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宸,你怎么会躺在这里?你只说你是昏睡过去,只要我找到青丝玉缕衣,就会找到你的躯体,你就会活过来的,可是,可是你怎么会睡在这里呢?”绿婉青葱玉指伸入冰棺之中,轻轻伏在那人的脸上,旁边放着一件泛着墨玉光泽的黑色披风。
绿婉似乎这才看到那件黑色披风,用手轻轻拿起,脸上是不可置信的神色,复又一点一点跌坐到地上,一直娇俏的笑变成了苦笑片刻后又流出泪水,“墨宸,你骗得我好惨,你说过你会醒过来的,可是你让这青丝玉缕衣陪着你躺了这么些年,为何你还没有醒来,为何你一直骗我去找这劳什子,它明明就在你手里,我去哪里寻了来?你说啊,你说啊……”
原来,这上官绿婉原是南疆的小公主,可是在见到墨宸的那一瞬就注定了她宿命的哀伤。
于江南烟雨美不胜收的断桥边,那抹迷蒙中的不甚真实的白衣胜雪,就连撑着的油纸伞都是雪白的,烟雨迷蒙中,美得好似虚幻,任万千女子驻足展望却偏偏停在了她的身前,“小姐,这细雨虽不觉,若久了沾了衣,怕也会徒惹寒气上身的。”
那样纯净的眸子,坦诚的瞧着她。这样的相遇对刚至及笄的绿婉有无数种可能,却没有一种个能是不爱,是的,这样毫无预见又情理之中的,绿婉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白衣胜雪的男子——墨宸。
之后的故事和各种话本中的一样,上官绿婉放弃了自己的王国、地位、身份和她的一切,只为常伴墨宸身旁,大好河山,终是被他们踏遍。而墨宸他擅机关、擅建筑可他更加是一个剑客,而剑客的一生就注定不得所爱。
临死之前,他骗了这个女子,在他亲手建造的王国里,他骗了她,或许这是他一生唯一对她撒过的谎:找到青丝玉缕衣,你会找到我的躯体,我会醒来,带你隐居谷底,过只有你我的生活。绿婉便在这洞内住下,种植了许多她家乡的植被,将这片北地的山谷造出南疆的景色,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寻得她的夫君,在此过神仙眷侣的日子。近几年实在寂寞的很了,便以血为蛊,养了许多傀儡,伴她春去秋来。
可是早在他临死前他就找到了江湖传闻中的青丝玉缕衣,却发现这其中并没有传说中的起死回生,他,终究是逃不过一个死字,作为剑客,顶尖的剑客,生死早已看轻,可他还有一件事放不下,便是她。于是他藏下了江湖至宝,将自己埋在他建造的王国里,埋在她的身边,许她一个念想,骗她活下去……
绿婉跪在棺边,笑着流泪又平静忽又笑着流出泪水,反反复复好似疯魔。墨良上前小心拿出棺内的黑色披风,她好像没有看见一般只是静静的守在冰棺边。
他们绕过冰棺往后走去,奇异的香气越发浓烈,光亮,自一点白色的光亮逐渐扩大,一步上前,大片的阳光倾泻眼前,异香馥郁。苏琼伸出手挡在眉间,遮去眼前刺目的阳光,终于,终于出了山洞,走过冰棺的时候她曾想去拉回绿婉,可是只是回头望了一眼就放弃了,她看见绿婉的眼中不再是初见时寂寞却努力装出的娇俏笑意,那一刻她虽是痛苦的,可是笑得真实不再寂寞,与他相伴,或许,才是她最好的归宿……
脚下踏着的是完全原始的草地,这里看来从未有人到过,真正的世外桃源。眼睛逐渐适应了光亮,他们在一条溪水边停下来,苏琼掬起一捧水送到嘴边,却停下了,原来这就是一直萦绕鼻间的奇异香气的来源,“这水中浸泡过四季的各种落花,而水的源头就是山顶经年累积的雪水融化汇集而成,所以香气馥郁,经久不散。”墨良站在苏琼身后,不疾不徐的吐出每一个字,“若是喜欢,待回了京,雇人来此运些回去就是。”
苏琼张了张嘴,她本来不是想说这个的,听了墨良的话倒觉得这样也好,用这里的水制了胭脂水粉,味道浑然天成,定是比别家的出众些。忍了忍,还是把咽回去的话说了出来:“良哥哥,我饿。”按日子算,他们从进去到出来已四日有余,只是喝了些水,从未进食,怎么可能不饿呢?墨良有武功护体倒还好,可是苏琼硬生生饿了四日多,此时还能喊句饿,已是很难得的了。
纵墨良武功再高,此时手边什么都没有,也奈何不了苏琼一个“饿”字,就在他有些哭笑不得的低头瞧着苏琼饿的煞白的小脸的时候听到有人喊:“良公子、琼儿你们看那边有好多野果,我采了些来,快吃吧。”
苏琼此时觉得,红豆今日的声音比平时悦耳许多,不,是十分悦耳简直是太悦耳了。苏琼以从未有过的速度跑到红豆身边接下她手中的野果,哪里还顾得形象,吃得不亦乐乎。墨良接过红豆递来的野果,吃相优雅。
喝过溪水,吃足野果,再休息好后,他们沿着溪水上路了,依墨良所言,溪水乃是雪水汇集而成,那么只要沿着水流往上走就能走出谷底。出了谷再买了马车,此时不比来时慌张,走走停停,十日有余,终于回到了京师。
推开院门,还是那颗桃花树,还是那口井,还是那个不大的院子。“红豆,我们终于回来了。”苏琼整个人躺在炕上,闭着眼,换了一个惬意的姿势说道。
第二日,长短亭门口,苏琼看到一张绯色的纸贴在门上,近了些才看清纸上的字,想了想不禁莞尔一笑,这一定是绝尘那和尚留下的,本来以为不在的这一个月长短亭的生意就淡了,还是这和尚想得周到,重新开张后,之前的苦工也不会白费,如此甚好。苏琼笑着揭下纸条,开了门,阳光照入,空气中看得见细碎的尘埃游动,桃花的味道隐隐飘荡。
“琼花姑娘?你终于回了。”苏琼没有回头,这香气,还有这语调称呼,只会是一人——丹凤公子。
苏琼摆弄出一个明媚的笑回头答道:“丹凤公子吗?我们今天才刚开张,您就来了,赶得早还真是不如赶得巧啊。”
丹凤狐狸眼轻转,“这哪里是巧,我可是天天派人守在这长短亭门口,只要琼花你一回来便立刻有人来传话的。”
“哦?不知丹凤公子您守着我这长短亭是为何?”苏琼杏目微张,实在不知道他为何要一直等自己回来。
丹凤笑靥如花的解释,俏唇一张一合,苏琼细细听了去才明白,丹凤楼中有位艳冠京师的女子——三月,自从她闻过那日丹凤买回去的香膏,便也想要一盒,可是丹凤再寻了来时,这长短亭竟关了门,这门一关就是一个月。
有些东西等得越是久,就越是好奇、越是想要,那三月想要这香膏想了一个月仍不见买来,便定要丹凤寻了苏琼去见她,她要苏琼亲自为她调制一种味道,要这天下只有她才有的味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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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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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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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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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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