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逆仙盟的总部。
一座高大雄伟的建筑建在山顶之上,逆仙盟三个字写的张劲有力,以朱红色的为主,远远看去,便有杀气腾腾的从三个字上渗透出来。
而在广场上,各大门派的代表都被安排住下,这个广场大概有两个足球场这么大,容纳几千人也没有任何问题。
北虎身披银色铠甲,手持一柄齐人高的长枪,长枪的枪头呈现鲜红色。
饮血枪!
北虎这杆枪染了不知多少血,才会变成鲜红色。
此时,他威风凛凛,银甲披身,一双虎目含煞,站在广场中间,气场极大,无形的杀气,让人感觉身上压了一块重石。
此时,他就像是一尊战神。
在四周,都是各大门派的代表,此时都满意的看着北虎。
朱雀坐在逆仙盟的盟主之位上,一双美眸有些怒意,她的确答应让北虎担任江湖神话,可是她没想到北虎竟然提前了,令她有些猝不及防。
可现在北虎大势已成,她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方晓峰跟王欢站在广场的最边缘的地方,以清湖门这样的小门小户,能在这么重要的场合有一席之地,已经是十分难得。
对于中间那些靠前位置,方晓峰想都不敢想。
“王兄,你快看,那就是北虎神话!”方晓峰指着北虎,一脸激动,眼神里露出兴奋之色。
王欢倒是显的很平静。
北虎现在已经达到了真神巅峰,论境界,已经与他处在同一境界。
“我看到了。”王欢道。
方晓峰却激动的像见了明星的粉丝,挥手激动道:“太威风了,这简直就是一尊战神,如果他日我也能像北虎神话这样威风,也不枉费世间走一场了。”
王欢道:“是挺威风的。”
方晓峰奇怪的看着王欢,道:“王兄,你怎么一点也不激动,这样宏伟的场面,你居然还这样平静。”
王欢笑了笑,说道:“这点场面算不得什么,更大的场面我都见过。”
“吹牛!”
方晓峰翻了翻白眼,随后把王欢晾在一边,全神贯注的看着广场中间的北虎。
中间的北虎表面上虽然很平静,可是内心却激动无比,他终于等到这一步,等到成为江湖神话的时刻,没有人比他自己跟清楚,为什么会如此热衷这个位置。
这一切都是因为朱雀。
北虎从最初就一直爱慕朱雀,这件事无人知晓,就连朱雀自己也不知道,北虎暗恋自己的事情。
起初,北虎以为自己能够俘获朱雀的芳心,可是王欢的出现,将他向朱雀表白的勇气给击溃了,让他将对朱雀的爱意埋藏的更深。
美女爱英雄,朱雀喜欢王欢,北虎一点也不嫉恨。
他暗中以王欢为目标,以求有朝一日,能够成为像是王欢那样的风云人物,超越王欢,这样自己才能有资格去爱朱雀。
可是王欢太强了,每次王欢出现的地方,都会搅动修炼界。
北虎在王欢的面前,没有任何的存在感,哪怕他这几年的修为突飞猛进,可是他的影响力跟王欢比起来,还是差的太远。
而王欢隐居后,北虎终于看到了希望。
在王欢消失的这三年里面,他异军突起,成为修炼界威名赫赫的战将,死在他手中的仙域之人不在少数。
但是这还不足。
他要当江湖神话,他要扬名立万,他要所有人看到,让朱雀看到,他北虎也是可以比肩王欢的男人。
自己也是有资格喜欢朱雀的男人。
这就是他要当上江湖神话,而且力主跟仙域之人交战的原因。
他要以江湖神话的名义,击溃来犯之敌,击杀仙台高手,携胜利之威,向朱雀表白。
这就是北虎的初衷。
而眼下,第一步就要实现了,成为江湖神话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带领逆仙盟,击杀仙台高手!
北虎心里无比激昂。
他看了台上坐着的朱雀,火红色衣服穿在她的身上,让朱雀更加绚丽,她就像一团火焰,那么令人迷醉。
“朱雀,我会用事实告诉你,我不比王欢差。”
“王欢能做到的,我北虎也能做到。他做不到的,我也能做到!”
北虎握紧手里的长枪,心中暗暗的道:“朱雀,你一定会带领逆仙盟,击溃仙域的来犯,到时,我就有资格了。”
他猛地回头,眼里露出坚定之色。
“非常感谢诸位今日到来,逆仙盟能有今天的规模和强盛,离不开诸位的共同努力,在座的人都是对逆仙盟有大功的人,逆仙盟初衷,便是为修炼界谋取一条生路,功在千秋!”
“然而,仙域之人视我等逆仙盟为眼中钉,肉中刺,想要的将逆仙盟灭杀。”
“很多人认为,逆仙盟现在要避其锋芒,可是我却不这样认为,我认为逆仙盟,就该在逆境中成长,逆仙盟更是敢于向仙域之人拔剑!”
“朱雀担任逆仙盟的盟主,非常尽职尽责,也非常合适。”
“但是,我华夏修炼界一直有一个传统,那就是立神话。只有立下神话,才能将华夏修炼者拧成一根绳,才能与仙域之人作战。”
“而今,王神话不知所踪,不问世事,北虎斗胆,提出担任华夏新的江湖神话。”
“江湖神话的责任,我明白!”
“我也相信,我北虎也能担任,而我也知道在座的有很多人对我北虎担任江湖神话颇有微辞,觉得我没有这个资格。”
“但我北虎向诸位保证,我若担任江湖神话,必将以驱逐仙域之人为己任,哪怕是战死在讨伐的路上,我北虎也不会退后半步。”
“我北虎,另可正面千刀万剐,也不愿意转身逃走。”
“我会比王神话做的更好,做的更漂亮,不会像他一般,遇见为难,便隐居不出,我会一往无前!”
“请各位道友给北虎一个机会,一个为华夏修炼界尽绵薄之力的机会。”
“现在,请各位道友表态,是否同意让我北虎担任江湖神话!”北虎声如洪钟,声音响彻在神话山的每个角落。
北虎的话落音,在场各大门派的人都暗暗交头接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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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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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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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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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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