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一次,便是一生
傻男孩
我是一个性格木讷的人,从小就不爱说话,凡事后知后觉,总是比他人慢了半拍。所以,占便宜的事总轮不到我,因为等我反应过来,便宜早被别人抢了。我并不在乎,虽然有时也会嫉妒,但也无可奈何,谁让咱是慢性子呢。
不过,有些事还是会感到后悔,比如谈恋爱。由于后知后觉,当情窦初开的年纪身边的同学都在谈恋爱时,我却坚信“读书才能改变命运”,结果我把别人亲嘴的时间都用在了读书上。事实证明,虽然我很努力,但命运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我还是每天朝九晚五的上班下班,凡人而已。不过,我的大好青春却错过了。我自认为长得还不赖,大学时“倒贴”的女孩不少,但就是没转过来那根筋。
当我终于弄明白了,原来还是追女孩有意思,这时我已经25岁了。我开始疯狂地追寻“逝去的青春”,虽然当年的懵懂感觉已不再,但我还是妄图从数量上弥补内心缺爱的状态。
兔子不吃窝边草,这都是兄弟们的经验之谈,于是我开始从网络上寻找目标。我不是为了猎艳,我是真没有女朋友,再说跟我年龄相仿的漂亮女孩都很实际,我这个穷小子根本把握不住漂亮姑娘。
苍天不负有心人,我每天都在交友网站上寻找,平均每天发二十多封邮件,终于有几个聊得不错的女孩愿意见面。其中有一个广西的女孩让我记忆深刻,虽然时隔多年,我还记得她的样子。
她叫葵,通过网上时日不长的交流,女孩就打来了电话,我多少有些意外。她很健谈,性格外向活泼,对我这个“闷葫芦”来说,找一个性格互补的女孩最合适了。
第一次通话之后,我并没有很兴奋,虽然照片上的女孩很可爱,但是声音粗犷,对于追求完美的我来说,她显然不及格。况且,我之前也见过几个网友,照片跟真人比起来,差距有点大,所以并不是很期待。
聊了几天之后,我们约好见面吃个饭。我们在一家火锅店见面了,她是典型的南方女孩,白白净净,比照片中还漂亮,而且声音并不像电话中的样子,很好听。我心中暗喜,这回可算“中奖”了。
葵很年轻,比我小七岁,她并不在乎我的年龄。小女孩性格开朗,非常健谈,见面之后就不停地问这问那,而我却表现得有些腼腆,找不到话题。所以她一直说,我一直静静地看着她,听她讲话。期间聊了什么早就忘了,唯一还记住的就是下面这段对话:葵:“给你出一道测试题吧。”
我:“好啊,说吧。”
葵:“如果你的前面是一片沙漠,你是选择光着脚走过去,还是会穿鞋走过……”
我:“光着脚啊”。
葵:“你从来没爱过。”
那一刻我的心被深深刺痛了,整个人陷入一阵莫名的悲伤。
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原因,也没有在任何杂志、书籍、网络上找到答案。或许葵当时解释过,或许没有,总之当她说完这句话,我的心里一阵难过,不想多说话。她好像看穿了我,得意地一笑。
“你不是真心找对象吧,你是来玩一夜情的吧?”她就像一个很老到的感情专家,看穿了我的心思。
我不否认,见面之前没抱希望,当然如果女孩投怀送抱也没必要拒绝。然而与葵见面之后,我真的动心了,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我被眼前这个开朗活泼的南方女孩深深吸引,我这颗沉闷的心重新活跃起来。
我鼓起勇气说出了我的想法,希望可以继续发展,然而当她讲完自己的故事,我知道,这一生都无法走进她的世界了。
葵说三年前她和前男友分开了,原因是家人不同意。一年后她在家人的催促下频繁与男孩子相亲,却始终忘不了他。我开始明白,她为什么这么快答应见面的原因了。
葵说这辈子够了,因为她深深爱过,只一次,便是一生。现在出来相亲,只是为了找个“合适”的对象而已。原来,她们家是穆斯林,所以只能找回族,而我正好满足了这个选项。
葵说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了,她的心已死,有一种看破红尘的感觉。当时的我处境尴尬,又有些难过,因为我真的很喜欢这个女孩。
