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暖重复了一遍,似乎是没听明白司扬的话。
司扬想到了医生的叮嘱,解释道,“我这两天去趟宠物店,看看能不能帮清欢找个温顺一点的宠物过来,医生说,宠物陪着会让她有保护欲和安全感。”
米暖这才明白过来,点头赞同道,“有道理,现在清欢眼睛看不见了,她大概是觉得自己干什么都干不好,要是有宠物陪着她的话,应该会让她心里舒服很多,有些事情其实她不愿意跟我们说,也许对着宠物能说呢?”
司扬回头看了一眼关上的房门,幽幽地叹了口气。
之后的几天,司扬一直在托人找合适的宠物。
其实找合适的宠物这件事其实不简单,叶清欢的眼睛看不见,养不了刚出生没受到过驯化的宠物,但是想找个受过驯化的,主人未必同意,即便是主人同意,宠物也未必愿意认个新的主人。
江城东郊向日葵农场,牧尊一身西装与这里的田园风光显得格格不入。
农场门口站着一名美貌少妇,保养得很好,看着也就三十出头,气质仪表不凡,手里端着一架单反,正对着迎风摇摆的向日葵花丛拍照。
“这时节其实已经有些过了,拍起来有些残破。”少妇似乎有些遗憾。
远处站着一名中年男人,正拿着一支笔对着少妇比划,时不时低头在速写本上勾勾画画,闻言笑了笑,抬眸安慰道,
“没事,残破的东西也有残破的美丽,你不能要求一样东西这一辈子都是一种样子,昙花的珍贵不就在于凌晨转瞬即逝么?存在和消失都是他的珍贵之处。”
少妇眼中绽放出几分笑意来,
“大画家,我们摄影又不是你们画画,摄影艺术跟你们画画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殊途同归嘛,都是给人展现艺术的美感。”
“摄影有时候可不美,之前在非洲拍疟疾的时候,多残酷啊。”
“……”
两人忙着对话,似乎没注意到不远处的小路上,西装革履的男人正走来。
直到牧尊走到少妇身后,中年男人才抬眸扫了他一眼,似乎习以为常,似乎昨日刚见过面一样平淡的点了个头算是打了招呼。
少妇顺着男人的目光回头看了一眼,见到牧尊后便露出一抹明媚温暖的笑意,可是这笑意在见到牧尊脸上明显的淤青之后,僵在了嘴角,
“阿尊,你的脸,”
牧尊面色淡淡,“没什么,不碍事。”
闵柔扶着他的肩膀,一脸的震惊,“你跟人打架了?”
牧尊并不答话,直接问道,
“妈,乔伊斯带来了吗?”
“带来了。”闵柔回头看了农场方向一眼,“不在农场里面,顺着花田溜达去了,这傻狗。”
“乔伊斯聪明的很。”
远处传来牧云不满的哼声,“要是不聪明,你以为这小子这么费劲的要我们把它从国外带回来?真够上心的。”
这句‘真够上心的’指的是谁,一家人都心知肚明。
牧尊掰着向日葵的花枝进了花田,寻找着乔伊斯的身影,不一会儿,便见到一条欢快的身影朝着他奔跑而来,一身金黄色的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牧尊被他扑的一个踉跄,倒在花丛中,却也不气恼,任凭乔伊斯趴在他身上哈赤哈赤的伸着舌头舔着他的脸。
他摸着乔伊斯的脑袋,低声道,
“乔伊斯,见到她以后,替我好好照顾她。”
夜深,
西郊别墅,
司扬牵着一只威风凛凛的大金毛敲开了别墅大门。
米暖率先见到了金毛的样子,惊呼了一声,抱着金毛犬爱不释手。
“清欢以前就想养一条金毛,说金毛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狗,可我俩都是租房子,房东不让养狗,天哪,这么漂亮的狗你从哪儿找的啊?”
司扬扯了扯嘴角,“朋友不要的狗。”
俩人牵着狗上了楼,这段时间叶清欢一直躺在房间里面没出来过,吃饭喝水都是每天米暖强逼着她吃喝一些维持基本的体力,可这些却避免不了她在短短的一个礼拜之内,已经瘦的脱了形。
而这两天开始,叶清欢甚至开始拒绝米暖跟她同睡在一张床上,她常常会半夜惊醒,把米暖当做别人,然后害怕恐惧的缩到墙角,好几次摔倒了地毯上。
如医生所预测的那样,
被害妄想症第二期,拒绝饮食,对生活产生厌恶,对身边的人产生不信任感,草木皆兵的感觉加重。
“清欢,司扬来看你了。”
米暖推开房门,房间里依旧是亮堂堂的,可是对于叶清欢而言,却依旧是一片黑暗。
她听到了一些异样的声音,却不再有好奇心,只是惊恐的往被子里面缩,几乎将整张脸都埋了进去。
“清欢,是我。”
她感觉到床边陷下去了一些,传来米暖的声音,“别怕。”
米暖将她的手从被子里面拉了出来,“司扬给你带了个朋友过来,你试着跟他握握手。”
“暖暖,”叶清欢的嗓音十分艰涩,“抱歉,我不想见任何人。”
“它不是人。”
说话间,小金毛已经十分聪明的抬起一只前爪,落在了叶清欢的掌心里。
温热的,粗糙中却带着几分柔软的触感在掌心里蔓延开来。
触电一样,叶清欢迅速抽回了手,
“什么?”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它不会伤害你的,你要不要,再试试?”
米暖试探着问道。
叶清欢的手攥着被角,苍白的面容因为刚刚的惊吓而呈现了几分异样的红色,闻言,她微微一愣。
小金毛像是知道什么一样,朝着床边走了两步,低头蹭了蹭她的手背。
叶清欢终于感受到了些什么,颤抖道,
“是狗吗?”
“是金毛,”这是她连日来第一次对外界的事物发生兴趣,米暖激动的说话都有些颤抖,忙解释道,
“是一只威风凛凛的大金毛呢,清欢。”
叶清欢愣了愣,脸上闪过一丝错愕,转而是一丝浅淡的欢喜,
“真的吗?”
她试着伸出手,碰到了金毛的脑袋,毛茸茸的,带着一些温度。
金毛十分配合的呜咽了两声,又蹭了蹭她的手。
手心里传来湿哒哒的温度。
“他好像是饿了,有牛奶吗,暖暖,”
“有,在冰箱。”米暖忙接过话来。
“你帮我去拿一下,那个,帮我热一下吧,太凉了它喝不了。”
“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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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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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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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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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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