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也是全身甲胄?他们哪来那么多钱?”
当弓骑兵慢慢撤退,贵霜步卒开始从后方登场,胖子两颗眼珠都要看直了。
用华夏最流行的话来描述胖子此刻的内心独白,那就是:
我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骑兵有全身防护的铁壳子,胖子望了几眼也就忍了。毕竟谁都知道骑兵精贵,哪怕中亚民族想要培养合格骑兵,也不是那么容易。
可步兵呢?
从人类有战争的那一天开始,步兵的地位不说等于炮灰,但也好不到哪去,就是一群干脏活累活,然后冲锋送死的角色。
先登,陷阵,大刀队。
光听这些名字就知道,步兵的荣耀是用死亡堆积出来的。
类似重步兵的兵种,不是不存在。但在步兵大家庭中,重步兵绝对是稀缺玩意,甚至在大汉,重步兵比骑兵都少。
大汉的精锐步兵,抛开弓弩手不算,能有布甲穿就不错,能给一套皮甲肯定是军中高配。
再发个盾牌的话,嗯,那就是大汉最精锐的步兵,因为一般的步卒只要杀敌就好,死了可以再招一批,用不着发护盾。
可特么看看外面那群贵霜步兵,胖子鲈鱼简直是想撞墙了。
说好的大汉帝国战力第一呢?
说好的大汉才是当世强国呢?
当你的兵卒连皮甲都穿不起的时候,别人步兵都跟骑兵一样,从头到脚全副武装,鲈鱼真心不知道这仗要怎么打。
可他又不能发表太多泄气的言论,只能憋着气死死盯着贵霜步卒,眼底全是一种名为‘羡慕嫉妒恨’的红光。
“贵霜到底有多少钱,呵呵~这个问题,其实很好回答。”
望着贵霜重步兵缓缓而来,莫小白笑了笑,右手指向脚下:“我们现在所站的位置,它叫‘丝绸之路’,是一条铺满了黄金的商路。你知不知道当年西汉撤出西域,甚至把伊吾城都拱手让给匈奴的时候,整个丝绸之路被谁掌控了?”
“那些旧账暂且不提,单说现在以葱岭为界,班固用神一般的操作勉强控制住东边的西域,但西边在谁手里?我如果是贵霜王,哪怕是沿途设十个收费站,都能富得流油。”
“贵霜现在是真的很有钱,有钱到单单大宛一地,就足够发动一次大规模进攻。这次领兵来犯的只是他们的副王,贵霜副王谢其实就是个诸侯王罢了,贵霜真正的主力还在南边,因为印度那地方,真的有太多太多优质资源。”
“就因为有钱,贵霜才能这么任性的双线开战!”
将佩剑收回鞘中,莫小白把放在地上的长枪握入手心:“也正因为贵霜人太任性,所以那位贵霜无名王才敢提出迎娶大汉公主的要求,呵,这是他的要求,而不是请求,很有意思吧?”
“现在,该由我们杀一杀贵霜的嚣张和任性,让他们知道钱是不能决定一切的!”
“战争,终究要打了才知道结果!”
随着莫小白话音落下,贵霜重步兵也逐渐来到了城外百步,李绩右手一挥再次下令弓箭手出击。
数百道弓箭如雨洒落,贵霜重步兵的脚步却压根没停,单手持盾挡在头顶侧方,继续往前冲。
论装备精良,贵霜的确是这个时代的王者。
“滚石,砸!”
一轮弓箭试探无效,并不会影响李绩的指挥,当弓箭手徐徐后退开始分散抛射,城墙边上的大汉将士,立刻抱起巨石往下砸。
攻城战,向来都是如此残酷。
巨大的滚石从城头落下,不管你是穿着皮甲也好,铁甲也罢,除了躲避不可能有第二种抵抗方式。
而一旦被滚石砸中,那么恭喜你。
你可以从战场退下去了,当然前提是自己还活着。
西域沙漠之地,想要收集大型石料一直比较困难,所以以往西域战斗,很少会有攻城战发生,大多都是野地厮杀。
但班超的到来,为地靠葱岭的疏勒、莎车带来了不一样的改变。
论建造庙宇、佛寺,此刻的汉人大抵是不如广布佛教的贵霜帝国,但要论起建城与守城战,大汉真的能甩其余国度一个太阳系的距离。
这一点,汉唐是相通的。
班超擅守,李绩也擅守。
只不过李绩自从归唐以后,这方面的能力被隐藏了起来,只因当世盛唐并不是很需要守将,才造成包括李靖、李绩在内的一众大唐战将,看上去全是进攻狂人。
滚石、擂木不断下砸,贵霜的重步兵就这样顶着攻势冲到了城墙下方,将长梯靠上城头。
长梯有底座有挂钩,想要推倒并不容易,几十座长梯立起,下一刻就有贵霜重步兵往上攀爬。
也是这时,李绩突然下令城头攻击暂缓,把贵霜步兵放了上来。
就在一名名重步兵即将靠近城墙上沿时,李绩右手一挥:“弩手,上!”
汉之强弩!
经常一代代的改进,不但发射力度强,就连弩箭也比秦弩更加锋利。
这种强弩,或许装卸不太方便,但有一个很明显的优势,那就是:
破甲!
班超的汉军很少,但他却给自己的手下,全都配备了破甲强弩!
“嗖嗖嗖~”
短距离的精准射击,汉军弩手们甚至可以精确瞄准贵霜重步兵的额头、颈脖、心脏。
刚在城墙上探出半边身子的贵霜步兵,很快就迎来了一次死亡打击。
“杀!”
手持长枪的莫小白,并没使用弩箭。不是守城汉军不舍得给他,而是这种玩意,莫小白完全用不上。
兵卒大规模配备,可以一次性击杀多名敌兵,但是射击以后必须重新装箭,这个过程依旧复杂,可以说复装太繁琐,就是制约强弩发展的最大短板。
莫小白更喜欢用近身武器解决问题,长枪一挑一扫,很快就将一名贵霜重步兵扫落长梯。
“吃胖爷一剑!”
莫小白身侧,鲈鱼也跟着动手了,手里依旧握着那柄希腊单手剑,剑尖往前狠狠刺出,同样能破开贵霜重步兵的甲胄。
如果说莫小白靠的是武力杀敌,鲈鱼就完全是科技碾压。
手里拿着战场上唯一一把钢制利剑,同样没有哪个贵霜兵卒可以挡得住他的劈砍。
“哈~神兵在手,胖爷我杀敌如砍瓜切菜!”
鲈鱼越打越兴奋,脸色潮红的朝莫小白怪叫:
“哥们,今天轮到我带你飞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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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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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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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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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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