葵跟前男友分手之后已经三年了,依然走不出那段阴影,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直到父母逼婚,才不得不出来应付了事。
她还在大口吃着火锅,跟没事人似的讲着自己的故事,而我已经没心情吃下去了,尽管很努力表达我的爱意,她根本无动于衷,看来这次没戏了。
饭局结束,走出饭馆,葵还是有说有笑,毫不在意,我却发现北京的深秋,真的很冷。喜欢一个人,她却不喜欢你,这种感觉真的很失落。
之后的两周,我们通过几次电话,发过一些短信,然后葵不出意料地变得冷淡,渐行渐远。我还在傻乎乎地努力,即便她可能永远都不会爱上我,我也希望能跟她在一起,因为我鬼迷心窍,总是想着她。
我的一厢情愿并没能带来好运,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不再搭理我,渐渐地,QQ上再也找不到她。
我很不好受,巨大的挫折感袭来。我终于明白一个人心死是多么可怕了,她可以跟你打情骂俏,可以与你卿卿我我,甚至可以跟你结婚,但是她的心却不在你这里,这是一件多么悲伤的事啊。
表姐唐寅也经历了同样的情感挫折。她本来有一个非常相爱的男朋友,不过却遭到家人的强烈反对,原因很简单,男方家里很穷。就这样,他们被拆散了。结果唐寅跟家里赌气,从此再也不找对象了,家人急得团团转,只好妥协,然而当她想跟男朋友重归于好时,对方已经有了新欢。
从此,唐寅真的再也没找过男朋友,直到今天,快到不惑之年的她依然独身一人。
我一直都不信什么心死了,不爱了的说法,认为只要遇到合适的人,上了锁的心也会再次打开。可是经历过这两件事之后才发现,想要重新爱一个人有多难。
后来我发现,像葵和唐寅这种人,在感情的世界里受过伤,然后不敢或不愿再爱了,其实并不是心真的上了锁,对谁都不感兴趣了。实际上,她们只是习惯了一个人的感觉,习惯了孤独的状态。
习惯真的很可怕,当一个人适应了某种状态之后,如果不想改变,那么别人再怎么努力都很难走入他们的心。哥们告诉我,他分手之后找过很多女朋友,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像前任那样真正走入他的心里。后来他结婚了,日子过得也不错,就像很多人一样,没有爱情,只有婚姻,大家就是搭帮结伙过日子。
常听人说,男人应该找一个他爱的女人做妻子,而女人应该找一个爱她的男人做丈夫,很少听人说,两个彼此相爱的人会在一起。英国一位数学讲师研究发现,人们找到合适伴侣的几率只有1/285000。
难道相爱的人永远不能厮守,难道爱情注定悲伤?心死了比什么都可怕,一个习惯了孤独的人,是很难再向另一个人敞开心扉的。
每当想起葵的故事我都很难过,在葵的心底至少还有一个温暖的名字,而我,什么也没有。
不知不觉中,我发现自己已经单身很久了。
即使把心缝合,伤疤也不会消失
二白
我有个哥们儿叫韩航,不过大家都不叫他韩航,而叫他六房。顾名思义,韩航有六套房,是在北京哦。加起来一千平方米,光是租金就够吃够喝了。有这种先天优势,你总得有点后天缺陷吧,比如甲状腺肥大或者前列腺发炎什么的。可是他很正常,四肢很发达头脑也不简单。还有个特别爱他的九零后女友。
六房和他的九零后女友薇薇是我们在咖啡吧玩桌游时认识的。大眼睛白皮肤身材好到可以做模特!当时她走过来,一桌男的口水都快滴下来了。但是反应最大的是六房,一副花痴癌晚期的模样。从咖啡吧出来,他极其严肃地警告我们,这妞是他的菜,谁跟他抢他跟谁急。
在我们圈子里,六房号称妞神,泡妹纸段数之高完全可以出一套丛书,所以后来他们在一起大家一点都不吃惊。不过大家有点吃惊的是薇薇本身——现在的女孩儿,只要有两分姿色的,谁不是拽得特二五八万啊,要傍上一小开,每天不是要LV就是要Prada,何况以薇薇的级别,堪称迷你女神,哪怕她张口把六房男变成五房男也在情在理。可现实的玄幻在于这个薇薇竟然十分贤惠,最大的爱好是研究菜谱,天天给六房变着花样做大餐,真正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喂饱了周围的一群狼。
