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报告总裁:你的挚爱刚离婚>第114章 婚礼
  我看着镜子里头的我,这个穿着白色婚纱的女人,头发乌黑,皮肤白皙,唇淡粉而不妖,齿白净而整齐。

  这张脂粉未施的脸和潘雨彤就这么像吗?

  于佩珊是什么样子的?

  我忽然想要拿起手机,却看着帘子拉开。

  白清扬目露惊艳,他道:“童雨,今天你很美。“

  我低下头来,看着他绚烂的笑,却觉得怎么都融入不了。

  那些凝滞的呼吸声,无一不入我的耳。

  我站在那高台上,看着他们震惊的目光,我立刻走到那个经理面前抢过她手里的黑色鸭舌帽,将自己的脸掩藏起来。

  他们纷纷怪异地看着我。

  经理错愕地道:“童小姐,一会儿要梳头呢,这帽子是不能戴的。”

  我背对着他们,胸口闷疼。

  耳边是他们的窃窃私语,无不是对我这张脸的评价。

  “别瞎猜了,她从小就长这样,当初我看到潘雨彤的时候还很惊讶,他们两个是长得很像。”

  白清扬话落,就推着轮椅来到了我面前。

  他伸出手来,在我面前摊开。

  我怔怔地看着那只手,眼眸一颤。

  我的手下意识地抓紧头上的黑色鸭舌帽,似乎这就是我最后的保护伞,似乎只要这帽子不脱离,我就不用化那个新娘妆,我还有可以选择的自由。

  我妈打电话来了。

  那熟悉的铃声响起,我不由得屏住呼吸,接起电话。

  “童雨,今天婚纱照拍完了,就给妈看看。妈不敢离开你妹妹,原谅妈妈不能在你身边,看看我的女儿穿上婚纱的样子,妈妈爱你。”

  我看着那上面的文字,眼泪禁不住就落了下来。

  那泪珠滴的一声撞在了白清扬那摊开的手掌心,他一僵,把手收了回去。

  我却摘下了那黑色鸭舌帽,塞到了他的手里。

  “化妆吧。”

  我走向经理,经理怔怔地看着我。

  “嗯,好。”

  我平静地坐在了梳妆台前,

  白清扬坐在边上,看我化妆。

  “我来吧。”

  他接过经理手上的眉笔,对我道:“这个我练了一段时间。”

  我略显诧异地看他,他道:

  小吏如初日,得妇美行云。琴声妄曾听,桃子婿经分。蛾眉参意画,绣被共笼薰幽居静室碧纱垂,红窗绿阁绣云飞。

  沉沉午后闲无事,且向张生学画眉。”

  那微凉的鼻尖轻轻地触碰我的眉,而这句形容古代男人为妻子描眉的诗句,仿佛把他此时的动作刻入了画里。

  “你学画眉,就是因为这首诗?”

  他摇头看我,“不,是因为你。”

  “我并不差,我只是比他来得晚。”他把眉笔放下来,让我看着眼前的自己。

  “没想到白少这么浪漫啊,能嫁给白少真是三生修来的福分,这眉毛画的比我还好,真的很适合你,童小姐。”

  我不知道她说的适合是说这个眉形还是说白清扬这个人。

  刚刚听他说的时候,我的心生过颤动。

  我想过既然嫁给他无法改变,那我是不是要让自己努力去爱他。

  可有时候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行的。

  那个冷酷而傲然的男人强势而霸道地占有我全部的思绪,就算这一辈子我不会再回到他的身边,我依然用我全部的生命来爱他。

  “清扬,我可能不会爱你。”

  他看着我露出了一个笑来,“嗯,我知道。”

  他低下头来于我对视,“但我爱你。”

  ……

  我的嘴里满是苦涩,因为他的执着,因为我体会到他的爱情滋味,不甜,很苦涩,却终究是得不到而求不得。

  我撇开脸,道:“白清扬,你也要化妆了。”

  我把他支开后,才颓然地往后靠在了沙发上。

  婚纱照拍的并不太顺利,摄影师对我非常不满。

  “童小姐,你即将是新娘,你应该快乐一点。”

  我轻轻扯了下嘴角,露出了笑来。

  “童小姐,你能笑地自然点吗?就你和丈夫一样,你能看着他吗?你跪在白少的轮椅上,俯下头来和白少做一个亲吻的动作。”

  我依言跪在他轮椅两边的扶手上,低下头来。

  然而,这个动作却无端端地让我想到了闫祯。

  他将我抱了起来,就那样抱着我的双腿,让我背靠着墙,然后等我低下头来……

  想着想着,我说了一句对不起,转身跑到了门外。

  我疯狂地想闫祯,我想给他打个电话,随便说说什么都好。

  我只想听到他的声音。

  我拿出手机,按着那号码,可最后一位数我给忘了。

  我犹豫着按着0开始,一个接着一个地打。

  “喂,我是……”

  “哪儿来的女人?你告诉我,是不是你在外面的风流债!”

