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萱脱掉了脚上的凉鞋,踩着柔软的沙滩来到海边,海风吹曳起了她淡蓝色的长裙,我恍惚间觉得,海边那抹优美的倩影就是刚刚从贝壳里诞生的维纳斯,她的长发被海风扬起,显得如诗如画。
“清儿,快过来!”陆萱喊了我一声。我从沉思中回过神来,慢慢悠悠来到海边。这时,海浪骤然冲上岸来,我下意识的向后躲了躲。又一个更大的浪花打来,陆萱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而我却退后了十几步,陆萱诧异的回过头来。
她看着我,皱了皱两条好看柳叶眉,担忧的说:“清儿,你现在还没碰到海水,就已经害怕成这样,看来,你现在根本没法潜水。”是的,我就是害怕,每当浪花袭来,我的脑海中就会骤然冒出那天遭遇海难的时候,那是任何人都无法理解和想象的,在生与死的边缘挣扎,内心充满绝望,亲眼看着客轮渐沉,自己却只能束手无策的看着,没有办法阻止。
我把我心中的恐惧和陆萱说了,陆萱随即笑了,她的笑特别好看,就像是一朵绽放的百合,她的笑不禁让我想到了红姐,我们是那么好的姐妹,从小互帮互助,虽然名义上她是我的丫鬟,可我并不把她当下人看待。红姐在我临别时那异样的眼光,她真的背叛我了吗,我还会再见到她吗?想着想着,思绪飞到了一边。
“清儿,要想战胜阴影,首先,要直面阴影。”陆萱一句铿锵有力的话打断了我的思路,直面阴影吗?陆萱说,我总是一味的逃避,所以才战胜不了阴影,阴影就像是自己的敌人,如果你不去杀了敌人,敌人会反过来杀你,而一个人真正能做到超脱的,并不是战胜有形的敌人和他(她)的竞争对手,而是战胜无形的敌人和自己。
我并不是惧怕所有的水,而是只害怕海水和浪潮,这就是我心理阴影的所在,杨成说的没错,我必须战胜这个阴影,如果我不能战胜,那日后被有心人发现了,必将成为我最大的弱点,这样,这些有心人就能轻而易举的制服我。陆萱再次把我带到海边,我轻轻闭上眼睛,耳边只有微微的风声和海鸥的鸣叫,我深吸了一口气,陆萱好听的声音再次在我耳边响起:“清儿,你知道吗,海鸥之所以能在海面上自由飞翔,是因为它们在遇到海上风暴和暴风雨时从来都不会惧怕,每当这时,它们都会迎着风雨前行。”陆萱的这番话似乎给了我启发,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成长,成长的过程中必定会有伤和痛,但之所以有了这些伤和痛,我们最终才会破蛹成蝶。
“就像是传说中的神鸟凤凰,它每经历一次火烧,就会涅槃重生,被火烧的过程中肯定会痛苦,但就是如此,凤凰的羽毛脱变的一次比一次美丽,直至成为了后来的火凤凰和金凤凰,所以,才享有着百鸟之王,人间神鸟的美称。”陆萱又告诉了我凤凰的传说,我现在不正是一只经历火烧的凤凰吗,只要我战胜了阴影,我就可以涅槃成尊贵无匹的金凤凰了。
蓦然睁开了紧闭的双眸,我回过头给了陆萱一个深深的笑,这笑容中包含了我要战胜阴影的决心和我坚定的意志,随后,我坦然的向海边走去。
一个浪花打来,海水溅到了我的小腿上,我不禁呼了一口气,向后缩了缩,但没有像刚刚和陆萱在一起的时候反应那么大。我看向翻滚的海面,海水拍打着岸边和海里的礁石,发出了噼噼啪啪的声音,好像是海里的公主拍打着她心爱的小鼓一般。
眼前的海面渐渐变得模糊,我的脑中再次浮现出了遭遇海难时的画面,从我登上客轮到客轮沉没在海里,一幕幕的画面极其逼真,像是放电影一样,那么的真实。我使劲甩了甩头,想把这些画面甩出去,可是无论我怎么挣扎,这些画面就像是扎根在我脑海中一样,甩都甩不掉。
“啊!”我大叫一声,跪在地上,头上早已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嘴里不停的喘着气。陆萱几步跑过来,扶起我:“你没事吧?”
好不容易缓过了神,我慢慢走到岸上远离海边的地方,陆萱为我递来了一杯水,我抿了一口,用手帕擦了擦头上的汗,泄气的说:“陆萱姐,我还是不行,只要一看到那翻滚的海水,我就会想到那天的海难,那样的绝望我想陆萱姐是无法想象的。”
陆萱没有说什么,拍了拍的我的背,轻轻抱了抱我,然后安慰我说:“慢慢来吧,这种事情不是一蹴而就的,凡是都有个过程,你今天先休息一下,调整一下心情,明天继续吧。”陆萱语毕,起身穿好鞋子便离开了。她优美的背影渐渐隐没在中午的阳光中,显得恍惚迷离。
不一会,杨成背着箩筐回来了,大概是鱼都已经卖完了吧。大老远,杨成看到我坐在院子里发呆,扔下箩筐欢快的跑过来,粲然一笑:“清儿,怎么样,成功了吗?”我摇了摇头,杨成看到我没有成功,似乎有那么一点点失望。但那失望转瞬即逝,随即,杨成继续展露微笑:“好了好了,不要灰心丧气,慢慢来,我相信清儿一定会成功的。”杨成又去刚刚的那个箩筐里拿出一条鱼来,“剩下的,没有卖完,就当我请顾大小姐吃喽!”
看到杨成提着鱼的样子,我不禁被他逗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杨成看到我被他逗笑了,也高兴的提着鱼进去洗干净,准备给我露一手。是的,虽然一次没有成功,并不代表以后也不会成功,有句话叫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敢于面对阴影,坚持不懈,我一定可以成功的!
午后,外面暖洋洋的,杨成带着我去集市逛了逛,上午的鱼都卖完了,杨成一天的任务也算完成了,这难得的清闲当然要去集市逛逛,虽然不一定要买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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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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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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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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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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