他们恋爱已经四五年了,这在六房“换女友如换衣服”的采花史上是一个奇迹。大家都说,每个悟空最后都会遇到他的如来佛,六房也不例外。唯一的问题是,六房的花心。这是大多数富二代的通病。早在大学,他就喜欢拈花惹草,逗逗师妹玩玩吧女什么的。毕业以后,又在房地产金融这种物欲横流灯红酒绿的产业中激荡,工作内容就是陪着领导各种喝酒各种娱乐,毒瘾更是日渐深厚。
我说过,薇薇很喜欢六房。大抵女孩都容易这样,初始占据了主动,随着时间和精力的付出感情却越来越浓。虽然都说九零后OPEN,可薇薇很传统,过了二十已经想要家庭生活。她跟我们说起来,大家都很仗义地表示马上把六房五花大绑送到民政局,她只消等着就行。然而薇薇的顾虑不在于担心他不肯,而是害怕他的滥情。
她常常在手机里发现暧昧甚至露骨的调情短信,或者在酒吧看见陌生女人坐在他大腿上,然后她和六房开始吵,每回掐架都是一部细数六房花心的漫漫犯罪史。说着说着薇薇就哭,六房就解释,这些人要么是客户要么是搞定客户的必经之路,都是逢场作戏,你懂的。有一次闹得比较大,薇薇要分手,六房拉着她直接开到他们老家祖坟前面,举着双手保证,说要是他跟那些女的有半毛钱关系就死全家。就这样,薇薇最后还是原谅了他。
后来他们结婚了。但结婚之前,六房却差点死掉。
原来祖坟事件后,薇薇对六房的观察暗地里变得更仔细了。原谅你,并不代表我一点也不疑心你。你想,如果不是很仔细,怎么会仅仅因为一根不同型号的充电线而顺藤摸瓜找到了他另外一只手机以及他在外面的长期野战小分队呢?
发现了这一情况后,薇薇什么也没说,当天把所有行李搬到闺蜜家,一根头发也没剩下。下班回家的六房面对着空荡荡的公寓,忽然意识到他可能会失去这个女人,一时痛到不能自已。这也许是他头一次明白,自己有多爱薇薇。下跪、飙泪、疯狂认错,所有男人最不屑用的招数他悉数奉上,不能说不用心了。
但是薇薇还不原谅他,眼见女友就要变成前女友,六房一时冲动寻死觅活——真的是寻死觅活!他吞了一把佐匹克隆,留了封遗书,结果被送进医院洗了胃。醒来后两人抱头痛哭,六房拍着胸脯说,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再发生,接着就求婚了。他人都很欣慰,浪子回头金不换,准奔丧终于变成HappyEnding。
他们婚礼后大半年我们都没相见,没想到有一天却在朋友的餐馆里撞见他与一黑丝女举止亲密。我把他叫出来一顿数落,说如果被薇薇遇到怎么办?都结婚的人了还这么狗改不了吃屎。大概好了伤疤忘了疼,六房嘻嘻哈哈地说饮食男女难免偶尔游戏人间,都是假的不作数。当事者这么淡定,旁观者只能一边玩去,何必皇上不急太监急呢。
不久,朋友圈里另外一哥们脱单请客,六房和薇薇也来了。两人不说话,都显得很憔悴。问他们是不是家里出事了,他们也不说。大家都觉得有点不对,也说不上来到底哪里不对,只是有一个细节我记得比较清楚,散伙的时候,六房去拉薇薇的手,被她不落痕迹地躲开了。
国庆长假第二天,六房叫我出去喝酒。我到的时候,茶几上已经摊了一堆烟头。他看见我也没吭声,闷着又灌了两口。气氛特别压抑,我也陪着喝,最后实在受不了,问大过节的把薇薇扔在家是不是不太好。六房这才抬头,“她回老家过节了。”
他眼眶忽然一红,弄得我不知所措。“我觉得薇薇变了。”
我这才知道,他们结婚后没过几天,办公室就来了一小师妹。在公司里,师兄带师妹本来挺正常的,但是这个师妹在大学里就挺喜欢六房的,知道他新婚,但是年轻嘛,就是敢于不在乎,频繁地对他示好。
“你不是发誓再也不在外面搞女人了吗?”我听得都有点生气了。六房点头,“当然记得……”但戒过毒的人总是比从来没碰过毒品的人更容易重蹈覆辙。师妹是和薇薇完全不同的类型:薇薇是美丽清纯而娴静的,而师妹则是烈焰红唇性感黑丝。张爱玲说过,男人心里都有两朵玫瑰,白的和红的,一朵也不能少。所以六房沦陷了。
