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大马星华便将洗脚水给他打了过来,杨南也没客气,脱掉鞋和袜子洗脚,跑了这一路,一脚臭汗,他早就想洗洗脚。
马星华站在旁边都没敢动,洗完了杨南将脚盆一踢,马星华麻溜地又将洗脚水端出去给倒了,待再回到寝室仍然很忐忑,他不知道杨南还会不会跟他算账。
还是那句话,欺负人的人并不一定胆大,相反他们或许比常人更胆小,只不过习惯了欺凌弱小罢了。
那边见气氛缓和,穆庆生两个人早就又去玩lol去了,他们和杨南本就没有太大冲突,也只有马星华以前对杨南最颐指气使,只是因为刚才杨南带来的震撼,仍然是心有余悸。
杨南哪里还管他们,开始翻翻箱倒柜,翻看原杨南的东西,箱子里没什么值钱的衣服,有一套运动服,还有双球鞋,一件换洗衣物,让杨南庆幸的是在里面找到了二百块钱。
杨南长出口气,“妈的,明早终于不用饿肚子了。”
其实说的过了点,他还有饭卡,里面还有几十块钱,最让他惊讶的是在柜子里他竟然找到了一套针灸用的银针,放在一个牛皮小袋子里,分上下两格,足有七十二支,而且在床头他还发现了原杨南学习用的医书。
银针自己正用的上,杨南毫不犹豫地收起,到现在他已基本明白了一些,原身体的主人之所以被人暗害,恐怕就与这些医学书籍和银针有关,因为经过几年的努力,原杨南竟然已经找到了修复三焦脉的方法,而且正在施行中,这就意味着一旦三焦脉恢复,他便可以习武。
某些人不希望他强大起来,这或许才是导致背后之人下手暗杀他的原因,原则上讲和杨南存在竞争的人,无论是在商业、武学还是女人上,都有杀他的动机,这让杨南也很难确定到底是谁在背后下黑手,竟然到了要动手杀人的地步。
杨南翻看着那些医书,将中医与自己的医术参考对照,他神魂强大,根本就是过目不忘,一目十行,而且这些书在他脑海里还有些许的记忆,看起来更快。
半个时辰不到两本医术便全部看完了,这还是他没有神识的情况下,如果到练气四层诞生了神识,那翻书就是一目十页,扫几下一本书就可以用神识全部拓印下来。
将东西重新整理好,杨南到水房洗了手,回来靠在床上道:“明天还有运动会,大家也早点睡,先睡了。”
说完,杨南便拉过被子倒了下来,今天于他而言体力透支很大,需要彻底休息一下。
“我去,听他的口气难道还真要参加五千米长跑不成?”几个人又是面面相觑,忐忑不已的马星华直到这时才长出口气,杨南都睡了应该不会再找他算账了。
……
第二天杨南一早就起来了,穿上校服来到操场边上一片林子里,这里有一片小湖,空气清新,可以看到初升的太阳。
早上是日之精华最旺盛之时,便于吸收,杨南便在这里盘坐下来,吸收一口东来紫气,远转炼血星魂诀淬炼身体。
《炼血星魂诀》是一门炼体的法门,可吸收日月精华、星光之力淬炼身体,练到大成可引动星河,搬山移海,前一世他就是用这门功法修炼到准神王的。
很快杨南就进入了忘我之境,点点太阳精华随着他的呼吸没入他的身体,不断淬炼着他的骨骼血肉。
一个小时后杨南睁开了眼睛,太阳已经升起,校园里热闹起来,他再坐在这里炼体便不太合适了。
嘿——
杨南一掌拍出,又打了一趟透身碎骨掌,自感身体状态又轻盈强大了不少,但是他有自知之明,以现在的状态要想参加五千米长跑也根本不可能,身体积蓄太弱了,非一朝一夕能改变。
但是有压力才有动力,今天他就要在全校同学的注视和压力下挑战身体极限。
收势走出树林,学校操场一侧早已搭起了运动会所用的主席台,周围的看台也按系别划分成了不同的区域,再过一个小时中海大学春季运动会就将在这里举行。
一路上不断有人对杨南指指点点,很多人都听到了传言以为他摔死了,现在杨南出现让大家议论不已。
杨南对这些浑不在意。
离开操场,一片草木掩映的公园映入眼睑,青草上点缀着红黄蓝各色小花,这里的环境格外优雅。
而此时在公园长椅上坐着一名穿着雪白连衣裙的女生正在看书,她姿容绝丽,气质超凡,胸前饱满娇挺,裙子下露出的小腿笔直修长,恍如牛奶一般光滑细腻,配着那头乌黑靓丽的披肩长发,美的好似不是现实中人。
此女不是别人,正是中海大学公认的第一校花林妙仙,那书香美女的娴静之态,美的好似九天仙女降临凡尘,真个是人如其名。
“这就是林妙仙吗?”
记忆碎片在他脑海里涌现,逐渐连贯起来,杨南终于明白了他和此女的关系,也明白为什么大家都说他们是娃娃亲了。
他在襁褓之中时便被京城苏家家主苏海阁捡回来,有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叫苏凝雨。
苏海阁与林妙仙的父亲林栋关系非常好,有一次两人喝多了便给两个孩子定了娃娃亲,而且还拍了照片为证。
只是可惜杨南长大后不学无术,是个典型放荡纨绔,已出落的亭亭玉立,貌比天人的林妙仙怎么可能喜欢他,就是林栋也有些后悔,只是碍着好友的面子不好意思毁婚罢了。
但是杨南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长大的林妙仙之后立即惊为天人,竟然痛改前非,一心要娶林妙仙为妻。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是悲催的是苏海阁病故了,失去靠山的杨南自此在家族失去了地位,被逐出了苏家,后来更是被人神不知鬼不觉废了三焦脉。
自此杨南便一蹶不振,只是他始终对林妙仙念念不忘,后来更是随她一起来到了中海大学念书,与她一个班级,暗中守护着林妙仙,为此身体虚软的杨南没少被人打。
但是林妙仙天之娇女怎么可能喜欢他,如果苏海阁还活着也就罢了,他死了,杨南又不成器,林家对这件事也不上心,由着女儿自己去选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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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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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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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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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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