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复仇千金的征途>第二卷 第七章:伤透的心1
  “清儿,在你遭遇海难的时候,你知道我心里有多伤心吗,我日夜思念你,有时候恨不得去和你一起死,每天我茶饭不思,但我想到日渐老矣的爹和娘,就又放弃了死的想法。”

  “清儿,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我只是没有对你说,可我今天看到你和杨成那小子在一起,心里真的恨不得打他一顿。”

  “为什么,为什么我刘毅喜欢的人却喜欢着别人,而这个人正好是我把他视为好兄弟的人,上天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啊,杨成你这个混蛋,我把你当好兄弟,你却反过来跟我抢心爱的人,你这个混蛋!”刘毅的声音不禁提高了不少,那一口一个清儿,每一句话就好像敲打在我的心上,每听一句我的心就酸涩几分。我一开始也是想过长大后和他在一起的,这也是刘叔和爹的意思,可是杨成毕竟救过我的命,在与他经历过生死的考验之后,他在我心中已不再是一个陌生人。

  我不是那种忘恩负义,铁石心肠的人,只是,我和杨成经历的那些远比他想象的要多,要险,那是只有在经历过生死逃亡之后才会明白的真谛,没有亲身体会过的人是无法理解我和杨成之间的感情的。

  “小毅哥,你就别难过了,你还有我,其实........”接着传来了欧阳姵的声音,她的声音凄婉悲伤,带着隐隐的哭腔,“其实我喜欢你,从你和清儿姐在学校救我的那次我就喜欢上了你,你大概不会想到,那么早我就喜欢上你了吧,在我们还都不懂究竟什么是爱的年龄,我就对你动心了吧?”

  “我知道......”欧阳姵停顿了一下,吸了吸鼻子,强忍住要掉下来的眼泪,“我知道你喜欢的人是清儿姐,不是我,可尽管如此,那又怎样,也许我不如清儿姐在你眼中强势,也不如她家室好,更不如她和你长久以来积攒的感情多,但那也不妨碍我喜欢你。”没想到,欧阳姵平时看似文静腼腆,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表现的这么勇敢,倒是我,胆小鬼一个,明明喜欢杨成,不喜欢刘毅,为什么不去和他们说清楚,我这么懦弱无能,我有什么地方值得两个男孩为我争的头破血流,为我争的他们的情义慢慢破裂?

  “我爹就是一个读书人,他教育过我,让我知书达理,温柔矜持,也许在你看来,我的这些都不如清儿姐的强势和火热,不如她巾帼英雄的魄力,但是,只要你未娶,我未嫁,我欧阳姵总有一天会得到你刘毅的心。”欧阳姵又吸了吸鼻子,我隐约看到她抬手擦了一下眼泪,躺在他面前的刘毅没有作答,或许是睡着了吧。

  “小毅哥,你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你了。”欧阳姵帮刘毅盖好被子,起身走出来。看到她要出来了,我赶紧绕着房屋去了后面的一处角落,把自己隐藏在黑暗中。“吱呀”一声门打开,扎着双马尾的欧阳姵一脸忧伤疲倦的走了出来,我悄悄观察她,直到她进了自己的房间。

  待欧阳姵回房后,我蹑手蹑脚的从角落里走出来,像个贼一样,按原路回到了东厢房。回到东厢房,房里一片黑暗,和外面没什么两样,反而是外面还有一丝丝的风声,而房间里,一关上那扇厚重的檀木雕花门便什么声音也没有了,整个世界好像被隔绝在了院子里的长夜中,而我整个人也被封闭在此。

  把灯笼随手一扔,一个骨碌把自己丢到了床上,红姐早上为我梳的头发在这一刻变得凌乱,那华丽繁复的中式礼服我也没有把它换下来。躺下来的瞬间,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茶香味,那是杨成临走前为我倒的。为什么他们会同时喜欢上我,我最不想看到的便是昔日的好朋友在明日太阳升起来时会变成情敌,而且两个对于我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人。

  一个是我的青梅竹马,一个是与我一同经历过生死的人,同时还是我喜欢的人,这让我站在他们两个中间如何抉择,如果他们两个有一天,真的撕破脸皮,真的斗起来,那我要站在谁的一边?我想过我可以坐视不理,但我又想想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太不负责,太懦弱,这样根本就是逃避。这件事情因我而起,我怎么能一走了之,爱理不理的,如果没有我,他们难道不是很好的哥们儿吗?