我问他,是不是上次我看到的女人。他默然。“我确实没想伤害薇薇,可是……”可是他也没猜到,师妹背着他找过薇薇,“她和薇薇谁都没告诉我。但我能感觉到有的东西不同了……连续有一周吧,薇薇只做了素三鲜和酱肉丝,没换过。我就觉得不对劲。”
以前薇薇在家做全职太太,六房一回家,扑面便是热气腾腾的家常菜。出去吃饭,要是六房觉得什么菜色特别好,薇薇会很细心地尝味道,然后上网搜索,没几天就会做出一模一样的来。六房还老在微信上嘚瑟呢。晚上六房没事儿的话,薇薇会叫他陪她去看电影,因为事前做足了功课,她选的每部片子都没什么尿点。偶尔周末还会去周边自驾游,日子过得挺甜蜜的。
“后来我在家里找到她去做人流的单子,我才知道她当时怀孕了。”六房掩住脸,很痛苦的样子,背都在微微发抖,“我很生气,问她凭什么不问问我意见。她甩了我一巴掌,说指不定生下来最后要去叫别人妈还不如不要生。”
我们都不知道师妹和薇薇到底说了什么。薇薇找了份工作,白天去上班,总是吃了饭才回来。有时候回来得特别晚,也不说是去干什么了。六房一提,她就反问,我问过你吗?把六房噎得半死。顿时觉得房子里的空气变得很死寂,突然就明白了同床异梦的含义。
“你和师妹呢?”我的意思是赶紧善后认错呗。六房苦笑,“我们其实没什么关系,你信么?”我去!我不晓得怎么回答,只问薇薇那边怎么样。他又笑得比苦笑更难看。
薇薇没有说离婚,我猜是因为前车之鉴,怕六房再去做什么傻事。外加这么多年的感情,也不是说散就能散的。而且……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揣度,薇薇是个传统的不离婚主义者,既然嫁做人妇,便要从一而终。
但不同了。到底是不同了。你可以保持物理的联系,保持法律的证明,但却无法真正地从心底去接受。这个男人,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然后一而再再而三地承诺,可他的承诺就像拉屎一样容易,说出来,也就像一堆屎。哪怕是用生命作为证明。
“我心里难受,她没有离开我,其实也离开了我。”六房的眼泪终于流下来,我分不清是悲伤、愧疚、悔恨还是自责。我沉默。这是必然的吧。没有人能周而复始地原谅你,爱情本身就是一种独占欲,你若让她彻底伤了心,即使把心缝合,伤口也不会消失的。自作孽,不可活。
感情这东西很神奇,要的是一种感觉,见过太多貌合神离的夫妻,心不在一起了,每一天都是煎熬。六房算是自作自受了,他把薇薇的心彻底伤了。心里结了疤,就算是全世界再好的外科医生也帮不上忙。这是一道永远都不可能愈合的伤疤,两个人要用一生去承受。
一厢情愿的爱情,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胡细细
说到一厢情愿,我忽然想起一代才女林徽因,这个写出《人间四月天》的女神之所以如此盛名,绝不仅仅是因为她本身的惊才绝艳。著名诗人徐志摩、哲学泰斗金岳霖还有她的丈夫,中国建筑第一人梁启超之子梁思成,这三个资质卓绝闻名四海的男人才是林徽因到今天依然被人传颂的主因。
其中最让世人感动的便是金岳霖为之一生不娶的事迹:金岳霖在文化沙龙上邂逅林女神,从此一世倾心,直到林嫁作他人妇依然陪伴在侧关怀备至,林徽因死后更是为她作挽联“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金岳霖对林徽因的痴情让很多人艳羡,毕竟有一个人为了自己能在孤独中坚守是多么浪漫的事啊。但世人之所以喜欢歌颂这种故事,大多因为它们带有不幸而壮烈的悲剧色彩,幸福的人大多相似而不幸的人各有不同,而不同,才有看点。
在我看来,金先生是很不幸的,因为真正健康的爱情是只有两个人共同参与才能长久的互动游戏。两个人不仅要相知相爱,更要相许相伴,共同努力不离不弃,才能踏过万水千山度过寂寂长夜。而金先生虽痴爱林女神一生,却没有与她吃过一次相敬如宾的早餐,没有一起拥抱异国美好的晴天,也不曾在她的病榻前陪她走过最后的时光。这样爱恋的结局难道不悲伤吗?
