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复仇千金的征途>第二卷 第一章:落叶归根3
  这件裙子李念欣不说我也知道,是龚雨蝶生前穿过的,穿上它,就好像龚雨蝶陪在我身边,从未离开,所以,我刚刚面对梁秀菊时才那么理直气壮,才那么无所畏惧,才那么不怕她恶毒的眼神和无理的谩骂。

  罢了,待会去看完自己的房间再去换衣服吧,我想龚雨蝶再陪我一会。摸了摸裙裾,又仔细的整理了一下,才向东厢房走去。

  因为东厢房历来都是长子居住,爹把我从小当男孩养,当我是顾家唯一的继承人,当我是顾家的长子,所以在梁秀菊嫁进来以后,把东厢房分给我住,而西厢房给了她们母女俩,虽然早上的太阳先照到的是西厢房,但梁秀菊因为爹的偏心,因而愤愤不平,一直想要把我赶出去,住到东厢房来。

  踏上青石台阶,这里和大门外一样,一尘不染,想必当初除了红姐每天进来打扫,再没有任何人进来过。一直攥在手里的钥匙摊开在手心,被阳光照的闪闪发光,仿佛金子一般,光辉璀璨。

  把钥匙伸进锁孔,只听得咔哒一声,小巧的铜锁应声而开。把锁从门上拿下来挂到一边,深吸一口气,推开了复古的檀木雕花门。

  踏入屋中,淡淡的薰衣草香扑面而来,沁入鼻心,那么熟悉,那么芬芳,是的,我喜欢薰衣草香的味道,小时候红姐总是帮我熏一些,不多不少,刚好若有似无的那种,既可以闻到,又不至于呛鼻。那些晾干的紫色小花宛如一个个从天堂跑出来的小精灵,默默的陪着我安睡,看书,写字。

  从我记事起,是爹让下人给我熏薰衣草香的,爹曾说,薰衣草香有舒缓身心,安抚烦躁情绪的作用,而我从小就脾气暴躁,易冲动,梁秀菊和顾玲儿来了我家之后,我更是动不动就发脾气,所以爹让下人给我熏薰衣草香是为了让我不要那么生气,凡是都可以用理智解决。

  书桌上的字幅没有任何灰尘,虽然纸张略微泛黄,虽然上面的水墨已经褪色,但依然还保持着它曾经的整洁洁净,这些字幅,都是爹曾经逼我写的,他说,女孩子的字必须要写的漂亮,更何况是以后要继承家业的人,避免不了签个字,或者提个笔,所以,他总是在我每次放学归来之后,回府第一件事便是让我练字。

  字幅的旁边是一鼎香炉,香炉周围是燃尽的干薰衣草灰烬,残留在桌子上,风一吹便会飞出很远很远的地方,最终落入尘土中,回归大地。

  正如爹所说,屋子里的一切都没有变,甚至是那些摆设,也没有被动过。碎花床单整洁的铺在床上,同样的棉被整齐的叠好,放在床头,粉红色的床幔是我从小看到大的那块,没有被换过。娘的画像也安静的挂在墙上,画中人微笑着看着我,我也想对远隔一方的她笑一笑,对她说,娘,我长大了,以后,可以和爹一起打理这个家,你不用担心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安心的,在天上,化作那夜的星辰,在每个晚上守护着我,俯瞰着我吧。

  拉出桌边的椅子,缓缓坐了下来。拿起桌子上的墨盒,墨盒的盖子上雕刻着一朵莲花,盒子周身是一些古典的花纹。打开来,一股浓烈的墨香味遮盖住了原本的薰衣草香,墨盒因为长期没有用过,已经干涸了,我拿起一瓶墨汁,把墨汁倒入墨盒中。

  黑色的墨汁像一泓泉水一样,落入古朴的墨盒,干涸的墨块立马得到了墨汁的滋润,变得乌黑发亮。铺开白净的宣纸,从笔架上拿起一支狼毫,棕色笔杆的尾部刻着一个龙飞凤舞的楷体字:坚。这个字是爹在为我选笔时刻意挑的,他认为,我看到这个字,就会想到他期望的,坚韧不拔,坚不可摧。从那以后,这支笔就是专门供我练字用的,笔架上的其他笔都是附属品。

  把笔放在清水里润湿,等笔头软了,便可以蘸墨写字了。蘸上乌黑柔润的墨汁,在白净的宣纸上挥毫泼墨,曾经一度觉得练字是件多么枯燥无味,又无聊无趣的事,可是如今,我却觉得它那么亲切,那么雅致,那么恬然,就好像一位许久未见的故人,如今见了面,有一种非常非常想亲近一下的感觉。

