椟一把抓过长剑,按着马背就想上马,但跳了两回都跳不上去。

  “烛大哥!”我一手拉住了他的衣袖,“我知道你现在很难过,但逝者已逝,你得想想琼女肚子里的孩子。”

  “我没有孩子,我的孩子已经死了,死了……”他垂着脑袋,并不看我,声音里有浓到化不开的哀伤。

  “你要去哪里?”

  “你别管我——扶我上马——”他嘶吼了一声,把头转了过来,那是一双愤怒与悲伤交织错乱的眼睛,那眼睛里殷红一片。

  我怔怔地松开了他的手,往后退了一步:“无邪,扶他上马。”

  无邪拎着烛椟的腰带把他放到了马背上。烛椟抓过马缰,摇晃着身子踢了一下马腹。枣红马喷了几个响鼻,慢慢地朝前踱步。

  “阿拾,烛大哥怎么了?我们不管他吗?”四儿抓着我的手臂,担心道。

  “我们走吧,能拦住他的人已经死了。”

  “为了宓曹那样的人——”

  “四儿!”我转头捂住了四儿的嘴,轻叹道,“烛椟心里的那个宓曹,我们谁都没有见过……”

  谁骗了谁,谁又负了谁,到头来终只能叹一声,原来不是每一个美好的开始,都会有一个幸福的结局。

  (第二册晋国卷·完)

  1.《山海经》有注:“蠃鱼,鱼身而鸟翼,音如鸳鸯,见则其邑大水。”

  3.虎魄,古时对琥珀的称谓。

  4.周舍,赵氏家臣,以直言敢谏著称。据刘向《新序·杂事第一》记载,周舍死后,赵鞅曾感叹:“众人之唯唯,不如周舍之谔谔。昔纣昏昏而亡,武王谔谔而昌。自周舍之死后,吾未尝闻吾过也。”

  5.酢酒,客人用酒回敬主人。酢,音同“作”。

  6.芳荼:史墨煮的芳荼就是我们后世的茶叶。春秋、战国时“茶”这种饮料并没有被普及,只有南方的蜀国会产少量的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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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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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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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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