而我姨妈和金先生一样,也有一段如此悲伤的爱情。
不久前,她患上乳腺癌住进医院,由于她膝下无子无人侍奉在侧,我和母亲便经常去探望她。年近五十的女人若还没有生育过,很容易在更年期之际招来各种妇科病。但我姨妈并非是身体有问题而导致的不孕,只是至今不曾婚嫁,是未出阁的老姑娘罢了。
母亲常叹她可怜,一生就被一个男人给毁了,少时的倔强导致晚景凄凉:姨妈有个青梅竹马,就住在她家隔壁。他们关系亲如兄妹总是同进同出,一起上学一起进工厂。那人对她自然是极好的,在外总是以她的护花使者自居,若是得了什么好东西也必然与姨妈分享。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姨妈不出意外地爱上他,而他的温言细语也让她更加放不下他。然后,她鼓起勇气向他告白,换来的却是一句俗套的“对不起,我只把你当小妹”。虽然被拒绝,可姨妈却一点也不相信:对她如此嘘寒问暖的人怎会没有非分之想,或是他认为她太小,或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吧?就这样几年过去了,男人谈了恋爱也结了婚,可新娘却不是她。
可即便他已为人夫,姨妈依旧痴心不改。她一厢情愿地觉得这辈子她第一次恋上的男人某一天一定会回来,像至尊宝一样踏着七彩祥云来接她。于是她在他住的小区买了房子,和和他们夫妇做邻居做了快二十年。他有了儿子她去道贺,他儿子结婚她也去道贺,那不知原委的孩子把她当成最亲的阿姨。姨妈当初有多坚持现在便有多凄凉,别家天伦和乐承欢膝下,她却只能睡张单人床,在停水时只能自己到楼下接好一桶备用再气喘吁吁地提上来。大抵男人对她是有些愧疚的,这些年也适时关照一下,然而再愧疚他也是别人的老公。母亲劝了她无数次:何必如此一厢情愿,找个好人就嫁了吧。可是姨妈却独独认定她的好人只有他一个。
张小娴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可见暗恋是多孤单的心事,但单恋却是更悲伤的故事。因为暗恋只要说出来,至少还有一线希望;然而单恋,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人在独唱情歌,一厢情愿。
我和我的前任是初恋,记忆最是深刻。在一起很多年,后来他单方提出了分手。我伤心不已,拉着他死乞白赖地问理由,起初他说累觉不爱,后来问了很多次他终于列出了我的“四大罪状”:太胖,又不会做菜,不招我爸妈喜欢,而且又是博士,我压力太大了。
好么,他说我胖我就健身两个月减成了小蛮腰,他说我不会做饭我就回家愣是让我爸教会我满汉全席,至于他爸妈我也是每周变着法地去讨他们欢心,不过学历这事儿我是真没办法,我总不能让时光倒流吧!等到我感觉自己已经彻底改头换面可以拿着锅铲披荆斩棘力挽狂澜的时候,我便约他到我家从凉拌木耳到水煮鱼做了一桌子菜,我告诉他,你看我重塑生命了!之后几个小时的内容大抵不过是想让他回来,我恨不得抱住他大腿说求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可是,他甩给我是无比冷淡的“你没必要做这么多,我已经不爱你了”。我到现在都能记得他那副鄙夷和不屑的神态,就像遇到地铁站通道里扑上来找他要钱的乞丐,想要立马踢他一脚赶紧走人。没错,我当时确实是个爱情乞丐。