  不行,不能这样做,这绝不是我顾清儿的作风,这么自私愚蠢的行为,如果我真的这样做了,那我会被所有人唾弃,爹也会对我失望。爹?我的终身大事难道不该是由我爹决定的吗,我何时有了这样的选择权,如果爹让我嫁给刘毅,我怎么办?想到这些,我的心里更加烦躁,如同乱麻缠身,又仿佛一堆打着死结的线,怎么也找不到解开的头。

  一夜辗转难眠,直至到了二更,才有些许睡意。我迷迷糊糊不知睡了多久,就听到红姐敲门的声音:“大小姐,起来没,老爷要我来告诉大小姐吃饭。”敲门声像催我快跑的钟声一样,虽然红姐敲门的声音不是很响,但我心里还是不自觉的着急起来。

  卷起床幔,整理了一下水蓝色的衣裙,袖口的酒渍变成了一团硬邦邦的布料,我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快七点半了,今天刘毅和欧阳姵都在,所以爹命人提前出去买了早饭,他是看我没来,才让红姐来看看我的。

  “进来吧。”我整理好,坐在床沿边,淡淡的说。门被红姐轻轻推开,梳着麻花辫的红姐缓步走了进来,“大小姐,今天怎么起来这么晚,杨成少爷和欧阳小姐都在餐厅等你去吃饭。”她没有提到刘毅,看来刘毅昨天是喝了太多,这会估计还没有醒来。

  “嗯,知道了,昨天喝了点酒,今天就起来晚了。”我蹒跚的下了床,红姐见状赶紧过来扶住我,“大小姐,你小心点,以后别喝这么多了,对身体不好。”我揉了揉太阳穴,头有些疼,还昏昏沉沉的,这绝对是喝多了的现象,我还是不及李念欣的酒量啊,不禁在心里自嘲的笑了笑。

  “嗯,我没事。”红姐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我,她帮我梳好头后,又拿了新的衣服让我换上,嫩粉色的短袄上绣着蓝色的彩蝶,肩上是一朵芍药花,粉红色的裙子上有轻微的褶皱,就像牵牛花的花瓣,白色的花边更添上几分韵味。

  坐到梳妆台前,红姐为我梳头。我抬起头看了看镜子里的少女,她已不再像昨天那样神采飞扬,眉目如画,有的只是迷茫和忧虑,看到的人总会发现我心里肯定是藏着心事的,脸上也不再有光彩,昨晚的失眠让我的脸色变得非常憔悴,还有些疲惫的感觉。“大小姐,你脸色今天怎么这么不好看啊,是不是昨晚酒喝的太多了?”红姐一边为我梳头,一边担忧的问,“没关系,就是有点头疼,你别惊动爹,我自己休息一下就好了。”红姐为我梳好头,又从旁边的首饰盒里拿起几枚珍珠发夹夹在我的发髻上,显得俏皮可人,珍珠虽然光鲜亮丽,可与我现在的神情和脸色极为不搭,就像深闺里忧郁的公主,心里担忧着迟迟不肯来看望她的心上人。

  “好了,大小姐,你快去吃早饭吧,待会等刘少爷和欧阳小姐走了以后,我去弄一碗醒酒汤给大小姐送来,喝完大小姐好好睡一觉,你身体要是有什么差池,我们这些下人怎么和老爷交代?”红姐帮我梳完头发,簇拥我走出东厢房。

  来到院子里,清晨和煦的微风拂过,淡淡的月季花香沁入鼻心。放眼望去,院子里的月季只是寥寥开了几朵,因为还不到初夏,待五月的时候它们估计就会全开了,现在的月季,宛如一个个娇羞的小姑娘,含苞待放,尚在悄悄孕育之中,待它们怒放那日,便是夏天到来了。

  我喜欢这种花香,是随爹一起喜欢的,因为这种味道很亲切,每每闻到它,总感觉是娘在身边。

  来到餐厅,大家都坐下了,只有刘毅不在坐,应该是睡着还没醒。“清儿,来了,坐下吃饭吧。”爹摆摆手,示意我来坐,我坐到爹旁边,杨成坐在爹的另一边,欧阳姵坐在我旁边。今天欧阳姵果然没有昨天参加我生辰宴时对我那么热情了。

  “清儿姐,早上好。”不出我所料,她不冷不热的跟我道了声早安,我也向她道了声早,没有多说。欧阳姵看似柔弱文静,其实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她心细,不像我们这般大大咧咧,她会察言观色,也许我昨天偷听到他们的对话欧阳姵早已知晓,因为我的眼睛和神情是不会骗人的,也逃不过她细心的观察。

  桌子上放着的是新鲜的油条和飘香的豆浆,可是我一点胃口都没有,欧阳姵也没有吃,只有还被蒙在鼓里的杨成一脸疑惑的时不时的看看我,看看欧阳姵,不明白我们为什么都不吃早饭,直到爹拿起一根油条,说了声“大家吃吧。”我才回过神来,心不在焉的拿起一根油条咬了一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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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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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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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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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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