  练字可以陶冶一个人的情操,可以给人以心灵的寄托,也可以让人在熏陶下变得恬静淡然,处变不惊,爹让我练字或许并不只是为了让我的字写的更好看一点,而是因为我的性格和我常年受梁秀菊她们的压迫,让我去练就一种宠辱不惊的性格。

  略显生疏的手不怎么灵活的握住狼毫,一笔一画,端端正正的在纸上写下一个回字,写完以后才发现,一年没有碰笔了,本来就写字不怎样的我,如今写的更差,看来,这字还要好好练啊。

  费了好大的劲才写了一个看上去还可以的归字,如今我历经千辛万苦,闯过刀山火海,终于回到了顾府,于是,一时兴起,也不知道该写什么字,只好写了回归二字,就像经历了一次冒险,又好像是一场游戏,也可以说是一次逃亡之旅,如今,旅途结束,终于找到了归宿,终于回归到了最初的地方,仅此而已。

  就在我细细端详自己的“作品”,看看还有没有瑕疵的时候,张婶看到我房间的门没有关,便敲了敲直接进来了:“哟,早就听黎管家说大小姐回来了,一年没见,婶子都想你了。”张婶面带慈祥微笑的走过来,又从衣柜里拿了一件衣服出来,“大小姐,快去把衣服换了,老爷让你送药过去。”张婶命一个丫鬟把一碗药放在我的桌子上,便催我去换衣服。

  我接过张婶的衣服,张婶和我寒暄了几句,便和那个丫鬟离开了。衣服是一件单中带棉的春装,淡橘色的连衣裙,领口有蕾丝装饰,胸前是一排蔷薇花。把龚雨蝶的裙子脱了换上张婶帮我拿的这件橘色裙子,又穿上毛线长筒袜子,叠好龚雨蝶的裙子,珍而重之的放进衣柜,这才端起药碗,朝正房走去。

  来到正房,想起爹已经进了卧房,便轻手轻脚的走了进去。爹正靠在床头闭目养神。“爹,我来给你送药了。”轻轻说完这句话,走了进去。

  爹听到我进来,缓缓睁开眼睛,欣慰的笑了笑,指了指床边的一把椅子,示意我坐。我慢慢坐下,端着热气腾腾的药,碗口冒着氤氲的白气,凑近一闻,是一股浓烈的药香:“爹,我来喂你吧。”

  爹没有说什么,而是点点头。我拿起碗中白色的瓷勺,舀了一勺汤药,轻轻送到爹嘴里。这是我第一次与爹这么近距离的看彼此,也是我第一次喂爹吃东西,虽然喂的是药,小时候只有他喂我,我却从来没有想到过他,如今,也该是我这做女儿的回报他了。

  看着爹,发现皱纹不知什么时候早已爬满了他的脸庞,鬓角的银丝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变得欺霜赛雪般洁白,岁月在他脸上刻画下的这些沧桑我却到今天才知道,曾一直以为爹风华正茂,爹还年轻,爹还是当年神采奕奕,威风八面,说一不二的顾老板,可是,他的容颜,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快速的老去,我如今却后知后觉。

  喂完爹药,把碗命人拿走,直到爹睡着,我才又轻手轻脚的退出去,掩上房门。我刚从正房出来,黎叔便带着杨成回来了,黎叔向我问了几句爹的情况,便去命张婶做饭了,只留我与杨成两个人在院子中。两人站在大院里,周围静谧无声,能听到的,唯有风拂过刚刚抽出新芽的柳枝的声音。我见杨成不说话,率先开口:“杨成哥,刚刚黎叔带你去看仓库,觉得如何?”

  “嗯,你们的仓库很大,我真的没有想到,小小的后院竟然有那么大的仓库,而且,里面的绫罗绸缎都是我这辈子没有见过的。”杨成听到我的问话,轻轻一笑回答了我。说起绫罗绸缎,我好像忘记了一件事。

  对了,我忘记给杨成拿新的衣服了,他身上这件虽然是李念欣帮他找了一件,但以后来我家,肯定还要换洗衣服,“杨成哥,今后你就住在这里,那些绫罗绸缎以后你可以随意穿。”我郑重其事的对他说。

  “给我穿?清儿,这怎么行,那么贵重的物品,不,我不能收。”杨成连连摆手。看着他手足无措的样子,我不禁想笑,忍住笑,还是对他说,“你就不用客气了,都说了我家就是你家,你是我们家的员工,既然能收起你这个员工,还怕给你穿不起几件衣服?”

  杨成听罢,没有说什么。这时,黎叔刚好安排完做饭的事,从厨房走出来。“黎叔,你过来,我跟你说个事。”我摆了摆手,笑眯眯的招呼黎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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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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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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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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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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