在我为了挽回前男友寻死觅活期间,闺蜜常挂在嘴边的是“他若不爱你,你为他死都多余”,“别再一相情愿和他纠缠,青春苦短,再蹉跎下去你连失恋的机会都没有了”。这两句话刻薄得令我咋舌!但现在想想的确是这个道理:我们曾经很相爱,我是他手心的小公主,他为我可以上天入地摘星星。可就算多相爱那也已经是过去式了,想要他再给我爱,是我一厢情愿,是我自导自演自娱自乐的独角戏。现在的我于他,不仅仅是陌生人,可能真的连乞丐也不如——乞丐他还会偶尔同情,而对我他连同情都懒得施舍。
半年后我终于决定接受闺蜜为我拉的红线,因为我知道一厢情愿害人不浅。爱情是两个人一起犯贱,一个人犯贱的那不是爱是单恋。
我知道,有时候也不是你愿意一条道上走到黑,直撞南墙也不悔。谁不渴盼两情相悦写春天呢?只是在那些岁月里,你对春闺梦里人总是容易多思:他明明是随便一瞄,你却感觉别有深意;他明明对所有人都一样好,你却感觉他对你最特别;他明明已经开口认真拒绝过了说此生你我绝无可能,你呢?却感觉他是在欲擒故纵要不就是又难言之隐。
即便好不容易承认了自己是单恋,却总会想再坚持一下是不是就能逆袭了呢?因为从小我们被教育做事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守得云开见月明。长久地待在一个人身边,他可能总有一天会感动会改变的吧。然而,就算一时感动过又怎么样?你也不能永远守着这个不知道何时会到来的“可能”。可是很多人都会想,我曾为你付出了那么多感情,怎可能轻易就放弃?就像那些炒股被套牢的人,不甘心血汗变成沉没资本,哪怕负债累累也要再次追资不愿割肉止损,这便是人性。
没有与前任复合固然遗憾了一段时间,但我却觉得这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为什么?因为虽然我在和他的爱情赌局里惨败而归至今孑然一身,却好歹离开了麻将台,没有输掉更多筹码。至少我没有像姨妈一样,用自己整个后半生来为一个并不爱她的男人殉葬。有时我甚至有些庆幸前任的直截了当,若是他因为那一桌菜一时感动,勉为其难和我一起,然后让我在后来的恋爱甚至是婚姻里一直与一个不够爱我的人生活,岂不是更加悲剧?
一厢情愿的爱情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跟错的人多纠缠一天,就晚一天遇上对的人。问问自己,真的很享受这种想要又得不到的虐心感受吗?真的不在意永远得不到回应或者得不到相等的付出吗?只要你还有一丝丝的犹豫,那么就像我一样,把一切都放下吧。
长大了,我们就不再纯粹了
刺猬茜茜
纯粹,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看待这个词语的?
在我二十岁之前,我一直觉得,这个词就是我,纯粹。比如纯粹地任性,纯粹地喜欢紫色,纯粹地爱一个人,或者纯粹地恨一个人。纯粹地相信世间黑白真假不但有着明显的界限,而且有着很长的一段连接两个极端的距离。
嗯,没错,二十岁之前,我从没怀疑过这种纯粹。
但现实这玩意儿,最大的喜好,就是让活在理想中的人粉身碎骨。当然,这不一定是血肉之躯的粉身碎骨,而是一种精神的崩塌。
我的崩塌,就在二十岁生日后没几天,翩然而至。
那时是九月,在一个四季分明的北方城市中,正值秋高气爽。我在象牙塔中,谈着二十岁时眼中只有彼此的纯粹的恋爱,依偎着一个我认为同样很纯粹的小伙子,以为自此之后,所有的志同道合,所有的你侬我侬,所有的生死相依都会在我们身上上演。我们会一直相爱着,一直牵着彼此的手,然后直到白头,老到哪里也去不了的时候,背靠背坐在地毯上回忆过往。
