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酷丫头的贴身霸道总裁>第363章里应外合
  颓废,丢开,我往后看:

  “水如一匹练,此地即平天。

  耐可乘明月,看花上酒船。”

  呵,这个就对了,水如一匹练,此地即平天。

  好大气势,我喜欢!

  虽说如此,我眼下的水却不如练,而是,像一根绿色的腰带,灵动的腰带,于小碎花青松绿竹裙子中间扎下一条碧水的素带,绿,一色的绿,动与静之间,却如此的完美有人。

  巧夺天工,纯粹自然,这天工,便是如此,让人叹为观止。

  甚至,两侧山上,这边只长主,并无一棵松;那边只长松,不见一颗竹,隔岸相望,却互无交集,纯粹的让人惊叹。

  大自然的奇妙,实在非言辞所能尽述。

  比如我坐着的这方岩石,愣是凸出一丈有余,于竹林中凸现出来独占一方天地,遗世独立。

  仔细看去,却又那么,自然,毫无突兀之感。

  自然的杰作,自然是自然的。

  独坐于上,很有点儿土皇帝指点这方寸江山的感觉。

  而周围二丈内的竹子,又都矮下半截,仿若跪拜之状,神来之笔,不过如此。

  西班牙人有句名言:

  “旅行是一面镜子。”

  胡愈之先生解释为:

  “人总不能看见自己,唯有和别处的人相比较时,方照见了自己的真实面目。”

  我觉得这个解释有点儿晦涩,换一句话: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觉得更意会一些。

  坐在这里,方知自然到伟大和美妙,以及人的渺小。

  山不动而水动,人不动而风动,心动……

  我都没意识到自己的潜力,在这里竟然呆得住,而且一天天的过,都不用数日子、不觉烦闷。

  不知道天性是个什么东西,我也懒得进行哲学探讨,呆得住,就带着。

  每天早睡早起,起来上山,一呆一天,中午有人送饭。

  中午有人送饭,或者我自带干粮。

  这种山水间的自由,甚至勾起我灵魂深处的向往。

  对着松树下的映山红,我好几次都在想,如果我也变成一株映山红,那该多好?

  偶尔翻出白居易诗一首,虽然反复咏叹有些繁琐,大概《长恨歌》之类写多了,但情意却在,道是:(山石榴,一名山踯躅,一名杜鹃花。杜鹃啼时花扑扑。)

  九江三月杜鹃来,一声催得一枝开。

  江城上佐闲无事,山下斫得厅前栽。

  烂熳一栏十八树,根株有数花无数。

  千房万叶一时新,嫩紫殷红鲜麴尘。

  泪痕浥损燕支脸,剪刀裁破红绡巾。

  谪仙初堕愁在世,姹女新嫁娇泥春。

  日射血珠将滴地,风翻火焰欲烧人。

  闲折两枝持在手,细看不似人间有。

  花中此物似西施,芙蓉芍药皆嫫母。

  奇芳绝艳别者谁?

  通州迁客元拾遗。

  拾遗初贬江陵去,去时正值青春暮。

  商山秦岭愁杀君,山石榴花红夹路。

  题诗报我何所云?

  苦云色似石榴裙。

  当时丛畔唯思我,今日栏前只忆君。

  忆君不见坐销落,日西风起红纷纷。

  “当时丛畔唯思我,今日栏前只忆君。

  忆君不见坐销落,日西风起红纷纷。”

  日西风起,红纷纷,但我终非杜鹃,不能长留此间。

  流水逝去,似水流年,我都有些摸不清,它终将流向何方。

  如此清泠的河水,不知能自清几时。

  此一去,流经人世,必将污浊,又有谁怜?

  唉,来自凡俗,便免不了替它担忧。

  大抵,我很不能如那寺里大和尚,眼底了无尘,又何来污浊?

  我终是俗人,大俗之人,比如,我大口吃肉。

  “妹妹……”

  这声音,犹如被水洗过的大花蛇,朴素中带着二分纯净气息,或者说大白菜更合适一些,沾上三分水灵灵的秀气,看着很顺眼。

  鉴于这里基本上算深山,情况复杂,野生动物种类繁多,脾气不太好,与我亦无深交;因此我多半都在住处附近转转,他们找我的时候也比较方便。

  呃,相对的,让他们也放心些。

  虽然布莱恩是第一次来,但也不该感到多么奇怪,因为他总想管我呢,对吧?

  我扭头,靠在桀桀腰上,懒懒的看着来人。

  桀桀往后让让,趴稳了,我也靠稳了,是个很不错的姿势。

  我有时候觉得很奇怪,一人一狗能如何过的和平,为什么一人一人就不可以?

  即便亲夫如女,亦要相互利用攻讦怀疑失望,唉,人不如狗,是赞誉,还是悲哀?

  “看谁来了?”

  布莱恩往过一闪,背后露出一个女孩、大姑娘、女生?

  或者说,美女?

  如今的称呼,实在很难界定。

  我有时候是个现实主义者,从这许多称呼里,硬找不着何时的。

  “妆可人,你还挺会享受。我是不是该叫你妆总呢?”