  我急忙挂了电话,手机紧紧地被我握在胸口。

  “别打了,已经改变不了什么的。如果闫祯知道你是于佩珊,他不会原谅你的。是于佩珊和姜宇害死了潘雨彤,在他眼里,于佩珊是敌人。是恨不得手撕的女人,等你恢复记忆,你将无法面对他,而你们最后连见面都会彼此痛恨。就到此为止,这个结局对你们都好。”

  手中的手机陡然滑落。

  我转头看向白清扬,“是吗?为什么我会是于佩珊,为什么是我!我宁愿我什么都不是,我还有可选的余地!”

  我绝望地嘶吼,他沉默地看了我一眼,道:“童雨,你不应该为爱一个人而痛苦,你应该为有人爱你而幸福。”

  婚纱照拍完后,我就精疲力尽地回家了。

  我以为我能倒头就睡,却发现我还是睁眼到了天亮。

  第二天我睡了一天,第三天我从床上起来,突然听到外头有动静,就拉开窗帘。

  看到院子外的小树下有几辆车停着。

  我隐约之中仿佛看到了一辆玛莎拉蒂。

  是他吗?

  是他来了吗?

  我急忙跑下楼,我爸妈见状,道:“你哪儿去,衣服都还没换,别出去。”

  我鞋子都来不及蹬,跑了出去。

  “童雨,你干什么啊,快来穿鞋。”

  我什么都听不到,我只知道那个车子刚开出公路,离我还不远。

  我深吸一口气,用尽全力跑了出去。

  那些惊讶的声音,那些震惊的目光,都被我甩到脑后。

  我看着那辆车拐过了路口,被红灯拦了下来,我激动地喊着他的名字,然后奋力跑了过去。

  我看着那车子就在眼前,就在它离开之前,张开双臂,拦住了它。

  车子终于不走了,我激动庆幸,脑袋里一片空白,天知道我还没想好说什么,就先拦住了他。

  我敲了下车窗,等玻璃降下,在看到里头全然不认识的人的时候,我的笑容我全部的期待顺便被冻结。

  “小姐,请问你有事吗?我们今天要去布置婚礼会场,时间很紧。”

  “……没有,对不起。”

  我恍惚地让开,任由那车子从我的身边离去。

  这个时候我才认真的看着那车牌号,全然不同。

  我闭了闭眼,一步一步地朝回走去,却发现双脚刺痛。

  我看着脚尖那被磨破了的皮,每走一步都疼的让人直抽气。

  “小姐,跟我们回去吧。”

  那个清秀的保镖来了,他盯着我的脚,桃花眼闪了闪,就蹲了下来。

  “小姐,我背你回去。”

  江宇弯下腰来,对我说道:“你别等了,闫祯是不会来的。”

  什么?

  我看向江宇,江宇眉眼一闪,道:“刚才,闫祯打电话来给白少,他们吵起来了,白少脱口说出你的身份,你,真的是于佩珊?”

  我眼前一黑,定了定神,深吸了一口气,没有上江宇的背,而是一步一步地走回去。

  白清扬看到我的双腿的时候,目光陡然射向江宇。

  “没什么,没有脚不也能结婚吗?”

  化妆师见我脸色有些不好看,就急忙给我敷了面膜,安慰着我道:“新娘子很多时候都是这样的,你别紧张,也别因此睡不着,过了今天一切就水到渠成了。”

  我看着镜子里头的自己,那张脸精致地过分,漂亮地让人嫉妒。

  我忽然笑了下,道:“他,不会来了。”

  手机在我的手里已经没了任何意义,我闭上眼关了它,才对众人道:“我,要嫁人了!我童雨要嫁人了,你们能祝福我吗?妈,你祝福我,你给我一句祝福。”

  我强忍着泪水看着我妈,我妈撇开头,道:“你会幸福的。”

  我爸说:“他很爱你,你会幸福的。”

  其他人说,你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

  还有人说,要是我是你就好了……

  我听着这些祝福,只觉得远远不够。

  有什么话能让我心甘情愿,有什么话能让我相信我能幸福!

  有什么话能给我能力忘了他。

  泪水滚烫落下,我看着他们急忙劝诫的脸,告诉我新娘子是不能哭的。

  “我幸福啊,幸福当然会哭。”

  当我准备好了面对白清扬,面对这场再不会有任何能激起我心绪的婚礼的时候,却有一个人出乎所有人意料强势地出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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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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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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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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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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