我就这么充满傻气地纯粹地活着,从清晨到黄昏,因为身边的年轻人而幸福着,每一天都是如此。因此,那一天其实算不上特别,因为我没有丝毫不好的预感,我的头脑完全被爱恋充斥着,根本无法去想象所谓的危险,以及所谓的失望。然而那一天,又是特别的一天,不但因为一些事情的发生让我终生难忘,而且因为这些事情,颠覆了我心心念念的纯粹,让我变成了一个不再纯粹的人。
那天傍晚,刮起了几丝凉爽的风。我和男朋友以及他的一帮朋友一起出去学校外面吃饭。要知道我们的大学在城郊的城郊,除了象牙塔里面的现代化建筑,其实出了校门,就是乡村,城乡的距离仅一步之遥。村民们在学校周边做起了生意,小卖部、小饭馆、小旅馆和无数破旧的网吧就这样横七竖八地环绕于学校外。
在某个小巷深处的一家小饭馆是我们这帮人常去的地方,这里虽然背,但地道的川菜吃得让人舔鼻子,而亲民的价格也是我们这些学生能够承受的。
为什么我们总是跟一帮朋友在一起呢?因为我的男朋友是一个乐队的贝司手。而在大学里,摇滚风是经久不衰的,那些类摇滚迷的年轻人总喜欢借助吉他贝斯键盘和架子鼓等经典乐器“装大尾巴狼”,用酷酷的哗众取宠的方式泡妞把妹,而我,恰是抱着纯粹的爱情理想投身“被泡”行列的妞之一。
就在这个不普通也不特殊的傍晚,我跟着男友和他的乐队一起在校外偏僻的川菜馆里吃饭,为挥霍他们前两天去跑场挣到的钱,大家刻意点了酒。几大杯啤酒下肚,气氛变得更加活跃了,会做生意的老板适时地将他的扎啤桶搬到我们面前,大家也就顺势开始自己接啤酒来喝。我们谈论着崇高的理想,探讨着考试怎样才能作弊过关,笑谈着他们泡过的这个那个和许多个美女,交相碰杯,一来二去,大家都喝高了,有点飘,而我也在暗自窃喜和男友从一而终的伟大纯粹的爱情中慢慢变得意识模糊。
终于“曲终人散”,大家站起来纷纷找寻后半夜的“出路”,一番晕乎乎的告别后,凄清的小巷中只剩下了我和男友。
原本我以为,接下来在一番墙角的拥抱激吻之后,就是所谓干柴烈火的蓬勃燃烧,然而他却皱着眉头说了一句“尿急,我去方便一下”,便小跑着消失在了前方拐角处的黑暗小路中。我暗暗发笑,一面嘀咕着:“夜深人静又没外人,还得避着我吗?”一面有些摇晃地缓步朝前走着。
当身后传来叽叽喳喳的喧哗声时,我依然没有意识到这个世界有一种叫做危险的东西,只是本能地回头看了一眼。昏暗的路灯投射出几个长长短短的身影,同样有些摇晃。从那含混不清的声音中我判断出,后面这帮人大概也喝高了,不知道从哪家小饭馆收工回来的,再仔细看看,我断定他们应该是学校体育学院的学生们,因为个个牛高马大。
正思考间,这帮人走近了,四个男生,穿着汗衫儿短裤,满脸通红,喷着酒气,恍惚间,我突然感受到了一股浓烈的肾上腺素的味道。我终于意识到,不该这么盯着人家看,应该赶紧收回目光,低头蜷缩,最好能瞬间隐形。但事实是,他们径直向我走来,然后用一种传统的,色眯眯的眼光看着我。
这像极了通俗小说中被写烂了的情节,美女深夜单独外出,路遇喝多了的流氓,然后被一顿非礼,痛苦终身。我曾经对这样恶俗低劣的情节嗤之以鼻,可是,我却从没想过,这一幕会发生在我身上。也似乎就是在那一瞬间,我才真正意识到,尽管我整天以女汉子自居,尽管我长期和五个男人混迹在一起,假小子劲头十足,尽管我有时候与男友看上去更像是哥们儿……但我终究还是一个女生,一个性别特征明显,而且还有那么一点儿漂亮的女生。在这样一个酒气弥漫的夜晚,在这样一条僻静的小巷,在这样一种“狼多肉少”的诡异氛围中,我让那些年轻的肾上腺素激增的体育系男生“流口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想到这里,我的酒劲瞬间被吓了回去,我当时的第一个念头是,我那生死相依的男友,怎么还没把那泡尿解决完?