  廖亮笑着坐在我身旁石头上,话虽如此,行动却并无多少恭维,而是很利落的打开带来的袋子掏东西。

  时而抬头看我一眼,笑。

  呃,汗!

  我两眼冲天,终于能顺利的看到蓝蓝的天上白云飘了,为什么她能变得如此开朗成熟快乐,我却要郁郁不得志呢?

  还敢开我玩笑,真是的,讨厌。

  布莱恩忙着支桌子,安炉子点火,边笑道:

  “你如果叫她愤青山姑,我觉得更贴切一些。”

  去!

  我生气了:

  “你才愤青山姑,你一家人都是愤青山姑。”

  布莱恩一屁股坐下来,没所谓的笑笑:

  “我没意见,我家就你一个……”

  “我没意见,我家就你一姑娘,只要比在这里生根,我都很高兴。就算将这一片也包下来,给你盖个别墅,或者度假村……”

  去去去!

  破坏气氛的典型商人大俗人,见哪风景不错就盖别墅建度假村,我说:

  “你准备当多大的地主?土地使用权,给你多少年?还是说,你准备给那寺里二个当徒弟?”

  布莱恩笑,笑的贼腻兮兮,和山里人极不相同,看得我有些刺眼,不喜欢。

  他却没所谓,悠闲的打开果汁递给我和廖亮,边道:

  “你们二个聊聊天,妹妹出来愤青一点,别的都没变。你小心点儿别让她炮轰了。如果有下火的药给她吃点儿,我很愿意买单。”

  廖亮在剥粽子,没听布莱恩的,反而抬头看着我笑道:

  “妆可人才不会愤青呢,我看就是被你们逼急了。听冉桦说纯粹是突然间给她这么大个公司,要我吓都能吓死,别说当老总了。妆可人,这是我妈包的大肉栗子粽;这是陶婶包的竹筒粽,热一热,你都尝尝。”

  锅架好了,水壶里有热水,看来布莱恩的准备非常充分,三层锅放上去,还带了点儿菜,大概也是陶婶做的,好像。

  我还没口水,桀桀不安分了,呜呜好几声。

  我笑:

  “叫舅舅,阿姨。”

  廖亮眼睛瞪的老大,嘴倒是很礼貌的没张开。

  我笑:

  “你怎么来了?放假了?什么时候来的?”

  廖亮挪了挪腿,当然了,盘腿而坐没几个人觉得习惯,她换个姿势,轻轻一笑道:

  “你自然让我来实习,刚好五一,我过来看看,行的话我下学期就在这儿了。别告诉我你忘了,我可跟你没完。”

  呃,实习?

  这似乎上个世纪的事儿了,我好像有叫廖亮来,布莱恩还叫冉桦加入他的黑帮,那个,不都很久以前了吗,怎么还没完?

  有些不好意思啊。

  我问:

  “你下学期大四,实习啊?”

  廖亮一点儿不留情面的鄙视我一眼,点头,道:

  “是啊,早说好的啊。”

  好吧,早说好的,那都去年的事儿了。

  去年?!

  好遥远啊!

  我问:

  “去年的事儿,你们都还记得吗?!哇!记性太好了!唉,我老了,不长记性,去年……”

  真的好遥远啊,我似乎还沉静在“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世界。

  哦,我说:

  “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

  色侵书帙晚,隐过酒罅凉。

  雨洗娟娟净,风吹细细香。

  但令无翦伐,会见拂云长。”

  竹香,竹香,格外的香,做成竹筒裹粽子,更香,嘿……

  “你准备退耕还林?”

  布莱恩很幽深的问了一句。

  “我觉得猴子满自由。”

  我很乐意的接一句。

  “始祖鸟不会飞。”

  廖亮,听说是大学里很有名的最佳辩手,我很怀疑她的进化方向,有曲折向上的可能。

  不过更多的是基因变异,或者她曾韬光养晦数年。

  最佳辩手,这话很有攻击性摧毁性,越是不着边际,越让人难以应对,我说:

  “你上的神学院?听说神学院一向认为始祖鸟化石是伪造的,你有何见解?”

  廖亮吹着眉头的刘海,呼呼呼,刘海调皮的挑衅的翻起,炸毛。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

  “你不会想在这里开道场吧,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我赶紧接话,要不我要被打败了:

  “我记得你语文一向都一般来着,什么时候改道学派了?中医都学这个?好像有那么点儿渊源哦。听说,气功也能治病……”

  布莱恩给桀桀喂肉,没盘子,还真是失策,将它外甥忘了,看过了。

  廖亮没明白,吹起,我笑,总算打段话头了,我说:

  “你外甥除了不刷牙以外一向很讲卫生,你们一块吃吧。”

  五一,天儿热了,锅一开,我立刻抢啊,抢吃不积极,脑子有问题,我脑子有没问题,吼吼。

  布莱恩很悲催的看着我,桀桀已经咬上他的手了,不给它吃,眼下,显然不可能;丢地上让它吃,更不可能;石头其实看着蛮干净,布莱恩在研究……

  我说:

  “桀桀,不可以咬人家肉肉,破了终究是个事儿。让舅舅先吃,你小孩子,一会儿吃……”

  “哈哈哈!”