威胁,随之走上来的男生给我一种喘不过气来的压力,他没有动手动脚,只是用他高大的身躯把我逼到了墙边,然后抬起胳膊撑着墙,把我整个笼罩起来,说了四个字:“跟我走吧。”
我被激怒了,却只说出了“让开”两个字,我想我当时一定满面通红,努力地想要推开面前的人,但却是徒劳。这座危险的“山”岿然不动。我承认,我害怕了,我很想哭,我甚至终于意识到这不是一个玩笑,也不是我流泪祈求就能幸免的灾难。我有两种选择,要么想办法逃脱,要么麻木地承受接下来的可怕命运。
可我不想接受。我有深爱的人,有自尊,懂廉耻,我不想承受这种侮辱和羞耻。我必须逃跑,从这个坏人的胳膊下面的空隙中逃跑。
那一刻的我,身姿矫捷,撒腿就跑,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却带不走我的恐惧,身后的追上来的脚步声逼近,“饿狼”聒噪的叫喊声也让我胆战心惊。当瞥见路边堆着的板砖时,我豁出去了,捡起来就奋力朝后面砸过去,嘴里还大声叫嚷着:“你们给我去死!”
我想,并不是那两块飞过去的板砖有多大的杀伤力,而是我当时一种“宁死不屈”的拼命态度让他们迟疑了,但也只是迟疑而已,并非放弃,也许他们在理智稍微有些清醒时开始有些纠结,到底是要追上我上演一场霸王硬上弓的悲剧呢,还是放弃,找寻点你情我愿的体验。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当意识到他们的脚步有些放慢,我便抓紧时间向前跑,直到看见校门口明亮的路灯……有惊无险并不是这个故事的主题,而是那个尿遁的人,我所谓的爱人,我的男朋友,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要托付终身的人,我以为在一起了就再也不会放手的人,他当时去哪里了?
走进校门,觉得安全了之后,我赶紧掏出手机给男友打电话。这时候我才感觉到自己的紧张和无助,我双手颤抖,手机掉了两次,好不容易将散落一地的后盖电池拼起来开机,却怎么也按不对他的号码。折腾了几分钟,终于把电话拨通之后,听到的却是冰冷的关机提示声……我无助地站在原地打转,不停地拨打他的号码,几十遍后,心终于一点一点地凉下来。秋夜的风变得冷飕飕,席卷着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宿舍楼已经熄灯,从不同的窗子里传出断断续续的聊天声,笑闹声。我想,有的人已经进入了梦乡,而有的人还很亢奋,难以入眠。二十岁的美好年华,大把可以挥霍的青春,楼里的人开心着或郁闷着结束这一天,一觉醒来,又是新的一天,又能再见明媚的阳光,再展肆意的笑颜,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
但我却不同,我站在楼外。一堵墙原本不算什么,现在却变成了一种阻隔,同学们依然在年轻无谓的道路上,而我却在这一夜,走岔了路。
这个世界上还有纯粹的爱情吗?那种为了对方不顾一切的爱情,那种可以豁出去为对方着想的爱情,那种可以依靠并彻底信赖的爱情……我慢慢回想,依稀看到,当那四个彪形大汉靠近我的时候,男友就在不远处的巷口,他伸出头张望,却胆怯地不敢靠近。他的爱迷蒙了他的理智,现实却让他异常清醒,如果他走过来以一敌四,没有丝毫的胜算,他也许会头破血流甚至更严重,也许在这样的付出之后,我依然逃不出厄运……与其两个人都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失,何不降低风险,保全一人呢?
那夜我在宿舍楼下待到了凌晨三点,嘴里一直哼唱着一首名叫《一夜长大》的歌。没有惆怅,没有悔恨。这是我在莽撞的青春岁月中必然要遭遇的东西,不是这桩,也势必会有其他桩。
我想,也许我并不能责怪他的懦弱和胆怯,甚至我应该庆幸他是一个现实的人,没有奋不顾身、不自量力地跳出来为我牺牲,何况最后,我也逃脱了不是?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损失。只是所谓纯粹的爱,在这一夜,被冷风吹走,散落一地,粉身碎骨。他让我羞愧地认识到,可耻的并不是他的自私和自我保护,而是我的纯粹的信任,对爱情和无私的信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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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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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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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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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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