  廖亮很无良的爆笑,摸着桀桀金色的毛,笑坏了。

  大人让小孩子,哈哈哈……

  布莱恩气的要命,瞪我,“汪!”

  桀桀不干了,伸舌头,舔属于布莱恩的那个盘子,先下口为强。

  舔完抬头,很挑衅的对上布莱恩,哼哧哼哧,得意的样儿。

  “德行!苞你爸一毛病!”

  布莱恩相当悲催,将盘子给了桀桀,自己夹着筷子临空吃。

  这会儿中午时分,太阳当头照,树林里凉风习习,粽子飘香,嗯,爽啊!

  “还准备呆几天?”

  布莱恩看似无意的问我。

  一边开始换水煮火锅,手法熟练得很。

  看来这些哥们没少享受过,而且那菜似乎都是从食堂或者市里带来的,不算特新鲜,但品种丰富。

  我看着他下菜,还有羊肉,愣了愣,问:

  “感觉还不错,再玩几天呗。”

  廖亮捞了个鹌鹑蛋,边吃边感慨道:

  “当老总真幸福,想工作就工作,想休息就休息,住大屋、开大车、手里大把的钱、做的都是大事……唉,真不知道你哪世修来的福气!”

  嗯?

  我皱眉,有这么好吗,值得她羡慕?

  廖亮放下碗筷,拍拍我肩头,很哥们的笑道:

  “我妈还担心我学的药剂不好找工作,你知道我爸就是药剂师……说真的,还真想留在你这里。不过我男朋友说,他老爸能帮我在医院找到工作,如果能在你这实习一下更好了。至于老总,我可干不来。”

  我愣了一下,找工作?

  我似乎没这个概念。

  我也找过,但似乎没担心过是不是?

  那时候,整整三年,我觉得通过努力就能做到,好像,我也做到了。

  但最终,似乎又没做到,我的努力,不过是某些人导演下的一场挣扎戏,最后,还是落入猫的爪子下。

  不过那种,与眼下,与苗苗,似乎又有些不一样。

  我很怀疑,如果我出去找工作,能不能找得到。

  答案否定性很大,因为我毫无学历,如果还出去洗碗拖地,那,我可以不用考虑了。

  廖亮懒懒的抱头躺在石块上,舒服的眯起眼睛,辫着我的长头发,笑道:

  “你算是熬出头了,听说殷总对你还很好……嗯,那么痴情的男人,不知道我男朋友能不能做得到?”

  那男人很痴情?

  那也没用,他痴情终究为情伤,伤的不只是他,还有我,或许还有别人。

  我问:

  “上次你还说没谈男朋友,怎么这么快?哪的?”

  虽然我不喜欢别人弄我头发,但鉴于是廖亮,我似乎也不太排斥,看着她一脸阳光灿烂,看得人很舒服。

  或许,不论活着什么境况下,适应并努力做到最好,然后让自己幸福,才是最重要的吧?

  等廖亮毕业了,她们家的条件也能改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相比于廖亮,我是不是总比她好一些?

  我其实私下里也有无数束手束脚的事情,当然,她也有她的束缚,我问:

  “你现在心情总是很不错,没有那么大大咧咧,但是依旧外向爱笑。”

  廖亮小得意的一笑,道:

  “我有个好妈妈,告诉我知足常乐;我有个好朋友,时刻激励我不停上进。我男朋友你肯定不认识,我们班的,现在在科大,上次同学聚会见了,就谈上了。他虽然一般,但对我还不错,恩……肯定比不上殷总了,不过我很知足,好男人不少,可未必都能让我遇上,有一个就好了。毕了业工作几年,买个房子,然后让我妈休息休息……”

  很简单的憧憬,很幸福,很快乐。

  其实,我也一直追求这样的幸福,显然,我是不可能了。

  不过,好男人,真的不少,我的那个呢?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或许,我的家庭还不算太不幸,至少,还是完整的。

  世上很多事情,不能做假设和比较。

  山里的情况,不论父亲多坏、儿子多不孝顺,终究是一家人,家丑不可外扬,遇到外人毁谤他们父子时,多半还是会生气。

  唉……

  “别叹气了。每个人都有不如意啊,只要过得好就好。听说你家还蛮不错的,晚上带我去,怎么样?我也不羡慕你,你付出的比谁都多。大概,我会祝福你,你父亲的案子没完,大概还会有困扰,但是,你一直都很坚强,相信可以处理好的。”

  廖亮很像个好朋友那样,轻轻的和我聊天,看着我的眼睛,很真诚,一点也不闪避。

  我说:

  “你父亲的事……”

  廖亮垂眸,想了下,道:

  “我们只是被卷进去的人之一,但就像赵昀说的,我们是朋友。”

  我笑:

  “我没有朋友,我人品很差的……”

  廖亮也笑了,大笑:

  “是是是,妆总的朋友,我可不敢高攀啊……”

  “去,小样!还敢嘲笑我!”

  我伸出双手,挠她痒痒……

  “哈哈哈……饶了我吧……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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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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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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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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